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制詞譜/詞譜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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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制詞譜 詞譜凡例 作者:王奕清 等 |
詞譜凡例
[编辑]- 詞者,古樂府之遺也。前人按律以製調,後人按調以填詞。宋元以來,調名日多,舊譜未備。今廣搜博採,次第編輯,俾倚聲者知所考焉。
- 宋元人所撰詞譜流傳者少,明《嘯餘譜》諸書不無舛誤,近刻《詞律》時有發明,然亦得失並見。是譜繙閱群書,互相參訂,凡舊譜分調、分段及句讀音韻之誤,悉據唐宋元詞校定。
- 調以長短分先後。若同一調名,則長短彙列,以“又一體”別之,其添字、減字、攤破、偷聲、促拍、近拍以及慢詞,皆按字數分編。至唐人大曲如《凉州》、《水調歌》,宋人大曲如《九張機》、《薄媚》,字數不齊,各以類附,輯為末卷。
- 唐人長短句,悉照《尊前》、《花間》、《花庵》諸選收入,其五、六、七言絕句,亦各採一二首,以備其體。至元人小令,略仿《詞林萬選》之例,取其尤雅者,非以曲混詞也。
- 每調選用唐宋元詞一首,必以創始之人所作本詞為正體,如《憶秦娥》創自李白,四十六字,至五代馮延巳則三十八字,宋毛滂則三十七字,張先則四十一字,皆李詞之變格也。斷列李詞在前,諸詞附後,其無考者,以時代為先後。
- 引用之詞皆宋元選本及各人本集,其無名氏詞亦注明出某書,以便校勘。
- 圖譜專主備體,非選詞也。然間有俚俗不成句法,並無別首可錄者,雖係宋詞,仍不採入。
- 詞名原委及一調異名之故,散見群書者,悉為採注。
- 詞中句讀不可不辨,有四字句而上一下一中兩字相連者,有五字句而上一下四者,有六字句而上三下三者,有七字句而上三下四者,有八字句而上一下七或上五下三、上三下五者,有九字句而上四下五或上六下三、上三下六者,此等句法,不可枚舉。譜內以整句為句,半句為讀;直截者為句,蟬聯不斷者為讀,逐一注明行間。至詞有拗句,尤關音律,如溫庭筠之“斷腸瀟湘春雁飛”、“萬枝香雪開已遍”,皆是。又有一句五字皆平聲者,如史達祖《壽樓春》詞之“夭桃花清晨”句;一句五字皆仄聲者,如周邦彥《浣溪沙慢》之“水竹舊院落”句,俱一定不可易,譜內各為注出。
- 韻有三聲叶者,有間入仄韻于平韻中者,有換韻者,有疊韻者,有短韻藏於句中者,逐一注明。至宋人填詞,間遵古韻,不外《禮部韻略》所注通轉之法,或有從中原雅音者,俱照原本採錄。
- 每調一詞,旁列一圖,以虛實朱圈分別平仄,平用虛圈,仄用實圈,字本平而可仄者,上虛下實;字本仄而可平者,上實下虛。至詞中句法如詩中五言、七言者,其第一字、第三字類多可平可仄,似不必拘,譜內亦參校舊詞始為作圖。至一定平仄,別詞有異同者,必引證其句,注明本詞之下。又可平可仄中遇去聲字,最為緊要,平聲可以入聲替,上聲不可以去聲替。沈伯時《樂府指迷》論之最詳,譜內凡用去聲字不可易者,悉為標出。
- 宋人集中,如柳永、姜夔詞,間存宮調,悉照原注備載。若夫四聲二十八調,或為鬲指之聲,或為三犯、四犯之曲,以至按律諧聲所以被諸管絃者,在宋張炎已云:“舊譜零落,姑置勿論”云。
- 奉旨開列總閱、校對、纂修、分纂、校刊諸臣職名:
- 南書房總閱官
- 經筵講官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尙書臣陳廷敬
- 南書房校對官
- 日講官起居注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講學士加四級臣蔣廷錫
- 日講官起居注翰林院侍講學士加二級 臣勵廷儀
- 日講官起居注翰林院侍講學士加一級 臣張廷玉
- 日講官起居注翰林院侍講學士加五級 臣陳邦彥
- 日講官起居注翰林院侍讀加一級 臣趙熊詔
- 右春坊右中允兼翰林院編修加一級 臣王圖炳
- 纂修官
- 日講官起居注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加二級 臣王奕淸
- 候補國子監祭酒提督江南學正 臣余正健
- 詹事府右春坊右庶子掌坊事兼翰林院侍講 臣閻錫爵
- 分纂人員
- 翰林院編修加一級 臣儲在文
- 翰林院編修加一級 臣楊祖楫
- 翰林院編修加一級 臣王時鴻
- 翰林院檢討加一級 臣楊 湝
- 翰林院編修 臣吳 襄
- 教習進士 臣杜 詔
- 直隸順天府懷柔縣知縣 臣吳顥果
- 直隸順德府鉅鹿縣知縣 臣秦 培
- 湖廣荆州府公安縣知縣 臣沈 寅
- 廣東廣州府新寧縣知縣 臣鄔維新
- 廣東肇慶府廣寧縣知縣 臣鄭 韻
- 廣西桂林府靈川縣知縣 臣樓 儼
- 候選州同知 臣錢元台
- 校刊官
- 日講官起居注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加二級 臣王奕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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