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主義試行的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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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主義試行的觀察
作者:胡适
1918年4月
本作品收錄於《新青年/卷7》和《東方雜誌/卷17

  自从北京发起工读互助团以来,工读的叶划很受各地青年的欢迎,天津、上海等处都有同样的发起。天津现在风潮之中,这事自然一时不能实现。上海的工读互助团大概不久可以成立了。将来各地渐渐推行,这是意中的事,也是近来一种很可使人乐观的事。

  但是我近来观察北京工读互助团的试验,很有几种感想。现在我且先说我观察的两件事实:

  (1)工作的时间太多,——每人七时以上,十时以下——只有工作的时间,没有做学问的机会。

  (2)做的工作,大都是粗笨的,简单的,机械的,不能引起做工的人的精神上的反应。只有做工的苦趣,没有工读的乐趣。

  第一件事实是大家公认的。北京互助团初发起时,章程上规定“每日每人必须作工四小时”。实验的效果不能不增加钟点。故上海新发起的工读互助团简章第三条已改为“每日每人必须工作六小时”。并且还加上”若生活费用不能支持,得临时由团员公议增加作工钟点”。上海房租很贵,大概六小时是决不够的。现在且假定八小时作工,八小时睡觉,一时半吃饭,二时休息,剩下的只有四个半小时了。

  如果做的工作都带有知识的分子,都能引起研究学问的旨趣,工作的时间就多一点也不妨。但是现在各处互助团兴办的工作大概都是“挨役”(drudgery),不是工作(work)。现在互助团的团员打起“试验新生活”的旗号,觉得“挨役”是新人物的一部分,故还能有点兴致。但是我预料这种兴致是不能持久的。兴致减少了,“挨役”更成了苦工了,假的新旗号也要倒了!

  照我个人的愚见看来,我们在北京发起的工读互助团的计划,实在是太草率了,太不切事实了。因为我希望别处的工读计划不要抄袭北京,所以我现在要把我对于这两个月北京的试验结果的意见写出来供大家参考。

  北京工读互助团的计划的根本大错就在不忠于“工读”两个字。发起人之中,有几个人的目的并不注重工读,他们的眼光射在“新生活”和“新组织”上。因此,他们只做了一个“工”的计划,不曾做“读”的计划。开办以后也只做到了“工”的一小方面,不能顾全“读”的方面。上海的新团将来一定也要陷入这神现状。今天《民国日报》上费哲民先生问“工作定六小时,受课定几小时呢?”发起人彭先生对于这个问题也不能回答。

  我也是北京发起人之一,但我是见惯半工半读的学生生活的,觉得“工读主义”乃是极平平无奇的东西,用不着挂什么金字招牌。我当初对于这种计划很表示赞成,因为中国学生向来瞧不起工作,社会上也瞧不起作工的人,故有了一种挂起招牌的组织也许可以容易得到工作,也许还可以打破一点轻视工人的心理。简单说来,我当时赞成这种有组织的工作,是因为我希望有了组织可使工读容易实行。我希望用组织来帮助那极平常的工读主义,并不希望用这种组织来“另外产生一种新生活新组织”。

  我为什么说这段话呢?因为我觉得现有许多人把工读主义看作一种高超的新生活。北京互助团的捐启上还只说“帮助北京的青年实行半工半读主义,庶几可以达教育和职业合一的理想”。上海互助团的捐启便老实说:“使上海一般有新思想的青年男女可以解除旧社会旧家庭种种经济上意志上的束缚,而另外产生一种新生活新组织出来。”新生活和新组织也许都是很该提倡的东西,但是我很诚恳的希望我的朋友们不要借“工读主义”来提倡新生活新组织。工读主义只不过是靠自己的工作去换一点教育经费,是一件极平常的事,——美国至少有几万人做这事——算不得什么“了不得”的新生活。提倡工读主义的人和实行工读主义的人,都只该研究怎样才可以做到“靠自己的工作去换一点教育经费”的方法,不必去理会别的问题和别的主义。现在提倡和实行工读主义的人先就存了一种新生活的计划,却不注意怎样做到半工半读的方法。即如北京的互助团至今还不能解决“工读”两个字;但他们对于家庭,婚姻,男女,财产等等绝大的问题早已有了武断的解决,都早已定为成文的戒约了!

  因为不忠于工读主义,因为不注意实行半工半读的方法,故北京至今不能补救当初计划的缺陷,故北京的错误计划居然有人仿行。

  北京互助团的计划的错误在什么地方呢?我说是在偏重自办的工作,不注意团外的雇工。

  北京这两个月的经验可以证明自办的工作是很不经济的;不但时间不经济,金钱也不经济。不但时间金钱上不经济,还有精神上的不经济。前天《时事新报》登有沈时中先生《建设组织工读介绍社》一篇,中有很切要的见解。他说:“我对于组织简单的工读团体不能十分满意,并且认为无设备工场的必要,因为团员很多,个性不同,所学不同,只有一个工场,绝对不能满足工读的紧要条件。”这是很可佩服的见解。自办的工场所需的开办费太大,故只能办洗衣店一类的工作,费时既多,所得又极少,这是最不经济的事。况且所做的工作都是机械的事,毫不能发生兴趣,更不能长进学识,这是最笨拙的办法。

  沈时中先生建议组织“一个大规模的工读介绍社,可以由这社将社员介绍到各机关各工场去服务。……每日规定工作几小时,所得的工价只要能供给个人的需用,不必过多”。这个计划极可试行,比现在的工读团体高明得多了。但是我以为不必先办大规模的介绍社,尽可先从小规模的下手;也不必限定机关与工场的服务,个人的雇用助手——如大学教授或著作家的私人书记或抄手——也可由这社介绍。由社中订定工价,如抄写每千字价若干,打字每页价若干,或服务每小时价若干,以供社外人参考。

  但是这还是“工”的一方面。我的意思以为“工”的一方面应该注重分功,注重个性的不同,不必在一个工场里作那机械的挨役。至于“读”的一方面,那就应该采用互助的组合了。假定一个人学英文,每周须出五元;五个人同请一个英文教员,每周也只须五元。一个人买《新青年》,每月须出二角,四十个人合定一份《新青年》,每月也只得二角。还有生活上的需要品,也应该注重互助。米可以合买,房可以合租,厨子可以合雇。但共产尽可以不必。为什么呢?因为我也许愿意用我自己挣来的钱去买一部鲍生葵的《美学史》,但是你们诸位也许都用不着这部书,我还是买呢?还是不买呢?最好是许团员私有财产,但可由每人抽出每月所得之几分之几,作为公共储金,以备失业的社员借用,及大家疾病缓急的随时救济。

  最难的问题,还是“读”的问题。今年正月一日,我在天津觉悟社谈话,他们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工读主义实行以后,求学的方法应该如何?”我的答案,简单说来,是:“用自己的工作去换一个教育机会的人,若还去受那既不经济又无趣味的学校生活,自然不能满意了。学校的工课时间不能不和工作时间冲突,是一病;学校课程是根据中人以下的资质定的,故很迟缓,很不经济,是二病;学校须遵守学制,人人都须按步就班的上去,是三病;学校里的工课,有许多是绝对无用的,但不得不学,是四病。我以为实行工读的人应该注重自修的工夫,遇不得不进学校时,——如试验的科学等,——也应该作旁听生,不必作正科生。”

  我以为提倡工读主义的人,与其先替团员规定共产互助的章程,不如早点替他们计划怎样才可以做自修的学问的方法。自修的条件很不容易:(1)参考的书籍杂志,(2)肯尽义务的学者导师,(3)私家或公家图书馆的优待介绍,(4)便于自修的居住(北京互助团的公开生活是不适于自修的),(5)要求良好学校的旁听权。此外还有一个绝对不可少的条件:谋生的工作每日决不可过四小时。

  如不能做到这些条件,如不能使团员有自修求学的工夫,那么,叫他泛劳动主义也罢,叫他新组织也罢,请不要乱挂“工读主义”的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