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崔瓘自澧州刺史除湖南觀察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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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崔瓘自澧州刺史除湖南觀察使制
作者:常裒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13

敕:刺史案部,外廉數州,遵俗宣風,所係尤重。今海內甫定,方澄化源,綱理郡縣,大明黜陟。安人之寄,曆選惟難,必二千石職連最者處之,曉然明勸,以訓天下。銀青光祿大夫前澧州刺史兼侍御史上柱國義豐縣開國男崔瓘,嚐守江潭,有清靜簡易之化,勤儉約已,精誠感物。小大之政,必躬必親,本於人情,參以事典。出言而信,出令而從,訟獄衰止,流庸還定。息貪官之豪奪,懲大姓之雄強,歲無劄瘥,俗致康義。及澧陽移鎮,一其教理,故郡黎庶,靡然隨之,望風欣然,如得父母,可謂明恕慈惠,吏人之師也。況本之以經術,濟之以忠敬,更於台閣,練達朝章,而識略沈達,可以專方麵之任。自湘之東,制以連率,委之監郡,兼亦訓戎。彼都之人,夙所愛慕,參領中憲,以綏一方。可使持節都督潭州諸軍事潭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充湖南都團練守捉使及觀察處置等使,仍兼充諸道營田副使知本管營田事,散官勳封如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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