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九江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等四所高校合并组建九江学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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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九江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等四所高校合并组建九江学院的通知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02年3月4日
教发函〔2002〕23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恳请批准组建九江科技学院的函》(赣府文〔2000〕95号)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启用九江学院校名的函》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九江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九江师范专科学校、九江医学专科学校和九江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九江学院,同时撤销九江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九江师范专科学校、九江医学专科学校和九江教育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九江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和九江市安排解决。

  三、学校实行军地共建,省、市(九江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四、你省应确保落实已承诺的建设资金,其中九江市政府自2000年起5年内投资1亿元。

  五、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000人。

  六、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6个。

  七、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考察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按照学校的总体建设规划加快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尽快把学校建成合格的本科院校,为江西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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