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鹽州刺史李太直充本州防禦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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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鹽州刺史李太直充本州防禦使制
作者:錢珝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32

敕。有土之寄,帶夫(一作虜)鄣者,不其難乎?鞠旅所以謹提防,揚威所以遏淫蕩。試材既可,正秩無疑。具官李太直,昔爾伯氏,嚐居五原。以塤篪相和之勞,致邊境無虞之樂。而天倫有戚,戎律可歸。乃自人情,繼臨軍政。勇則匪怒,智必好謀。知金湯不在乎城池,而耳目不專於旗鼓。勤於宣力,別用壯心。去假守之舊名,當諸侯之高位。更圖善最,無恃寵休。勿使漢家,獨稱魏尚。可依前件。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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