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祈田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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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祈田判
作者:姚重成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03

〈甲擊土鼓,祈年穀於田祖。司察以禮不下庶人,置於罪。不伏。〉

饁彼南畝,田畯興至喜之歌;平秩西成,丁壯起務農之事。國家風雷順動,黍稷惟馨,幸春籍於三推,佇年登於百穀。野雞五色,先呈必稔之期;銅鵲再鳴,即告將豐之驗。千箱萬庾,實所荷於聖人;土鼓汙樽,徒有祈於田祖。況祠祀禮也,考擊修焉。司察即是妄稱,惟甲固應無罪。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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