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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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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 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
沿革
制定机关:中華民國勞動部

  1. 中華民國113年1月17日勞動部勞動條4字第1130147544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15條條文;增訂第1-1、4-2~4-4條條文;除第4-2、4-3條條文自一百十三年三月八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新名稱: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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