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朝實錄/卷之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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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七年。戊戌。春。正月。庚戌朔。以大行皇太后梓宮在殯。命停止朝賀筵宴。

  • 朝鮮國王李焞、遣陪臣俞命雄等、表賀冬至、元旦、萬壽節。及進嵗貢禮物。賞賚如例。
  • 辛亥。上居蒼震門內。
  • 壬子。上詣大行皇太后梓宮前、行月祭禮。甫至、即大慟。奠酒畢。復痛哭、移時方止。諸王、貝勒、貝子、公等以下、三品官員以上、皆隨班行禮。舉哀。上回居蒼震門內。
  • 癸丑。諭諸王大臣等曰、諸王大臣、往往群集請安、雲望朕躬速愈。朕身罹大憂、因致獲疾。動履甚難。寢臥幾及五旬。一切喪事、未得盡心。何暇調治。今右足較左足消瘦。容顏亦殊憔悴。或有冒昧之人、不詳瞻朕容。第謂聖躬如天行至健、雖暫染屙疾、有何礙。不知天行無時止息、而世運屢有變遷。人豈得與天比乎。或又粉飾殷勤套語、謂宜節憂勞、簡幾務、以養聖躬。及至問其憂勞之宜節者何在。幾務之宜簡者何事。彼仍不能舉以對也。朕於此等空言、惡之殊切。厭於聽聞。故特降諭宣示。
  • 是日、上回宮。
  • 甲寅。順天府進春。
  • 議政大臣等議覆、四川松潘總兵官路振揚疏言、松潘所屬黃勝關、並墩堡。向設漳臘營遊擊一員。統兵六百四十名駐劄。管轄雜番。迤南為雜榖安撫土司。種部繁多。俗稱勇悍。南境直抵打箭爐。與天全招討司明正土司接壤。今該土司良兒吉之子班弟兒吉、尚未襲職。臣備兵之初、密令該土司、遴選部屬、防守各處隘口。頗稱勤順。請准其襲職。並加賞賚。又有加渴瓦寺安撫土司桑郎溫愷、所部羌番亦眾。接近漢地。現募運糧人夫、屬其部落居多。又有漳臘營所轄之祈命上下包坐司等土官土兵、習於戰鬥、熟諳邊情。臣亦曾令預備土兵一千、聽候調遣。鹹各踴躍。亦請各加賞賚。如有調發、准其支給口糧。俱應如所請。其班弟兒吉承襲之處、令都統法喇等、查明議奏。從之。
  • 乙卯。孟春。享太廟。遣領侍衛內大臣公馬爾賽行禮。
  • 遣官祭太嵗之神。
  • 上以足疾幸湯泉。是日啟行。駐蹕暢春園。
  • 兵部議覆、原任貴州巡撫劉蔭樞疏言、定番州屬大華司土官狄守亨、因挾仇射死麻向司土官得君佐。已經題參革職但狄守亨之子狄世雄、仍習凶頑、難以約束部苗。別無應襲之人。請將大華司土官、永行裁革、地方錢糧、歸併定審州管轄。應如所請。從之。
  • 丙辰。世祖章皇帝忌辰。遣官祭孝陵。
  • 丁巳。上駐蹕湯泉。
  • 庚申。議政大臣等議覆、都統法喇等疏言、打箭爐地方窄狹、米糧一時難到。去年荊州滿洲兵來時、因路遠難行、馬匹微瘦。俟餵養稍肥、臣將滿洲兵內、遴選五百名、派官帶領、前往打箭爐。又遴選建昌鎮綠旗馬步兵七百名、化林營綠旗馬步兵八百名、令在各本處預備、以便酌量調遣。應如所請。將荊州之五百名滿洲兵、令護軍統領溫普等、帶領前往打箭爐駐紮。巡撫年羹堯、派賢能官員辦理糧餉。從之。
  • 辛酉。諭大學士等、諸臣陳奏國家之事、輒用稱頌套語。於朕躬並無裨益。朕歷年夏月避暑、九月回鑾。所積四月內、口外不能辦理之事、日夜料理、必在嵗內完結。至次年開印、又復速為辦理、無致壅積。今自五十六年四月、至今所積事務應作何辦理之處諸臣當切實指陳。國家事務、所關甚大。豈可潦草完結。若朕置事務不理、諸臣又誰能擔任。朕每念及、中心惕然。嗣後當盡刪除稱頌套語。將有益於朕躬之處速為指陳。使事務不致壅積。可以知諸臣之實心報效、而朕之病體、亦得調護矣。
  • 甲子。上元節。以大行皇太后梓宮在殯。停止筵宴。
  • 戊辰。議政大臣等議覆、侍衛查什、遵㫖將松潘等處兵馬、應否徹回之處、前問察罕丹津。據察罕丹津回奏雲、大兵前往西邊。策妄阿喇布坦、必不敢前來。現今天寒草枯、馬匹難行。軍兵亦甚勞苦。不若將四川松潘之兵、徹回原所。牧養馬匹。休息士卒等語。查現今兵丁駐紮之阿爾錫巴爾錫地方、離口不遠。應行文副都統甯古禮、總兵官路振揚、將兵馬徹回松潘口內附近地方駐紮。仍令不時差人、至青海探聽消息。從之。
  • 己巳。翰林院檢討朱天保、奏請復立允礽為皇太子。上御行宮正門。召朱天保問曰、爾奏摺內雲、二阿哥仁孝。爾何由而知。朱天保供雲、臣父朱都納語及、故得聞之。上問曰、爾父行走之時、二阿哥尚無疾病。其學問弓馬、及一切技能、皆有可觀。後得瘋疾。病發時、即諸事不省、舉動乖張。曾背立朕前、辱駡徐元夢。即伊伯父、及伯叔之子等、往往以不可道之言肆詈。此非瘋疾所致乎。爾知之否耶。朱天保供雲、臣實不知。冒昧陳奏理應萬死。上問曰、爾奏摺內雲、今二阿哥聖而益聖、賢而益賢。爾何從而知。朱天保供雲、皆臣父聞之看守之人。上問曰、看守之人何名。朱天保辭窮。但雲該死。上問曰、朕以爾陳奏此等大事、若遣人傳問、或將爾有理之言遺漏、故親加研訊。爾一無知穉子。數語即窮。必有同謀通信之人、可據實供明。朱天保供雲、此皆臣父朱都納、同戴保、商議繕本、令臣來奏。上諭大臣等、將朱都納、戴保、鎖拏、並朱天保、俱交與皇子大臣等嚴審。又諭曰、自太祖太宗以來、宗室中患瘋疾者、不止一人。英郡王、臨陣甚勇、效力甚著。但瘋疾一發、即便妄行。大阿哥允禔、公景熙、亦皆有瘋疾。普奇為人總無定準、不可聽信。三官保、為人閃爍不常。楚宗、為人亦多反覆。朕嘗面責伊雲、爾甚是反覆不常、必至如爾祖、殺而後已。朕宗室中、漢仗皆好。臨陣奮往、不肯讓人。但必無定準、不可信者甚多。再旗人內、如齊世為人、心性閃爍。巴渾德曾奏、齊世聰明異常。其心思所至、立即轉變、非臣等所能測。即齊世亦奏稱、臣之心性、臣亦不能自信。伊且不能自信、又豈有信伊之人耶。又諭貝子蘇努曰、率世狂悖之言爾盡知之。齊世當康熙十年時、以為如何能至十五年。及至康熙十五年、以為如何能至二十年。因將伊祖墳、移至盛京。可見伊居心行事、狂悖極矣。尋將朱都納、戴保、拏至。供連副都統常賚、原任內閣學士金寶。因將常賚、金寶、亦拏至。
  • 庚午。大學士、會同九卿等繕摺具奏、皇太子、系天下根本。近奉上諭、建儲大事、朕豈忘之。臣等仰見聖心、注念國本、匪朝伊夕。伏願皇上遂行乾斷。四海臣民、莫不歡慰。現今題奏之事、即可命皇太子、在皇上左右、稟承皇上指示、贊襄辦理。俟聖躬大安、再親幾務。至於今年應補各官、及旗下官員。請停其引見。陸續具題補授。伏候皇上諭㫖、再行引見。上召入。諭之曰、自去年春夏之交、朕體不安。留心調養、漸就痊癒。意謂從此便可平復。自熱河來京、心中沉悶。又值皇太后大事、總無暇調治、以致身體不安者、七十餘日。朕自幼頗能耐病、是以起居照常、仍辦理幾務。今至湯泉、顏色稍復。精神亦增。特諭爾等知之。爾等今日為立皇太子之事來奏。前允礽為皇太子時、一切禮儀皆索額圖所定。服用儀仗等物、踰越禮制。竟與朕所用相等。致二阿哥心性改移、行事悖亂、皆索額圖導之也。自二阿哥近侍人員、以至內監。言及索額圖、常泰、無不切齒。天無二日。民無二王名不正、則言不順。今于未立皇太子之前、當預將禮儀議定爾等會同、將明代會典、及漢唐宋以來典禮、查核詳議具奏。
  • 上御行宮正門。召朱都納問曰、爾子朱天保、供稱所奏皆出爾意。朕問爾、二阿哥仁孝、且於拘禁處、甚是安靜、聖而益聖、賢而益賢。爾何以知之。朱都納供雲、原聞二阿哥之賢。意拘禁之後、應益賢矣。所以具奏。上曰、爾並不詳明、亦無確見、妄奏此等大事乎。從前二阿哥、原無不善之處。後因病發、諸事乖張、是以拘禁。然朕猶望其痊癒、故復釋放。五年以內、朕父子每日相見。凡事盡心教訓。乃並不悛改、始復拘禁。伊於拘禁處、以礬水作書致普奇、囑其保舉為大將軍。有齊世、紮拉克圖、皆當為將軍之語。朕遣內監往詢。伊直認礬水之書、系其親筆。此等處、爾知之否耶。朱都納供雲、我所聞未明、妄行陳奏。該萬死。上問曰、爾奏摺內、引戾太子之事為比。戾太子父子間隔、不能覿面。朕于二阿哥、並無間隔。即拘禁處、朕常遣內監往視、賜物賜食。現今二阿哥顏貌豐滿。伊子七八人、朕皆留養宮中。爾何得比于戾太子之事。爾又稱費揚古、將二阿哥陷害。費揚古系功臣。伊病篤時、朕親臨視。歿後、遣二阿往奠。爾何得任意妄言。爾希圖僥倖、取大富貴。又以朕有疾、必不親加詳訊、故擅敢具奏。今詰問之下、乃始知當死乎。且爾奏此等大事、必有通同商議之人、密探消息、然後具奏。與爾相商者為誰。與爾通信者為誰。朱都納供雲、臣實知之不明、冒昧引證妄奏。與他人無涉。應將臣淩遲處死。非在臣之一身。求將臣子朱天保寬免。上曰、令爾看殺爾子後、始將爾淩進遲。又問戴保曰、爾前往海關時、曾奏趙姓之人、族眾聚居。皆趙太祖之裔。或至作亂、亦未可定。遣爾至蒙古地方、又奏紮賴特蒙古等、修理器械、訓練兵丁、有謀叛之意。何歷年來帖然安靜。此非爾欺妄耶。且爾因瘋疾拘禁。如何朱都納所奏之事、爾又與之商議同行。戴保供雲、臣系朱都納之壻。望伊父子富貴、同副都統常賚、商議而行。伊所奏本章、臣看過是實。上又問金寶曰、左翼朝奇、右翼金寶、皆著名匪類。朱都納所奏之事、爾如何與之商議同行。金寶供雲、既有臣名、臣即應死。但臣往軍前種地甫回。曾見朱都納是實。至伊所奏之事、臣實全然不知。臣現有老母在家、年已八旬。並無兄弟子嗣。求聖主寬宥。上曰、爾有八旬老母、毫不為念、是以罹此案耳。上又問常賚曰、爾如何與朱都納商議、妄行陳奏。常賚供雲、臣系朱都納之壻。此皆伊父子希圖富貴、同伊愛壻戴保商議而行。並未與臣相商。上曰、爾系朱都納之壻、朱都納平日、與何人行走。此事與何人商議。爾必盡知之。常賚供雲、莘泰、齊世、兩人皆與朱都納來往莘泰行走甚密。齊世行走略疎。至此事。同伊等相商與否、臣實不知。尋將齊世、莘泰、並拏至。
  • 辛未。祈榖於上帝。遣領侍衛內大臣公海金行禮。
  • 壬申。上御行宮正門。召齊世諭曰、齊世秉性不肯安靜、有似獼猴。二阿哥甚惡之、呼為獼猴都統。朕以為與獵犬相似。道旁鶉起則逐鶉。蛙出則逐蛙。人所射之野獸、反不逐也。凡人有過、皆悔悟思改。若齊世怙非遂過、到老不知改悔。每一蹙額、即謀欲陷人。至於騎射材力、全無寸長。屢次出兵、並不向前效力。及犯事之處、未有無其名者。二阿哥礬水寫書之事、亦有其名。朕皆寬宥、給之都統職銜。朕施恩如此。伊當守分、安靜度日。乃今朱都納之事、又有其名。豈非奸詭特甚乎。今試問爾爾族中佐領員缺、如何將增壽之名刪去、但將爾名進呈。增壽系爾兄之子、襲公爵者、伊名如何可刪。爾以身為都統、只將爾名進呈、載入檔案、傳至後日、便與增壽子孫無涉。爾之籌算竟及數世以後。奸詭如此、朕斷不使爾等遂其志。究將增壽之名、列於爾前。爾之奸計何益齊世語塞、不能對。但雲臣心地不堪之處、皆皇上洞照。有何辨處。上又曰、莘泰、乃卑污無恥之人。無足問也。
  • 諭議政大臣等去年朕欲撥一大臣、在甘州駐紮辦理軍務。今額倫特既在西寧、諸事可以無虞。且自有軍機以來、凡事朕皆預為籌畫、調度。後亦無不相符者。近經將軍富甯安、奏請兵餉。朕已下㫖賞給銀二十五萬兩。今提督師懿德、奏請徹兵。此銀付之空處。不知朕於軍機事務、並不惜錢糧。已動用過數百萬兩矣。又甘肅等處綠旗兵丁、自出兵以來、曾賞過馬匹錢糧口糧、並給在家之妻子米糧。此等恩澤、曾否均沾。其間有無克扣、尚未明晰。如兵丁之在家妻子、未沾恩澤。朕心亦不能安。朕思固原地方、提督潘育龍、乃年久之將軍。諸事諳練、自可無虞。其甘州地方、甚屬緊要。須派大員在彼駐紮、查明此等事務。且所處既近、可以互相應援。尤為有益。又派滿洲兵一千名、餵養馬匹肥壯。春間天暖。不令由口外前去。著令由內地到肅州駐紮。尋議政大臣等、開列大臣職名具奏。得㫖、著派侍郎色爾圖前往。寧夏總兵官范時捷、著署理甘肅提督事務。亦令前往甘州、偕色爾圖一同辦理。其寧夏總兵官員缺、令范時捷舉伊所知之賢能副將護理。
  • 甲戌。升參領宜兆熊、為鑲白旗漢軍副都統。
  • 乙亥。右衛將軍費揚固、以病乞休。命解任。
  • 議政大臣等議覆、總督額倫特等疏報、據拉藏使人胡喇奇雲、從前與策妄阿喇布坦之兵交戰、曾斬獲伊眾二百餘人。策零敦多卜、及準噶爾等、因不服水土、遍身浮腫。今拉藏現在布達拉地方固守。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得尼、俱同在一處。令我齎疏往奏聖主。又大喇嘛芻爾齊木藏布拉木渣木巴奏稱、我等自剛諦沙、回至拉薩。拉藏告雲、策妄阿喇布坦、令策零敦多卜等、率兵六千餘人、至淨科爾庭山內、踞守險要、來與我戰。夜間越嶺而來、復踞住達穆地方等語。又侍衛阿齊圖等疏報、據拉藏使人胡喇奇雲、拉藏、蘇爾紮、前與策妄阿喇布坦之兵交戰、殺獲甚眾。今拉藏、蘇爾紮、俱自達穆、已至招中等語。應行令侍衛阿齊圖、總督額倫特等、加謹設防、作速預備。遠探賊情、相機進剿。得㫖、依議速行。
  • 丙子。滿九卿等議奏、朱都納、應淩遲處死。朱天保、立斬。朱都納二幼子、立絞。家產籍沒入官。戴保、常賚、俱應絞、監候秋後處決。金寶、充發黑龍江當苦差。莘泰、枷號三個月、鞭一百。齊世、革去都統職銜。交該旗、及族中人等、在伊家永行拘禁。上將奏摺發還。諭雲、所議尚未詳盡。朕親禦門窮詰朱都納之處、亦未載入。
  • 以僉都御史李永紹、為太常寺卿。
  • 丁丑。吏部議覆、大學士馬齊等、議上太行皇太后尊諡。不將章皇后字樣寫出。甚屬錯誤。應將大學士馬齊嵩祝、李光地、蕭永藻、王掞、各降三級。調用。其革職留任之大學士嵩祝無級可降應革去大學士之任。得㫖、馬齊、李光地、蕭永藻、王掞、俱從寬免降三級調用。嵩祝、從寬免革任。
  • 以喀爾喀故輔國公索諾木伊斯扎卜子噶爾臧薩罔、襲爵。
  • 戊寅。諭議政大臣等、兩路軍兵、駐紮邊塞、二三年矣。勞苦殊甚。衣服亦將損敝。朕深加軫念。特令制衣二萬襲。現今所有一萬襲、派侍衛一員、由內地驛站、送至將軍富甯安軍前、賞給軍兵。再一萬襲、俟製造完日、送至將軍傅爾丹軍前。著爾等大臣查驗、裝載牢固發往。如尚有不敷、計算軍兵數目、照此衣服、將庫貯布疋賞給令其自行製造。
  • 大學士、九卿等、遵㫖將皇太子儀仗冠服、一切應用之物、及應行禮儀、俱查明裁減定議具奏。得㫖、所議甚善。

二月。庚辰朔。皇子生。即於是日薨。未命名。

  • 壬午。轉刑部右侍郎李華之、為左侍郎。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周道新、為刑部右侍郎。
  • 甲申。月祭大行皇太后。
  • 兵部等衙門議覆、福建浙江總督覺羅滿保等疏言、福建海洋、當浙粵之交。自北至南、有極沖地方、逼臨大海港口、為郡縣之門戶者。有次沖地方、為船隻登泊之要津者。如福甯州之沙埕所等處、皆扼水陸之沖。前建立炮臺城寨、日久塌壞。應加修葺。而緊要處所、增設炮臺、添撥弁兵。修造營房、更不可緩。至於閩安鎮以南、至南台沿海之梅花所等處、黃琦以南至東石、鎮海衛以南至懸鐘一帶、陸路城寨向隸水師金門、銅山、二營、撥兵分防。但水師兵數無多。應改撥陸路官兵防守。又浙江海洋、極沖次沖地方。有原無炮臺者。有舊有炮臺城寨、傾圮倒塌者。有原設汛防兵數、應酌量增添者。臣等相度。沖要之地、修築炮臺城寨。分別極沖次沖。如平湖之乍浦等五十處、安設炮四百六十位。添造營房。派撥弁兵、分防巡守、以固海疆。俱應如所請。從之。
  • 又議覆、福建浙江總督覺羅滿保疏言、海洋大弊、全在船隻之混淆。米糧之接濟。商販行私偷越。奸民貪利竊留。海洋出入。商漁雜遝。應將客商責之保家。商船水手、責之船戶貨主。漁船水手、責之澳甲同䑸。各取保結。限定人數。出入盤查。並嚴禁漁船、不許裝載貨物、接渡人口。至於臺灣、廈門、各省本省往來之船、雖新例各用兵船護送、其貪時之迅速者、俱從各處直走外洋、不由廈門出入。應飭行本省、並咨明各省、凡往臺灣之船、必令到廈門盤驗、一體護送。由澎而台。其從臺灣回者、亦令盤驗護送。由澎到廈凡往來臺灣之人、必令地方官給照方許渡載。單身遊民無照者、不許偷渡。如有犯者、官兵民人、分別嚴加治罪。船隻入官。如有哨船私載者、將該管官、一體參奏處分。應如所請。從之。
  • 以蒿齊忒故輔國公紮木弼弟達西達爾紮、襲爵。
  • 乙酉。滿漢九卿請安。上手書諭㫖曰、眾大臣官員、時來請安。朕甚難答。若謂身安、則羸瘦巳甚、未覺全復。足痛雖較前稍愈、步履尚難。近方閱理政務、一時難於清楚。因慮壅積漸多、心悸不安。更痛皇太后太事。適值朕躬抱病、未盡朕心。而一二不法匪類、曾經治罪免死之徒、探知朕疾、夥同結黨、謀欲放出二阿哥。觀此、則亂臣賊子、尚不乏人。每思此等事、食且不能下嚥、何由萬安。
  • 以吏部尚書張鵬翮、戶部尚書趙申喬、為會試正考官。刑部左侍郎李華之、工部右侍郎王懿、為副考官。
  • 丁亥。遣大學士王掞、祭先師孔子。
  • 兵部議覆、廣東廣西總督楊琳疏言、據原任碣石總兵官陳昴條奏、臣詳察海上日本、暹羅、廣南噶羅吧、呂宋諸國形勢。東海惟日本為大。其次則琉球。西則暹羅為最。東南番族最多。如汶萊等數十國。盡皆小邦。惟噶羅吧、呂宋、最強。噶羅吧、為紅毛市泊之所。呂宋、為西洋市泊之所。而紅毛一種、奸宄莫測。其中有英圭黎、幹絲蠟、和蘭西、荷蘭、大小西洋各國。名目雖殊、氣類則一。惟有和蘭西一族、兇狠異常。且澳門一種、是其同派。熟悉廣省情形。請賴督撫關差諸臣設法防備。或於未入港之先、查取其火炮、方許進口。或另設一所、關束彝人。每年不許多船並集、祗許輪流貿易。臣查外國彝商、利與中國貿易。而彝商懾服有素。數十年來、沿習相安。應聽其照常貿易。將該鎮所請查取火炮、另設一所關束、輪流貿易之處、無庸議。請於彝船一到之時、令沿海文武官弁、晝夜防衛、使其懾服、無致失所。至於西洋人、立堂設教。仍照康熙五十六年、九卿原議禁止。再行嚴飭。均應如所請。得㫖、依議。西洋人之處、著俟數年、候㫖再行禁止。
  • 戊子。祭大社大稷。遣都統宗室延信行禮。
  • 刑部尚書賴都母故。命加祭一次。
  • 議政大臣等議覆、陝西西寧總兵官王以謙疏言、往噶斯換班兵丁、在鎮標所屬內派往、實屬不敷等語。應于都統胡錫圖帶往兵丁、及固原、涼州、所備綠旗兵丁內、均勻派撥前往西寧。得㫖、噶斯一路兵丁換班、現有總督額倫特、公策旺諾爾布、侍衛阿齊圖等、在彼處。著行文令伊等定議具奏。
  • 甘肅巡撫綽奇疏報、金塔寺地方、安插民人三十五戶。西吉木地方、安插民人二百七十戶。達裏圖、安插民人五百三十戶。錫拉穀爾、安插民人一百六戶、俱經蓋造房屋、分撥居住、耕種地畝收糧。報聞。
  • 己丑。滿九卿等、遵㫖將皇上親究朱都納等口供、添入再議具奏。上手書諭㫖曰、戴保、常賚。一體定擬、甚屬不合。戴保久已應斬、因托瘋疾拘禁。今又不改。再戴保從拘禁處、如何放出行走之處、並無一字察及。著再議。
  • 議政大臣等議覆、靖逆將軍富甯安疏言、西吉木、設立赤斤衛。達裏圖、設立靖逆衛。各添設衛守備一員。錫拉谷爾、設立柳溝所。添設守禦所千總一員。再添設同知、通判、各一員。兼管二衛一所。其駐防兵丁、武職官員、令肅州鎮管轄。衛所官員、令肅州道員管轄。應如所請。從之。
  • 庚寅。孝康章皇后忌辰。遣官祭孝陵。
  • 議政大臣等議覆、據拉藏奏稱、臣世受聖主洪恩。不意惡逆策妄阿喇布坦、發兵六千、與我土伯特兵、交戰兩月。雖並無勝負、而敵兵復又入招。臣現在率兵守護招地。但土伯特兵少、甚屬可慮。若將喀木危藏之地、被伊踞去。將使黃教殄滅。為此懇求皇上聖鑒、速發救兵、並青海之兵、即來策應等語。查拉藏、系顧實汗後裔。維持黃教。今懇求救援。應令西寧、松潘、打箭爐、噶斯等處、各預備兵馬。並土司楊如松屬下兵丁、一同前往。現今青海王、台吉等、派兵六千、在正月初十日起程。但非有滿洲兵丁不可。應令侍衛色楞、侍讀學士查禮渾在西寧滿洲兵內、選二百名、綠旗兵內、選二百名、及土司之兵一千、帶至青海地方。會同青海王、台吉等、商酌行事。其青海王、台吉等、發兵去後、伊等家口、無人看守。應行文公策旺諾爾布、總督額倫特、與青海王、台吉等妥議、于屯兵形勝之處、用心守護。從之。
  • 戶部議覆、廣東巡鹽御史昌保疏言、鹽政衙門、職司鹽務。今臣力不行於州縣、錢糧必致有誤。請將臣徹回。鹽務令督撫專理。查昌保、系奉㫖派往廣東、留任三四年、清完新舊錢糧之員。應將所請無庸議。得㫖、著照昌保所奏。鹽務交與巡撫法海專理。准昌保回京。
  • 予故一等精奇尼哈番阿禮渾、四川川北總兵官魏相、各祭葬如例。
  • 兵部議覆、廣東廣西總督楊琳疏言、粵東沿海地方、東連福建。西達交趾。南面一路汪洋。諸番羅列。素稱險要。請於通省沿海泊船上岸之處、據高臨險、相地制宜、修築炮臺城垣、添設汛地、建造營房、分撥官兵、以靖海洋。應如所請。從之。
  • 刑部等衙門會議據原任貴州巡撫劉蔭樞供稱、臣年老昏愚、茫無知識。伏見皇上用兵西陲。妄行摺奏。及命臣赴軍前、周閱營盤。謊稱適逢大雪、馬上跌傷腿足、病勢沉重、不能行走。又不請㫖、竟回甘州。蒙恩寬恕、令臣仍往看雪。又不遵行、妄求寬免。蒙恩令臣赴任、彼時病勢漸減、遂爾直行前往。種種乖謬、罪應萬死等語。應將劉蔭樞、革職。擬絞立決。但議政大臣等議、將不肯進兵之提督師懿德立絞。奉㫖暫停治罪。劉蔭樞亦應暫行停決發往侍郎海壽處種地。俟大兵回日再行治罪。得㫖、劉蔭樞豈可復行發往陝西。著發往傅爾丹等地方種地。
  • 辛卯。九卿、詹事、科道、以建儲事、繕摺請㫖。上手書諭㫖曰、國家大臣、凡事宜詳細思維具奏。豈可草率、同於兒戲。朕將何賴。現今皇太后之事、未滿百日。梓宮尚未安厝。舉國素服。未曾剃頭。乃將大慶之事瀆請。朕實不解。著即回奏。九卿、詹事、科道、回奏雲、臣等冒昧瀆請。大體所關、全未見及。今奉㫖明示、方豁然醒悟。自知愚昧、謹具摺請罪。上又手書諭㫖曰、至愚極昧之處、不止一二次矣。如此、何以辦事。必至終日為人欺蔽。倘至誤事。不亦可恥耶。
  • 升宗人府府丞景日昣、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 予故原任陝西肅州總兵官麥良璽、原任雲南鶴麗總兵官郝偉、各祭葬如例。
  • 壬辰。議政大臣等議覆、振武將軍公傅爾丹等、奏請兩路大兵進剿之處。得㫖、爾等議欲兩路進剿。但聞策妄阿喇布坦、遣策零敦多卜等、前往西藏之時、曾有令伊等翦滅拉藏、即在藏駐紮、彼復身至西藏、再攻取危藏巴爾喀木之人等語。雖其虛實、未可懸定。而傳聞拉藏有陣亡之信。若策妄阿喇布坦、果帶妻子、前往西藏而去。我國兩路大軍、即至伊裏地方。恐屬徒然。朕意今即令色楞、統率軍兵、征剿西藏。稍俟此軍消息。本年暫停進剿。此皆有關軍機糧餉。爾等再議具奏。
  • 甲午。戶部議覆、雲南巡撫甘國璧疏言、鶴慶、永北、二處、皆通西邊要路。今奉㫖備兵看守、則糧米甚需多儲。查滇省之蒙化、麗江、安寧、普寧等府州縣、應徵糧米、例系四年折徵一次。今康熙五十七年、又屆折徵。請將本年分蒙化等府州縣、應徵糧米、仍徵本色。應如所請。將糧米徵收、酌量要路備貯。從之。
  • 改江南南陵縣中學為大學。從學臣林之浚請也。
  • 丙申。考察天下軍政。卓異官三十九員、不謹官十二員、罷軟官七員、年老官四十六員、有疾官二十八員、材力不及官十員、浮躁官六員、分別升賞處分如例。
  • 丁酉。滿九卿等遵㫖、將朱都納等議罪案內戴保、改擬立斬。戴保之兄三等阿達哈哈番兼佐領達壽、私將戴保從拘禁處放出。應革職。枷號三個月、鞭一百、不准折贖。得㫖、本交內閣。
  • 工部議覆、河道總督趙世顯疏言、宿遷縣黃河北岸、大古城險工、因大溜北徙、傾注埽根。請建築月堤一道、以資捍禦。山陽縣李家馬頭一帶黃河、南岸沙壅、大溜直射北岸。請幫築下埽、以資保固。均應如所請。從之。
  • 戊戌。兵部議覆、廣東廣西總督楊琳疏言、澳門彝船、往南洋貿易、及內地商船、往安南貿易。臣面奏請㫖、不在禁例。應如所請。仍行該督、嚴飭地方文武巡查。如有澳門彝人、夾帶中國之人、並內地商人、偷往別國貿易者查出照例治罪。如該管官、盤查不實、徇情疎縱、從重治罪。從之。
  • 旌表浙江烈婦李氏、拒奸殞命、給銀建坊如例。
  • 己亥。春分。朝日於東效。遣都統武格行禮。
  • 庚子。琉球國中山王世子尚敬、遣陪臣夏執中等、訃告故曾祖尚貞、故父尚益喪。並請襲封。表貢方物。賞賚如例。
  • 壬寅。九卿等議覆、趙鳳詔、由縣令越升太原府知府、不思潔已、共婪贓一十七萬四千六百兩零。曆審情實。應擬斬立決。從之。
  • 升散秩大臣覺羅外山、為領侍衛內大臣。
  • 升太常寺卿李永紹、為宗人府府丞。
  • 戶部議覆、湖廣巡撫劉殿衡疏言、沔陽衛屯田、實系水淹窪地。嵗輸屯餉。又挽漕運。兩差難以兼辦。請照清浪衛減則之例科糧、以舒軍困。應如所請。從之。
  • 升福建臺灣總兵官姚堂、為廣東提督。
  • 癸卯。升肅州總兵官路振聲、為甘肅提督。調江南蘇松水師總兵官歐陽凱、為福建臺灣總兵官。
  • 甲辰。吏部議覆、廣西巡撫陳元龍疏言、廣西南、太、慶、思、四府所屬對品調補官員、請照雲南調補例、停止引見。應如所請。從之。
  • 免福建臺灣、諸羅、鳳山、三縣、康熙五十六年分旱災額賦有差。
  • 乙巳。孝昭皇后忌辰。遣官祭陵。
  • 議政大臣等議奏、四川提督康泰、平時不能撫恤官兵。賞賚之物、又不全給。以致官兵鼓噪。應革職、交刑部從重治罪。廣東提督王文雄、平時不能禁戢盜賊、致賊聚眾、侵擾鄉村、擄掠人口。知巡撫法海具奏、又思脫罪、粉飾陳奏。殊屬溺職。應革職。上曰、此二事、暫存貯。康泰、王文雄、原任宣化總兵官司九經、伊等漢仗俱好。經歷戰陣。著自備鞍馬、前赴色楞軍前效力。果能效力、將伊等免罪。如不效力、加等治罪。
  • 大學士等、以議處朱都納等一案請㫖。上諭曰、朱天保、希圖僥倖、違㫖妄奏。又首將伊父供出不忠不孝極矣。著即正法。令伊父朱都納視之。戴保、最為兇惡、斷不可留。亦著即正法。朱都納、常賚、從寬免死。金寶、從寬免充發。交與步軍統領、永遠枷示。伊等妻子、俱入官。朱都納二幼子、亦免死入官。達壽、著革職。枷號三個月、鞭一百。去

嵗山東浙江正、副主考官、系保人保舉、著查奏。大學士等、又以齊世、莘奉、或照朱都納等枷示、或照部議完結、請㫖。上曰、齊世、人甚不端。著交宗人府、照鄂繕等拘禁。莘泰、卑污無恥。著照部議完結。此㫖不用批本。令部中記檔。

  • 刑部等衙門議覆、刑部尚書張廷樞、察審河南閿鄉縣賊首王更一等一案。原任巡撫李錫、因科派激變、應行立斬。上諭大學士等曰、李錫、據理應斬。苐官員與賊盜、合為一本定擬。難以批發。此本發回。著分晰兩本具奏。
  • 又議覆張廷樞等、察審蘭陽縣奸民李雪臣等一案。將白蓮教賊首朱復業即袁進、論淩遲。案內養袁進為子之郭英、論斬、秋後處決上諭大學士等曰、郭英、系養朱復業之人、即是伊父。理應照謀叛人之祖父例、即行處斬。部議秋後處決。誤矣。此本發還再議。並李錫等議罪之事、過三月再奏。
  • 丙午。以通政使張連登、為湖廣巡撫。
  • 丁未。遣官祭先農之神。
  • 上自湯泉回宮。
  • 予故領侍衛內大臣和碩額駙尚之隆、祭葬如例。
  • 予故刑部左侍郎艾芳曾、祭一次。
  • 旌表河南烈婦宋氏、拒奸殞命、給銀建坊如例。
  • 戊申。遣官祭歷代帝王。
  • 己酉。諸王大臣等、求皇上停送太行皇太后梓宮、繕摺奏請。上諭之曰、三月二十三日、送皇太后梓宮。朕躬不可不去。但足尚痛不能乘馬隨行。或於二十日前後、朕由通州南關先往。每日量行二三十里。計梓宮入地宮日期前、預至陵寢。若自彼處即往熱河、道路崎嶇、遇雨難行。可將此交諸皇子、領侍衛內大臣、會議具奏。尋諸皇子、諸王滿漢文武大臣官員、及順天府耆老等公奏、聖躬違和、兼又足痛。請停止親送。得㫖、日期尚早。再遲數日定奪。
  • 陝西涼州總兵官康海疏言主紅番薩馬喇木紮木巴等、聞知拉藏被傷、不無恐怖。又據貝勒羅布藏、亦遣人呈稱其事。臣所巡南山一帶地方、大通河、相離百十餘里、即通青海、西藏噶斯之要路。扁都口、酸茨河、寬溝等處邊隘、亦關緊要。宜加防守臣令所屬兵丁、在城餵養馬匹。倘有用處、聽候調遣。臣與督臣會商、安撫防備。報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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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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