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獲五甲首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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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獲五甲首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8

〈景獲五甲首,請隸五家。御史按景干賞蹈利。訴云「銳士」。〉

休明在時,烝人忘戰。雖塞垣無恐,猶勞禦侮之師;而銳士從戎,理急策勳之典。日者白蘭塵起,紫塞煙飛,無風而羌笛自吟,有月而胡兵不去。天子聞鼓鼙之響,按劍興師。將軍厲甲胄之容,登壇受鉞。景以聲雄薊北,望重關西。斬將搴旗,威推八陣;屠凶執馘,勇冠三軍。盛績攸聞,戎氛自滅。甲首五級,功可傳於槁街;請隸五家,罪方招於石室。論咎雖云蹈利,據理抑可酬功。罰疑從輕,景訴誠為順理;賞疑從重,霜臺豈可置刑?既有司存,請依彝典。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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