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采木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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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采木判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85

〈終南山下,人每至冬中,於山北采木。縣以斬伐非時禁斷。人云:「山南險遠,終不可行。」〉

節彼南山,森乎灌木,百工爰度,庶人斯采。厲禁攸施,妄掄材而必制;操斧以進,何斬伐之乖宜。斬陽蓋取乎陰時,伐陰須在乎陽月,古訓則爾,今令惟宜。若斷彼良輈,剡乎服耜,考工有典,諒亦難違。儻蓽路載馳,析薪負荷,藍縷是阻,岩險何階?隨時之宜,蓋取諸此。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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