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名单的通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名单的通知
教学厅函〔2018〕35号
2018年7月6日
发布机关:教育部办公厅
教育部网站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

典型经验高校名单的通知

教学厅函〔2018〕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部署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全国高校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水平,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我部于2018年1月启动开展了2018年度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总结宣传工作。经过推荐申报、专家初选、社会调查和实地调研等环节,推选产生了2018年度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现将名单公布如下(按照行政区划排列):

一、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9所)

北京化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东北大学、东华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二、省属本科高等学校(33所)

北京联合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内蒙古大学、沈阳工程学院、大连艺术学院、吉林动画学院、东北农业大学、扬州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合肥学院、安徽科技学院、三明学院、南昌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英才学院、郑州大学、周口师范学院、南阳理工学院、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商学院、湖南农业大学、南华大学、肇庆学院、重庆邮电大学、重庆科技学院、成都理工大学、云南大学滇池学院、西京学院、青海大学

三、高职高专院校(8所)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东营职业学院、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广西职业技术学院、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学习、借鉴典型经验高校的经验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7月6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