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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亞歲上樽闕酒判〈亞歲遇群吏於庭,將賜以樽酒。所司闕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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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亞歲上樽闕酒判〈亞歲遇群吏於庭,將賜以樽酒。所司闕供。〉
作者:王運充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52

主上大明,臨下有赫。國章式序,天秩孔昭。亞歲崇時見之儀,群吏修會同之禮。倬玉階之仗,左右薰風;頒金彝之酒,東西湛露。庭實千品,間皮馬以分行;朝會九賓,錯華蟲而雜燕。羽觴無算,元澤初流,兕觥其觩,皇歡以接。賜上樽之旨酒,帝命空沾;承大聖之鴻恩,天廚不給。眷言此咎,罪莫重焉!所司罷供,實違常典。既罹深罰,邦有常刑。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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