寶刀歌·贈吳將軍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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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 寶刀歌·贈吳將軍南行
作者:佚名 南宋
作者疑為岳飛,道光二十三年秋八月河南學政錢唐許乃釗摹刻於湯陰岳廟中,詩中吳將軍者疑為吳蚧。許乃釗作後跋,刻石正文後款又有署文:「紹興四年二月十日贈吳將軍南行」語。

我有一寶刀,深藏未出韜。
今朝持贈南征使,紫蜺萬丈幹青霄。
指海海騰沸,指山山動搖。
蛟鱷潛形百怪伏,虎豹戰服萬鬼號。
時作龍吟似懷恨,咻得盡剿諸天驕。
蠢爾蠻蜑弄竿梃,倏聚忽散如群猱。

使君拜命仗此往,紅爐熾炭燎氄毛。
奏凱歸來報天子,雲台麟閣高瞧嶢。噫嘻!
平蠻易,自治勞,卒犯市肆,馬躪禾苗。
將躭驕侈,士狃貪饕。虛張囚馘,妄邀金貂。
使君一一試此刀,能令四海烽塵消,萬姓鼓舞歌唐堯。
紹興四年二月十日贈吳將軍南行。
此幅在前明為王弇州舊藏,後由孫退谷少宰家歸榮恪郡王南韻齋。此從榮邸借摹上石,敬立湯陰廟中,以志景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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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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