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椑子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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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椑子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85

〈柏禽南鄰有椑樹,垂枝於家。侍兒取以啖禽。禽送官,仰正斷。〉

柏禽操深介直,期在公清,用理於家,可移於國。東家之棗,昔聞去婦之悲;南鄰之椑,今見侍兒之執。論其嫉惡,雖曰至公;究其飾情,終為小行。所盜不言多少,量情應有重輕。請更詳求,方可裁斷。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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