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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隱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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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隱齋記
作者:元好問 金朝
1216年
本作品收錄於《元好問集/33》和《元遺山集/卷33

吾友李生為予言:「予游長安,舍於婁公所。婁,隱者也,居長安市三十年矣。家有小齋,號曰『市隱』,往來大夫士多為之賦詩。渠欲得君作記,君其以我故為之。」

予曰:「若知隱乎?夫隱,自閉之義也。古之人隱于農、于工、于商、于醫卜、于屠釣,至于博徒、賣漿、抱關吏、酒家保,無乎不在,非特深山之中、蓬蒿之下,然後為隱。前人所以有大小隱之辨者,謂初機之士,信道未篤,不見可欲,使心不亂,故以山林為小隱;能定能應,不為物誘,出處一致,喧寂兩忘,故以朝市為大隱耳。以予觀之,小隱於山林,則容或有之,而在朝市者未必皆大隱也。自山人索高價之後,欺松桂而誘雲壑者多矣,況朝市乎?今夫乾沒氏之屬,脇肩以入市,疊足以登壟斷,利嘴長距,爭捷求售,以與庸兒販夫血戰於錐刀之下,懸羊頭,賣狗脯,盜跖行,伯夷語,曰:『我隱者也』,而可乎?敢問婁之所以隱奈何?」

曰:「鬻書以為食,取足而已,不害其為廉;以詩酒遊諸公間,取和而已,不害其為高。夫廉與高,固古人所以隱也,子何疑焉?」

予曰:「予得之矣,予為子記之。雖然,予於此猶有未滿焉者。請以韓伯休之事終其說。伯休賣藥都市,藥不二價,一女子買藥,伯休執價不移,女子怒曰:『子韓伯休邪?何乃不二價?』乃歎曰:『我本逃名,乃今為兒女子所知!』棄藥徑去,終身不返。夫婁公固隱者也,而自閉之義,無乃與伯休異乎?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奚以此為哉?予意大夫士之愛公者強為之名耳,非公意也。君歸,試以吾言問之。」

貞祐丙子十二月日,河東元某記。

本金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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