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謝伯子四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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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謝伯子四首
作者:黎遂球 明朝

其一[编辑]

謝子深知我,思之意獨親。
十年如一日,萬里少斯人。
石上澆愁酒,林間折角巾。
計程星夕後,應為浣京塵。

其二[编辑]

安得青山在,而非白社遐。
煙波臨枕席,筆墨對趺跏。
繫艇行行樹,桃燈寸寸花。
永懷緣舊好,長嘯欲還家。

其三[编辑]

吳越多佳麗,重重入翠微。
因君饒茗具,令僕裹茶歸。
水面山無盡,行邊詠亦稀。
較宜相見話,療渴復療飢。

其四[编辑]

咫尺仙城路,閒居戀比鄰。
慣看花上鳥,不辨主和賓。
伴處存孤月,行檐費一春。
惟應早為計,遊處每相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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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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