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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道錄/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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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道錄卷之三十一

  禮

  父子之禮

  《虞書》曰:祇載見瞽哩,夔夔齋慄瞽哩,亦允若。

  錄曰:漢高帝之時,嘗賞家令矣。以太公之迎擁警也,人皆曰:父不得而子也。又嘗幸新豐矣,以太公之樂箕踞也,人皆曰:君不得而臣也。而不知乃咸丘蒙之說也。夫父子之分,本於天地自然之叔,先天地而立者也。君臣之禮,由於系屬維持之故,後天地而生者也。是故父子之分可該乎君臣之禮,君臣之禮不可易乎父子之分。彼以擁蒂為敬者,曾知所謂衹載見者乎;以箕踞為樂者,曾見所謂夔夔齊慄者乎。所謂父不得而子者,片言之問,毫釐千里,不可以不明辯也。

  孟子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尊親之至,莫大乎以天下養。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養,養之至也。

  錄曰:孟子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舜既為天子矣,何不尊瞽映而以為帝也。又曰:為天子父,尊之至也。舜雖不尊瞽晚為帝,亦未聞稱堯而以為父也。斯二者何居。曰:追王之禮,至周始備,似未可依舜以為據。而皇伯之號,自宋始有,尤不當准濮以為法。要之,天敘天,秩不可改也。繼統承桃不可後也。其所以不可後者,立天下之大本也;所以不可改者,行天下之達道也。二者並立並行,而自不相害不相悖也。苟徒以尊親為重,而不以統緒為尊,是不知舜繼堯之大也。徒以所後為重,而奪其私親之恩,是不知尊瞽晚之至也。其失在於不善觀為君者,有父道之言,遂以為真父而不可易,而不知其不叉真也。亦不善觀為人後者,為之子之言,遂以為真子而不可改,而不知其不叉改也。故皆有所不達也。

  《中庸》曰:舜其大孝也,與德為聖,人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內,宗廟饗之,子孫保之。

  錄曰:或問曰:舜未嘗尊瞽映也,何以曰宗廟饗之也。亦未嘗傳子也,何以曰子孫保之也。曰:此大聖人之心,人所不能窺度者也。夫瞽映無與於帝之統者也,尊之,則未鈴能饗矣。商均未及於薦之天者也,傳之,則未叉能保矣。尊瞽晚為天子之父,尊之至也。饗瞽映以天子之禮,饗之至也。故曰:宗廟饗之也。虞斯封於虞,胡公封於陳,大聖人之後,封之至也。故曰:子孫保之也。

  《祭法》曰:夏后氏啼黃帝而郊鯀。

  錄曰:劉氏註曰:五帝官天下,自虞以上,祖功宗德,當如鄭註之說。三王家天下,則鯀當為祖,亦不當郊耳。曰:此愚所謂並立並行,不害不悖者也。夫有虞氏締黃帝而郊譽,祖顓頊而宗堯,此純乎統承之義,蓋以官天下言也。而為天子父,瞽映之尊固自若也,初未嘗併廢其所親也。至於夏之郊鯀者,禹立功本於孝,而地平天成,萬世永賴殷薦之上帝,故不得不以鯀配,蓋以家天下言也。蚓鯀之治水多歷年所,有

  鯀而後有禹,則今之束漸西被,豈敢忘所自哉。然而鯀之名,亦自若也,初未嘗推尊以為帝也。此二帝三王之禮,萬世施行而無弊者也。

  高宗彤曰,越有雊雉,祖己訓于王曰:惟先格王,正厥事;惟天監下民,典厥義。嗚呼。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禮無豐于呢。

  錄曰:按高宗以上,祖丁傳南庚,南庚傳陽甲,乃祖丁之子。自是歷盤更、小辛、小乙三傳,皆祖丁之子,兄終弟及。惟高宗乃小乙之子繼立,則祖己之訓有自也。彤者,繹而祭之名也。、向祭於宗,而又祭於彌,迺小乙也。於是而有雊雉之異,天所警於武丁至矣。其曰:罔非天胤,即為人後者,為之子之義也。曰:典禮無豐于呢,即不得顧私親之義也。夫高宗親承嫡嗣,紹有父服,惟陽甲盤更小辛在上,一豐于呢,即有變徵。蚓於後世,可不思哉,可不思哉。

  《禮》:文王之為世子,朝於王季曰三。鸚初嗚而衣服,至於寢門外,問內堅之御者曰:今曰安否"何如。內堅曰:安。文王乃喜。及曰中又至,亦如之。及暮又至,亦如之。其有不安節,則內堅以告文王,文王色憂,行不能正履。王季復膳,然後亦復初。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食下,問所膳。命膳宰曰:末有原。應曰:諾。然後退。武王帥而行之,不敢有加焉。

  錄曰:此常行之事而曰不敢有加焉者,蓋人子之心無窮,或至於太過,則反不能及矣。宋孝宗之事高宗,父子處於一室,既同寢聯榻,復截竹為筒,空其問,置金彈一九,時復往來,以通安否,則近於兄女子之態,文武之所不敢加焉者也。

  《淮南子》曰:周公之事文王也,行無專制,事無由己,身若不勝衣,言若不出口。有奉持於文王,洞洞屬屬然,如弗勝,如恐失之可,能謂子矣。

  錄曰:以公之擅制作而曰行無專制,事無由己,何也。蓋禮樂者,朝廷之事也,己可得而專也。志行者,存及之規也,非己之可專也。人惟三年無改,而後萬世不易。几有一日之專,則非終身之慕矣。此家與國之異同,人子所當知也。

  《孝經》云:昔者周公郊杞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祭。《詩》云:我將我饗,維羊維牛,維天其祐之。儀式刑文王之典,曰靖四方,伊緞文王,既右饗之。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時保之。

  程子曰: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冬至祭天,而以祖配之。以冬至氣之始也,萬物成形於帝,而人成形於父。故季秋饗帝而以父配之,以季秋成物之時也。

  陳氏曰:天即帝也。郊而曰天,所以尊之也,故以后稷配焉。后稷遠矣,配稷于郊,亦以尊稷也。明堂而曰帝,所以親之也。以文王配焉,文王親也。配文王於明堂,亦以親文王也。尊尊而親親,周道備矣。然則,郊者古禮,而明堂者周制也。周公以義起之也。

  錄曰:愚觀明堂之饗,不但崇以虛禮,而鈴曰:儀式刑文王之典。此嚴父配天之實也。天者尊而不可尚,故曰:庶其饗之,不敢加一詞焉。於文王,則所以法之,不一而足。天不待贊,法文王,所以法天也。末言畏天之威,而不及文王者,統於尊也。畏天,所以畏文王也。天與文王一也。後世明堂郊祀,問亦能行,而紛紛聚訟,治效不古。此則崇之以虛禮,不若隆之以實事之為愈也。

  又云:敢問聖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故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曰嚴。聖人因嚴以教敬,因親以教愛。聖人之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其所因者本也。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義也,父母生之,續莫大焉;君親臨之,厚莫重焉。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德。雖得之,君子不貴也。君子則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樂,德義可尊,作事可法,客止可觀,進退可度。以臨其民,是以其民畏而愛之,則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武。

  錄曰:此教敬教愛,萬世人子之規範也。夫嚴父配天,莫大之典,未易稱也。文王在上,於昭於天,未易法也。而不知生之膝下,一體而分,其分至嚴而未之或違也,其道至高而莫之與問也。能循循於言行、政事、容止、進退之問,而所以儀式刑者,不外是矣。《詩》不云乎,紹庭上下,陸降厥家。有事於尊祖配天者,當以此為法。

  《顧命》:乙丑,王崩,太保命仲桓南宮毛,俾爰齊侯呂伋,以二干戈,虎賁百人,逆子釗於南門之外。延入翼室,恤宅宗。丁卯,命作冊度。越七曰癸酉,伯相命士須材,狄設敝宸綴衣。牖問南向,敷重篾席,敝純,華玉仍几。西序束嚮,重底席,綴純,文貝仍几。束序西嚮,敷重豐席,畫純,雕玉仍几。西夾南嚮,敷重筍席,玄紛純,漆仍几。越玉五重,陳寶,赤刀,大訓,弘璧,瑰瑛,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圖,在束序。胤之舞衣,大貝,姦鼓,在西房,兌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在束房。大轄在賓階面,綴轄在昨階面,先轄在左塾之前,次轄在右塾之前。二人雀弁執惠,立于畢門之內,四人景弁,執戈上刃夾兩階儿,一人冕執劉,立于束堂,一人冕執鐵,立于西堂,一人冕執敷,立于束垂,一人冕執瞿,立于西垂,一人冕執銳,立于側階。王麻冕敝裳,由賓階臍;卿士邦君,麻冕蟻裳。入即位,太保、太史、太宗皆麻冕彤裳。太保承介圭,上宗奉同瑁,由昨階臍。太史秉書,由賓階臍。御王冊命,曰:皇后憑玉几,道揚末命。命汝嗣訓,臨君周邦,率循大卞,燮和天下,用答揚文武之光訓。王再拜,興答曰:眇眇予末小子,其能而亂四方,以敬忌天威。乃受同瑁,王三宿,三祭,三叱。上宗曰饗,太保受同,降,盥以異同,秉璋以醉,授宗人同,拜,王答拜。太保受同,祭儕,宅授宗人同,拜,王答拜。太保降,收。諸侯出朝門俟。

  錄曰:此天王之即位,天下萬世敦乎。其禮夫子法之,以作《春秋》也。夫天王承天受命,與諸侯何萬萬也。而體元居,正大一統,正五始,則諸侯至於天子一也。故《春秋》書元年公即位,其成康周召之遺法。歟後世若漢武帝、唐太宗知有顧命而不知虎貴干戈,迎自南門,示以臨君大寶之禮;周勃、狄仁傑知迎太子而不知作冊度陳寶玉,命以率循大卞之法;至於宋太祖之崩,官人私侍,皆不得聞而啟千萬古之疑,又豈所以燮和天下之人也哉。若乃納君拒父兄攝子,逐往往稱于比戈,納路招賄,較之斯禮,何啻徑庭耶。

  《冠義》:凡人之所以為人者,禮義也。禮義之始,在於正容體,齊顏色,順辭令。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而後禮義備,以正君臣,親父子,和長幼。君臣正,父子親,長幼和,而後禮義立。故冠而後服備,服備而后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故曰:冠者,禮之始也。是故古者聖王重冠。冠禮,筮曰筮賓,所以敬冠事。敬冠事所以重禮,重禮所以為國本也。故適子冠於昨,以著代也。醮於客位,加有成也。三加彌尊,喻其志也。冠而字之,敬其名也。是故古者重冠,故行之於廟。行之於廟者,所以尊重事。尊重事,而不敢擅重事,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

  錄曰:子之於親,曰叉三朝,服叉三年。而親之於子,冠叉三加,所以禮其子也。故冠雖有異,代士與諸侯同一昨也。季武子請及兄弟之國而假備,乃冠于衛成公之廟,則非禮也。以為敬大國之命,則可以為嘉;魯襄之成,則不可也。

  《國語》:趙文子冠見樂武子,武子曰:美哉。昔吾逮事莊主華,則榮矣。實之不知,請務實乎。見中行,宣子曰:美哉。惜也,吾老矣。見范文子,文子曰:而今可以戒矣。夫賢者寵至而益戒,不足者為寵驕。故興王賞諫。臣逸,王罰之。見部駒伯,駒伯曰:美哉。然而壯不若老者多矣。見韓獻子,獻子曰:戒之。此謂成人。成人在始與善。始與善,善進不善。蔑由至矣。始與不善,不善進善,亦蔑由至矣。如草木之產也,各以其物。人之有冠,猶宮室之有牆屋也。糞除而已,又何加焉。見知武子,武子曰:吾子勉之。夫成子道前志以佐先君,道法而率以政,可不謂文乎。夫宣子盡諫於襄靈,以諫取惡,不憚死進也,可不謂忠乎。吾子勉之。有宣子之忠,而納之以成子之文,事君不濟。見若成叔子,叔子曰:抑年少而執官者眾,吾安容子。見溫季子,季子曰:誰之不如,可以求之。見張老而語之,張老曰:善矣。從樂伯之言,可以滋范叔之教,可以大韓子之戒,可以成物備矣。志在子。若無三郃亡人之言也,何稱述焉。知子之道善矣,是先主覆露子也。

  錄曰;愚觀晉諸大夫之言,乃知當時之尚禮也。夫冠者,禮之始也。蚓文子幼而無父,弱而未立,所以責其為人子、為人弟、為人臣、為人少者之禮,尤與其他不同,而驕侈縱決,勢所叉至。諸君子既能為之請,以復其爵邑,可謂協恭之義矣。苟責善之言不聞,忠順之行未備,何以媲美於先子哉。有樂范獻子電勉於前,有成季張老申重於後,佳哉。禮之範乎。文子之有立,非偶然矣。

  《春秋》:閔公二年夏五月乙酉吉,締于莊公。僖公八年秋七月,締于太廟,用致夫人。

  錄曰:此春秋第一義也。夫三代之治同歸,而禮樂之用為急。禮,非自天造也,非自地出也,綠乎人情而已。締者,從乎、帝者也。吉締于莊公,其義何居;用致夫人,其禮安在。所謂奚取於三家之堂,夫子之所貶深矣。哀姜借亂從談,以尊祀其夫,然後僖公背義狗情,以崇致其母,君臣不以為非,舉國莫知其是。故夫子他日又曰: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斯言所由以發,寧獨為季氏之八佾哉。讀者鈴合而觀,然後知聖心所存之深意。而胡傳以致生者為義,蓋不察于此也。

  《儀禮經傳》:孔子侍坐於哀公。公曰:寡人願有言。孔子曰:昔三代明王必敬妻子,蓋有道焉。妻也者,親之主也,敢不敬與。子也者,親之後也,敢不敬與。是故君子無不敬也。敬身為大。身也者,親之枝也,敢不敬與。不敬其身,是傷其親;傷其親,是傷其本;傷其本,枝從而亡。身以及身,子以及子,妃以及妃。君脩此三者,則大化愾乎天下矣。

  錄曰:此一節言父敬其子之禮,以下子敬其父之禮。

  公曰:敢問何謂敬身。孔子對曰:君子過言則民作辭,過動則民作則。君子言不過辭,動不過則,百姓不命而敬恭。若是,則可謂能敬其身。能敬其身,則能成其親矣。公曰:敢問何謂成親。孔子對曰:君子者,人之成名也。百姓歸之名,謂之君子之子,則是成其親為君子也。是為成其親之名也已。公曰:敢問何謂成身。孔子對曰:夫其行已不過乎物,謂之成身。不過乎物,合天道也。公曰:君子何貴乎天道也。孔子對曰:貴其不已也,如曰月束西相從而不已也,是天道也;不閉而能人,是天道也;無為而物成,是天道也;已成而明之,是天道也。公曰:寡人意愚,冥煩,子志之心也。孔子蹴然辟席而對曰:仁人不過乎物,孝子不過乎物。是故仁人之事親也如事天,事天如事親。此謂孝子成身。公曰:寡人既聞此言也,無如後罪何。孔子對曰:君之及此言,是臣之福也。

  錄曰:此極言其禮之至也。夫鷂初嗚,咸盥漱者,几民之行也。成身成名者,君子之事也。推而至於天道不已,至誠無息。蓋父子之道,天道也。天以至善加於父,而後及於其子。是父子之性,即天性也。君子盡性與天地參,則盡父之道。盡父之道,天道不外是矣。是真能事親如事天,事天如事親,二者一而二,二而一也。故既曰孝子,又曰仁人,如是而後為父子之禮之至。而倡履著茶,應唯敬對,非所論矣。又曰:《中庸》論天道不已,文王純於天道,亦不已。又曰: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而成。其說皆本孔子對哀公之言而然。此聖神功化之極,至德淵微之妙。宜乎哀公愚冥而自失,聞言而勿罪也。可嘆哉。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錄曰:愚觀成周之制,而有以窺見無違之旨也。夫文王之為世子,朝于王季曰三,武王率而行之,不敢有加,此生事之禮也。父為大夫,子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此死葬之禮也。父為士,子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此祭之禮也。及其衰也,大夫用禮樂,陪臣執國命,而生事不以禮矣。視桓楹而設撥,歌雍詩以徹撰,而葬祭不以禮矣。然豈下而遷之,故其言如此。又曰:其令天下吏民,今到出臨三日,皆釋服自當給喪事。服臨者,皆無胱經帶,毋過三寸,毋布車及兵器,毋發哭臨官殿中。嗚呼。此久以薄為其道之說,而不知父母之喪,自始至終哀傷慘怛,出於自然,非有所矯得造作而為之者。帝既深明於彼,未見於此。加以景帝天資近薄,而竇后亦好黃老言,由上至下,由君至臣,皆以其說為,至當不易之道,萬世難變之法。於是斷然行之,人帷不審其故,徒歸罪於景帝,不知當時景帝於心無所不安,設有孟子者出於其時,與之深論性善之本原,而後及於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三代共之之論,則雖有遺詔在上,景帝亦鈴有所不安於心,萬一或能改之。嗚呼。是安可及哉。故愚備錄之,以見聖賢之與異端關乎世道之切。

  漢河問惠王,獻王之曾孫也。兩京藩臣多驕放其名德者,唯獻王而惠王能脩。獻王之行母薨,喪服盡禮。一及帝下詔書褒揚之,曰:河問王良喪大后,服終三年,以為宗室儀表,增封萬戶。

  錄曰:惠王,景帝之元孫也。漢至此以日易月,几四世矣。惠王獨能行之,終漢之世,所僅見也。錄之。

  弘道錄卷之三十一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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