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師遺書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遺囑
作者:李叔同 中華民國
1942年10月7日

余於未命終前,臨命終時,既命終後,皆託妙蓮師一人負責,他人無論何人,皆不能干預。

弘一

國歷十月七日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42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