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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孟皞京兆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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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孟皞京兆尹制
作者:常裒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12

門下:天府惟雍,神皋作京,當四海之會同,在三輔而尤劇。漢以郡國二千石高第入守,而轂下稱之,今因其制而選用,亦陟明於辨理也。正議大夫守汝州刺史兼御史中丞知本州營田上柱國平昌縣開國男賜紫金魚袋孟皞,端一簡亮,外寬內肅,兼文行忠信之美,達禮樂刑政之要。在割能斷,見事風生,歷踐通列,侃然處正。自守梁宋,化行山東,承大軍荊棘之餘,當析骸易子之後。苦心精慮,夙夜思職,淳鹵載作,豈止十千之耦;流人自占,實逾八萬之數。可謂大郡表率,一時理平,移鎮汝墳,不易其操。懋茲聲績,堪委重煩,京師化源,庶尹之則。承平無事,統正猶難,或多毀傷失名,數月輒罷;況寇難未靖,邊備尚勞。率西之師,取給畿內,戎衣軍餉,困竭閭閻。奸人豪奪,吏氣傷沮,屢有申敕,未懲其弊。思得至公明斷之才,曠然大變其俗,是用命爾典司劇任,勉修先父之職,以繼緇衣之好。肅清權右,扶養元元,無俾趙張,專美有漢。可守京兆尹,依前兼御史中丞,仍充勾當神策軍糧料及木炭等使,散官勳封賜如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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