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不能「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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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信 我還不能「帶住」
作者:魯迅
1926年2月7日
送灶日漫筆
本作品收錄於《華蓋集續編》和《京報副刊

一月三十日《晨報副刊》上滿載著一些東西,現在有人稱它為「攻周專號」,真是些有趣的玩意兒,倒可以看見紳士的本色。不知怎的,今天的《晨副》忽然將這事結束,照例用通信,李四光教授開場白,徐志摩「詩哲」接後段,一唱一和,甩道「帶住!讓我們對著混鬥的雙方猛喝一聲,帶住!」了。還「聲明一句,本刊此後不登載對人攻擊的文字」云。

他們的什麼「閒話……閒話」問題,本與我沒有什麼鳥相干,「帶住」也好,放開也好,拉攏也好,自然大可以隨便玩把戲。但是,前幾天不是因為「令兄」關係,連我的「面孔」都攻擊過了麼?我本沒有去「混鬥」,倒是株連了我。現在我還沒有怎樣開口呢,怎麼忽然又要「帶住」了?從紳士們看來,這自然不過是「侵犯」了我「一言半語」,正無須「跳到半天空」,然而我其實也並沒有「跳到半天空」,只是還不能這樣地謹聽指揮,你要「帶住」了,我也就「帶住」。

對不起,那些文字我無心細看,「詩哲」所說的要點,似乎是這樣鬧下去,要失了大學教授的體統,丟了「負有指導青年重責的前輩」的醜,使學生不相信,青年不耐煩了。可憐可憐,有臭趕緊遮起來。「負有指導青年重責的前輩」,有這麼多的醜可丟,有那麼多的醜怕丟麼?用紳士服將「醜」層層包裹,裝著好面孔,就是教授,就是青年的導師麼?中國的青年不要高帽皮袍,裝腔作勢的導師;要並無偽飾,——

倘沒有,也得少有偽飾的導師。倘有戴著假面,以導師自居的,就得叫他除下來,否則,便將它撕下來,互相撕下來。撕得鮮血淋漓,臭架子打得粉碎,然後可以談後話。這時候,即使只值半文錢,卻是真價值;即使醜得要使人「噁心」,卻是真面目。略一揭開,便又趕忙裝進緞子盒裡去,雖然可以使人疑是鑽石,也可以猜作糞土,縱使外面滿貼著好招牌,法蘭斯呀,蕭伯訥呀,……毫不中用的!

李四光教授先勸我「十年讀書十年養氣」。還一句紳士話罷:盛意可感。書是讀過的,不止十年,氣也養過的,不到十年,可是讀也讀不好,養也養不好。我是李教授所早認為應當「投畀豺虎」者之一,此時本已不必溫言勸諭,說什麼「弄到人家無故受累」,難道真以為自己是「公理」的化身,判我以這樣巨罰之後,還要我叩謝天恩麼?還有,李教授以為我「東方文學家的風味,似乎格外的充足,……所以總要寫到露骨到底,才盡他的興會。」我自己的意見卻絕不同。我正因為生在東方,而且生在中國,所以「中庸」「穩妥」的餘毒,還淪肌浹髓,比起法國的勃羅亞——他簡直稱大報的記者為「蛆蟲」來——,真是「小巫見大巫」,使我自慚究竟不及白人之毒辣勇猛。即以李教授的事為例罷:一,因為我知道李教授是科學家,不很「打筆墨官司」的,所以只要可以不提,便不提;只因為要回敬貴會友一杯酒,這才說出「兼差」的事來。二,關於兼差和薪水一節,已在《語絲》(六五)上答覆了,但也還沒有「寫到露骨到底」。

我自己也知道,在中國,我的筆要算較為尖刻的,說話有時也不留情面。但我又知道人們怎樣地用了公理正義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徽號,溫良敦厚的假臉,流言公論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使無刀無筆的弱者不得喘息。倘使我沒有這筆,也就是被欺侮到赴訴無門的一個;我覺悟了,所以要常用,尤其是用於使麒麟皮下露出馬腳。萬一那些虛偽者居然覺得一點痛苦,有些省悟,知道技倆也有窮時,少裝些假面目,則用了陳源教授的話來說,就是一個「教訓」。

只要誰露出真價值來,即使只值半文,我決不敢輕薄半句。但是,想用了串戲的方法來哄騙,那是不行的;我知道的,不和你們來敷衍。

「詩哲」為援助陳源教授起見,似乎引過羅曼羅蘭的話,大意是各人的身上都有鬼,但人卻只知道打別人身上的鬼。

沒有細看,說不清了,要是差不多,那就是一併承認了陳源教授的身上也有鬼,李四光教授自然也難逃。他們先前是自以為沒有鬼的。假使真知道了自己身上也有鬼,「帶住」的事可就容易辦了。只要不再串戲,不再擺臭架子,忘卻了你們的教授的頭銜,且不做指導青年的前輩,將你們的「公理」的旗插到「糞車」上去,將你們的紳士衣裝拋到「臭毛廁」裡去,除下假面具,赤條條地站出來說幾句真話就夠了!

二月三日。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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