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雜感四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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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哲學家與美術家之天職 教育雜感四則
作者:王國維 
1904年
論平凡之教育主義
本作品收錄於《靜庵文集

體罰果可廢歟[编辑]

天下之至弱者,人生亦其一歟?東方之學者曰:「匹夫不可奪志。」西方之學者曰:「意志自由。」雖然,徵之事實,吾人之志果不可奪乎哉?吾人之意志果得自由乎哉?今夫一卷之石,支之以几,則寂然不動。然一旦去其支之之物,則不墜於地不已,無他,因果律爲之也。今夫植物,枝葉扶疎,以趨日光,根垂地中,以逐土漿,不知其然而若有不得不然者,無他,刺衝律爲之也。若夫吾人之於動機,其有以異於是乎?就事實上言之,吾人之心,動機之戰場耳;吾人之行爲,動機之傀儡耳。吾人有特别之性質,對特别之動機必有特别之行爲應之。其有時而不然者,必他種之動機制之也。而此他種之動機所以能制此種之動機者,必其勢力强於此;不然,必其相等者也。顧吾人雖各有特别之性質,而有横於人人性質之根柢者,則曰生活之欲。故凡可以保存吾人自己之生活及吾人之種姓者,其入吾人之知識中而爲其行爲之動機也,常什佰於他動機之勢力。古今聖哲之所以垂教者,無非欲限制此動機而已。政治與法律,宗教與教育,孰非由此而起乎?今夫禦人於國門之外,殺其人而奪其資,此世所謂大憝者也。然非有他動機以制之,吾知迫於生活之欲而爲此者,且相踵也。其所以不敢者,必畏死刑之隨其後也。不然,則畏死後之天罰也;不然,則畏輿論之勢力,抑由本然之良心有不許其如此者也。故吾人之精神中,亦唯動機與動機之戰鬥而已。所謂意志之自由者,果安在歟?今之言法律者,則曰廢死刑;言教育者,則曰廢體罰。死刑與體罰之當廢固已,而不圖强他種之動機以易之,則其弊余又烏知其所底哉?又烏知其所底哉!

寺院與學校[编辑]

《易傳》曰:「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仁之德尚矣。若夫義,則固社會所賴以成立者也。義之於社會也,猶規矩之於方圓,繩墨之於曲直也。社會無是,則爲魚爛之民;國家無是,則爲無政府之國。凡社會上之道德,其有積極之作用者,皆可以一「仁」字括之;其有消極之作用者,皆可以一「義」字括之。而其於社會上之作用,則消極之道德,尤要於積極之道德。前者政治與法律之所維持,後者宗教與教育之目的也。故《大學》言平天下,首言絜矩之道,而後言積極之道德。「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消極之道德也,義也。「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積極之道德也,仁也。「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義也。「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仁也。「非義非道,一介不以與人,一介不以取諸人」,義也。「以斯道覺斯民」,仁也。仁之事,非聖哲不能。若夫義,則苟棲息社會以上者,不可須臾離者也。人有生命,有財産,有名譽,有自由。此數者,皆神聖不可侵犯之權利也。苟有侵犯之者,豈特瀆一人神聖之權利而已,社會之安寧亦將岌岌不可終日,故有立法者以慮之,有司法者以行之。不然,彼竊盗者果安罪哉?彼迫於饑寒之苦,而圖他人錙銖之利,固情之所可恕者也。然法律上所以不能恕之者,則以其危財産之權利也。人苟失其財産之權利,則無儲蓄之心。無儲蓄之心,則無操作之心。人人不思操作,則社會之根柢摇矣。故凡侵犯他人之生命、財産、自由者,皆社會所謚爲不義,而爲全社會之大戮者也。故曰義之於社會,其用尤急於仁。仁之事,非聖哲不能;而義之事,則亦得由利己主義推演之,非特社會之保障,亦個人之金城也。今轉而觀我國之社會,則正義之思想之缺乏,實有可驚者,豈獨平民而已,即素號開通之紳士,竟侗然不知正義之爲何物。往者某府有設中學校者,其地隣佛寺,遂以官力兼并寺而有之。僧狼狽遷他所,曰:「嘻,此盜所不爲也!」原此寺之建,未必不由社會之物力,然僧侣之居處之經營之者,且數百年,則其爲個人之財産固已久矣。己乃不顧一切,以强力奪弱者之所有而有之,並使之無所控告,則自僧侣言之,謂之烈於盗賊,誠非過也。設更有强有力者出,奪該校而有之,則創設該校者之感情,又當何如?夫使生徒入如此之講室,居如此之寄宿舍,而欲涵養其正義之德性,豈非卻行而求前,南轅而北其轍哉!夫以佛寺與學校較,則似學校有用而佛寺無用矣。然以建一校而摇社會之根柢,則其孰得孰失,孰利孰害,寧待知者而決哉!則夫彼之持實利主義者,其於此主義實尚未能貫徹也。夫余豈疾學校而庇游食之民哉?余惡夫正義之德之墜於地也,故不得不辨。

大學及優級師範學校之削除哲學科[编辑]

《奏定學堂章程》,張制軍之所手定。其大致取法日本學制,獨於文科大學中削除哲學一科,而以理學科代之。夫理學之於哲學,如二五之於一十。且理學之名爲我中國所固有,其改之也固宜。獨自其科目之內容觀之,則所謂理學者,僅指宋以後之學説,而其教授之範圍,亦限於此。夫大學之設哲學科,不自日本始也。歐洲中世以降,大學必備醫學、法學、哲學、神學四科。德意志之大學,今日猶仍此制。其餘各國大學,無不設此科者。今當興學之始,而獨削此科,豈以性與天道非中人以下所得聞歟,抑懼詖詞邪説之横溢而亟絶之歟?於是吾人不得不美制軍之政策,賢於歐洲政治家遠矣。抑吾聞叔本華之言曰:大學之哲學,真理之敵也。真正之哲學不存於大學,哲學惟恃獨立之研究,始得發達耳。然則制軍之削此科,抑亦斯學之幸歟!

至於優級師範學校則不然。夫師範學校,所以養成教育家,非養成哲學家之地也。故其視哲學也,不以爲一目的,而以爲一手段。何則?不通哲學,則不能通教育學及與教育學相關繫之學故也。且夫探宇宙人生之真理而定教育之理想者,固哲學之事業,然此乃天才與專門家之所爲,非師範學校之生徒所能有事也。師範學校之哲學科,僅爲教育學之預備,若補助之用,而其不可廢亦即存乎此。何則?彼挾宇宙人生之疑惑而以哲學爲一目的而研究之者,必其力足以自達,而無待乎設學校以教之。且宇宙人生之事實隨處可觀,而其思索以自己爲貴,故大學之不設哲學科,無礙斯學之發達也。若夫師範學校之生徒,其志望惟欲爲一教育家,非於哲學上有極大之興味也。而哲學之與教育學之關係,凡稍讀教育學之一二頁者,即能言之。今以他學喻之,殆如物理學、化學之與工學之關係,生理學、解剖學之與醫學之關係乎?世未有舍物理學、化學而言工學,舍生理學、解剖學而言醫學者,今欲舍哲學而言教育學,此則愚所大惑不解者也。

文學與教育[编辑]

生百政治家,不如生一大文學家。何則?政治家與國民以物質上之利益,而文學家與以精神上之利益。夫精神之於物質,二者孰重?且物質上之利益,一時的也;精神上之利益,永久的也。前人政治上所經營者,後人得一旦而壞之;至古今之大著述,苟其著述一日存,則其遺澤且及於千百世而未沫。故希臘之有鄂謨爾也,意大利之有唐旦也,英吉利之有狹斯丕爾也,德意志之有格代也,皆其國人人之所尸而祝之、社而稷之者,而政治家無與焉。何則?彼等誠與國民以精神上之慰藉,而國民之所恃以爲生命者;若政治家之遺澤,決不能如此廣且遠也。

今之混混然輸入於我中國者,非泰西物質的文明乎?政治家與教育家,坎然自知其不彼若,毅然法之。法之誠是也,然回顧我國民之精神界則奚若?試問我國之大文學家,有足以代表全國民之精神,如希臘之鄂謨爾、英之狹斯丕爾、德之格代者乎?吾人所不能答也。其所以不能答者,殆無其人歟?抑有之而吾人不能舉其人以實之歟?二者必居一焉。由前之説,則我國之文學不如泰西;由後之説,則我國之重文學不如泰西。前説我所不知,至後説則事實較然,無可諱也。我國人對文學之趣味如此,則於何處得其精神之慰藉乎?求之於宗教歟?則我國無固有之宗教,印度之佛教亦久失其生氣。求之於美術歟?美術之匱乏,亦未有如我中國者也。則夫蚩蚩之氓,除飲食男女外,非鴉片、賭博之歸而奚歸乎?故我國人之嗜鴉片也,有心理的必然性,與西人之細腰、中人之纏足有美學的必然性無以異。不改服制而禁纏足與不培養國民之趣味而禁鴉片,必不可得之數也。夫吾國人對文學之趣味既如此,况西洋物質的文明,又有滔滔而入中國,則其壓倒文學,亦自然之勢也。夫物質的文明,取諸他國,不數十年而具矣。獨至精神上之趣味,非千百年之培養與一二天才之出不及此。而言教育者不爲之謀,此又愚所大惑不解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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