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姜皎歸田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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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姜皎歸田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4

西漢諸將,多以權貴不全;南陽故人,並以優閑自保。觀夫先後之跡,吉兇之數,較然可知,良有以也。太常卿上柱國楚國公監修國史姜皎,衣纓奕代,忠讜立誠。精識比於橋玄,密私方於朱祐。朕昔在藩邸,早申款洽。當謂我以不遺,亦起予以自愛。及膺大位,屢錫崇班,茅土列爵,山河傳誓,備蒙光寵,特冠等夷。朕每欲其戒盈,用克終吉,未若避榮公府,守靖私第,自宏高尚之風,不涉囂塵之境,沐我恩貸,庇爾子孫。宜放歸田園,以恣娛樂。散官勛封並如故。

註釋[编辑]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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