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朝實錄/卷之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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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二年。癸巳。八月。丙子朔。科爾沁台吉厄爾得普圖、來朝。

  • 丁丑。遣大學士蕭永藻、祭先師孔子。
  • 上駐蹕噶海圖昂阿地方。
  • 喀爾喀和碩親王多羅額駙車妄紮布、來朝。
  • 先是、鄂爾多斯王松阿喇布、奏請於察罕托灰之地、暫行遊牧。遣尚書穆和倫等往勘、定以黃河西河之間、柳墩等四台為界。並設理事官二員、稽察遊牧蒙古、禁止生事。寧夏總兵官范時捷疏言、察罕托灰、系版圖內地。今蒙古遊牧、多致越界行走、與寧夏居民、朦混樵采、實屬不便。請以黃河為界、停止蒙古遊牧、則民生有益、即地方亦易防守。上諭理藩院曰、前松阿喇布、以察罕托灰、水草佳茂、懇請暫行遊牧。並未有令永遠遊牧之㫖。此事、著爾衙門員外郎莫禮布、前往查明具奏。至是、莫禮布回京、奏稱鄂爾多斯蒙古、現在遊牧、漸至賀蘭山下。與原定之界、實系踰越。奏入、下九卿會議。一議、察罕托灰、本屬版圖內地。因前遣尚書穆和倫等勘定、以柳墩等四台為界。故將察罕托灰、許令遊牧。令蒙古等越界行走、應行文地方官、即查明越界蒙古、逐出柳墩等四台之外。其察罕托灰遊牧之處、應否照穆和倫等原議、請㫖定奪。又兵部尚書殷特布等一議、黃河西河之間、草木極盛。寧夏居民、藉以樵采。若令蒙古遊牧、與居民混雜行走、洵屬未便。又察罕托灰、與寧夏相近。既許蒙古遊牧、則地方汛防、不無艱難之處。應如范時捷所請、改定黃河為界、于民生地方、均有裨益。得㫖、從前原以黃河為界、著照後議行
  • 戊寅。祭大社、大稷。遣都統崇古禮行禮。
  • 上駐蹕車爾布庫地方。
  • 免福建侯官縣本年分、水沖田地額賦
  • 己卯。秋分。夕月於西郊。遣禮部尚書赫碩咨行禮。
  • 上駐蹕噶海圖昂阿地方。
  • 庚辰。上駐蹕烏喇岱地方。
  • 阿祿科爾沁多羅貝勒汪扎爾、來朝。
  • 辛巳。以大學士王掞、工部尚書王頊齡、為會試正考官。兵部左侍郎李先復、內閣學士沉涵、為副考官
  • 壬午上駐蹕准烏喇岱地方。
  • 癸未。上駐蹕布林哈蘇台
  • 甲申。太宗文皇帝忌辰。遣官祭昭陵。
  • 上駐蹕巴顏和洛。
  • 乙酉。上駐蹕五虎爾濟地方。
  • 丙戌。太祖高皇帝忌辰。遣官祭福陵
  • 戊子。工部議覆、河道總督趙世顯疏言、淮安府城外南角樓一帶埽工、及寶應縣之運河東堤朱馬灣埽工。又張家直、盧家直、五里淺、龍王廟等處工程。俱應釘埽加幫、以保運道。其高郵城北永安西堤石工、急應拆砌、以固堤防。又蕭縣之李家莊、張家莊、宿遷縣之老堤頭、卓家莊、劉家莊、桃源縣之談家莊、九里岡、山陽縣之童家營、范家莊、安東縣之佃湖、窰灣等處工程。俱逼溜頂沖、甚屬危險、各應建挑水壩、並加幫縷堤、以資抵禦。俱應如所題、速行修築。從之。
  • 己丑。上駐蹕鄂爾楚克哈達地方。
  • 庚寅。上駐蹕得爾吉惠漢地方
  • 科爾沁和碩純禧公主、來請安。
  • 辛卯。上駐蹕克爾木台地方
  • 戶部議覆、山東道監察御史李景迪疏言、京師五城地方、設立司坊官、共十五員。所居房屋、各極宏敞。每年租價、約合計之、幾至千有餘兩。司坊官私派總甲、總甲私派居民、甚至供輸不給、有追呼紛擾之弊。請敕行裁革嗣後司坊官等、所居房屋、皆令捐俸自租。不得私派、累及小民。應如所請。從之。
  • 壬辰。上駐蹕永安拜昂阿地方。
  • 科爾沁和碩端敏公主、來請安。
  • 癸巳。喀爾喀扎薩克輔國公根敦、來朝。
  • 甲午。上駐蹕齊老圖地方。
  • 乙未。上駐蹕烏闌哈爾哈地方。
  • 丙申。上駐蹕瑚爾希勒畢喇地方。
  • 丁酉。上駐蹕渾津布拉克地方。
  • 戊戌。上駐蹕多羅諾爾廟地方。
  • 阿霸垓扎薩克多羅郡王吳爾占噶喇卜、蘇尼特扎薩克多羅杜楞郡王達禮扎卜、阿霸哈納扎薩克固山貝子額林臣達西、來朝。
  • 庚子。以原任齊齊哈爾副都統宗室勒色禮、為正藍旗滿洲副都統。
  • 升雲南布政使李華之、為太僕寺卿。
  • 壬寅。上駐蹕渾津布拉克地方。
  • 癸卯。上駐蹕瑚爾希勒畢喇地方。
  • 甲辰。上駐蹕烏闌哈爾哈地方

九月。乙巳朔。上駐蹕巴顏拖羅海地方。

  • 遣官祭歷代帝王
  • 遣官祭城隍之神
  • 丙午。上駐蹕朱爾哈代碩倫地方。
  • 江西巡撫佟國勷、奏請陛見。允之。
  • 丁未。上駐蹕郭裏營地方。
  • 戊申。上駐蹕喀布齊祿地方。
  • 己酉。上駐蹕博洛和屯。
  • 賜來朝外藩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衣帽銀幣鞍馬有差。
  • 賞隨圍蒙古官兵、銀兩布疋有差。
  • 庚戌。上駐蹕中關。
  • 升宗人府府丞李濤、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左僉都御史呂履恒、為宗人府府丞。
  • 辛亥。上回駐熱河行宮。
  • 壬子。刑部議覆、四川陝西總督鄂海疏言、凡人民控告州縣官員者、一經題參、即令解任、恐長刁風。嗣後州縣官被告、請暫免解任、先交布按兩司、審明情實後、再行題參。應如所請。從之。
  • 丙辰。賑濟四川茂州、及平番等營堡、地震被災饑民
  • 丁巳。上奉皇太后、自熱河回鑾。駐蹕喀喇河屯。
  • 戊午。上駐蹕鞍子嶺。
  • 己未。上駐蹕兩間房。
  • 庚申。上駐蹕巴克什營。
  • 辛酉。上駐蹕遙亭。
  • 免廣東三水等五縣、本年分水災額賦有差。
  • 壬戌。上駐蹕密雲縣。
  • 癸亥。上駐蹕南石槽。
  • 甲子。上奉皇太后、回駐暢春園。
  • 諭和碩誠親王允祉等、修輯律呂演算法諸書、著于蒙養齋立館、並考定壇廟宮殿樂器。舉人照海等四十五人、系學習演算法之人。爾等再加考試、其學習優者、令其于修書處行走
  • 丁卯。上問尚書張鵬翮曰、四川巡撫年羹堯、居官如何。張鵬翮奏曰、聞年羹堯在地方、實心理事。上又問曰、操守如何。張鵬翮奏曰、臣於本籍來京之人、概不接見、知之不確。上又問曰、爾前往浙江審事、巡撫王度昭、居官如何。張鵬翮奏曰、王度昭於地方事、尚能留心。上諭九卿等曰、王度昭初蒞浙江時、聲名甚佳。後因保題屬員、聲名頓減。天下督撫內、惟額倫特、張伯行、操守最優。劉蔭樞亦佳。爾等俱為大臣。天下督撫之賢否貪廉、俱應平時留心細訪、以備顧問、秉公陳奏。雖門生故舊、不少徇庇、庶督撫等、皆知畏懼而勉勵矣。乃往往朕有所諮詢、或謂未經同署辦事、或自謂平日不接見人、知之不確、以此推辭、殊為非理。爾等知福建布政使李發甲、居官如何。大學士等奏曰、李發甲居官、聲名好。上曰、潘宗洛任湖南巡撫後、不及為翰林時。著革退。福建布政使李發甲、著升補湖南巡撫。
  • 戊辰。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升漕運總督中軍副將黃英、為福建金門總兵官。
  • 庚午。上諭大學士李光地曰、朱子全書、四書注解、刊刻告竣、可速頒行。又諭曰、孟子雲、排淮泗而注之江。朱子謂淮水不入江。古今水道不同、當時淮水、或有入江之跡、後來湮塞、亦未可知。孟子必無錯處。李光地奏雲、皇上此論、誠發千古所未發也。上曰、爾傳諭九卿、有明於性理實學之人、令各舉所知。
  • 免浙江臨海等六縣、並台州衛、本年分早災額賦有差。
  • 辛未。孝慈高皇后忌辰。遣官祭福陵。
  • 戶部題、臣等遵奉諭㫖、撥江南浙江之米、各十萬石、運至廣東、福建備賑。但浙江巡撫王度昭疏稱、浙江臨海等六縣、及台州衛、現報旱災。請于撥運米十萬石內、仍留五萬石、於本省分貯被災州縣衛、以備賑濟之用。應如所請。得㫖、浙省今歲歉收。十萬石俱留備用。江南十萬石內、將五萬石。運至福建。五萬石運至廣東。米到日、即行平糶。勿致浥爛。
  • 升正黃旗蒙古副都統騰額特、為正紅旗護軍統領。
  • 癸酉。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以刑部尚書張廷樞、充經筵講官。
  • 甲戌。大學士等、以科道內升外轉、請㫖。上曰、言路不可不開、亦不可太雜。明朝國事、全為言官所壞。今之進言者、輒云某為上所喜、某為上所惡、每揣摩朕意、私心窺伺、以圖迎合。朕並無所愛憎之人、其居官善者、則愛之、不善者、則憎之耳。即如噶禮居官、如此不善、不但無一人劾奏、反有從而譽之者。後噶禮與張伯行互參、差往審事滿漢大臣、謂朕意有偏向、故審理俱不公平。朕亦不露意㫖。直至議定奏聞、方向九卿明諭。於是眾乃知朕無偏向之意。大凡人臣事君之道、公爾忘私、乃為正理。且性理諸書中、亦不過辨別。公私二字。事君者果能以公勝私、于治天下何難。若挾其私心、則天下必不能治。今科道于內外官員、亦有明知其不善者。或其人有所倚仗、或其人素有聲勢、不可搖動。遂莫敢參劾、亦由學淺膽小故耳。為清官者、惟潔已不要錢、猶是易事。若論公爾忘私、誠為難得。科道官員內、朕無深知者。今條奏亦稀。將伊等照例、挨次升轉可也。
  • 是日、上自暢春園回宮。
  • 九卿等遵㫖議覆、盛京錦州地方、設立水師營、于防守海洋、大有裨益查錦州城、舊有召募島丁、一千四百三十二名。今新設水師、應于島丁內、挑選四百七十名。加以發往陳尚義等、諳練水性之人三十名。共兵五百名。應立協領一員、佐領二員、防禦四員、驍騎校八員、均屬奉天將軍統轄。從之。
  • 湖廣總督額倫特奏請陛見。允之。
  • 先是、隨從二阿哥允礽之得麟、為人狂妄、奉㫖鎖禁在家。因伊父阿哈占、補授福陵關防時、奏請將得麟帶往奉天。既而得麟之叔佛保、奏得麟怙惡不悛、請交奉天將軍正法。上命交伊父阿哈占、將得麟處死。伊父阿哈占、及伊予白通、詭稱得麟自縊身死。潛蹤逃匿。上察知其詐。遣刑部員外郎納齊喀等、至山東膠州拏獲得麟、付法司會勘。至是、刑部等衙門覆奏。得麟系屢犯重罪、奉㫖處死之人。乃擅行悖㫖、假死逃匿、情罪可惡。應照大逆律、將得麟淩遲處死。其父阿哈占、雖已身故、應開棺戮屍。得麟之子白通、擬絞監候。其逃匿地方文武官、失于覺察、應行令該撫查參議處。從之

冬。十月。乙亥朔。享太廟。遣都統崇古禮行禮

  •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暫安奉殿、孝陵、仁孝皇后、孝昭皇后、孝懿皇后陵。
  • 頒康熙五十三年時憲曆
  • 兵部議覆、廣西提督張朝午疏言、粵西之南、太、思、慶、四府、皆煙瘴地。請以桂、平、梧、潯、柳、五府將弁、揀選調補。三年無過者、照文職例、准其候缺升用。應如所請。從之。
  • 升雲南按察使段志熙、為浙江布政使司布政使。
  • 丙子。上幸暢春園。
  • 戶部議覆、原任偏沅巡撫潘宗洛、疏請墾荒展限、應行文接任巡撫、查明詳議。上曰、凡督撫條陳地方事務、應據實陳奏。潘宗洛奏湖南荒田五百餘頃。今天下戶口甚繁、地無棄土、湖南安得有如許未墾之田。著差戶部司官一員、會同湖廣總督額倫特、就潘宗洛奏疏內、所有州縣、查勘詳明具奏。又諭曰、湖廣、陝西、人多地少、故百姓皆往四川開墾、開陝西入川之人、各自耕種、安分營生。湖廣入川之人、每每與四川人爭訟。所以四川人、深怨湖廣之人。或有將田地開墾、至三年後、躲避納糧、而又他往者。今四川之荒田、開墾甚多。果按田起課、則四川省、一年內、可得錢糧三十餘萬。朕意國用已足、不事加徵。且先年人少田多、一畝之田、其值銀不過數錢。今因人多價貴、一畝之值、竟至數兩不等。即如京師近地、民舍市廛、日以增多、略無空隙。今歲不特田禾大收、即芝麻、棉花、皆得收穫。如此豐年、而米粟尚貴、皆由人多地少故耳。朕巡幸時、見直隸自苑家口以下、向年永定河沖決之處、今百姓皆築舍居住、斥鹵變為膏腴、不下數十百頃。皆未嘗令起稅也。又江南黃河堤岸、至所隔遙堤、有二三里者、亦有六七十丈者、其空地先皆植柳、以備河工取用。今彼處百姓、盡行耕種、亦並未令起課。昔黃河泛漲時、水常灌入遙堤、不得耕種。自清水暢流以來、河底刷深、水必長至二丈。方能及岸。遙堤以內、皆成沃壤矣。大凡濁水與清水合流、方可無壅決之患。如直隸永定河、一交冬令、水乃漸涸、或有壅沙、高出河身。及夏秋水發、不由故道而行、遂至潰散、淹沒田廬。朕詳度河工情形、引莽牛河之清水、入於永定河。春冬之時、雖水小不能行舟、而仗此引流、故道不至壅淤。及水發時、清水合流、水力甚大。故河底刷深、無沖決之患矣。又去年趙申喬、條奏黃河近邊被沖田畝、請查明數目、蠲免錢糧。不知黃河東岸刷、則西岸之田出。西岸刷、則東岸之田出。被沖之田、應免錢糧、則新出之田、不應取錢糧乎。今年浙江提督吳郡陛見時、朕諭吳郡雲、聞浙江海中、漁船甚多。其船進海口時、防汛官兵、橫索錢財、方令入口。中有不聊生之窮人、不得入海口、遂為海賊。觀此、則海賊即內地漁人。乃官兵迫而驅之海中為賊者也。朕下此諭㫖、特欲使提鎮等、知朕於各省事、無不洞悉也。今遣官、勘驗湖南荒田、亦此意耳。總之督撫不可侵部院之權。部院亦不宜刻求督撫之非凡事宜用中、不可一偏也
  • 轉戶部尚書張鵬翮、為吏部尚書。升都察院左都御史趙申喬、為戶部尚書。工部右侍郎劉謙、為都察院左都御史
  • 調正藍旗蒙古都統兼鑲白旗護軍統領覺羅阿臘納、為鑲白旗滿洲都統
  • 喀爾喀澤卜尊丹巴胡土克圖土謝圖汗、遣使進九白年貢。宴賚如例。
  • 丁丑。皇太后聖壽節。上率諸王、文武大臣、侍衛等、詣皇太后宮行禮。遵懿㫖、停止筵宴。
  • 調西安副都統松阿禮、為正白旗滿洲副都統。正白旗漢軍副都統楚宗、為正藍旗滿洲副都統。升鑾儀衛冠軍使巴爾布、為西安副都統。以禮部右侍郎馮忠、為正白旗漢軍副都統
  • 升直隸大名道年希堯、為廣西按察使司按察使
  • 升四川按察使沙木哈、為福建布政使司布政使
  • 庚辰諭大學士等、御史周祚顯條奏、百姓保留地方官員、督撫代為題請、應行禁止。其言甚是頃口外青城地方、有二百餘人叩閽、保留萊州知府、朕未准行。後又至熱河叩閽、止五六十人。朕疑之。因令拏審、果系現居口外之山東民、為知府家人、雇覓指使而來耳。凡有百姓糾党、保留地方官者若准留任、則官必為民挾制、實非美事。且令民不畏官。官不畏其上司。關係匪輕。故宜留意。清官或倚仗廉潔、不畏上司。而貪官被參之後、亦謂我不能迎合上司、所以被參、學為清官之語以自飭。朱子畏大人注雲、大人理所當畏。國家有上下貴賤之體、雖清官、可不畏上司乎
  • 九卿等遵㫖議覆、八旗出征舊人。有將擄獲之人為養子、分產開戶者。傳至子孫輩、或因勒詐不遂、稱為祖父家奴、混行控告、殊違祖父初心。嗣後有子孫控告祖父時為養子。分產年久者、永行禁止。其惡劣不肖之徒、不遵法度、捏造他故控告者、該部指名題參。有職者革職。無職者枷號兩個月、鞭一百。如有勒詐款跡、審實、照訛詐律處分、著為定例。得㫖、依議。養子于分居開戶之後、其原主子孫、或極庸懦、或至絕嗣。養子之子孫、或冒稱近族兄弟、反肆欺淩、及爭告家產者、亦著嚴行禁止
  • 先是御史董弘彪、保舉山西冀甯道彭騰吉□羽上命大學士等、傳問九卿。至是、九卿覆奏、彭騰吉□羽聲名不佳上曰、朕知彭騰吉□羽、向來奉職不善九卿因朕問及、不得已乃行舉出。天下官員甚多、朕不能盡識雖識之、亦不能確知其為人、然後問於九卿。九卿宜一意秉公、據實舉奏。今觀九卿大臣、率多苟且。謂何必與人為仇、不肯直言。人臣居官一日、則當盡一日之職。若互徇情面、不實心辦事、事何由而得理。殊非臣道所宜然也。且科道者、耳目之官。九卿保舉不公、即當糾參。又科道有互參之例。今伊等惟有所倚恃、始行題參耳。董弘彪、彭騰吉□羽、俱著革職。
  • 予故正白旗滿洲副都統吳爾德黑、祭葬如例。
  • 予故輔國公鄂飛、祭二次。造墳立碑如例。
  • 癸未。升大理寺卿兼管太常寺卿事荊山、為禮部右侍郎、仍兼太常寺卿。
  • 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崔徵璧、為工部右侍郎。
  • 策試天下貢士孫見龍等、於太和殿前。制曰、朕惟治天下之要務、莫先於敬持其心。心者、所以飭官方、勵人才、而消釁蘖之本也。朕自御極以來、翼翼兢兢、五十餘年如一日。至於大小臣工、亦無不以國爾忘家、以人事君之義、相為告戒焉。邊疆雖靖、尤加意于武備之修。凡以立國之道、德威不可偏廢。古帝王所以深根固本、杜漸防微、是朕之所夙夜而不敢康者也。書曰、儆戒無虞。又曰、制治未亂。保邦未危。今國家承平日久、文恬武嬉。朕惟唐虞成周之隆、君臣所以動色咨儆者、豈過慮歟。夫亦察于天命人心之理、而無荒無怠、期以長凝上天之眷、而永底烝民之生也。其何以使中外臣僚、悉喻朕意歟。夫洪範進人、有猷有為、歸於有守周官弊吏、則善能法之類、必首于廉。然則廉隅者、士行之先也。服官之本也。督撫者、州縣之帥。部院大臣者、百僚群吏之表。故李膺按部、而貪墨為之解官。楊綰登朝、而勳舊為之徹樂。今吏道未盡澄清、官邪未盡振肅、其亦倡率之道、有所未至歟。易曰、拔茅茹。以其匯。書曰、舉能其官。惟爾之能。稱匪其人。惟爾不任。內而部院卿貳、外而督撫提鎮、朕所寄腹心耳目也。有薦舉、朕必虛心而採用焉。然課其成效、往往不能悉副任使者、何也。夫無至公之心、則知交姻婭、各徇其所私。無至明之識、則劣品庸流、各阿其所好。古大臣薦賢不使人知、而補牘必爭、夾袋必滿者、其風豈遠歟。立政之篇。致意於庶言庶獄庶慎、而終以克詰戎兵。古者簡閱車徒、一年而四舉焉。朕鑒於前代。慎選將。勤恤兵。甄微勞。酬壯烈。留神戎事、用樹國威。然自禁旅之所在營伍、盡能核軍實而肅行陣歟。夫練習不素、則技勇之藝疎。節制不嚴、則驕惰之兵眾。其何以振紀宣威。使國家長收衛民之用也。要之潔清自勵、則援引必公、而大小莫非法廉之選。憂危共惕、則防維必至、而內外永享寧謐之休。朕之所以敕臣工者、即其所以望多士者也。爾多士其悉攄所學以對朕將親覽焉。
  • 乙酉。上自暢春園回宮。
  • 殿試讀卷官大學士等、遵例以試卷十本進呈。上閱至第二卷曰、此卷必系南省人。命拆視之。果然。上一一閱畢。諭大學士等曰、爾等大臣、多系進士出身、深知文字。凡文章書法、各有所習、一覽可知。朕適閱第二卷、未及拆封、早知為南省人、昭然不爽。聞來京應試之人、將伊等所作文字、各處投送。其應開考試官、悉令過目、以博已之聲名、以求人之採取。爾等場中閱卷、當一秉虛公、略無私意、始稱厥職。至五經四書、俱系聖賢之言。考試出題、專意取冠冕者、則題目漸少、士子易於揣摩。甚有將不出題之書、刪而不讀、尚得言學問乎。經書內有不可出之題、試官自然不出。其餘出題之處、須以各種題目試之、則懷才實學之士、自無遺棄矣。
  • 丙戌。上御太和殿傳臚。賜殿試貢士王敬銘等、一百四十三人、進士及第出身有差。上幸暢春園
  • 丁亥。升太僕寺卿阿錫鼐、為大理寺卿。宗人府府丞呂履恒、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 以刑部尚書張廷樞、為武會試正考官。詹事府少詹事王奕清、為副考官。
  • 喀爾喀車臣汗、遣使進九白年貢。宴賚如例。
  • 己丑。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庚寅。諭九卿等曰、朕念福建、廣東、沿海州縣、值此青黃不接之時、宜酌量蠲免。張鵬翮奏曰、頃蒙皇上特加殊恩、已令運米賑濟矣。且連年蠲免甚多。現今動用至康熙四十九年錢糧矣。上曰、即動用至五十年錢糧、有何妨礙。今米雖運去、但足糊口、不能辦錢糧也。朕心惟以百姓為重。蠲免之事、不可遲延。
  • 諭大學士等曰、翰林官員內、多有不識字義、不能作詩文者。此皆教習不勤之故。比年以來、武英殿行走之人、鄉會試中式者甚多。蓋以在武英殿行走、每日不釋卷耳。此後凡修書校書處、著並派庶起士。又諭曰、道學者、聖賢相傳之理、讀書人固當加意。然詩文亦不可廢。或有務取道學之名、竟不留心于詩文者、此皆欺人耳。
  • 壬辰。升太僕寺卿李華之、為宗人府府丞
  • 庚子。升雲南驛鹽道劉曾、為雲南按察使司按察使。四川建昌道王沛憻、為四川按察使司按察使。
  • 辛丑。升內閣侍讀學士拉都渾、為理藩院右侍郎。
  • 升正藍旗蒙古副都統穆賽、為正藍旗蒙古都統。正藍旗滿洲副都統楚宗、為鑲白旗護軍統領。簡親王王府長史孟固、為正黃旗蒙古副都統
  • 壬寅。予故原任右衛副都統禪穆布、祭葬如例
  • 升鳳凰城城守尉白濟、為黑龍江副都統
  • 癸卯。諭大學士等、朕覽朝鮮人所作文章、佳者甚少彼所用者、皆中國方域之名。即如稱道路之至險者、或並陘、或棧道、現今疏治、悉成坦途、何險之有。彼但據舊時書籍所記、未經身曆、宜其不能工也。朝鮮國王、甚恭順知禮。即我朝所遣使臣、亦皆守分、一切饋遺、未嘗需索。明代遣一使至彼國、費用動至數萬、此尚可為撫遠之道乎
  • 授一甲進士王敬銘、為翰林院修撰。任蘭枝、魏廷珍、為翰林院編修。
  • 諭大學士等、翰林官關係緊要。必讀書立品、方稱厥職。今翰林官甚多、朕皆不識。自講讀學士以下、編檢以上、滿洲、漢軍、由進士選入翰林者、其中或有不修行檢、日事飲博、于詩文書法、全不究心。又或督學典試分校、聲名不好者。爾等會同九卿、詳查舉出、即行黜退。各省皆有翰林、九卿豈無聞見。毋容徇隱。其現在散館庶起士、及教習進士內、有此等人、亦舉出革退。
  • 甲辰。諭大學士等曰、朕閱庶起士散館試卷。其習清書者、僅學習一年、雖無甚優、亦不甚劣。即至三等之卷、猶能對漢文繙譯。伊等俱著留翰林院。習漢文者、詩文俱平常。一等卷、略有可觀、仍留衙門。其餘十一卷、總屬不堪。將伊等俱革去庶起士、于教習進士處、照常學習。至一等第三卷曹鳴、詩甚牽強、將此易置末名。王圖炳、字甚好、易至第三
  • 升左通政郝林、為太僕寺卿
  • 廣東副都統何天培、奏請陛見。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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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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