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古雜詩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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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古雜詩三首
作者:黎遂球 明朝

其一[编辑]

遠與君別者,昨日已今日。
迢迢萬餘里,歸期安可必。
盜賊多殺人,兵氣天地黑。
昨日我出門,卜筮俱云吉。
不愁饑餓死,但恐隔異域。
傍人定相笑,信誓嗟何及。
人生非鹿麋,孰與不交識。
夜夢各相見,晚食各努力。

其二[编辑]

醉臥仰視天,天星亦胡然。
卷舌能食人,一卷百禍連。
壯士血如漆,氣熱燒九邊。
大地吹黃沙,白骨爲塵煙。
鬼伯舐復厭,心苦肉不甜。
生年只滿百,見此良憂煎。
不如且行樂,樂意誰能宣。
陌上多遊魂,紛來纏竹絃。

其三[编辑]

盈盈樓上女,織素當窗月。
十日成一疋,輕盈等飄雪。
愆期未許嫁,坐長垂腰髮。
卷素不裁剪,摺疊恒恐裂。
刺繡鴛鴦紋,月色映明滅。
下樓喚買絲,上樓情脈脈。
絲價已十千,空手從追索。
四鄰持金錢,尺素安肯截。
留用爲嫁衣,夫壻永怡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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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档)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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