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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散諸州抽差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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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散諸州抽差敕
作者:郭威 後周
(後周太祖)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23

前朝於諸州府差散從親事官等,前朝創置,蓋出權宜,苟便一時,本非舊貫。近者遍詢群議,兼采封章,具言前件抽差,於理不甚允當。一則礙州縣之色役,一則妨春夏之耕耘。貧乏者困於供須,豪富者幸於影庇。既為煩擾,須至改更。況當東作之時,宜罷不急之務。其諸州所在差散從親事官,並宜放散,自逐田農。自去年四月已前,州縣元管係人數,一切如舊。其遞鋪如已前招到者,且仰仍舊。今後更不得招召。其諸處場院,並不得影庇兩稅人戶。所有河北諸州及澤潞晉絳慈隰解等州,於先差散從親事官內,選到弓箭手,隻且留在本州管係,其餘放散。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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