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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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元年 歲次辛亥。金太宗晟天會九年。僞齊劉豫阜昌二年 春正月 己亥朔

上在越州,平旦率百官遙拜二帝於行宮北門外,退御常朝殿,朝參官起居,自是朔望皆如之。

是日,改元紹興,德音降諸路 —— 雜犯死罪以下囚,釋流以下,羣盜限一月出首自新,仍官其首領;令州縣存恤陣亡戰傷將士,及奉使金國與取過軍前未還之家;民戶今日已前倚閣稅租,一切除放;復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科;令有司條具元佑黨籍臣僚未經褒贈人,吏、刑部限一月檢舉。自紹聖廢制科,至是始因德音,下禮官講求故事,然未有應者。

金人掠天水縣。時縣徙治榆林,承奉郎知縣事趙璧方受賀,忽敵騎三百突入坐上,縛璧及統領官雷震、主簿張昔以去,璧等不屈,皆殺之。璧,京兆人也。

辛丑

徽猷閣待制知臨安府李光,移知洪州。光以事與浙西安撫大使劉光世有違言,光世請避光,上曰:「朝廷方賴光世爲上流屏翰,然光區區,數論事,意亦可佳。」乃徙光江西,范宗尹因薦朝奉郎提舉江州太平觀孫覿有才,乃復覿龍圖閣待制知臨安府。 季陵《白雲集》光、覿二制皆陵所草,恐誤

承事郎新知衢州劉寧止,爲浙西安撫大使司參議官,劉光世請之也。

癸卯

上謂輔臣曰:「張浚短於知人,所用多浮薄妄作。」同知樞密院李囘曰:「浚之行出於倉猝,以故不暇詳擇。」上曰:「用人豈可不審?」

尚書禮部員外郎侯延慶,爲起居舍人。延慶爲范宗尹所喜,故卒用之。起復朝散大夫樞密院計議官王佾、起復右武大夫榮州防禦使同管閤門公事藍公佐,並罷。佾,復子也,朝廷以其父死事,故錄之,而佾交結權貴,數與公佐謳歌燕飲,公佐與內侍康諝善,每至其直舍縱飲大醉,薄暮還家,頗漏洩禁中語,侍御史張延壽劾之,上令付出議罪,范宗尹請除佾大宗正丞,延壽言其不可,乃盡罷之,仍鐫公佐五官,黜監諸州市征。 沈與求論宗尹交結公佐事,當考

中侍大夫奉國軍承宣使帶御器械權同主管殿前司公事李質卒。故事:橫行不贈官,以質當苗、劉之亂,與在外將帥協謀保護兩宮,特贈鎭東軍節度使,賜其家帛三百匹、錢五百千。 贈官在此月辛酉。凡臣僚薨卒有本月日者,各繫其月日,未見本日者,因遺表書,無遺表者,因致仕書之

是日,始下詔罪狀舒蘄鎭撫司副都統馬進,以其違主帥之令,抗拒官軍也,仍立賞格,許其徒自新。

甲辰

閤門宣贊舍人潘永思,復爲帶御器械,以神武副軍都統制辛企宗言永思嘗捕魔賊有功故也。

朝奉郎和州無爲軍鎭撫使趙霖,復故官爲朝請大夫。霖先以贓廢,至是特復之。

乙巳

權鄂州路副總管張用所部統領官孟振、王林,以其軍奔咸寧縣。先是安撫使李允文傳令點軍,或告以允文將殺用,用懼,命諸軍擐甲而入,允文大驚,遽罷,於是其徒俱散,用獨與親軍二千居城中。

丙午

太常博士王居正,試尚書禮部員外郎。宣教郎秦梓,守屯田員外郎。

尚書刑部員外郎錢稔,兼權江南路招討司隨軍轉運使。

中奉大夫李芘知建州。

丁未

言者論:「大臣用人之際,當推其賢,不必以嘗經堂除爲限。」先是呂頤浩當國,患請謁者衆,乃揭榜省戶曰:「未經堂除者,不得投牒求官」,言者以爲「如此則宣政之間倚權貴之門超取顯美者,皆在所收,豈無韜晦自重不願爲人所知者?至今守其說而不變,其何以來天下之士而濟艱難之業。」疏奏,詔三省遵守。

戊申

神武右軍都統制江南路招討使張俊,改江淮招討使。後數日,俊入辭,頗言李成兵籧,上曰:「汝將全軍,設爲朕攻一郡若何?」俊曰:「臣朝至而夕入可也。」上曰:「成竭力攻九江,兩月不能下,則雖衆何能爲。」俊大以爲然,上因謂俊:「今日諸將,獨汝未嘗立功。」俊曰:「臣何爲無功?」上曰:「如韓世忠擒苗傅、劉正彥,則功績顯著,卿殆不如。」俊恐悚承命。俊將行越州,下屬邑根刷民舟二千,載其軍家屬,言者以爲擾,乞罷之,不從。 事見此月乙酉

尚書省言:「岳、鄂道遠,請還隸湖北;復江池路爲江東西路,置帥司於江、池;又分荊湖諸州之在江南者爲荊湖東西路,置帥司於鄂、鼎。」 八月庚辰又改

是日,馬進陷江州,守臣直龍圖閣沿江安撫使姚舜明棄城遁。時江州被圍僅百日,糧食皆盡,人相食,賊兵晝夜不息,兵馬副鈐轄劉紹先竭力捍禦,至是人皆飢困無鬥志,呂頤浩、楊惟忠、巨師古率衆來救,爲進所敗,不得近城,城中亦不知官軍來援。舜明與紹先議棄城出奔,紹先乃縱火城中,乘喧哄奪西門,走瑞昌,舜明奪南門,走南康。進引兵入城,大肆殺掠,日晚有米綱到城下,泊於酒坊門下,始知賊已據城,急解維放船下湖口,進遣賊黨追至湖口,遇頤浩之兵而還。李成聞江州已陷,乃渡江入城,坐於州治,括寓客及郡縣官,僅二百員,悉殺於庭下,端明殿學士王易𥳑與其子責授單州團練副使㝢,皆死於亂兵。有沿江安撫司統領官呂鄂者,能射一石三㪷弓,發無不中,城初陷,詣馬進降,進喜,成見之曰:「圍城久,士卒多中箭死,非爾邪?」遂殺之,成揭榜許人識認擄獲生口,人漸有生意,皆作庵寮以居。㝢,靖康中嘗除尚書右丞。

己酉

岳飛自江陰軍引兵之洪州,飛行至徽州,有訴其舅姚某騷擾者,飛責之,他日舅因馳馬射飛不中,飛擒而殺之。

金人犯揚州。

辛亥

參知政事謝克家,充資政殿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克家引疾乞祠,故有是命。

壬子

詔京官知縣並堂除內外侍從官,限三日,各舉可任縣令者二人,犯贓連坐,又詔:「不歷縣令人,勿除監司郎官;不歷外任人,勿爲侍從,著爲永法。」於是從官有互舉其子爲縣令者,而子又皆貪贓,論者惜之。 何俌《龜鑒》:「不歷縣令,不除監司郎官;不經外任,不除侍從。嚴失舉之罰,頒考課之條,定內外更迭之法,而命官之道得矣。」

詔:「明州作鬧班直,令殿前皇城司依舊於禁軍內安排。」

直龍圖閣知潭州向子諲,移知鄂州,主管荊湖東路安撫司公事。後二日,以湖南馬步軍副總管孔彥舟爲東湖副總管,屯鄂州,彥舟在潭州未去也。

是日,江西安撫大使朱勝非始領使事於新喻縣。 此據勝非八月四日所奏

癸丑

曹成入漢陽軍。成久屯三龍河,時出兵攻德安府,而李宏在郢州,軍皆乏食,成率衆趨漢陽,宏亦繼至,權鄂州路副總管張用聞之,率其親信二千餘人往咸寧,與孟振、王林復合,安撫使李允文遣使招成,成曰:「若許人入城,則秋毫不犯,不爾當縱諸軍,一蹂踐之。」允文許諾,遂自平湖門入城,出屯於東門之外,漫岡被野,連接不斷,旣而鄂州無糧食,允文謂成曰:「可向南自求之。」於是成復有反意,遂率衆如江西。

是日,李敦仁圍建昌軍,後半月乃解去。

甲寅

中書門下省言:「祖宗舊法,在京官吏添給,各有定限次數,若不別行措置,無以革冗濫之弊。」詔:「行在供職官吏,除本身請受外,添給等不得過三色,有兼職人,不得過四色,如違,計贓斷罪,批勘官司不覺察者准此。」 此以紹興五年閏二月二十七日戶部申明狀修入

承務郎謝伋、修職郎程克俊,並充詳定一司敕令所刪定官。伋,克家子。克俊,鄱陽人也。

乙卯

直龍圖閣鼎澧鎭撫使兼知鼎州程昌㝢,依前知鼎州,主管湖西安撫司公事。時鼎之諸縣,大半爲寇所據,賦入絕少,米貴㪷直二千,而養蔡兵頗衆,昌㝢既輟兵北援澧州,又於辰陽新縣邊地要城,列置諸寨,調屬郡峒丁刀弩手以助蔡兵守御,軍糧屢竭,或五日才給糯米一㪷,軍人鬻妻子以自活,昌㝢聞於朝,不俟報,卽取辰、沅、邵、全、泗州諸司錢以贍軍,又賦鼎民和預買折帛錢六萬緡,自是以爲例。 昌㝢科鼎州民戶和預買紬絹錢五萬九千九百緡以贍蔡兵,他書皆不見,今以紹興二十九年十二月壬申凌景夏所奏修入

朝奉大夫江端本,主管臨安府洞霄宮。初命端本知光州,端本不赴,旣而言者劾其避事,端本坐停官。

丙辰

初許百司每旬休沐,宰執因奏事,上曰:「一日休沐,不至廢事,使一月間措置得十事,雖二十日休沐何害。若無所施設,雖窮朝夕何補也!」

丁巳

責授茂州別駕李彞,復爲朝奉郎,以赦敘也。

是日,江東安撫大使呂頤浩、江西副總管楊惟忠,引兵趨江州。先是神武前軍統制王𤫉軍至至饒州,頤浩乃復進軍左蠡,會頤浩又得閤門宣贊舍人崔增之眾萬餘,軍勢稍振,乃命𤫉與增撃賊於湖口之南,增大捷,乘勢至江州城下,而姚舜明巳去矣,於是李成遣其將邵友自奉新縣徑趨筠州。

戊午

戶部侍郎孟庾言:「兩浙路夏稅及和買紬絹一百六十萬餘匹,半令輸價錢,每匹兩千。」從之。

己未

中大夫知樞密院事宣撫處置使張浚,特遷通奉大夫,以出使日久,禦捍大敵,備著忠勞也。

浙西安撫大使劉光世言:「自去臘至今,招到女眞及簽軍共六百六十餘人,乞補官。」詔補忠訓郎已下至效用甲頭,內無姓人,賜姓趙。先是左監軍昌屯海陵,光世知其衆久戍念歸,乃鑄金銀銅三色爲錢,文曰「招納信寶」,皆有使押字,以爲信號,獲戍人之解事者,貸而不殺,俾密示儕輩,有欲歸附者,抵江執錢爲信而納之,自是歸者不絕,遂創立奇兵、赤心兩軍。

庚申

朝奉郎直顯謨閣宣撫處置使司參議官王以寧,落職,降三官,責監台州酒務。以寧旣爲孔彥舟所逐,會監察御史韓璜使湖南還,劾其擅命,故黜之。

銀青光祿大夫李綱,提舉臨安府洞霄宮,以綱有請也。

詔:「趙普佐命元勳,視漢蕭何,宜訪其子孫,量才錄用。」

辛酉

手詔曰:「朕念太祖皇帝創業垂統,德被萬世,神祖詔封子孫一人爲安定郡王,世世勿絕,乃至宣和之末,以太常禮部各有所主,依違不決,使安定之封至今不舉,朕甚憫之。有司其上合襲封人名,遵依故事施行。」是日,輔臣進呈,次上因論此事曰:「太祖功德如此,世襲王爵宜不爲過。」范宗尹曰:「太祖嘗云:『天下初定,朕思得長君以撫之。』而授位太宗,則其意專爲天下。」上曰:「朕頃在藩邸,入見淵聖皇帝,率用家人禮,一日論及金人事,嘗奏曰:『京師甲士雖不少,然皆游惰羸弱,未嘗簡練,敵人若來,不敗䇽潰耳,陛下宜少避其鋒,以保萬全。』淵聖皇帝曰:『朕爲祖宗守宗廟社稷,勢不可動。』其後敵復犯京師,朕在相州,得淵聖親筆,謂悔不用卿言,是時近習小人爭言用兵,熒惑聖聽,殊不量力,遂至今日之旤。」

奉迎神主提點所言:「今太廟寓溫州,逐月薦新,有非地產者,請得以他物代充。」從之。

癸亥

樞密院奏:「福建民兵都統領范汝爲,欲令聽辛企宗節制。」上曰:「事有本末,卿等今日所措置者末也,而未原其本。福建僻陋,盜賊踵起,得非守領不知省其疾苦乎?其令監司帥臣各條上弭盜及便民利物之事,朕當施行之。」

監察御史韓璜言:「臣誤蒙使令,將命湖外,民間疾苦,法當奏聞。自江西至湖南,無問郡縣與村落,極目灰燼,所至破殘,十室九空,詢其所以,皆緣金人未到,而潰散之兵先之,金人旣去,而襲逐之師繼至,官兵盜賊,劫掠一同,城市鄉村,搜索殆遍,盜賊旣退,瘡痍未蘇,官吏不務安集,而更加刻剝,兵將所過縱暴,而唯事誅求,嗷嗷之聲,比比皆是,民心散畔,不絕如絲,此臣所欲告於陛下者,然道中伏讀改元德音,不覺感泣,州縣情僞,陛下旣已盡知,蠲煩去苛,恩意亦已備矣。臣惓惓餘忠,欲陛下謹信詔令,務在必行。」詔:「比降德音,寬恤事件,州縣自宜悉意奉行,違者,監察按劾,御史臺察之。」

左武大夫京畿路提點刑獄公事權京城副留守趙倫旣出奔,與權知唐州胡安中數奏金人動息,安中先以留守司之命,假授武德大夫京西南路提點刑獄公事,在唐州,至是遣人來奏事,上嘉之,詔並進三官,仍賜敕書獎諭。

初杜充之敗也,其中軍統制武義大夫耿進,以所部去,朝廷聞進在通州,詔進以舟師赴行在。進,堅子也。 見三年六月

甲子

通義大夫吳敏,復觀文殿學士知潭州,充荊湖東路兵馬鈐轄。初向子諲旣移鄂,遂以降授中散大夫新江南路都轉運使湯東野知潭州,與子諲並命,會監察御史韓璜言湖南困弊,宜遣重臣鎭守,敏時在廣西,范宗尹因薦用之。

直祕閣王浚明,知建州。浚明初以軍變罷,至是復用之。

乙丑

荊南鎭撫使解潛言:「臣所領鎭,最為要害,而所部正兵不滿二千。本鎭東鄰鄂渚,而安撫李允文生事召亂,致李成寇犯未已;南接潭鼎,而節制王以寧輕易無知,爲孔彥舟所敗,湖外騷然,又鼎澧程昌㝢狂率自恣,近爲湖寇敗於辰陽,僅以身免 此事未見,潛所奏云「湖寇楊髯子」,恐是楊華也 };北連襄漢,而未有帥臣,千里之間,人迹斷絕,乞遣精兵一軍前來,保護蜀口。」時允文軍將武功大夫康州團練使江南東路兵馬都監張崇叛去,以所部屯岳州,潛以崇知公安軍,言於朝,詔:「已命崇赴鼎州。」不許,潛又言:「峽州宜都縣,在大江之南,背山面水,險阻可恃,乞移治宜都。」從之。

丙寅

浙西安撫大使劉光世言:「諜報金人自泰州來橫塘。」詔光世極力措置

是月 金人以萬騎攻河南寄治所西碧潭,時鎭撫使翟興以乏糧,方散遣所部就食於諸邑,所存惟親兵數千,報至,人情危懼,興安坐自若,徐遣驍將彭圮往,授以方略,設伏於井谷,遇敵至,陽爲奔北,金人果以精騎追之,遇伏,爲所擒,餘衆潰去。

初順昌盜余勝等旣作亂,官吏皆散,土軍陳望,素喜禍,與射士張袞謀,欲舉寨應之,軍校范旺叱之曰:「}-吾等父母妻子,皆取活於國,今力不能討賊,更助爲虐,是無天地也!」凶黨忿,剔其目而殺之,暴尸於市。旺妻馬氏聞之,行且哭,賊脅污之,不從,又殺之。賊旣平,尸迹在地,隱隱不沒,邑人驚異,爲設香火。事聞,詔贈承信郎,更爲立祠,號忠節。 旺贈官在六年十月乙卯,賜廟額在三十一年今並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