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請立長子為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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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請立長子為嗣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6

〈得甲告老,請立長子為嗣。長辭云不能,請讓其弟。或詰之,云弟「好仁。」〉

讓賢雖仁,廢長非順,徒聞建善則理,其如亂嗣不祥。甲著老於朝,立子為後,雖急難自舉,必有可觀者焉。長幼以倫,無所苟而已矣。況欲正其爵位,豈宜越以雁行?於弟克恭厥兄,徒有「好仁」之請;知子莫若於父,盍從「立長」之言。無忌雖欲傳家,季劄終當棄室。諒可致詰,罔聽不能?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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