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七總裁致徐世昌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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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七總裁致徐世昌電 中華民國8年(1919年)1月19日 1919年1月19日 发布于《政府公報》一九一九年一月十九日第一〇六四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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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萬火急。北京徐菊人先生鑒:
玆派定唐紹儀君為總代表,章士釗、胡漢民、李曰垓、曾彥、郭椿森、劉光烈、王伯群、彭允彞、饒鳴鑾、李述膺諸君為代表,即日赴滬,聽候陝、閩、鄂西問題解決,即行開議。特此通告。岑春煊、伍廷芳、陸榮廷、唐繼堯、孫文、唐紹儀、林葆懌。佳,印。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5月至民國17年(1928年)6月的《政府公報》(北洋政府)。依據《大清著作權律》第三十一條,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不適用著作權保護,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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