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政院日記/仁祖/元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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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 十月 閏十月

10月1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以日食,停常參、經筵。

○忠淸監司書目,永同縣監柳宣□官罷黜事。

○鐵山府使書目,守備盛文□㺚兵斬獲二十五級,入向島中事。

○禮曹啓曰,議于大臣,則領右相議罷榜一事,自前以來爲士子之極弊,□一設科,卽有紛紜之議,必罷而後已,科擧之公不公,初不係於罷不罷,而士習之澆漓浮擾,日以益甚,在先朝深鑑此弊,特□規例,以爲罪在試官,則罪試官,罪係擧子,則罪擧子,其所取不公,則只削其所□□勿爲罷榜事,成□事頒布中外,中外之人,咸以此恰當,此後遵行而不廢,至于今日,新政設科之初,乃有循私滅公之議,事甚可駭,亦宜另有擧措,以革此習,但臺諫所論二所之事,只據風聞及疑似之跡,而未有明白摘發之端,試官旣不能以未及的聞加罪,則其所之榜,亦豈得以必罷爲當乎?的聞摘發,加罪其所試官之後,只削其所之榜,而勿爲混同罷榜爲當云,大臣之意如此,左相在外,鄭領敦寧病不收議,上裁,何如?啓依允。

○禁府,李憲邦、梁貴生拿來事出去。

○□□□以備邊司言啓曰,郞廳金起宗代,辛啓榮差下事,敢啓。傳曰,允。

○府啓,內官加資改正事,以日食姑停。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政院啓曰,卽者軍官稱名人,捉得犯逆人,來到闕門外云,問其所由,則如是記錄書入,故此小紙入啓。傳曰,知道。大臣禁府堂上兩司長官命招。出上同

10月2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明日晝講。

○禁府問事郞廳鄭廣敬、李楘、尹順之、睦敍欽。啓。

○禁府,罪人申得瑛、孫孝立、李有林、金義敏、黃玹、莫金、彦京、李時言。拿囚。

○罪人申得瑛等元情,朴維明、朴成仁,與李時言面質後,朴維明、朴成仁放送,李時言解枷杻待令。

○柳公亮拿囚。

○院啓,臺諫論事非盡目視,率因風聞而發,今番考官等用私之事,國言藉藉,故臣等因公論,敢請罷職矣,至於罷職之外,更加重律,則苟不能十分詳悉,或涉冤枉,臣等廣加聞見,反覆商量,而未得明査的據之端,致勤聖敎,而尙且遲延者,正爲此也。今就其中現著者而言之,則全羅左道試官李忔,往來女子之鄕,所取南原擧子,所見太多,忠淸右道鄕試官金聲發,以其鄕之故,所取懷德擧子,亦爲太多,黃海京試官林堜,東堂取士,多取京人,循私之迹著多,請命削去仕版,試官旣已加罪,則其所仍存,果爲未安,而但忠淸道,旣已罷場,右道及全羅、黃海五所,竝未預於八方之同慶,則今日盛擧,似爲虧欠,請令廟堂議處,爲政之體,資級高下,內外輕重,不可不愼,而柳舜翼以亞卿,無故降授光州,金止男以政曹堂上,非例而降授順天,請竝改差,吏曹堂上郞廳,竝推考。答曰,依啓。柳舜翼等,旣已除授,勿遞可矣,前啓罷榜事,停啓。

○府啓,內官加資改正事。答曰,不允。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有政。以申敏一爲正言。出上同

10月3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只晝講。

○禁府,罪人郭宗魯、成俊吉、愼得智、李仲男,拿囚。

○政院啓曰,初六日大祭,今日齋戒,推鞫何以爲之?傳曰,過大祭後爲之。

○禁府,罪人李廷綬、李馨衍,拿囚。

○去夜,庭鞫罪人李有林承服,更推後刑問二次,黃玹刑問一次,大槪承服,更推後刑問一次,金義敏刑問二次。

○慶尙監司書目,安東府使鄭岦,催促下送,同府士子等上疏上送事。

○京畿監司書目,永平判官革罷,置府使,監司兼府使減去事。

○府啓,內官賞加改正事。襄陽府使趙緯韓,前日避嫌之辭,主意措辭,無不錯謬,至於誅之坑之之語,雖出無情,尤駭瞻聆,請罷職。科場用私,至於□道之多,卽罷其榜,痛洗廢朝之陋習,揆以事體,極爲宜當,而諫院論啓之時,臣等適有事故,不得一時竝請,今已議大臣定奪等,固知煩擾,而物議憤激,久而愈甚,更議處置,尤極苟且。旣已加罪,考官豈可仍存其榜,如是行之,則不公之積習,何時而可革,無私之盛擧,何時而可見,闒茸之濫竊,何時而可禁,人才之抱屈,何時而可直乎。況今日,乃國家立政之初,科擧,是士子發身之始,端本淸源,卽第一鞫務,其可不罷用私之榜,以啓後日無窮之弊乎,請罷榜,及時改取,以答國人之望。答曰,不允。趙緯韓言雖謬妄,罷職似過,勿煩。

○院啓,大槪,討逆之擧,至嚴且重,固不可一刻而留獄。今此鞫逆,旣已取服,情迹昭著,而以大祭齋戒,致停訊鞫,此豈泥守常經,不爲變通之時乎。請命大臣推官,卽日會鞫,勿拘早暮,以嚴鞫獄之體。柳舜翼等改差事。答曰,依啓。改差事,不允。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4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經筵。

○□□□以禮曹言啓曰,議于大臣,則三公以爲臣等,曾因傳敎,罷榜一事,以爲獻議,自有該管之官,臣等職忝大臣,豈宜每每裁處如此節目乎,伏惟上裁。大臣之意如此,上裁,何如?傳曰,知道。該曹依前議施行,可矣。

○去夜,罪人金義敏、郭宗魯、愼得智,刑問各一次,成俊吉、莫金、彦京,放送。

○李仲男、李廷綬、李馨衍元情,愼得智、李馨衍、黃玹面質,金義敏壓沙。

○柳𥳍、鄭愛仁拿囚。

○府啓,內官加資事。罷榜事。趙緯韓事。答曰,不允。罷榜事,大臣已爲議定,宜勿更煩。

○院啓,柳舜翼等事。答曰,不允。

○罪人李馨衍、愼得智、金義敏、郭宗魯、黃玹加刑,黃玹壓沙火刑。

○禁府,鄭友衍拿囚。

○申得英放送,愼得智、郭宗魯壓沙,李時言保放。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傳于□曰,明日推鞫姑停。出上同

10月5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成佑吉拿囚。

○吏曹啓曰,冬享大祭,各陵獻官,臨時受香,實預差,稱頉不進,多至十四員,請察之。傳曰,先罷後察之。

○府啓,奉常主簿梁亨遇,本以賤孽,諂附逆魁,有同奴隷,仍得科第,請削去仕版。成歡察訪姜就武,爲人庸劣,不察職事,請罷職。以曾經臺侍差送,使之直狀啓,以禁濫牒之弊,罷榜事。內官加資改正事。答曰,依啓。罷榜事改正事,不允。趙緯韓事,停啓。

○院啓,柳舜翼等事,停啓。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6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明日晝講。

○傳于□曰,推官引見。

○都元帥書目,昌城馳報,據十三日二十八日,假㺚渡來,問其賊情辭緣事。

○府啓,內官加資改正事。罷榜事。慶尙左道文科初試,顯有循私之跡,物議譁然,不可獨免,且諸道試官用私之家,同參試官,皆已罷職,而忠淸右道全羅左道監試,同參試官,獨免其罰,而其中金堤郡守趙靖,獨不行私,羞與同事云,慶尙京試官嚴惺,罷職不敍,同參試官趙靖外,竝命罷職。答曰,不允。同參罷職事,依啓。慶尙左道儒生,欲將陳疏之說,必是落榜擧子之所爲,盡爲聽施,則試官何以措手足乎?更爲詳問後,論罪未晩矣。

○庭鞫罪人成佑吉元情,金義敏、韓孝立、李仲男、李廷綬、成佑吉,各刑問一次不服,愼得智、金義敏,物故。啓。

○大司諫□等啓曰,罷榜所啓徑停請遞臣等之職。答曰,此非臺諫,因小嫌辭避之時,勿辭可矣。

○院啓,罷榜事。慶尙左道京試官嚴惺,亦有循私之迹,請罷不敍。仁川府□尹綎,本院三度越署經,請遞事。兩南移粟官勿遣,令本道監司句管事,李時言還囚事。答曰,移粟官守令決放事,似爲過重,故其事目,已爲改之矣,如此凶歲,移粟官不可不送,勿爲煩論,李時言已爲保放,別無更問事,不允。遞差依啓。他餘事竝不允。

○庭鞫罪人韓孝立、李仲男、李廷綬、成佑吉,加刑不服。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7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只晝講。

○□□□以三道大同廳言啓曰,都廳趙翼,下送兩湖監司處,使之相議停當,江原道則發送郞廳事。傳曰,允。

○試官應罷人,扶安縣監金琂,忠淸都事崔始量,舒川郡守成俊耉。啓。

○禁府,柳慶宗拿囚。

○院啓,罷榜事。推鞫重囚,不可帶職,工曹參判柳公亮,前府使李廷綬,爲先削奪官爵。慶尙左道京試官嚴惺,罷職不敍事。移粟官勿遣事。答曰,不允。削奪事依啓。前啓,李時言事,停啓。

○府啓,柳公亮、成佑吉、李廷綬削奪事。監察尹左辟,爲人庸劣,不識事體,遞差事。李時言還囚事。交河縣監許佶,爲人愚騃,加以貪婪,請罷事。內官加資改正事。罷榜事。京試官嚴惺,罷職不敍,同參試官罷職事。答曰,許佶、柳公亮、尹左辟等事,依啓。他餘事,不允。

○平安監司書目,鐵山馳報,奏聞使先來譯官申應瀜,本月初二日,自椵島出來事。大同察訪邊應垣,遞差事。

○庭鞫罪人柳慶宗元情,成佑吉、李廷綬、韓孝立、李仲男,加刑各二次,黃玹軍器寺前,行刑。啓。

○有政。以姜碩期爲正言,李繼先爲全羅都事,李濯爲忠淸都事,辛啓榮爲兵曹佐郞,朴成仁爲楊州牧使,權光烈爲瑞興□□,甲子式監試初試,京試官,慶尙左道李邃,全羅左道金榮祖,平安道尹順之,黃海道李袨。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8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明日晝講。

○接伴使書目,本月初二日奏聞使譯官申應瀜,齎來狀啓,謄書上送。表軍門御使,因孟推官誣罔之言,不知本國事實,題本之辭,有不忍言者,科道官亦多參駁,閣老諸官相議,將出送査官事。

○京試官尹順之、睦敍欽移差問事,郞廳代忠淸道李培元,平安道吳竣。啓。

○庭鞫罪人韓孝立、李仲男、成佑吉,各加刑不服,成佑吉物故,韓孝立、李仲男壓沙,李馨衍加刑。

○府啓,前持平趙存道,本以嗜利無恥之人,諂媚權貴,極其鄙陋,癸丑之獄,幸釁樂禍,請殺王子,構害善類,前縣令李淸,附托纘男,得通仕路,海西告變,旣發,纘男擧淸以往,逮捕無辜,無異世曾,前判官李瓘,當海獄初起之時,身爲判官,敎誘鄭忠男等,誣告叛謀,皆此人所爲,此三人請竝遠竄。李時言還囚事。罷榜事。嚴惺等事。扶安縣監李潤運,處心鄙瑣,見棄於人,請罷事。答曰,李潤運遞差,趙存道等,中道付處,他餘事。不允。前啓,朴忠敬等事,停啓。

○院啓,移粟官勿遣事。蔚山府使李克信,以逆賊李有林之三寸叔父,當被緣坐之律,請削奪官爵,李有林酒食饋遺,不爲呵禁,禁府當該郞廳,請拿推。朴橲、安遇吉,出於逆賊之招,而鞫廳以所出之處,似無同參逆謀之語,不請拿鞫,此兩人與諸賊親切,情迹綢繆,請拿鞫。答曰,依啓。罷榜事,試官罷職事,移粟官事,不允。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9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只晝講。

○傳于□□曰,御史崔有海、李楘,牌招。

○禁府都事呂爾徽,罪人朴橏拿囚。啓。

○□□□以禮曹言啓曰,生進放榜,以初十日,退定啓下矣,應削之榜,多至五六道,非但査出未易,兩司方以罷榜論啓,放榜及文科覆試,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以備邊司言啓曰,伏見李尙吉狀啓,査官不無朝夕出來之理云,通政官中,以周旋應對之人,差出,今明日發送,何如?傳曰,允。

○江華府尹書目,初八日,內人傳言,廢后痰勢上窒,因爲氣絶辭緣事。

○有政。以朴鼎賢爲工曹參判,李德溫爲蔚山府使,李顯英爲副摠管,南宮㯳爲大同察訪,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禮曹啓曰,江華狀啓,廢妃氣絶之奇,此與廢嬪之喪,有異,應行喪禮,令儒臣博考,且令春秋館考見實錄據禮,俾無未盡之事,禮葬所用衣衾諸具,令該司罔晝夜下送,且自明日,至十二日,停朝市,何如?傳曰,允。

○吏曹,各司巡檢儀賓都事沈日明,成均博士柳秩,闕直。啓。竝出上同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出上同

10月10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經筵。

○傳于□曰,廢妃病逝,予甚驚悼,斂襲時所用衣衾及棺槨等物,急速下送。

○禁府假都事羅成素元情,判付內停刑,照律都事呂爾徵元情,判付停刑,罷職放送。

○政院啓曰,今日推鞫,何以爲之?傳曰,停。

○禁府,李馨衍物故。啓。

○右贊成李貴箚子。臣下往西邊,與李尙吉相議譏察之事。答曰,省箚具悉。卿勿爲過慮,可矣。

○合啓,罷榜事。答曰,依大臣議得施行,可矣。

○府啓,嚴惺罷職不敍事。同參試官罷職事。答曰,依啓。李潤運事,趙存道等事,李時言事,停啓。

○院啓,嚴惺事。學生林垍,自布衣起家,爲佐郞,朝廷用人之道,不當如是,請改授參下相當職。蔚山府使李德溫,前爲守令,多有不謹之誚,衰耗尤甚,請遞差。答曰,依啓。林垍雖是布衣之士,其才可堪此任,則超授何妨,勿爲煩論,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院啓,儺禮所爲驅疫,載在《周典》,不可廢之事也。今以民弊言之,紙造假面,其數甚多,一件之費,大則米三十斗,小不下二十餘斗,合計則多至四百餘石,此皆出於市民膏血。往去廢朝,亦因市民上言,許令從願,而觀象監臨時防啓,不爲擧行,誠可痛惜。若據市民所願,以木像,代紙面,使逐年改粧而用之,則費甚省而久不弊矣,無損於上而益下不貲,請令觀象監與市官,量定其價,預造木像,勿使臨時沮格事,捧承傳着實擧行。答曰,依啓。《觀象監謄錄》

10月11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經筵。

○吏曹,査官,接伴使沈諿。啓。

○傳曰,兩殿,限四五日素膳事,言于司饔院。

○禮曹啓曰,廢妃喪禮,儒臣博考實錄考出,昨夜已爲啓下矣。但喪事之出,今已三日,斂襲諸具,該曹想必急速磨鍊下送,而前日廢祬嬪之喪,自上命以王子夫子[夫人]禮葬事,聖敎至爲丁寧,而有司不謹奉行,事多埋沒之故,近臣陳啓榻前,至有推考之命。今此廢妃曾母,臨一國送終之禮,與廢嬪有別,初喪諸事,不可付之於本官,本曹堂上郞廳中,今日內發送,使之看護初喪爲當,敢啓。傳曰,依啓。

○又啓曰,江華初喪所用衣衾棺槨等物,令該曹,今當磨鍊下送矣,諸具中未及下送之物,朝夕上食各奠祭物,令本官設行事,監司及府尹處,下諭,何如?傳曰,允。

○禮曹參議李慶涵,正郞申敏一,出去。

○都元帥書目,千總成嘉祿,領軍兵至夾河,生擒眞獺一名,斬頭十七名,渡江事。

○罪人韓孝立物故。啓。

○試所應罷,榮川郡守姜善餘。

○院啓,林垍事。李時言秩高宿將,更與諸賊徒,倡爲同事,則其深情隱謀,宜無不悉,而主論之人,助亂之輩,依違遷就,諱不直輸,請命鞫廳,鉤問實情,無一毫隱諱之事,且重囚就獄累日,尙未取招,雖在停朝,宜速訊鞫,毋使一刻緩滯。答曰,林垍事已喩,李時言必無隱諱之理,有何更問之事乎,推鞫,明日爲之,可矣。

○合啓,罷榜事。答曰,不允。

○政院啓曰,初九日都監習陳時,同將官等,不在其家,稱大將傳令,投以踏印祕密文書於將官六七人家,而一封內皆藏兩件,使其將官,傳其一件於他將官處,拆見則凶書也。大將申景禛,送于政院,臣等聚觀,則極其凶慘,皆是不忍見不忍說,而係是匿名書,故遲延數日,不敢啓達,反覆思惟,不可不陳其曲折,敢此上聞,而兇書則留置院中。傳曰,知道。匿名文書,雖父子間,不相傳,可也,而申景禛,不爲卽燒,送于政院,極爲非矣,焚之。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12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沈器遠。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明日晝講。

○問事郞廳李楘出仕,代崔葕。啓。

○禮曹啓曰,廢妃銘旌,所書稱號,議大臣定奪事,傳敎矣,三公以爲,若以王子禮爲之,則王子夫人銘旌,當以邑號書之。但燕山則反正之初,以燕山君降號,今番則當初無降封之節,似當以降封事,先捧承傳後,依王子夫人例,以邑號書之,而係是變禮,實錄及博考,俱無可據節文,未知果合於事宜,而實錄雖無現出處,燕山降號,旣有明據,大臣之意,欲以降封事,先奉承傳後,以邑號書之,依此爲之乎,敢稟。傳曰,依啓。

○又啓曰,江華喪所堂上郞廳,雖已下去,而只可在外未得入臨,數三內人,必不解斂殯節目,恐有大段失禮之事,親屬中在京無故者一人,急速下送,使之參見護喪,似不可已,大臣之意亦然,敢稟。傳曰,允。

○忠淸監司書目,公州牧使任孝達,勿爲相換,仍任事。

○禁府,李仲男物故。啓。

○査官接伴使,加出金德諴。啓。

○合啓,罷榜事。答曰,不允。

○院啓,李時言窮問事。林垍事。答曰,依啓。林垍,不允。

○庭鞫罪人丁彦琢、朴橏、安遇吉元情,丁彦琢、郭宗魯,刑問一次不服,盲人金應鼎拿囚。

○禁府,趙存道江陵,李淸林川,李瓘淮陽,中途付處。啓。

○黃海道京試官李袨有頉,代李重吉。

○傳于□曰,李時言放送,使之依前待命。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13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沈器遠。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只晝講。

○傳曰,明日晝講。

○慶尙右道京試官洪命亨,査官接伴金德諴、沈諿,出去。

○吏曹啓曰,中廟反正之初,廢主,以燕山君降號,今此廢主,依此例降封事,捧承傳矣。廢主,以光海君稱號,廢妃,以文城君夫人,降封事,捧承傳,何如?傳曰,允。

○忠原居進士趙希孟上疏。大槪,請斬任淑瑗、李時言,以服公論,亟行戶牌法,以定民心,永罷增廣之科,以靖士習事。答曰,省疏具悉。疏辭當留念,爾其退修學業。

○合啓,罷榜事。答曰,依啓。

○府啓,趙存道定配之處,極一國之勝地,物情大駭,請改定配。盲人金應鼎,捉囚典獄之後,獄官私自引出,致令逃躱旣失,而跟捕請奉事,李性恒拿囚定罪。答曰,依啓。趙存道等,已爲定配,不允。

○院啓,前佐郞鄭大容,以微賤之人,諂事仁弘、爾瞻,殺大君廢大妃,追罪金悌男等事,無不擔當,請遠竄。東部主簿尹保衡,諂附挺元,奴顔婢膝,請罷不敍。長湍府使李榏,爲政苛刻,賦役不均,請罷事。林垍事。答曰,依啓。李榏遞差,鄭大容中途付處,已往之罪,愈往愈深,非但人人危懼,實非美事,今後已往蕩滌之人,切勿追論,林垍事,不允。

○庭鞫罪人金應鼎元情,郭宗魯、丁彦琢,刑問壓沙,鄭愛仁刑問。

○有政。以韓明璉爲龜城府使,宋克訒爲蔚山府使,李言惕爲德源府使,金矱爲兵曹佐郞,金熹爲黃海道試官。

○太白見於午地。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14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沈器遠。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只晝講。

○傳曰,明日晝講。

○禁府,李性恒拿囚。

○傳于□□曰,韓泂、柳璜、具定、閔絅、宋熙業等,處子禁婚,其餘許婚。

○以接待所言啓曰,依嚴萬例,以大臣一員,稱都提調事,傳曰,允。

○右贊成李貴上疏。大槪,請往關西,以安國事,以李馨遠,稱以從事官,先遣毛都督,使之周旋事。

○罪人丁彦琢、郭宗魯、鄭愛仁,刑問。

○府啓,趙存道等,改定配事。備邊司昨者,楊州牧使柳舜翼,移差事。有司堂上不告於大臣,徑先構草,欲爲入啓,請推考,以存舊例。漢城府諉以故事,招集盲人,詰問處女之有無,頗失國家之體,請堂上郞廳推考,處女單子,牢諱不出,家長竝推考。高敞縣監趙絅,久不赴任,請遞事。幼學李長馨,鼓動逆論,首上追刑國舅之疏。有曰,先正悌男之罪,次正西宮之惡,進士李克揆,前別坐金瑞龍,幼學尹魯迭,上兇疏,請遠竄。答曰,依啓。漢城府招問盲人,出於不得已,士大夫若不牢諱,則豈有此擧乎,勿推可矣,疏儒前者已盡論罪,勿爲更煩。

○院啓,鄭大容事,林垍事。答曰,不允。

○罪人郭宗魯壓沙火刑,丁彦琢壓沙。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15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只晝講。

○傳曰,明日朝講。

○慶尙左道京試官李邃,全羅左道京試官金榮祖,出去。

○答李貴箚曰,卿爲國請往關西,至於再三,良用嘉悅焉,但卿不可離京遠往,不能允從矣,李馨遠事,依啓。

○禁府,罪人郭宗魯、丁彦琢物故。啓。

○□□以禮曹言啓曰,式年初試,仍前定日設行,增廣初試,則閏十月內擇日,正月內覆試宜當。傳曰,允。

○院啓,林垍事。鄭大容事。典籍崔衢,爲人陰險,締結兇徒,臨海之獄,廢母之論,無不干預,請削版。定州牧使丁好恕,陞授義州,今已改差,通政加請改正。密陽府使李安直,諂事權倖,行已卑微,請罷職。答曰,不允。崔衢罷職,丁好恕依啓。

○府啓,漢城府堂上郞廳推考事。李長孺、李克揆、金瑞龍事。李惕前爲白川時,捕金直哉孽女壻皇甫信,先自窮治取服,刑罰極酷,古今所未有,請削奪官爵,門外黜送。答曰,不允。李惕依啓。

○庭鞫罪人柳慶宗,刑問二次,鄭愛仁加刑壓沙。

○司業金長生上疏,陳弊上送事。

○禁府,趙存道寧海,李淸黃澗,改定配。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16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只朝講。

○傳曰,明日朝講。

○禁府,文希賢、李淑拿囚。

○備邊司啓目,光州牧使柳舜翼,移授楊州牧使事。傳曰,依啓。

○接伴使書目,冊使今年必無過江事,及督府發銀求太一萬石事。

○答金長生疏曰,省疏具悉。深用嘉尙,條陳事當量處,爾須速爲上來,以副予望。

○朝講時院啓,林垍事,鄭太容事,崔衢事,李安直事。答曰,不允。府啓,李長馨、金瑞龍、李克揆、尹魯等遠竄事。答曰,中途付處,前啓,漢城府官員事,停啓。

○禁府,梁貴生,議大臣上裁,啓,傳曰,削職放送。

○禁府,鄭愛仁物故。啓。

○庭鞫罪人文希賢、李淑元情,柳慶宗加刑二次,文希賢、李淑,刑問二次。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17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只朝講。

○傳曰,明日晝講。

○査官中路問安官李顯達,出去。

○吏曹,毛都督問安官李顯英,黃海道京試官閔有慶。啓。

○朝講時院啓,林垍事。答曰,依啓。鄭大容事,李安直事,崔衢事。答曰,不允。

○府啓,李長孺等遠竄事。答曰,不允。

○毛都督接伴使書目,都督十二日,還入椵島事。

○庭鞫罪人柳慶宗、文希賢、李淑、李有林加刑,柳慶宗物故。啓。

○禁府,朴安道、洪敬天拿囚。

○有政,以柳舜翼爲楊州牧使,尹順之爲兵曹佐郞,李好信爲尙州牧使,李愼義爲光州牧使,李聖求爲漢學敎授,李沆爲長湍府使,朴弘美爲昌原府使,李馨遠爲司成,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庭鞫罪人朴安道、洪敬天、愼得義、黃珩,刑問各一次,朴知述、鄭龍榮、玄極、崔弘誠等,拿囚。啓。

10月18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只晝講。

○傳曰,明日晝講。

○忠淸道京試官李培元,黃海道京試官閔有慶,出去。

○副元帥從事官,沈光世出去。

○院啓,鄭大容遠竄事,崔衢削版事,同知全有亨,敢於登對時,張皇悖理之說,至請加爵於亂領,以爲援引同黨之地,其蔑法反常,愚弄朝廷之罪大矣,請罷職不敍。答曰,依啓。全有亨推考。

○府啓,李長孺、李克揆、金瑞龍、尹魯等遠竄事。同知全有亨,再昨引見時,敢請全釋李有林,仍爲付職,使之誘告其黨,其慢蔑朝廷,不有邦憲之罪,大矣,請罷職不敍。答曰,依啓。全有亨推考。

○庭鞫罪人李淑、黃珩、朴安道、愼得義、洪敬天加刑,李淑壓沙,柳𥳍、朴橏、安遇吉,刑問二次。

○罪人李有林,當日行刑。啓。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19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只晝講。

○傳曰,明日晝講。

○傳于□曰,推官及義州府尹柳斐引見。

○毛都督問安使李顯英,出去。

○慶尙道暗行御史書目,省峴察訪崔嶪,現捉贓物,朝廷處置事。

○平安道暗行御史書目,三登縣令申儁,卜物被捉,遂安郡守沈閫,鷹連被捉,朝廷處置事。

○院啓,全有亨事。答曰,不允。

○府啓,臨海君珒之定配喬桐也。縣監李稷延,合時君之意,無其速死,百端困辱,雖永昌之於鄭沆,綾昌之於廷悅,無以加矣,請拿鞫定罪,全有亨事。答曰,依啓。全有亨,不允。

○廷鞫罪人李淑、洪敬天、愼得義、柳𥳍、朴安道加刑,李廷綬物故。啓。

○戶曹判書李曙,兵曹判書申景禛,吏曹參議崔鳴吉,上疏。大槪,崔弘誠所言,臣等不卽發言待罪事。答曰,勿待罪。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20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只晝講。

○傳曰,明日晝講。

○禁府,崔弘誠放送。

○査官迎慰使趙纘韓,出去。

○罪人李淑物故。啓。

○禁府,李長孺輸城,金瑞龍會寧,尹魯鏡城,李克揆鍾城,鄭大容富寧,定配。

○庭鞫罪人安遇吉、朴橏、洪敬天、黃珩,刑問各二次,黃珩壓沙,安遇吉火刑,朴橏、洪敬天加刑。

○吏曹遠接使金瑬啓。

○府啓,全有亨事。前同知朴安道,五衛將玄極,富平府使朴知述,前判官愼得義,前引儀鄭龍榮,方繫逆獄,請削奪官爵。答曰,依啓。全有亨言雖悖理,以言受罪,似爲不可,勿煩可矣。

○院啓,全有亨事,近來使命相繼,驛路騷屑,請王子大臣及二品以上勳臣外,受由人員,一切不爲給馬步從,亦令兵曹,更加裁損事。答曰,依啓。全有亨言雖悖理,以言受罪,似爲不可,勿煩可矣。

○右贊成李貴,上疏。大槪,依上敎,《軍務要覽》,謄書以進,用人才不拘常規,請以韓俊謙,爲都體察使,俾鎭中外疑懼之心。且新進輕銳之人,主張浮議,浮議之權,重於太山,浮議一動,三公不敢較,六卿不敢抗,謀臣智士,不得措手足,而至於君臣之義,倫紀之重者,褒如充耳。伏願聖明,憐其志而察其事焉。答曰,省疏具悉。嘉卿爲國之忠,疏中所陳,當與卿議處,體予至意,須速出仕。

○禁府,申光海拿囚。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21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今日晝講勿爲,明日晝講爲之。

○禁府,罪人劉應基、權惺,拿囚。

○慶尙監司書目,持平張顯光,病重惶憫事。

○院啓,全有亨,答曰,不允。

○府啓,全有亨事。光海亂政以來,盡復已汰之員,國儲懸罄,實由於此,請令該曹,一依宣祖朝減省舊制,悉汰追復之官,答曰,依啓。全有亨事,不允。

○禁府,南橃拿囚。啓。

○罪人朴橏、黃珩、洪敬天、安遇吉,加刑各三次,黃珩、安遇吉壓沙,劉應基、權昱原情後,劉應基刑問二次,洪敬天物故啓,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騰朝報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出上同

10月22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只晝講。

○傳曰,明日晝講。

○禁府,李汝恬拿囚,朴安道、安遇吉、黃珩、朴橏,物故啓。

○忠淸監司書目,司果金長生,老病不能上去,辭職上疏,上送事。答曰,省疏,予甚缺然,勿以衰憊爲辭,須速上來,以副予望,疏中所陳,當留念焉。

○甲子式年監試初試試官,一所兪伯曾、申敏一、金敬德,監試官許嵱,二所鄭弘溟、李俔、尹墀,監試官李惟一。

○慶尙監司書目,仁同呈以掌令張顯光病重,上去不得事。

○府啓,全有亨事,受由朝官往來乘舟之弊,爲江邊居民膏肓之瘼,京畿、江原、忠淸等道,往來使命及受由下鄕耆老病不能跨馬者外,一切禁斷事。答曰,依啓。全有亨,不允。

○毛都督接伴使書目,詔使已到登州事。

○院啓,全有亨事。正言姜碩基[姜碩期],以路逢李安直,奉諭書而行,不能致察,犯於不敢犯之地事,引嫌而退,奉諭書之人,不爲辟除,行路之間,不能致察,勢所然也,請出仕。答曰,依啓。但以無辟除之聲,不爲下馬,不察甚矣,全有亨,不允。

○庭鞫罪人李汝恬元情後,劉應基、李汝恬、申光海,刑問各一次不服。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23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只晝講。

○傳曰,明日晝講。

○庭鞫罪人劉應基、李汝恬,加刑二次,申光海物故。啓。

○平安監司書目,永柔客舍上東軒,盡爲燒燼事。

○晝講時,徐渻所啓,全有亨罷職不敍事。答曰,罷職。

○府啓,全有亨事。答曰,罷職,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傳于□□曰,夜對爲之。出上同

10月24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只晝講。

○傳曰,明日晝講。

○禁府,奇秀發拿囚。啓。

○府院啓,全有亨事,停啓。

○庭鞫罪人奇秀發元情後,刑問二次,李汝恬、劉應基,加刑。

○全羅道暗行御史書目,興德縣監李景福,景陽察訪李光泌,不法文書,朝廷處置事。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25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只晝講。

○傳曰,明日晝講。

○庭鞫罪人劉應基、奇秀發,刑問二次,李汝恬物故。啓。

○以戶曹公事,慶尙田稅,十月爲限,而立法不行,無以爲國,都事金奉祖,爲先拿鞫事,捧承傳。

○慶尙監司書目,義興縣監李麟瑞,自如察訪李道吉,罷職事。

○有政。以吳䎘爲獻納,金慶德爲正言,安應亨爲星州牧使,尹義立爲右尹,朴城爲遂安郡守,康復誠爲富平府使,李敬輿爲副校理,姜碩基[姜碩期]爲修撰,蔡裕後爲禮曹佐郞,公州牧使任孝達,仍任。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26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只晝講。

○傳曰,明日晝講。

○毛都督問安使,李馨遠出去。

○罪人劉應基物故。啓。

○以右贊成李貴三度呈辭,傳曰,卿以與國家同休戚之人,當此艱虞之日,呈告至三,予甚缺然,卿須勿辭,從速調理出仕,以副予望事,諭之。

○忠淸兵使李莞,赴西軍領來。

○江華府尹書目,光海累日素膳是乎喩,昨日爲始,有頭痛之證,勸進肉膳之意事。傳曰,遣內醫救病。

○傳于□□曰,右贊成李貴命招。

○平安管餉使書目,許廷式爲定州時,無置處官穀,多至三千六百九十餘石,令該曹處斷事。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27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只晝講。

○江原道暗行御史書目,安峽縣監李昌源,尤甚不治,朝廷處置事。

○禁府,李克修靈巖,李克信洪原,李克健延日,李克儀昆陽,以有林緣坐,定配。啓。

○右贊成李貴箚子。大槪,仁城君不論,三司治罪事。

○庭鞫罪人奇秀發,刑問二次。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28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奇秀發物故。啓。

○讀書堂揀擇,李敏求、趙翼、任叔英、吳䎘、李明漢、鄭百昌、金世濂、張維、李植、鄭弘溟。

○毛都督接伴使書目,詔使時,無的奇事。

○慶尙道暗行御史書目,義興縣監李麟瑞,多抄赴西人,每名受紬二疋除防,朝廷處置事。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

10月29日[编辑]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金自點。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宮。停常參、經筵。

○大司諫□□啓曰,措辭缺請遞臣職。答曰,少無可避之嫌,如是紛擾,予未知三司之意也。仁城君當廢朝,見嫉於光海,甚於諸王子,其時若不參於收議,則性命必不得保全矣,不過劫於虐威而進參之,此豈其本心也哉,今後若有論此事者,則是欲添予過惡催亡者也。宜勿辭,退待物論。

○禁府,崔煥、辛商賚、李景福、李光泌原情公事,刑推得情。啓依允,辛商賚、李景福,除刑推議處。又啓目,卞有憲、李大秀,刑問一次,趙光弼十一次,奇順格五次,李應麟六次,黃庭說三次,表仁男五次,金大吉、林禮龍六次,忍杖不服加刑。啓依允,表仁男、林禮龍,除刑分揀。又啓目,典獄奉事李性恒元情公事,刑推啓姑停,刑已爲出,置長旁與否,推問于交代官後,處置。

○傳曰,明日晝講。

○以永昌大君諺書行狀,傳于□□曰,觀此行狀,諡號議定事,言于禮曹。

○傳于□□曰,李貴所陳之箚辭極駭,予甚怪焉,豈意此人,不知予心者哉。今後如或又呈如此疏箚,政院勿爲捧入。

○有政。以李彦英爲掌令,李基祚爲正言,金時言爲校理,趙誠立爲典翰,鄭泗溟、宋英望、李宜話爲刑曹正郞,鄭光績爲右參贊,金德諴爲禮曹參議,李潤雨爲副修撰,李尙馪爲刑曹佐郞,尹民獻爲內贍正,睦敍欽爲軍資正,李景稷爲刑曹參議,李莯爲刑曹佐郞,李溟運爲工曹佐郞。竝出故判書《朴鼎賢家日記》所謄朝報郞廳任瑋校正。日記廳郞廳李基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