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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廩無積粟判〈得甲為縣宰,廩無積粟。人言其過。曰:「蓄積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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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廩無積粟判〈得甲為縣宰,廩無積粟。人言其過。曰:「蓄積於人。」〉
作者:王係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52

設法安人,守官之能政;革弊易俗,經邦之茂典。必從宜而有素,豈循常以見稱?甲恤隱在懷,蕰利為任。思豐壤以務本,患杼柚之將空,畝稅惟輕,地利斯盡。庶無捐瘠,俾家給而藏;嫌於聚斂,何縣廩是積。況《詩》刺重賦,《傳》美寬征。魯公不足,聞諸有若之對;齊國以富,實資管仲之言。曾謂舉善,奚其數過?但恐永圖難繼,涼德不堪。苟闕斯人,容無效此。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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