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郎刑部主事賈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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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郎刑部主事賈公墓誌銘
作者:李元陽 
本作品收錄於《中谿家傳彙稿/卷09

始余爲童子時,擇所與游得五人,而賈公與焉。公方弱冠,已殷殷有博雅名。其學邃於詩,其文長於舉子業,其爲人意度介直而温克也。嘉靖改元壬午,余與同薦於鄉。是冬上春官,萬里追從,天涯聯榻,曾不見公喜愠色。余叨第先公而仕,然知公之不墜學也。壬辰,公果登林大卿榜進士,觀工部政。明年,授四川華陽縣。余弗獲從之游,然聞其及民之心勇,而內顧之念微,固知其必有獲也。歳丙申,果擢刑部四川司主事。公在華陽日,縣號善訟,公以明聽而訟息;民號難治,公以慈祥而民淳。有李自明者,以負稅錢三世死於獄,公廉得其寔,遂理境上無稅之地以業之,又出已俸以償所負,由是官稅不缺,而李氏甯其生。鄰邑饑民各竊富人斗粟,厥令捕之,咸治以死。中丞檄公覆按其事,公曰:竊粟迫於甚饑,執炬緣於昏黑,得斗粟而卽散,但求活而無他。其令乞仍舊案,公對使者曰:殺十三人,以媚上司,以懽僚友,將謂天無知乎?吾豈敢!吾豈敢!中丞悟,竟如公擬。嗚呼!世道日圯,士大夫以苟得爲賢,權門勢途,有一罅可乘,雖殺人媚人,亦所不卹。觀君所守如此,可不謂賢已乎!已亥歸里,每以集善課子爲事,鳴琴詠詩,一室晏如。歳辛亥十月七日卒,距其生弘治壬子四月二十七日,享年六秩。余與公林、邱同居者,又十年矣。入出周旋,月無虚日,又安忍銘公墓哉!忍不銘公墓哉!銘曰:世不知命,逐逐惟利。彼美君子,流坎視義。克全天眞,允矣無媿。我銘其藏,式示來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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