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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偃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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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偃王志
作者:徐时栋 

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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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得國傳二千年,幾與夏、商、周相終始,將必有左史、右史之記焉。秦燔《詩》、《書》,諸侯史記尤甚,邦國之誌,百國春秋,蕩無孑遺,可勝悼哉!典午之代,有《徐偃王誌》,不知作家。揆厥文義,非出周秦,而亦亡矣。爰溯偃王受姓所由來,以迄其子孫失國,經傳史子采而輯之,著其系本,考其都邑、冢塋,記其祠廟之在浙東、西者,而終之以辨難之詞,仍厥舊名,勒為卷帙,愧無知官之明,聊避數典之誚,作《徐偃王誌》。

卷一·記事第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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邃古之初,有少典氏國焉。少典娶於有喬,爰產軒轅,是為黃帝,實姬姓。

黃帝元妃嫘祖,產青陽。青陽,方雷氏之甥也,厥名曰質,是為少昊,實己姓。

少昊之裔娶帝顓頊之裔女修。女修方織,玄鳥隕卵,取而吞之,生子大業。大業取少典氏,曰女華。生大費,是為伯翳,佐禹治水,海外山表,靡遠不至,是著《山海經》。逮禹告成功於舜曰:「非予能成,亦大費為輔。」舜是錫之玄玉,妻之以姚。命之曰:「咨爾費,贊禹功,其賜爾皂遊。爾後嗣將大出。」大費為舜虞能議百物鳥獸,鹹若實,始錫為嬴姓。

大費生大廉、若木。大廉玄孫曰中衍,是鳥身而人言,是禦夏帝大戊,以及蜚廉。蜚廉生惡來、季勝。惡來有後曰非子,周孝王以封之秦,是為秦祖。傳至秦政,是以暴滅周。季勝之裔造父,周穆王賜以趙城,是為趙祖,是其後代晉有國。若木事夏后氏,是始封於徐,是始主淮夷,是與秦、趙同出嬴姓。若木有後曰費昌,生夏桀之世,觀乎河上有二日焉。東日殆起,西日將滅,若疾雷之聲。乃問馮夷曰:「曷殷曷夏」馮夷曰:「西日夏也,東日殷也。」於是去夏歸殷,是為湯禦右,以敗桀於鳴條。

徐國始封逮商、周,子孫相繼,君徐不革,三十二世。當周穆之代,君誕即位。

初,先君宮人有娠,彌月,生而胞不坼,以為不詳,棄諸水濱。獨孤母有犬鵠倉,獵其所,銜而歸,異焉。暖之成兒。先君命取而來,有文在手,曰:「偃」,是君徐國,號曰偃王,為政而行仁義。

穆王六年春,君朝於京師。是時徐戎方Τ,天子分東方諸侯,使君主之,是始錫命為伯。君通溝陳、蔡之間,得朱弓朱矢。

徐處漢東,地方五百里。既受命天子,乃弛戈甲之備,墜城池之險,修行仁義。被服慈惠,視物如傷,以懷諸侯。諸侯贄玉帛死生之物於我者,三十有六國。是共戴君為王。

於是楚王孫厲謂楚子曰:「漢東諸侯三十六國,胥服徐矣,不伐,楚必事徐。」楚子曰:「偃王有道,好行仁義,不可伐。」王孫厲曰:「臣聞大之伐小,強之伐弱,猶石之投卵也,猶大魚之吞小魚也,猶虎之啖豚也,又何疑焉!且夫文不達德,武不任力,亂莫大焉。」楚子曰:「善。」

穆王三十五年,楚人伐我。君曰:「吾聞之也,君子不處危邦,賢者不顧榮祿。吾其去之。」去之彭城,民從之者數萬人,居之,是為徐山。

於後君乃之越,過會稽之水,投玉几硯焉。遂老於甬東,既薨,是葬之隱學之山,群臣謚之曰隱王。君將薨,嘆曰:「吾賴文德而不修武備,好行仁義之道,而不知詐人之心,以至於此。夫古之王者,其有備乎」

初,君娶於姜氏,生宗。及滅於楚,天子聞之大怒,令毛伯遷帥師伐楚,師敗之於而復徐。後立宗而還越。三百年當惠王之世,是始著於魯之《春秋》,是為春秋之徐。

卷二·記事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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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王九年秋,宋人、齊人、魯人伐我。

惠王二十年夏,取舒。

襄王七年春,楚人伐我。三月,齊桓公盟諸侯於牡丘,遂次於匡,諸侯之大夫帥師救我。秋七月,齊師、曹師伐厲。九月,諸侯歸自會。冬十月,及楚師戰於婁林,我師敗績。

惠之九年,我有諸侯之師。即成,以女妻齊桓公。及桓公將觀兵召陵,使我取舒以通道於楚。楚人惡我之即諸夏也,尋師於我。桓公既為牡丘之盟,使大夫援之。師退而楚師至,是以有婁林之敗。

襄王八年夏,齊師伐厲。冬十二月,齊侯及諸侯會於淮。

襄王九年春,君會齊侯伐英氏,以報婁林之役。


齊管夷吾以聞諸吾君者告桓公。一曰,聞之於徐伯曰:昔者有道之君,敬其山川宗廟社稷,及至先故之大臣,收聚以忠而大富之。固其武臣,宣用其力。聖人在前,盧廉在側,競稱於義。上下皆飾,形正明察。四時不貸,民亦不憂。五谷蕃殖,外內均和,諸侯臣伏,國家安寧,不用兵革。受其幣帛,以懷其德。昭受其令,以為法式。此亦可謂昔者有道之君也。二曰,聞之於徐伯曰:昔者無道之君,大其宮室,高其臺榭,良臣不使,讒賊是舍。有家不治,借人為圖。政令不善,墨墨若夜。辟若野獸,無所朝處。不修天道,不鑒四方。有家不治,辟若生狂,眾所怨詛,希不滅亡。進其諛優,繁其鐘鼓,流於博塞。戲其工瞽,誅其良臣,敖其婦女,獠獵畢弋,暴遇諸父。馳騁無度,戲樂笑語。式政既柔,刑罰則烈。內削其民,以為攻伐,辟猶漏釜,豈能無竭,此亦可謂昔者無道之君矣。三日,聞之於徐伯曰:昔者有道之臣,委質為臣,不賓事左右。君知則仕,不知則已。若有事,必圖國家,遍其發揮。循其祖德,辨其順逆,推育賢人,讒慝不作。事君有義,使下有禮,貴賤相親,若兄若弟。忠於國家,上下得體,居處則思義,語言則謀謨。動作則事,居國則富,處軍則克,臨難據事,雖死不悔。近君為拂,遠君為輔,義以與交,廉以與處。臨官則治,酒食則慈,不謗其君,不毀其辭,君若有過,進諫不疑,君若有憂,則臣服之,此亦可謂昔者有道之臣矣。四曰,聞之於徐伯曰:昔者無道之臣,委質為臣,賓事左右。執說以進,不蘄亡己,遂進不退,假寵鬻貴。尊其貨賄,卑其爵位,進曰輔之,退曰不可,以敗其君,皆曰非我,不仁群處,以攻賢者。見賢若貨,見賤若過,貪於貨賄,競於酒食,不與善人,惟其所事,倨敖不恭。不友善士,讒賊與鬥,不彌人爭,唯趣人詔,湛湎於酒,行義不從,不修先故,變易國常。擅創為令,迷或其君,生奪之政,保貴寵矜。遷損善士,捕援貨人,入則乘等,出則黨駢,貨賄相入,酒食相親,俱亂其君。君若有過,各奉其身。此亦謂昔者無道之臣。桓公善之。

襄王三十二年冬,君伐莒。

簡王二年,吳人伐我。初,楚子重構怨於申公巫臣,巫臣奔晉,子重盡殺其族。巫臣自晉遺之書曰:「余必使爾罷於奔命以死。」故通吳於晉,教之叛楚,以伐楚與國。我於是乎有吳師,楚子重帥師救我。

簡王十二年冬十二月,邾定公卒。君使容居往吊含,曰:「寡君使容居坐含,進侯玉。其使容居以含。」邾有司曰:「諸侯之來辱敝邑者,易則易,於則於。易於雜者,未之有也。容居對曰:「容居聞之,事君不敢忘其君,亦不敢遺其祖。昔我先君駒王西討,濟於河,無所不用斯言也。容居魯人也,不敢忘其祖。」

景王元年,吳子以我婚於吳,故使公子季劄來聘。帶寶劍,君色欲之。其年君薨於楚,太子即位。季子既西聘還,過我,脫劍而致之嗣君。從者曰:「此吳國之寶,贈之何也」季子曰:「非贈之也。昔者之來,徐君視吾劍不言。吾視其色欲之,有上國之使,是以未之獻也。雖然,吾心許之矣。今死而不進,是欺心也。愛劍而欺心,廉者不為也。」遂脫劍而致之嗣君。君曰:「先君未有命焉,孤不敢受劍。」季子乃帶劍於先君之墓樹。禦者曰:「徐君已死,誰為帶乎?」季子曰:「吾心許之矣,不可以君死倍吾心。」卒帶而去。徐人歌之曰:「延陵季子兮,不忘故。脫千金之劍兮,帶丘墓。」

景王七年夏六月,丙午,君會楚子、蔡侯、陳侯、鄭伯、許男、滕子、頓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於申。是時,楚子始會諸侯而無禮,謂宋世子後至,君,吳出也,謂貳於吳,狎君而囚世子焉。中射士諫曰:「合諸侯不可以無禮。」不聽,遂止君。既而釋之。

景王八年冬,大夫會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吳。

景王九年,君使大夫儀楚聘於楚,楚子執之。儀楚逃來。楚人懼我之即吳也,使氵曳帥師伐我。吳人救我,楚令君子蕩伐吳,師於豫章,而次於乾,吳人敗之於房鐘,獲宮廄尹棄疾。

景王十五年,夢人以未得誌於我也,冬十月,使蕩侯、潘子、司馬督、囂尹午、陵尹喜帥師伐我,遂圍之。且懼吳也,楚子次於乾。以為之援。

景王十六年,夏四月,楚比弒其君於乾,五帥解圍而去,吳人敗諸豫章,獲之。

景王十九年春,齊侯伐我。二月丙申,至於蒲隧,及齊平,君會齊侯、郯人、莒人,盟於蒲隧,賂齊侯以甲父之鼎。魯叔孫昭子曰:「諸侯之無伯,害哉!齊君之無道也,興師而伐,遠方會之,有成而還,莫之亢也。無怕也夫。詩曰:『宗周既滅,靡所止戾。正大夫離居,莫知我肆。』其是之謂乎!」

景王二十二年春二月,宋公伐邾,圍蟲三月取之。夏五月,君及邾人、郳人、徐人會宋公。乙亥,同盟於蟲。

敬王八年冬十二月,吳人伐我。敬之五年,吳子僚因楚喪,而使其母弟公子掩余、公子燭庸率師伐楚。楚師強,吳師不能退。吳公子光起而爭立,享僚而使設諸殺之。掩余來奔,燭庸奔鐘吾。光既立,使我執掩余,使鐘吾人執燭庸。二公子奔楚,楚子封之於養,取於城父胡田以與之。光怒,執鐘吾子,而帥師伐我。防山以水我。己卯,國亡。我君章羽斷其發,攜夫人以逆光。光唁君而送之,使邇臣從之,遂適楚。楚沈尹戌帥師救我,弗及。乃城夷,使君處之。

周天子既復徐後,徐,小國也,鄰強楚,遂服事之。洎齊桓公將有事於楚,首及與國。會魯、宋伐徐,徐於是乎著於《春秋》。洎為昏姻,附齊者三十年。齊伯既衰,徐復入楚,終五十年。歷頃、匡、定三世,徐無邊遽之警。簡王之初,壽夢艷巫臣之知,與楚爭淮,徐於是乎被吳兵。既成徐而女之,恤其患難,為之伐楚。徐攝兩大之間,未敢叛楚也。楚人不道,會狎其君,聘執其臣,徐於是乎舍楚而即吳。齊景有誌,代興慨然。念桓靈之及遠,將撻楚先之威徐,是故勞師伐遠,於是乎有蒲隧之役。吳人以為淮之西北,齊不足以有之,置焉弗亢。是時楚方遷陰城郟,不在諸侯。徐於是乎可以事吳而少安,而吳卒以篡弒之故,不克殲遺孽以快其欲,而遷怒於徐,而徐亡矣。其始亡也,逮乎後亡,四百五十有余年。始為楚有,惠襄之世,齊人得之而不終。簡王以後,吳楚爭之,而卒為吳滅,此其大較也。

夏始封徐,迄乎周敬之世,凡四十有余君,享國千六百有余年。

徐之公族子弟,暨其子孫,散居四方,以國為氏,有徐氏,是為嬴之著姓,偃王諸子。以采邑為氏,有封貝氏、取慮氏,其支國封鐘離,蓋與偃王同滅於楚。魯昭之世,是為吳有。有鐘氏、離氏、鐘黎氏、終犁氏。以姓為氏,有嬴氏。其本於徐者,有蟲氏,李氏。

徐氏十望,其九皆本偃王。其他商人六族,周成王以之賜魯,有徐氏。淮水之戎,常害周室,是為徐戎,有徐氏。赤狄之種,有徐國,隗姓,以國氏,有徐氏。堯之支裔,滅秦而王,為漢。漢之同姓,有徐氏。黃帝少子禺陽封於任,其裔封薛。薛滅於楚,為薛氏,子孫有徐氏,皆非偃王族類雲。

卷三·世系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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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周之王也,立小史之官,是定世系,以辯昭穆。秦並天下,焚棄典籍,公侯子孫,失其本系。漢興,得《世本》,敘黃帝以來祖世所出。逮漢而有官譜。晉繼之作,是有摯虞《族姓昭穆記》。宋、齊之間,譜諜滋廣,掌於官府。其後乃競行奸貨,以新易故。易賤而貴,易濁而清。沈約以奏梁武,梁武乃詔儒臣甄別而改定之,是有王僧儒《百家譜》。今皆亡滅,莫可考究。

偃王子孫,散處四方。西漢之季,其裔元泊避王氏之難,是卜居會稽之太末。會稽太末,為今衢州龍遊。元泊二十七世孫曰行周,在唐僖、昭之間,是遷今臺州天臺。宋室南渡,其十七世孫應漢,是始遷鄞。是載其家乘以至是,為北宋《徐氏譜》,以傳至今。周秦源流,悉具於牒,荒遠渺忽,敢以征信。

《百家譜》著錄於隋唐之史,亡於趙宋。而幸徐氏之《表》,具見他說。用相比較,大略不異。乃其似續更詳乎我。自偃王上溯,以至始封,夏商之代,無有闕失。夫宗祖遺牒,尚疑周秦,況溯權輿,能無惑哉!今弗敢從,亦弗敢棄,是用圖系厥世,迄乎先秦,以存五代之久。

右自偃王至諮,凡二十九世,三十有二人,悉本北宋《徐氏譜》,而附王氏《百家譜》於下方,明其同異,亦頗辨其得失。《唐·表》所雲,時復錯見;其詳則具北宋《徐氏譜》疏證,茲不復贅雲。

卷四·地理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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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地方五百里,是在今為江蘇之徐州,安徽之鳳陽,與其泗州。

泗州之北八十里,有古徐城焉。

淮水在其南。

其東南有淶水。

濟水逕其北。

其西北有徐陂,歷澗之水出焉,而東南流,註於淮。

其北三十二里,則徐君葬焉。是有延陵季子掛劍之臺。

淮水西流,濠水自南來註之,是其地為鳳陽。其東四里是鐘離之故城。鐘離,徐所封也。

淮水在其北。

濠水是繞其西南,東而北流入於淮。

鐘離在徐城西南,其後為楚有,又其後吳取之。

徐城西北則有取慮之城,是在今徐州睢寧之西。

烏慈水自西來,逕城南又繞其東而北流註於睢水。

睢水在其北,是東流以會泗入於淮。

其東為蒲隨,是有蒲如之陂。是地也,徐、齊、郯、莒之所盟也。

又東為婁林,蒲隧在其西,徐城在其西南,是有婁亭,楚人伐徐,於此戰之。

徐城之北,是為徐山。是山也,偃王逃戰之所棲也。徐人相與群居,是有石室,以祠先王。

徐國南至於淮水,絕淮而西南至於濠水,東北至於泗水,北至於泗水之北,西北至於徐州,淮夷之所錯也,徐戎之所接也。後世是以二而一之,而莫知其誤。

徐之始亡,偃王北走徐山,後乃至越之甬東。越在今為浙江,甬東,在今定海廳。

定海之東四十里曰翁山,其上多仙人不死之藥,大海環之。

偃王之所避地也,是有故城之基。

在宋乾道,耕氓獲銅鼎於山下。其旁有耳,其底無足,而有墨,其量容鬥。

徐之後亡楚,是城夷以處徐君章禹,是有城父故城,是在今安徽潁州之亳州東南七十里。

濄水出其北。

夏肥水逕其南,是與濄水分道,東南流而入於淮。

翁山,偃王之所避地也,居人附益之,以為古跡。

戰洋在其陰。

凡定海之東,自金旗以至鼓吹,都五山四十里,皆附於偃王。

會稽之翁洲。

龍遊之築溪。

江山之押衙。

太平之古城。

好事者為之也,蓋其余小者甚眾,不足記雲。

徐地圖(略)

卷五·冢廟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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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定海航海而西南,是為寧波之鄞,其東南四十有五里,有隱學之山,是實維偃王之墓。

一曰是其初嘗居之。

唐代宗之季,王孫浩是來明州,是拓前規,以修王墓。

王之子孫以先王之墓在越,多家於越,是立廟以祀先王,浙是以多王廟。

在杭於潛之西十五里有廟,其南三十里又有之。

杭之東縣曰海寧,其西十七里又有之。

嘉興之秀水有廟,在其縣西北,其西新城鎮有廟,其北思賢鄉又有之。

寧波隱學之山,王葬其所,是有隱學之院。

定海翁山,是偃王所居也,遺城在焉,有廟。

又其一在鼓吹之山。

衢州之龍遊,徐為大姓,徐廟是甲於浙中。其南四十里有徐山,一峰卓其東,其下有溪,溪外為廟,廟曰仁惠。

昔唐開元,王孫來官斯土,修而碑之。元和之代,王孫放,是繼跡重作,是有韓愈氏之碑。

在宋紹定中,袁甫守衢州,作而新之,請封於朝,是有錫命,封王為靈惠茲仁聖濟英烈王,及其夫人曰協濟夫人,記而碑之。

爰逮明室,相繼改作。其祠禮,縣令以正月二十日,用特。《龍遊祠祀誌》曰:元至正間,毀於火。入明,重建。嘉靖中,毀。隆慶六年,知縣塗傑重建。其祀典,縣官歲以正月二十日,用特牲。

其東三十五里,則有龍泉之廟。

東華、湖鎮、沐塵、錦溪各有支廟,暨其鄉隅,亦各有支廟。《龍遊祠祀誌》曰:東華、湖鎮、沐塵、錦溪並有祠,與靈山相埒,它則諸鄉禹阝並有之。土人供伏臘,鹹於是。

正月二十日,衢人謂是日也王生,是飾羽旄鐘鼓之盛,輿其杜神,以登東華之山,以為王壽。

凡在龍遊五百有余廟。

自龍遊而西南為郡,又西南則有江山之縣。縣東二十里為漸山,有廟。是其旁有三泉焉,旱則禱之。

其在臺之太平,則廟於古城之東,是在其縣西北三十有五里。

在壽昌縣東長嶺有行祠,縣西六都有廟,曰大同。

立於無錫者,在其縣南二十五里,近廟之山曰廟山。

他如徐杜隩之二廟,江山縣之十余廟,龍遊縣之別廟,及在僻處者尤多,不可盡考。

卷六·論說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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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論《路史》說若木君費之妄

《史紀》載舜命益之詞曰:「咨爾費」,是以費為伯益之名矣。《竹書紀年》稱:「費侯伯益」,是以費為伯益之國矣。兩說相歧,莫能定一。羅氏嘵嘵辨伯益、伯翳為二人,今曰伯翳封費,據《竹書》乎,則合益、翳為一,顯與己說矛盾。不據《竹書》乎,則羅氏生趙宋之世,去唐虞遠之又遠,安從知之然此猶依違之說,不足深詰。而伯益之子若木,則凡在《路史》以前諸書,若《百家譜》、《廣韻》、《姓纂》、《唐書》之屬,靡不雲封徐者,而羅氏忽自立一說,曰若木事夏,襲翳之封,誰告之則必有執《史記》以相難者。《史》曰:大費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實鳥俗氏。二曰若木,實費氏。又曰若木玄孫曰費昌。是蓋羅氏之所本,夫《史》固以費為名者也,羅氏方以為國,何得反據《史記》且由《史》說觀之,費為國名,將無鳥俗亦國名耶實費氏者,是言費氏之所自出,非若木即費氏也。正如楚國羋姓,史明載為周成王封熊繹之日,而《帝系》及《世本》敘陸終之子季連曰」是為羋姓,亦是言羋姓所自出耳。或曰費昌、費仲,若木支子之後,所謂以王父字氏者;或曰即是徐國之君,徐為國名而費為君號,若楚為國名而熊為君號者然;或曰益封費,益子若木封徐,而益他子有襲費封者,費昌、費仲其後也。然年代荒遠,不可周知,費之果為國名為人名費昌、費仲果為徐國君為費國君或非國君而為氏費之人皆莫能決,而若木襲費封,則斷斷乎為羅氏之臆說而無疑也。又按《墨子》雲:夏後開使蜚廉折金於山。或謂蜚廉即大廉,蜚與費通,據此則即從《竹書》,以費為國,其嗣君亦當是大廉,安得漫無考索,而以若木為費君耶!

第二,論《路史》說夏王封調於徐之妄

若木封徐之說,雖始見於齊、梁以後書,然記載之筆,眾口同聲,則必有所由本。特書缺有間,無從知其原始耳。今羅氏既辟眾說,以若木為費國繼統之君,然則安從而有徐國乎於是特地為徐造始封之君曰調,造始封之爵曰伯,造始封之時曰夏,大書特書之曰:「其立於淮者為嬴氏。」按其文義,似所謂調,乃若木之後也者,又似非若木之後也者,又似嬴氏是始於調也者,遁辭遊說,真可謂離奇而恍惚矣。而世之妄人為徐氏譜者,遂私造世系,於夏初則大書調名,以為始封之祖。故余每閱徐氏譜,凡有調名者,即棄去弗覽。童時作《月湖徐氏家乘》,即已疑之,然不敢辟之,以為泌既作書,豈敢白日夢囈,創立名號因故附載其說於下,乃積十余年而此疑始豁然解也。《水經徐縣註》曰:《地理誌》曰:臨淮郡,漢武帝元狩五年置,治徐縣。王莽更之曰淮平,縣曰徐調國也。夫但曰「徐調國」,則未知其為夏封歟商封歟周封歟確鑿之曰:夏世有調,已為大妄。《地理誌》非他,班固《漢書》之《地理誌》也。泌既著書立說,據《水經註》為文,宜取其所引原書略考之。《地理誌》曰:「臨淮郡,武帝元狩六年置,莽曰淮平。又曰:縣二十九,徐,故國,盈姓,至春秋時,徐子章禹為楚所滅。莽曰:徐調。」是正與改黎縣為黎治,莒縣、陳縣為莒陵、陳陵,郢縣、騶縣為郢亭、騶亭之屬同,一紛更可笑。若「調」為徐始封之君,則「治」與「陵」與「亭」,皆將為五國分茅之祖耶泌胡不據而改正之既考原書,復取《水經註》覆視之,則「王莽更之曰淮平」為句,「縣曰徐調」為句,而「國也」二字,或誤或衍,或有脫文,皆不待智而博者,始能知之,而乃略不加察,遂據訛本,自造三代典故,其鹵莽若此。武英殿刻《水經註》,是改正之曰:「王莽更之曰淮平,縣曰徐調,故徐國也。」註曰:近刻脫「故徐」二字。而趙氏一清校《水經註》曰《漢書·地理誌》曰:徐,故國,莽曰徐調。《寰宇記》引《班誌》雲:故徐國也。此文「徐調」下落「故徐」字,精明詳慎,真熙朝儒者之言。又按:王冰《黃帝經序》稱:黃帝九子,二曰金天,封荊,三曰挈,封青。四曰青陽,封徐。夫挈者,摯之誤也,金天、摯、青陽,同是一人即是。

第三,論王逸說周宣封於徐之謬

《松高》之詩曰:「申伯,王纘之事。於邑於謝,南國是式。」又曰:「申伯番番,既入於謝。」謝也,非徐也。謝為申國封內之境,宣王命召伯城謝,使居之,故曰「於邑於謝。」又曰「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謝者,城邑也,非封國也。《漢·地理誌》:南陽郡,有縣三十六,其首曰宛,故申伯國。有屈申城。而其支縣曰棘陽,棘陽東北有謝城,地去徐之在淮泗間者甚遠,豈得混而一之《易林》大畜之中孚:「周公禱,謝。」「謝」字與「安寧如故」「故」字為韻;左思《魏都賦》:「慎墨而謝」,「謝」字與「神蕊形茹」「茹」字為韻,蓋古者徐、謝二字音近,故有此誤。齊、魯、韓詩未亡時,或有作「既入於徐」者,然不過詩之異文,而即據為典要,王氏之疏矣。且申侯爵而姜姓,徐子爵而嬴姓,此其謬誤無待深論。

第四,論偃王名號

以誕為名,據之《竹書》,無可疑者。偃王之稱,周秦人無解之者。而生號當時所無,自當從王逸說,以偃為謚。特謚法無偃安。北宋《譜》稱:謚之曰隱,與《人表》合,則偃、隱聲近,周秦人稱偃王,或即隱王之假借,後人因而傳之耳。史冊雕亡,年代湮遠,莫能征信,姑以傳疑。王厚齋《困學紀聞》以《檀弓》「駒王」,謂即偃王,蓋據西討濟河,以合夫《後漢書》之至於河上,然《後漢》說,未可盡信,辨語見下。若羅氏康王之說,則又其妄也。羅氏於此既雲「偃即康王」,而下敘宋事,復曰:「武王封微子為周客,三十有二世君偃不道」。自註雲:偃謚康,見《呂覽·國事》。宋偃謚康,既註所出,然則徐偃之為康王,何以不明厥由來乎「三十二世」同,「君偃」同,遂為之同謚曰康,泌多妄說,不足詰也。至其稱王,則亦有說。徐、楚介在蠻夷,欲統攝與國,則必崇奉其號,而於朝聘會同之往來,仍依其本爵,未嘗有加禮也。猶之魯為侯爵,於其本國則稱公,魯《春秋》書「公」,夫子不之追改也。故齊桓召陵,責包茅不責王號,晉人絕秦,且大聲曰「楚三王」,絕不為諱,亦不以為嫌,此皆揆之情事,想當然者,知不免為說名譚理君子之所呵矣。

第五,論漢晉人說徐偃王作亂,周穆王命楚伐徐之謬

此千古冤獄也,倡自遷史,諸儒從而和之,毀與譽者,屬和同聲,豈惟<血蔑>偃,抑縣誣穆。司馬遷曰:一日千里以救亂,又曰:日馳千里馬,攻而大破之。王符曰:一日千里以征之,譙周聞而笑曰:王者行有周衛,豈聞亂而獨長驅,日行千里乎且作亂與反,必有跡焉,寇京師乎賊鄰國乎胡不指而陳之乃若《後漢》之說,則更有大不可通者。夫率九夷以伐宗周,是反亂也,此時不圖,而曰「畏其方熾」,至乎行仁義以朝諸侯,無叛跡也,而遽討之,豈所以權勝敗者,即在此驥之乘得與未得乎反亂者,賊仁害義者也。伯者尊王,猶曰假仁仗義,既反亂矣,謂之行「仁義」可乎既曰「無權」,向何以率九夷既曰「不忍鬥」,向何以伐宗周驥之乘,不過八駿,今屏其貳車而八人者千里赴楚,昭王之不復,不其殷鑒哉淮南王多讀中秘典籍,招致賓客數千,作內外書,成帝求天下遺書,劉子政實司校讎,經傳、諸子靡不覽觀;王仲任過目成誦,博通眾流百家之言,三子者之聞見,亦足以敵子長節信,而《淮南·人間訓》稱:偃王行仁義,王孫厲說楚莊而滅之。《說苑·指武篇》稱:偃王好行仁義,王孫厲勸楚文而殘之。《論衡·非韓篇》稱:偃王修行仁義,強楚滅之。安先於遷,充並於符,皆絕無徐叛周伐之說,何也且東方朔《七諫》則亦有之曰:「偃王行其仁義兮,荊文寤而徐亡。」王逸註之曰:言徐偃修行仁義,諸侯朝之三十余國而無武備。楚文王見諸侯朝徐者眾,心中覺悟,恐為所並,因興兵擊之而滅徐也。故《司馬法》曰:「國雖強,忘戰必危」,蓋謂此也。其說可謂詳矣,而絕不言周命楚伐又何也然而以漢難漢,尚不足鉗耳食者之口而降其心,則請證之周秦之書。荀子,戰國大儒也,其作《非相篇》,稱徐偃王,乃冠於仲尼周公、臯陶、閎夭、傅說、伊尹、禹、湯、堯、舜,若反矣,作亂矣,毋乃擬人不於倫乎韓非《喻老篇》曰:夫治國者,則以名號為罪,徐偃王是也;則以城與池為罪,虞<豸虎>是也。《五蠹篇》曰:古者文王處豐、鎬之間,地方百里,行仁義而懷西戎,遂王天下。徐偃王處漢東,地方五百里,行仁義,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國。荊文王恐其害己也,舉兵伐徐,遂滅之。故文王行仁義而王天下,偃王行仁義而喪其國,是仁義用古不用於今也。雖其立論不必盡純,而徐偃王之未嘗叛周,與穆天子之未嘗征徐,則已撥雲霧而睹青天矣。且《穆天子傳》,西周史官之書也,後世以為起居註之祖。凡謂賓西王母,得名馬與造父禦王事,皆詳言之,而若史遷之說,絕不之及。又且史遷作《周本紀》紀穆王,凡征犬戎、作呂刑諸事,皆歷言之,而若《秦本紀》及《趙世家》之說不之載,近人有剽竊《繹史》作《尚史》者,直采無稽之說,取偃王以冠周亂臣之首,而不知《繹史》則已載漢晉說而深疑之曰:《史》稱造父禦王巡狩,見西王母,徐偃王反,日馳千里馬攻破之。豈王之貳車,遂足以制勝抑六師之眾,鹹有此捷足哉《史》不錄於《周本紀》,亦不過雜采異說以傳疑。馬氏讀書精審若此,而李鍇若未見之。雖然叛周伐楚之說,起於子長,子長豈鑿空為之哉則必有所由本,亦必有所由誤。乃今讀《竹書紀年》,而恍然悟也。《紀年》曰:穆王十三年,徐戎侵洛,冬十月,造父禦王入於宗周。十四年,王率楚子伐徐戎,克之。夫徐戎者,徐州之戎也。成王之初,嘗反亂矣。《書》所謂「淮夷徐戎並興」者。而《紀年》載之曰:成王二年,奄人、徐人及淮人,入於邶以叛。宣王之世,嘗反亂矣,《詩》所謂「率彼淮浦,省此徐土」者。而《紀年》載之曰:宣王六年,王帥師伐徐戎,皇父、休父從王伐徐戎,次於淮。乃唯穆王之伐徐戎,書缺有間,僅見於《紀年》。《紀年》晚出,兩漢儒者不得見。而微聞周穆有命楚伐徐戎之事,而徐偃王之國界淮泗,適與戎居之地相近。而徐偃王之滅於楚,在周穆之世,適與戎叛之時相若,於是附而合之曰「徐偃王反」,曰「徐偃王作亂」,曰「徐率九夷伐宗周」,曰「造父禦王告楚」,曰「王率楚子滅之」,故曰此千古冤獄也。而不知楚人滅徐之事,《紀年》則亦詳之。《紀年》曰:穆王三十五年,荊人入徐,毛伯遷帥師敗荊人於。三十七年,伐楚。是年,荊人來貢,是則徐戎侵洛,王率楚子伐之,一事也。徐子方受命作伯,身行仁義,而楚人滅之。王怒而伐楚,又連伐之,必來貢,謝罪而後已,又一事也。劃然兩事,而顛倒錯亂,合之為一,不亦過乎

第六,論徐之不得合於徐戎

然則何以知徐偃王即非徐戎也曰:是大有說。率楚伐徐戎,在穆之十四年;楚人伐徐,在穆之三十五年。既克之矣,越二十年而復入之乎若謂嬴徐煽其余燼,重致幹戈,則前既率楚而滅徐,後乃因徐而敗楚乎觀之《竹書紀年》其證一。楚既滅徐,周穆復封其子,真所謂蕞爾國者。而當宣之世,忽復反亂,至勞六師。既獲凱旋,作詩歌頌,若勝之大不易者,有是理乎觀之《大雅》,其證二。周既復徐,至魯昭公三十年,為吳所滅。後三十年,當魯哀十三年,此時徐滅久矣,不聞其重興也。而《吳語》載黃池之會,夫差聞越亂,王孫雒謂:「無會而歸,越聞章矣,齊、宋、徐、夷將夾溝而<廣侈>我。」蓋是時吳已通溝江淮,吳人歸道必出淮水,故懼徐夷。是則嬴徐雖滅,而戎之在徐州者,固依然無恙也,觀之《國語》,其證三。嬴徐之徐,國名也,徐戎之徐,地名也。漢人合二為一,遂有此誤。後儒註《詩》、《書》,亦往往淆雜,故吾本之《詩》、《書》,考之《左傳》,輔之《國語》,而參之《竹書》以正之。《左·昭元年》:趙孟曰:周有徐奄。杜謂徐、奄二國,皆嬴姓。又引《書序》曰:成王伐淮,遂踐奄。又曰徐即淮夷。夫趙孟所言之徐,即徐戎也。謂即淮夷可也,而謂即嬴姓之徐國,則大不可。此在《正義》已駁正之。且《春秋》曰:楚子、蔡侯、陳侯、鄭伯、許男、徐子、滕子、頓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會於申。上既書「徐子」,下復書「淮夷」,可合而一之乎杜註《左傳》而不睹《春秋》,亦太疏矣!《世本》稱:淮夷亦是嬴姓,而其後為淮夷氏。故《元和姓纂十四·皆》曰:淮夷氏,周有淮夷,小國,後世氏焉。杜當註明曰:徐乃徐州之戎,即淮夷也。嬴姓不當混稱徐國。《鄭語》曰:當成周者,北有徐、蒲。韋昭謂徐、蒲皆赤狄隗姓,是則嬴徐、戎徐而外,復有隗徐。《春秋》三徐,亦解經論史者所當知也。

第七,論毛奇齡以徐為戎之妄

甚矣,奇齡說經之妄也!夫戎則戎之,徐則徐之,豈有聖人著《春秋》忽戎忽徐之理乃莊公二十六年,魯伐戎於春,伐徐於秋,截然兩事。而忽率合之曰:徐即戎也。則春之伐也曰戎,而秋之伐也曰徐,有是理乎以楚為先王所封之國,實五等諸侯,而非夷狄,然則徐獨非先王封國,獨非五等之諸侯乎夫子《春秋》昭四年兩書「徐子」,昭三十年故書「徐子」而夷狄之乎魯公會戎於潛,是不得已,而儼然以子爵與夷狄,以諸侯禮相待乎而乃申之會,竟序之於滕子、頓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之上。而且淮夷,夷也,故雖其君來會,反降而下於宋世子,以其夷也。若徐子亦夷,何以反在諸小國之上乎又況齊桓公娶於徐,其三夫人徐嬴,班在王姬之下,蔡姬之上,而大國之女,反以為如夫人,不意齊桓方攘夷狄,而乃與夷狄為昏姻乎又且叔孫昭子以齊景之伐徐,謂諸侯之無伯,且以興師伐遠方為無道。夫果徐為徐戎,則齊景此舉,正繼桓公攘夷狄之舊業,正是伯者舉動,而反謂之無道,謂之無伯,可乎又且證之他書,若《管子》之稱徐伯,《檀弓》之稱徐君,《新序》、《史記》諸書之記季劄贈劍,其為春秋時一小國諸侯,皆顯有明證,而可妄以徐戎當之乎故曰奇齡之妄也。

第八,論韓非說楚文伐徐之未必無據

楚文在春秋這世,去周穆三百余年,安得滅徐偃乎故譙周疑而辨之,而吾以為可存一說者:公旦,文王子也,既與父同謚,而魯侯興,又謚文公。晉仇既謚文侯,而重耳復謚文公。秦有文公,復有惠文王,復有孝文王。滕亦有兩文公,其他魯之孝,齊之莊,衛之成、懷,晉之武、獻、成、孝、昭、靖、厲,皆一謚兩見。則周莊之世,有楚文,不能必周穆之世無楚文也。韓公子去周不遠,當有所據,益之以曼倩、子政之說,亦一助矣。《淮南》稱楚莊,傳聞異辭,今不敢以為然者,亦舍季從朔之義。

第九,論《路史》說周穆改嬴徐為姬之妄

周之初興,既有徐國,而穆復封姬於徐,合之戎徐、隗徐,不應《春秋》有四徐耶其自相矛盾如此。齊桓之有徐妃,羅氏安知之於左氏知之。而《左傳》則明曰徐嬴,不曰徐姬,其荒謬又如此。徐入於吳,不入於楚,凡三言而三失。而《史·齊太公世家》則曰:齊桓公之夫人三:曰王姬、徐姬、蔡姬。《索隱》曰:按《系本》徐,嬴姓。禮:婦人稱國及姓。今此言徐姬者,然姬是眾妾之總名,故《漢祿秩令》雲「姬妾數百」。婦人亦總稱姬,姬亦未必盡是姓也雲雲。夫史文本之《左傳》,以嬴為姬,蓋傳寫之訛。《索隱》雖辨,要為回護之說,然亦可見古來從無以徐為姬姓者,而羅氏特造此典故,豈即據史遷誤說耶

第十,論《公羊傳》說徐滅杞之誤

此亦誤嬴徐為淮夷者也。前者為鹹之會。是年城緣陵。左氏曰:會於鹹,淮夷病杞。故《公羊》誤以徐為淮夷,於是竊取《左氏》之說而妙變其詞。不知是時,徐方為齊與國,且為昏姻。已服於齊,徐安得違齊桓而伐之若齊桓以昏姻之故,舍徐弗討,而姑城緣陵以慰已人,則齊桓何以令諸侯曰:蓋徐、莒脅之蓋者,疑辭。公羊氏殆尚未堅信,而何氏嘵嘵不已,言之再三,亦可謂墨守無斷者矣。

第十一,論《路史》說徐滅冥之妄

又造典故矣。《史記》載嬴姓之國有白冥,連讀之也。而離之為二,問其始封,不能說也。漫曰:嬴國而已。問其亡國,不能詳也,漫曰:白滅於楚,冥則徐滅之而已。而吾窮之於其所著之《國名記》,又不能有原本之說也。於白則又漫曰:楚平滅以封勝曰白公;於冥則竊《左傳》伐冥阝三門而又漫曰:冀伐之者,後為虞氏邑,而於《後紀》徐滅之說,語焉若忘。夫白公之白,為楚邑。伐冥阝之冥阝,為虞邑,皆非國號,與史所記嬴國之白、冥,風馬牛不相及者,而妄言之若此。羅氏作《路史》據讖緯以說皇古,已為不經,而其屬詞尤多乘舛。即以徐事而論,因《水經註》之誤而造徐調之名;因宋康之誤,而造徐康之謚;因《史記》之誤,而造徐姬之姓,而滅冥一事,又不知其誤於何書,尚當詳察之。

第十二,論孔子穎達說春秋後,徐復重興之無據

此因邾考公卒在春秋後,而久滅之徐國忽通吊使,故不得已而為此說,然已削趾而就屨矣。鄭康成曰:考或為定,鄭豈無本而漫為此言。

第十三,論《徐偃王誌》

《博物誌》引《徐偃王誌》一段,不知何人所撰。自《博物》外,無見引於他說者。書中說周王命楚伐徐,已襲《史記》,且雲彭城武原縣,則斷非周秦人著作矣。《水經註·濟水》條,則嘗及之,曰:張華《博物誌》錄著作令史茅溫所為送。劉成國《徐州地理誌》雲:徐偃王之異言,徐君宮人娠而生卵雲雲。據其文義,似劉成國將宦徐州,而茅溫作《徐州地理誌》以送之者。似《博物誌》說偃王一段,皆在《徐州地理誌》中者,似《徐州地理誌》中篇目有曰徐偃王之異者。果爾則張華《博物誌》時,何以不稱《徐州地理誌》,而乃故造名目,曰徐偃王誌耶酈道元作《水經註》何以不直引《徐州地理誌》而必輾轉說《博物誌》引《徐州地理誌》耶皆不可解。今余作此書,亦名之曰《徐偃王誌》者,以為雜采舊聞,無當大雅,謹避子長《世家》之號,聊仍茂先《博物》之名雲爾。

先三伯祖柳泉公,兩上春官,即家居不復出。藏四部書六萬卷,盡發而讀之。耽思研精,至老彌篤。論經主先秦之書,以平眾難,不蹈近人墨守之弊。論史獨推史遷,班、範以下,則條舉而糾之。羽經翼傳,學者宗之,號為柳泉先生。生平著述,如《逸湯誓考》六卷,《山中學詩記》四卷,《四明宋元六誌校勘記》三十一卷,《煙嶼樓文集》四十卷,《詩集》十八卷,《讀書誌》十六卷,《筆記》八卷,皆已梓行。惟《鄞藝文誌》錄公所撰之《徐偃王誌》六卷,迄未刊也。曰記事上,曰記事下,曰世系,曰地理,曰冢廟,曰論說,悉本《周書》、《戴禮》、《國語》、《世本》之屬之可信者,不足則益證之以正史及漢晉人言,其他讖言、別史絕不采及,義正詞確,一歸至當,是信史亦才史也,可任其久湮耶二十八年春,日寇深入,蛟門告急,公曾孫宇曾檢交誌稿正、副兩本,惟已蠹侵,亟粘補,並亟謄錄,幸副本有未明者,得稽諸正稿。稿末摘錄用秦漢魏人語之堪為論斷者,乃厘而分附於紀事之後。紀事內有糾正史謬者,亦移歸於論說之中。《世系》原無鑒譜,不知何人所附,茲仍之者,資考證也。首有朱述之、姚梅伯兩先生序。姚序未書歲次,惟於稿首書「應珍藏勿失」等語,則當在公歿之後。文因改竄失次,難以卒讀,茲就其語氣而次第之,蓋斯序姚屬他人代撰而改定之也。朱序道光戊申,是歲公年三十五,今公百三十有五歲,則誌於今適百哉,不可謂不久,而得勿失亦雲幸矣。乃攜謄錄本繞道來滬,老友約園見之大喜,謂可入其《四明叢書》第八集。惟時百物騰踴,紙值高,鋟板亦非易,僅錄副而序之。甲申冬,復出誌稿重行讎校,知尚有公所欲言而未盡者,擇要補繹,別以正逵按語附註於下。有缺誤者悉補正之,從新鈔錄未竟,而約園歸道山矣。閱兩月,日寇平。明年,其子星聯刻八集告竣,獨所刻之《徐偃王誌》,較余續校之手鈔本,少十之一,星聯謂當補刻。因思約園校鄉先哲著述,序而刻之,多至百六十種。年七十,抱痼猶自序其雜著曰:鄉書之輯,十得其八,天其許我繼續之,宜乎其有後也。《徐偃王誌》,晉時已有之,惜亡佚,莫可考。我公闡揚聖德,博綜群籍,以考定之,俾讀得知所依向,不為荒妄慢誕者所淆,有裨經史,實非淺鮮,我子孫尤當珍視之也。民國三十七年十月,從孫正逵謹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