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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蜀郡大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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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蜀郡大赦文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40

朕以薄德,嗣守神器,何嚐不乾乾惕勵,勤念蒼生。至於水旱或愆,則禱祠請罪;邊鄙微擾,則齋戒思過。聿來四紀,人亦小康,蓋祖宗之靈,卿大夫之助也。是以推心將相,不疑於物,而奸臣凶黨,負信背恩。創剝我黎元,暴亂我函夏,皆朕不明之過,豈復尤人哉。楊國忠厚斂害時,已肆諸原野;安祿山亂常構禍,尚逋其斧鉞。朕用巡巴蜀,訓勵師徒,命元子北略朔方,諸王分守重鎮,合其兵勢,以定中原。將湯滌煩苛,大革前弊,思與億兆,約法惟新。上以奉宗廟神祇,不以寧華夷動植,可大赦天下。其天寶十五載八月一日昧爽已前,大辟罪已下,常赦所不免者,咸赦除之。自兵興已來,有破家者,一切與雪,流人一切放還。左降官各還舊資,內外文武官節級賜階爵。安祿山脅從官,有能改過自新,背逆歸順,並原其罪,優與官賞。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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