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供夷盤判〈三品喪事,夷盤不供,司儀雲時所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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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供夷盤判〈三品喪事,夷盤不供,司儀雲時所不要。〉
作者:劉同昇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329

喪事攸列,凶禮克明。佐器者存乎有司,致用者期於無吝。綴幾初設,已陳含玉之儀;夷盤不供,何施造冰之禮!且議事以制,觀過知仁。必若夏日斯炎,臭亡達於牆屋;亦或當秋露結,刑宜麗於簡書。如或冬淒已冰,寒氣方總,則史魚之殯,雖且在堂;咎繇之謨,終期緩獄。理則可也,彼其詰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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