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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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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中市统计局
2022年03月30日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巴中市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市“三调”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无人机等新技术,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上千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08.87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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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25.87万公顷(388.04万亩)。其中,水田16.58万公顷(248.63万亩),占64.07%;旱地9.29万公顷(139.41万亩),占35.93%。通江县、平昌县、南江县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67.32%。其中,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0.27万公顷(4.01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0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12万公顷(16.86万亩),占全市耕地的4.3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6.78万公顷(251.67万亩),占全市耕地的64.8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92万公顷(88.87万亩),占全市耕地的22.8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78万公顷(26.6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6.88%。

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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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地2.49万公顷(37.33万亩)。其中,果园0.91万公顷(13.69万亩),占36.68%;茶园0.38万公顷(5.73万亩),占15.34%;其他园地1.19万公顷(17.91万亩),占47.98%。园地主要分布在平昌县,占全市园地的55.37%。

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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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77.86万公顷(1167.86万亩)。其中,乔木林地73.31万公顷(1099.63万亩),占94.16%;竹林地0.1万公顷(1.52万亩),占0.13%;灌木林地3.71万公顷(55.69万亩),占4.77%;其他林地0.73万公顷(11.02万亩),占0.94%。林地主要分布在通江县、南江县,占全市林地的70.98%。

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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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地0.16万公顷(2.42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0.27公顷(154.05亩),占0.64%;人工牧草地1.54公顷(23.1亩),占0.09%;其他草地1599.7公顷(2.4万亩),占99.27%。草地主要分布在通江县、平昌县,占全市草地的59.87%。

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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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0.15万公顷(2.32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巴中市仅有内陆滩涂一种二级地类,面积0.15万公顷(2.32万亩)。湿地主要分布在通江县,占全市湿地的40.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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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96万公顷(104.37万亩)。其中,城市用地0.3万公顷(4.54万亩),占4.35%;建制镇用地0.47万公顷(7万亩),占6.71%;村庄用地6.08万公顷(91.25万亩),占87.43%;采矿用地0.09万公顷(1.34万亩),占1.2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2万公顷(0.24万亩),占0.23%。

交通运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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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用地2.01万公顷(30.2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02万公顷(0.27万亩),占0.91%;公路用地0.75万公顷(11.22万亩),占37.15%;农村道路1.23万公顷(18.4万亩),占60.90%;机场用地0.02万公顷(0.3万亩),占1.01%;港口码头用地2.72公顷(40.8亩),占0.01%;管道运输用地4.57公顷(68.55亩),占0.02%。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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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3万公顷(45.48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87万公顷(28.1万亩),占61.78%;水库水面0.29万公顷(4.41万亩),占9.69%;坑塘水面0.78万公顷(11.66万亩),占25.63%;沟渠0.05万公顷(0.73万亩),占1.61%;水工建筑用地0.04万公顷(0.59万亩),占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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