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屯田員外郎張君墓表
外观
君諱谷,字應之,世為開封尉氏人。曾祖節,祖遇,皆不仕。父炳,為鄭州原武縣主簿,因留家焉,今為原武人也。
君舉進士及第,為河陽、河南主簿,蘇州觀察推官,開封府士曹參軍,遷著作佐郎,知陽武縣,通判眉州,累遷屯田員外郎,復知陽武縣,以疾致仕,卒於家,享年五十有九。
君為人剛介好學問,事父母孝,與朋友信。其為吏潔廉,所至有能稱。其在河南時,予為西京留守推官,與謝希深、尹師魯同在一府。其所與遊,雖他掾屬賓客,多材賢少壯馳騁於一時,而君居其間,年尚少,獨苦羸,病肺吐血者已十餘年。幸其疾少間,輒亦從諸君飲酒。諸君愛而止之,君曰:「我豈久生者耶?」雖他人視君,亦若不能勝朝夕者。其後同府之人皆解去,而希深、師魯與當時少壯馳騁者喪其十八九,而君臒然唾血如故,後二十年始以疾卒。
君雖病羸,而力自為善,居官為吏,未嘗廢學問,多為賢士大夫所知。乃知夫康強者不可恃以久,而羸弱者未必不能生,雖其遲速長短相去幾何,而強者不自勉,或死而泯滅於無聞,弱者能自力,則必有稱于後世,君其是已。
君嘗謂予曰:「吾旦暮人而,無所取於世也,尚何區區於仕哉?然吾常哀祿之及於親者薄,若幸得不死而官登於朝,冀竊國家褒贈之寵以榮其親,然後歸病於原武之廬足矣!」乃益買田治室於原武以待。君自河南、蘇州累為名公卿所薦,乃遷著作為郎官,贈其父太子中允,母宋氏京兆縣太君,於是遂致仕歸於原武,營其德政鄉之張固村原,將葬其親。卜以皇祐五年十一月某日用事,前四日,君亦卒,遂以某日從葬于原上。
予與君遊久,記其昔所謂予者,且哀君之賢而不幸,又嘉君之志信而有成,於其葬也,不及銘,乃表於其墓。
君娶祝氏,封華陽縣君。有子曰損,試將作監主簿。至和二年三月七日,歐陽修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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