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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巖集/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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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敦巖集
卷之十
作者:朴宗慶

附錄[编辑]

世系[编辑]

先祖諱應珠朴氏。系出羅州之潘南縣。高麗潘南縣戶長。生一子宜。

二世諱宜及第。生一子允茂。

三世諱允茂諄誘進士。良醞令同正。我朝贈吏曹參議。生一子秀。

四世諱秀奉翊大夫密直副使上護軍致仕。生三子尙衷,尙眞,尙褧。

五世諱尙衷字誠夫號潘南。文科右文館直提學。本朝太宗十六年丙申。贈領議政謚文正。享松都五冠書院,羅州潘溪書院。生一子訔。

六世諱訔字仰止號釣隱。進士文科。開城少尹。入我朝事太宗。左議政大提學錦川府院君。謚平度公不祧。生三子葵,薑,萱。

七世諱葵蔭仕禮曹參判。歷三道觀察使。生四子秉文,秉鈞,秉中,秉德。

八世諱秉文中軍副司直。生二子林宗,林楨。

九世諱林宗字泰之。僉知中樞府事。宣祖己巳。贈吏曹判書。生三子億年,兆年,龜年。

十世諱兆年字期叟。成均生員。文科吏曹佐郞。宣祖己巳。贈左贊成。生三子紹,綰,緝。

十一世諱紹字彦胄號冶川。成均生員魁文科。吏曹佐郞,舍人,司諫。宣祖己巳。贈領議政謚文康。享陜川華巖書院。配享羅州潘溪書院。生五子應川,應順,應男,應福,應寅。

十二世諱應川字渾仲。成均進士。司宰監正。贈左贊成。生六子東賢,東豪,東老,東俊,東民,東善。

十三世諱東民字君覺。成均生員。薦授禮賓寺參奉不仕。顯宗戊申。贈吏曹參判。生三子煇,煥,炳。

十四世諱煥字汝述號守愚。以白衣參仁祖靖社勳。直拜司評。至同知中樞府事。生一子世城。

十五世諱世城字萬基。成均生員文科翰林。吏曹佐郞,左副承旨。英宗辛未。贈吏曹參判。生四子泰道,泰廸,泰逵,泰遠。

十六世諱泰遠字景久號松潭。成均進士。黃州牧使。純宗辛酉。贈吏曹參判。生一子弼履。庶一子弼豐。

十七世諱弼履字禮卿。通德郞。純宗辛酉。贈吏曹判書。生一子師錫。

十八世諱師錫字聖虞。成均進士。公州判官。純宗辛酉。贈左贊成。生二子胤源,準源。

十九世諱準源字平叔號錦石。成均生員。判敦寧府事。純宗丁卯。贈領議政謚忠獻。生四子宗輔,宗慶,宗翊,宗喜。庶二子宗琰,宗永。

二十世諱宗慶。是爲公事實。詳見年譜。無嗣。以伯氏判書公第二子岐壽爲后。

年譜[编辑]

英宗大王四十一年乙酉正月二十一日巳時。公生于漢師墨洞外氏第。

時皇考錦石先生在外堂晏寢。夢天門忽開。五雲垂彩。有一仙官騎鶴而下。冠珮幢幡。威儀甚盛。迎于中庭。捧以雙手。仙官忽變爲童子。翻然驚覺入于內。夫人已分娩。生而魁梧英邁。八朔能言語行步。

丙戌公二歲。

丁亥公三歲。

動止夙就。屹如巨人。能食眞苽四箇。

戊子公四歲。

己丑公五歲。

庚寅公六歲。

始入學。

與伯氏判書公。食必對床。寢必聯衾。晨昏趨走。晝宵課讀。莫不與之共焉。未嘗少違。人皆謂友愛之篤。未有若此昆弟。王考贊成公聞甚喜之。○讀書之暇。出遊鐘街。以巨石撞鐘。鐘聲大振。街路之人。皆瞠然失色。公色不變。又登西門城。騎坐女墻。以鞭策之。謂羣兒曰吾當乘如此馬。見者稱其氣像之不凡。

辛卯公七歲。

從王考于公州任所。

壬辰公八歲。

家在三淸洞。有小亭名皎霞。王考贊成公所居。而公常侍坐。贊成公命賦詩。欲觀其意。公有花發大地紅之句。贊成公奇愛之曰此兒氣像甚好。異日所做。不可量也。

癸巳公九歲。

甲午公十歲。

十月遭王考贊成公喪。

乙未公十一歲。

丙申公十二歲。

正宗大王元年丁酉公十三歲。

戊戌公十四歲。

己亥公十五歲。

七月聘夫人李氏。

系出德水。僉知中樞府事贈參判諱述模之女。澤堂先生文靖公諱植六世孫。

錦石先生寓居于驪州元氏第。公隨往。

庚子公十六歲。

辛丑公十七歲。

壬寅公十八歲。

冬讀書于川西聘家。

與公寓舍。只隔一水。門側有小室極湫隘。公處之夷然。夜闌挑燈。咿唔不撤。李夫人之王母金夫人。鶴髮扶杖。時聽於窓間。輒欣然有喜色。

癸卯公十九歲。

八月丁元夫人憂。

哀毁踰制。殆不能支。○葬于驪州州內面黃金坪。有卜葬識。

甲辰公二十歲。

秋服闋。申心喪。

錦石先生患痁三四年。沈淹床笫。家中調度。日益困窶。公殫心竭力。上奉下恤。一室賴而無憂。

乙巳公二十一歲。

冬終心制。

丙午公二十二歲。

自驪州僦居于敦洞京第。

自遭母夫人喪。寄寓益難便。公告于錦石先生。率眷由木道還京。

丁未公二十三歲。

陪錦石先生。搬移于駱洞新第。

正廟爲廣儲嗣。命揀名門。綏嬪膺選。公季妹也。二月行嘉禮。上特賜新第。

戊申公二十四歲。

六月生子。未期而夭。

省覲錦石先生于報恩任所。

己酉公二十五歲。

庚戌公二十六歲。

講學于伯父近齋先生。

是歲純宗誕降。錦石先生曁伯氏判書公受命保護。長在禁廬。休沐常少。公自是晨夕趨侍於近齋先生。服膺詩禮之訓。薰陶涵養。先生每詡以才器之周通。

八月中增廣進士解。

九月中進士二等十三人。

辛亥公二十七歲。

壬子公二十八歲。

癸丑公二十九歲。

甲寅公三十歲。

乙卯公三十一歲。

丙辰公三十二歲。

始析居于南山洞。

十二月拜童蒙敎官。

丁巳公三十三歲。

戊午公三十四歲。

近齋先生被薦僚屬不就。公承命傳諭。

是時上設元子講學廳。命大臣抄啓僚屬。被薦者七人。而先生其一也。先生以薦相之入燕時詩。耻爲其所薦引。終不出膺。上必欲致之。責諭嚴督。屢下不敢聞之敎於公。使之勸入。公悶隘震懔。承命出告。至於免冠席藁。涕泣隨之。而先生不變所守。公常曰倘非聖德高明。竟燭本心。俾伸其所執。則誠有所難言者矣。

移第于苧洞。

己未公三十五歲。

正月遭近齋先生喪。

先生之寢疾也。公衣不解帶。晝宵洞洞。及至易簀。錦石先生在禁廬。凡愼終之節。一委於公。公含恤茹痛。盡誠備禮。壹是無憾焉。

四月爲文。致祭于近齋先生。

秋讀書于龍門山。

食淡攻苦。尤好讀尙書及馬遷史。收功甚多。臨文搆思。自合䂓度。

庚申公三十六歲。

二月拜司饔院主簿。旋陞景慕宮令。

六月正廟大漸。陪錦石先生與伯氏判書公。別入直于禁中。

及遭崩坼之慟。寃號罔極。莫能自支。而以仰譬殿宮。不敢任情哀毁。

八月拜順安縣令。換新溪縣令。

親臨都政時。拜順安。翌日有相換之命。

取伯氏判書公第二子岐壽爲后。

伯嫂徐夫人歿。公承錦石先生命。以岐壽爲后。且有四歲稚女。率而養之。及長而嫁。恩愛若己出。

純宗大王元年辛酉公三十七歲。

四月榮掃于楊州先塋。

五月拜司僕寺判官。

六月特除忠勳府都事。

九月秋到記入格。直赴殿試。

十月擢文科。特除弘文館副修撰。

放榜前一日。貞純王后有敎曰此時此家人之有登科者。曷勝欣喜。旣在保護之地。宜授輔導之任。特除副修撰。仍命侑祭于元氏祠版。榮掃時給由馬澆奠床。

十一月拜校理兼實錄記事官。差漢學敎授。

十二月陳䟽辭職。兼請兩儒賢敦召。

䟽畧曰。日前雷異之告警也。特降明旨。引咎减膳。繼有兩經筵官敦召之擧。大聖人遇災警惕。思賢圖治之盛德。實不勝欽仰攢祝之至。第念孑孑㫌旄。在郊在城。戔戔玉帛。于邱于園。所以招之廣而求之遍也。况當修省求助之日。尤宜博延宿德。俾有如茅斯拔之喜。臣謂右贊成宋煥箕,大司憲李直輔兩儒賢。亦爲更加誠禮。與彼兩經筵官。期於必致。出入講席。四賢于于前後。必能裨補聖學。矜式朝士。豈不美哉。豈不盛哉。批曰。兩儒賢敦召事。言甚是矣。卽令政院撰進敦諭。所辭東朝特除也。勿辭察職。以盡啓沃之責。

拜司諫院獻納。

壬戌公三十八歲。

正月拜軍資監正。

移拜副應敎。

三月拜應敎。

拜奎章閣直閣兼校書校理。䟽辭不許。

以閣臣入參勸講。

講書傳多方。說見原編。

再䟽辭直閣。許遞。

䟽略曰。臣難冐之義。自劃之狀。已罄於前後之章。而臣登科之後。臣父怵然而懼。蹙然而憂。常常戒臣曰。汝雖幸而釋褐。學識則蔑如。地處則有異。淸官要職。一切勿居。惟事謙退。不失謹拙。然後庶可獲保身家。此卽臣自劃之一端也。抑臣又於昔日。蒙被先大王視同家人之恩。諄諄然朝夕誨諭。若曰汝家素傳詩禮。必須造次謹愼。遠避榮利。同休共戚。玉音在耳。跬步之間。不敢忘失。此又臣自劃之一端也。批曰。每對判敦。兢惕之意。形於色辭。今爾至懇又如此。可不曲諒。內閣之任。今姑許遞。

四月復拜應敎。䟽辭許遞。

五月復拜副應敎。

七月拜議政府檢詳。陞舍人。

復拜副應敎兼南學敎授。

八月陞通政大夫。

尊崇都監都廳。有加資之命。

拜左副承旨。

移拜刑曹參議。

九月拜右副承旨。

拜檢校直閣。䟽辭不許。

拜禮曹參議。

癸亥公三十九歲。

復拜右副承旨。陞左承旨。

四月復拜禮曹參議。

六月移拜右副承旨。

七月復拜禮曹參議。

遊望海亭。

旣望夜。與元良甫在明,李致順惟命,洪而章遇燮,李學如好敏。倣東坡故事。乘月泛舟賦詩。

八月入參進講。

講詩傳七月章。說見原編。

九月復拜右副承旨。

移拜吏曹參議。䟽辭不許。

十月拜右承旨。

以參贊官入參召對。

講綱目。說見原編。

十一月拜戶曹參議。

甲子公四十歲。

二月差實錄修撰官。

三月復拜吏曹參議。

復拜左副承旨。

四月復拜禮曹參議。

七月拜驪州牧使。奉審英陵,寧陵。

以檢校閣臣有是命。

九月拜副提學。䟽辭不許。

十月復拜吏曹參議。

十一月復拜右承旨。

復拜戶曹參議。差備局副提調。

賓對時左議政徐邁修啓曰。昔在先朝。以近臣之辭巽華要。有弊風之飭敎。而閣臣踐歷旣遍者。勿拘數三人。置之於備局有司。使之嫺習吏事之意。前聖謨訓。不啻諄複。此實儲材廊廟。硏精治軆之良規美制。戶曹參議朴宗慶。備局副提調差下。參論訏謨何如。上曰可。

拜奎章閣直提學。䟽辭許遞。

復拜副提學。䟽辭許遞。

乙丑公四十一歲。

正月復拜禮曹參議。

擢嘉善大夫資。差備局有司堂上。

朝參日。左議政徐邁修啓曰。籌司副提擧。與二品守職相似。故差下經年之後。例皆隨卽陞擢。此亦廟堂故事。備局副提調朴宗慶。從二品陞擢。仍差有司堂上何如。上曰可。

拜禮曹參判,都捴府副捴管,同知春秋館事。䟽辭不許。

拜平市署提調。

二月拜同知義禁府事,同知經筵事兼同知實錄事。

三月拜吏曹參判。䟽辭不許。

四月拜都承旨。

製進貞純王后挽辭。

拜工曹參判。

五月啓請寢亂廛民定稅。

賓對。以平市提調進曰。通共發賣之稱。爲小民之利者。專以不征其稅也。苟念廛民之失業。事當直罷通共。今存通共之規。而更出無前之稅。因革無當。名實乖宜。稅錢定給。不可遽議。置之何如。上曰可。

六月拜尙衣院提調。差宣惠廳堂上。

備邊司啓曰。惠廳卽掌國計之重地。况當厘弊之時。不可不另擇。禮曹判書韓用龜,護軍朴宗慶。惠堂差下何如。上曰可。

再䟽辭惠堂。許遞。

閏六月拜同知成均館事。差承文院提調。

拜吏曹參判。䟽辭不許。

八月䟽辭吏曹參判,備局有司堂上。許遞。

拜刑曹參判。

九月復拜同經筵。

復拜都承旨,典醫監提調。

十二月復拜宣惠堂上。

丙寅公四十二歲。

正月復拜吏曹參判,副提學。差備局有司堂上。䟽辭不許。

拜工曹參判。

二月復拜都承旨。

三月陪錦石先生。往省楊州先山。

先生長在禁中。未及焚黃。至是乞暇往省。公亦呈由陪往。

復拜吏曹參判。

置敦巖郊亭。

亭在惠化門外。名混混。族叔錦城尉所卜築。而間爲他人所有。乙丑冬。子岐壽借寓讀書。一日公往見之。愛溪山之勝。給價贖還。以爲晩年歸老之計。公退之暇。幅巾杖屨。逍遙於林泉之間。澹然忘歸。時率子侄勸課。春夏敎功令文。或自製一篇。以示彀率焉。

四月復拜禮曹參判。

八月以同知事入參晝講。

講論語。說見原編。○講訖。以惠堂進曰。畿營儲置之以七千石劃下者。就其一年用下之數而酌量磨鍊也。道臣之今此三千石加劃之請。雖出捄弊之意。見今京廳所捧。過半不足。米錢木之推移他廳。其數夥然。他廳之以此受弊。亦甚悶然。非但事勢如此。亦非定式本意。依前擧行之意分付何如。上曰可。

因伯氏判書公拜戶判。陳䟽辭惠堂。不許。

以一門之幷管財賦。陳䟽乞解。批若曰。卿心出於畏約。非不美矣。衙門各異。非公格所拘。不許。

十月請歲鑄錢。設丙寅別置糓于嶺南。

賓對。以惠堂進曰。雖非錢荒之時。逐年十萬兩鑄錢。自是定式。而八九年來。未遑開鑄。當此公私財竭之時。使之依例歲鑄似好矣。下詢大臣及戶判處之何如。上許之。又奏曰嶺南儲置。自來不敷。一萬六千石。逐年移來於常賑糓。便成䂓例。本糓濫用之弊。政宜及今變通。本道所在均常賑三廳糓物中。以米準十萬石。別爲名色。自明年取耗。補用於儲置不足之數。常賑糓則切勿更爲犯用事定式。而今此十萬石盡數加分。然後可以歲取萬石之耗。雖値停减之時。勿爲擧論之意。一體分付似好。上曰可。

十二月差貢市堂上。

丁卯公四十三歲。

三月丁錦石先生憂。

袒括之日。哀毁踰節。奄奄若不保。家人勸進肉汁。公却之。

八月哭仲妹申氏婦。

時在居憂中。不得躬臨殯斂。凡係初終之具。一一備送。俾無餘憾。及葬命子岐壽。使之隨柩會下。

十月遭伯氏判書公喪。

判書公屢月寢病。公晝宵憂瘁。親執刀圭。及至屬纊。號慟如隕。

十二月操文致祭于伯氏判書公。

文畧曰。嗚呼。歲維庚戌。先王曰咨。惟是保護。畀付汝父子。受命以來。戒愼憂懼。先君與伯氏所嘗講劘者。以鞠躬盡瘁爲己任。貼頂鏤肺。如恐或失。一念保護。他不暇及。苟其義理之嚴。是非之明。陰陽淑慝之辨。自有秉彜者天。外至而不撓。內省而無愧。夙宵淵氷。二十年于玆。身以休戚。心常怵惕。父以是詔之子。兄以是勉之弟。受知于聖明。而親戚知舊之所共言之也。

戊辰公四十四歲。

三月操文致祭于仲妹申氏婦。

九月行錦石先生緬禮于驪州蘓文里。

黃金坪元夫人墓兆。地狹難容兩壙。新卜於此。距夫人墓數百步許。竪表石。公書前面。

撰錦石先生家狀。

己巳公四十五歲。

二月往驪州。竪錦石先生神道碑。

御製御篆。而公奉敎書。

復拜副捴管,禮曹參判。移戶曹參判。

五月服闋。

拜同經筵弘文提學。䟽辭不許。

撰伯氏判書公墓表。

八月拜捴戎使。䟽辭不許。

賓對。進曰營㨾日益凋弊。莫可收拾。校吏支放。軍卒接濟。旣多不足。復有五六千金歲入之物。然後庶可塗抹。海西所在湖西還寢糓各糓合一萬四千一百六十六石。關西別餉糓大米五千石,小米五千石。以爲取耗補用之地。而至於本廳月課物力。卽兩西小米一千五百石。輪回作錢。自京貿米外。餘數則劃付本廳。以爲年年取耗。添補月課物力何如。上曰可。

九月復差宣惠廳堂上。䟽辭不許。

特除兵曹判書。陞資憲大夫。䟽辭不許。

以捴戎使。看審北漢行宮。有是除。翌日入來陳䟽。

撰外祖遺安堂元公墓表。

十月受暇省錦石先生墓。

闋制後未及展掃。而時帶兵判。上章乞解。有從便往來之命。且備給澆奠床。

十一月拜知義禁府事,造紙署提調。

十二月因政事詣闕。有入侍之命。

上曰。昨日備局。以湖南狀啓作錢事草記。而與惠堂更議禀處矣。其事果何如。公對曰。盖此事山沿糓裒益之意也。臣待罪有司時。每欲爲之而未果矣。今聞本道沿邑。設賑最多。而糓簿枵然。山郡則稍優。勢將移粟。可無明春還分之絶廵。且以本道歉荒。民食極艱之時。當捧還糓。萬無及時準捧之道。若干糓物之在民間者。盡數收納。則目下所食。亦無依賴。以此以彼。事甚便好矣。上曰。然則承旨出去。草記批答。以允字改書頒布也。上曰近年錢荒何如。公對曰去而益甚云矣。上曰何爲而然乎。公對曰錢荒之說。厥惟久矣。糓荒則可待年豊而自裕。至於錢荒則近不歲鑄。且各司上納之換錢。皆自京中備納。諸貢授價之預下。元無當等受去。如是而錢安得不荒乎。上曰錢有幾許則可以救急乎。公對曰此則豈有限節乎。上曰錢荒之說。殿宮亦已聞之。慈宮欲以慶安宮用餘錢出給救荒。而其數似爲四五萬兩。此則惠堂出去問之。而何以區處乎。公對曰都民貢市。爲大分給則捨此貢市。而他無區處之道。散排貢市則可蒙均惠矣。臣亦有救荒之意。而諸貢多有預下。更無着手之處。故秋間大臣以貢價預下。有所仰奏。而尙不奉行矣。今則以此所下錢。分給救荒。則都民亦知慈德矣。上曰自本廳區處。而亦自本廳還捧以送可也。

庚午公四十六歲。

正月請訓鍊院文三窠。虛司果區處前取用。

親行祈糓祭。動駕時以兵判奏曰。向來虛司果變通之後。尙未區處者甚多。昨冬都政。亦出三窠。其爲靺韋輩積薪之嘆。誠極可悶。訓鍊院有文臣三窠。姑先推移收用虛司果區處之後。還作文窠何如。上曰可。

拜典牲署提調。

二月拜內醫院提調。

請宣傳官申性浩汰去。

藥房入侍。以兵判奏曰。前權管申彦模。宣傳官新來知面時。先進用椎。至於脛足傷折。姑幸免死。病廢丁寧云。椎打曹司。自是廳風。而令人病廢。事未前有。當該宣傳官申性浩汰去何如。上曰可。

三月再䟽乞解兵判,內局提擧。許遞。

䟽略曰。臣向上一䟽。乞遞見職。而忱誠淺薄。聖兪彌靳。至以重任不可數遞。省墓從便往來爲敎。臣誠惶懼悶廹。不知攸措也。噫。臣之叨據此任。一經年七易月矣。雖使幹固強健之人當之。以其時則宜欲其一遞。今臣者人器庸踈。軍旅何知。疾患侵尋。筋力何殫。式至今幸免罪戾。不至顚仆者。亦莫非恩覆之所曁。王靈之攸濟耳。政欲憑恃寵眷。姑且蹲冒。以效尺寸之報。而第臣病根旣久。危症敗兆。變幻迭發。昨於藥院仕進之時。唾咯鮮血。所失不少。神精迷亂。若墜入雲霧中。若不及今醫治。必無幸矣。而臣之所帶諸職。非劇務則重任也。雖欲一日攝養。其勢固不可得。伏願聖明亟將臣本兵藥院諸任。幷許遞。千萬幸甚。批曰。卿之職。卽古所稱大司馬也。卿之處地。亦自別於他人也。是以予之委畀於卿者。非徒處地之自別而然。管鑰之檢也。軍旅之制也。糓簿之揔也。賑濟之策也。何莫非予之所望於卿之善擧其任。而卿之不可一日放過者也。卿之情理。予非不知。而只以國事體重。難於解免。由是曩者之䟽請。予不能從其言。意外辭牘。至於此際。審卿美疴之發。在於藥院甞藥之時云。失其所圖。極甚爲悶。卿本強健。調養自瘳。豈可以一日之微症。遽遞其兩帶之重任哉。然其在禮使之道。不可一向勉強。所帶本兵藥院兩任。姑爲許遞。卿須勿辭。專意護治。

拜漢城府判尹。

移拜吏曹判書,知經筵。䟽辭不許。

䟽略曰。臣於日前。冒昧上章。祈解中權。伏蒙十行恩批。鄭重懇惻。委曲隆摯。旣遞重任。又許調養。臣雙擎莊誦。不覺淸涕之被面。居未幾。忽有此天官冢宰之命。不審殿下何故而復紆誤恩也。噫是任也。職責甚鉅。地望最重。進退黜陟之權。安危治亂之機。非向者司馬之比。而論臣病狀則旬日之間。少無痊可。語臣才具則周行之列。素蔑稱道。纔遞旋除。朝西暮東。不過一歲之中。周流二銓之間。臣是何爲者。而每竊不敢當之寵榮。乃至於此乎。驚惶懔惕。益不知置身之所也。伏願亟命收還臣新授職名焉。批曰。卿於日前辭章也。予以本兵異於他任。煩務妨於養疴。姑從遞免。欲便一時之不安。豈有捨卿之本意。况今之授卿大冢宰者。亦是解卿大司馬之義。卿亦何有乎承膺之難。而爲辭之言至於此耶。况卿本強毅。加以端方。予之倚毗。斯任非但卿之資歷之應薦而已。須軆至意。久掌衡鑑。剗革宿弊。辨別人才。期以對揚。毋負明諭。予所望也。

四月因從子周壽閣啣。上䟽陳情。

閣圈有命。公以檢校直提學赴圈坐。諸議皆屬公從子周壽。公以伯氏遺戒言于諸僚。屢懇其勿選。僚議謂不可以私廢公。終不許。公心甚不安。不參會圈而出。及其圈點。竟爲首選。公乃上章。

因朝令。惠廳糓發賣于都下貧民。

時値荐歉。都下貧戶。無以聊生。有惠廳糓發賣之命。使各部精抄飢戶。仍封標以給。或有雇人代受者。亦分隷領送。貧士寡女。皆蒙實惠。春夏間所賴活甚多。

拜奎章閣提學。

五月拜宗簿寺提調,平市署提調。

拜戶曹判書。䟽辭不許。

賓對。進曰近來度支日就凋殘。目下調過之道。汰冗費杜尾閭。惟其財用不可無節制。故有朔圖有定例。外此則有司不敢濶狹。而又有前例名色。各司之懲索。非襲謬則濫觴。筵禀定式及事勢之不可已者外。切勿捧甘之意。分付各司何如。上曰。今當國用之匱竭。尤不可不極加留念。而今聞卿言。極其穩當。各別飭甘。俾無日後貽弊可也。又奏曰每當國役。木物之取用於都庫者。法意有存。而數十年來。別設木物色。稱以預備之需。貿取材木。無歲無之。通計十年則假量爲五六萬。而及其有役處則每不合用。非卜定則別貿。此豈爲預備之本意哉。從今木物色。永爲革罷。依前取用都庫。似甚便好矣。上曰可。又奏曰別例房闕外待令。曾因事役之時急而刱始也。今則別無役事。多數員役。長時待令。旣無義意。且不無耗費。姑令退歸本曹何如。上曰可。

六月復拜內醫院提調,同成均

七月拜知春秋。差元陵修改都監堂上。

八月䟽辭戶曹判書。許遞。

拜觀象監提調,知中樞府事。

重修道峰書院。

靜庵趙先生,尤庵宋先生腏享之院也。廟宇講堂。年久頹圮。公以別有司。親往看審。克盡修改。儀物之未備者。亦皆新之。

九月復拜吏曹判書。䟽辭不許。

素愛人下士。尤推挹詩禮文學之儒。不以貴顯而少改。及居銓曹。專以恢公擇材爲重。人不敢干以私。所引進多踈遠幽滯之人。雖平日素昧。若聞其家勢貧窮。履歷寃屈。則必檢擬無遺。每當初仕銓選之月。則採錄泮儒姓名。擇其窮困有地閥者。輒擬入焉。

辛未公四十七歲。

正月復拜弘文提學。

三月拜都捴府都捴管。

四月特除訓鍊大將。䟽辭不許。

文蔭應製。以讀券官入侍。科次訖。以訓將奏曰。本局鳥銃火藥兩色設置。雖有法意。今則便成冗官。前將臣曾以革罷事。筵禀蒙允。而旣罷之後。朝官之有闕勿補。揆以事面。極涉苟艱。自今永罷。時任從事官。令該曹姑付軍啣。待窠調用。員役等分屬他司何如。上曰可。

六月復拜知中樞府事。

拜禮曹判書。

撰釋王寺龍飛樓重修上樑文。

寺在安邊。我太祖潛邸時。嘗得異夢。有神僧解之。建寺起樓。俾傳奇蹟。至是棟宇頹圮。道臣啓聞。相臣繼達。自朝家劃財重修。公承命專管其役。改書龍飛樓,暎月樓,仁智寮扁額。

八月復拜戶曹判書。䟽辭不許。

復拜尙衣提調。

復拜吏曹判書。䟽辭不許。

拜司譯院提調。

十月作元戎劒記。

嘗往沈尙書象奎家。沈公贈一劒曰。此李忠武公所佩者。爲上將軍者乃可耳。公受而視之。劒面有詩曰鑄得雙龍劒。千秋氣尙䧺。盟山誓海意。忠憤古今同。公仍携來。粤十許日。忽有一童持劒而願賣。問其所從來。則自牙山而帶來云。且見其刻則與沈公所贈爲一雙。事非偶然。名曰元戎劒。藏之訓營。

因湖南密啓。出城外陳䟽。

完伯李相璜以南原有掛書之變。密啓以聞。㐫書中卿宰之被攙者多。而公之名亦入焉。公聞甚驚懔。時帶訓將。替納命召。蒼黃出城。日已暮矣。仍留東門外閭家。上下備忘記曰。匿名書之父子不相傳。卽金石之典。被攙諸臣。或有一毫引義之心。則大違國法。豈臣分之所敢爲哉。左議政金載瓚陳箚自引。又以爲將兵之臣。徑尋鄕路。事甚乖當。至請問備。上屢下飭敎。公陳䟽請譴。批旨尤鄭重。公不得已出肅。

十一月爲文祭于侄女鄭氏婦。差關西勾管。

十二月關西嘉山郡有賊警。公日赴籌坐。講究禦侮之策。

時昇平日久。羽書猝至。人心鼎沸。公方在元戎。專掌軍務。坐運籌策。及其調發京軍之後。撫恤征士。藥餌與饌品。以時備送。有軍便則討付其家書。俾慰別離勞苦之思。且念其磨盾。作書之艱。兼付紙札。頻以米布存問家屬。及其出給料布也。遂命軍校。一一領送于其家。嚴禁其因債私奪。征士聞之。莫不感泣。

是年冬。日寒酷甚。使人齎錢賙救于窮閭。

公謂左右曰。哀彼窮蔀之民。當此折綿之候。必多凍餒。余實矜悶。豈以乘輿濟人爲嫌。乃出錢付親傔輩。周行窮閭。瞰其厨烟屢絶之家。家給幾緡銅。亦使不言其所自。如是者屢日。所費爲幾千金。有一人辭以無名不受。公聞之嘉其志操。更探其姓名地閥。卽擬寢郞。時居銓任也。

壬申公四十八歲。

正月復拜弘文提學。

二月拜宗廟署提調,知義禁。

三月拜工曹判書。

復拜弘文提學。䟽辭不許。

四月以知義禁。參鞫鍾一之獄。

時西冦未定。鍾一做出㐫言。煽動人心。事覺設鞫。情節根窩。到底盤覈。而其中亂招之有不可信者。公言于推官。益加嚴正。竟無濫及於無辜。人皆稱治獄之平。

五月拜左副賓客。差王世子冊封都監堂上。

請挾輦把捴哨官。輪回陞資。

賓對。以訓將進曰。本營挾輦把捴。以其勤苦。每都政陞資事定式矣。哨官之於把捴。均是勤苦。而哨官之見漏。實有向隅之嘆。自今輪回施行之意。定式分付何如。上曰可。

七月以賓對不參罷職。

領相金載瓚,左相韓用龜聯箚請諸宰之無端懸病者。嚴加譴責。批旨有諸宰並罷職之命。

八月復拜戶曹判書。䟽辭不許。

受暇往驪州。行伯氏判書公緬禮。

判書公墓在於楊根龍津。而至是移奉合葬于驪州龍畊洞夫人墓。竪表石。前面公書之。

復拜尙衣提調,平市提調。

陞正憲大夫資。陳䟽辭。

璿源譜略撰修時。以宗簿提擧監蕫勞也。

復拜弘文提學,知經筵。

復拜訓鍊大將。

十月差承文提調。

啓請新造軍器。藏于東別營。

頃當西亂。命將出師。諸營戰具。皆刓鈍闕略。攻守緩急。無以備虞。公乃筵禀得度支所藏銅鐵綿布幾許。又捐俸錢並五六萬計。名以監造都監。新造者倣古制。修葺者仍舊貫。遠近大小之用。於是備焉。仍請藏于東別營。遂復圖形著式。目之曰戎垣必備。尺度用法。無不畢載。爲序文而弁其卷。

十一月因都憲趙得永䟽。逬出城外。

䟽中臚列。無非搆捏。用意憯毒。顯售禍心。䟽入。上下嚴敎曰。此重臣處地何如也。今日又何如時也。忽以虛無罔測之言。如是陳䟽。無復餘地。况其㝡末云云。此尤萬萬無形之詬辱。亟施譴削之典。公曰。噫。人雖無良。我若早自决退。遠避榮塗。受人媢嫉。豈至於斯乎。自古言官之論戚臣。亦可謂朝廷之美事。至於此䟽。上欵論列。雖不滿一哂。而下欵背馳二字。語意至憯。誣衊非止吾身。不覺髮竪而骨顫也。仍替納命召。卽出都門。

有罷職不叙之命。

公連承敦迫之諭。去益惶隘。不敢逗留近郊。轉向楊州村廬。上下傳敎。若曰日來處分旣嚴截。不念倚毗之予心。不顧承候之所重。但靳持於較挈不倫之說。謂以處義。不思變動。無意入城者。豈非孤負予眷眷之至意乎。不謂國體之復損於此重臣也。亟施不叙之典。

旋命叙用。仍任訓將。

連下飭敎。辭旨截嚴。公以遭罹非輕。益堅自靖之義。

因記過待令之命。詣闕受符。陳䟽請罪。

上以事關師律。有記過待令之敎。仍飭于政院曰。何不使之受符乎。擧行駭然。承宣推考。記過處所。以協陽門爲之。公不得已詣闕受符。仍有分揀之命。公退歸私次陳䟽。○䟽略曰。臣罪臣自知之。以其地則戚畹之列。以其人則庸碌之類。位躋崇顯。官兼華膴。去年今年。㐫書悖䟽。先後迭發。上貽君父之憂。下招門戶之辱。此莫非臣含恩戀寵。未忍便訣。懷祿保位。不能早自决退之故也。尙誰怨尤。而噫彼趙得永者。甞與臣雖無心契之托。有何血讎之視。今其全篇臚列。有若急書告訐。夷攷其實。都是沒摸捉無倫脊之極口醜辱。其言之搆虛捏無。公肆醜詆。本不足較。而臣心惕厲。亦不害爲他山之石也。惟其下段背馳二字之誣衊。用意至憯。遣辭絶悖。直驅之以護逆黨惡之科。夫裕達之罪。擧國之所共誅也。一世之所共討也。臣以臣家之人。處地自別。彜性不泯。其於大義所關。大防所在。豈或有小忽於明張之義哉。遭此前古所無之惡言。言之者雖容易。聽之者其可堪乎。無端怨憾。末乃以此二字抑勒搆誣。必欲湛滅臣家而後已。今臣所遭。世復有哉。特以事在師律。雖不得不受符。臣之情勢。轉益憫阨。何可不更蘄體諒乎。伏乞先改臣將兵之任。仍令攸司議臣當律。以謝人言。批曰。予於卿之所遭。不欲索言。於卿何有。於卿何損。况卿之所遭。猶屬之餘事。今見所陳。卿之情事。亦不可不念。宜令一伸。特許所請。俾安卿心。

拜司憲府大司憲,濟用監提調。

移拜議政府右參贊。䟽辭不許。

䟽略曰。臣性本固滯。行多冥。爲人猜怒。積受齮齕。甚至於向日論臣者。無端盛氣。極意搆誣。其所臚列喫緊。自有彈章以來。所未見所未聞。此非一朝一夕之故。而湛宗滅身之禍。廹在呼吸。倘非我殿下洞察明辨。則爲薤爲粉。可以立竢。而恩被再造。幸保軀命。生死肉骨之恩。河海莫量。此生此世。所以欲報於殿下者。惟滅跡息影。置身田間。歌詠聖澤以畢餘生。尙可爲不報之報。卽臣至願。批曰。卿之慘被搆誣之狀。予旣洞悉。前後昭晣。無復餘蘊。而且况卿之所藉手事予。予之所倚毗於卿者。不但卿處地自別而已。則豈有一毫近似於搆誣之說。而卿乃深自引義。殆若奉身而去者乎。深爲卿萬萬慨惜也。今又悉諭衷曲。如是而卿猶不欲變動。則是卿自棄予也。予有何顔乎。予言止此。卿勿復以引義二字爲心。卽爲入來肅命。

十二月復拜都捴管。

出補楊州牧使。

自遭言後。凡有除職。一不出膺。上下敎曰。前後飭敎何如。而迷不知變。乃有此奉牌之擧。此何光景。此何道理。不謂此重臣之不念事軆。若是之甚也。寧欲無言。右參贊朴宗慶。補楊州牧使除授。使之待明朝辭朝。

拜工曹判書,典醫監提調。

翌日上下敎曰。飭已施矣。亦已出塲。楊州牧使朴宗慶內移。

復拜知中樞府事。

癸酉公四十九歲。

二月復拜判尹。

三月哭聘母趙夫人。

初終凡百。躬自照檢。操文以祭。

拜知經筵,知敦寧府事。

移拜大司憲。

四月移拜禮曹判書。䟽辭許遞。

五月復拜知中樞府事。移拜判尹。

七月拜奎章閣提學,右副賓客,尙衣提調。

九月復拜知中樞府事,知敦寧,藝文提學。

甲戌公五十歲。

二月拜禮曹判書。䟽辭不許。

特除御營大將。

復拜內醫提調。

閏二月陳䟽辭御將。許遞。

三月復拜大司憲。尋有禮判仍任之命。䟽辭許遞。

復拜大司憲,弘文提學。

復拜知中樞府事。

四月復拜工曹判書。

六月陞崇政大夫資。陳䟽辭。

列聖御製奉印時。以校正監印閣臣。有加資之命。

七月拜判義禁府事。

八月哭夫人李氏喪。

時從子鎬壽將醮而未及期。遭李夫人喪。當待除服成禮。而鎬壽母夫人兪氏適病㞃。欲速見其婚。公曰。情雖悶廹。期服中不可嫁娶。禮防至嚴。不許。竟待服除而行禮。

十月上有腫候。承命直宿。

上命公與領敦寧金公祖淳。別入直于禁中。專任調護之責。公夙夜盡瘁。不脫公服。坐以達朝者。五十餘日。無疲倦色。

拜議政府左參贊。

葬李夫人于楊州水踰峴。

水踰峴在楊州海東村。距京十里許。卽賜牌也。

十二月操文祭李夫人。

乙亥公五十一歲。

二月聞從弟瑞興公訃。

公與瑞興公。情愛甚篤。討論禮節。講究義理。甞許以兄弟而知己。數日不見。猶惄如也。至是瑞興公卒于任所。公爲位而哭。痛悼不已。

三月復拜右副賓客。

四月又除訓鍊大將。

六月行李夫人練祀。

七月復拜吏曹判書。䟽辭許遞。

八月復拜弘文提學,知中樞府事。

行李夫人大祥。

前一日。又操文以祭。

復拜知中樞府事。

九月聘夫人申氏。

系出平山。學生諱大載之女。領議政平城府院君景禛七世孫。

十月復拜工曹判書。

十二月復拜弘文提學。差園所都監堂上。

惠嬪襄禮時也。

丙子公五十二歲。

正月惠慶宮除服前陣上服色。筵禀改定。

大臣閣臣承候入侍時。以訓將進曰。陣上服色。初無從上變異。而庚申乙丑百官受衰之時。始用淡色。今番之以淡服磨鍊。恐合商量。而且况英廟戊寅受敎中朞喪以下。無改軍服赴陣。服色一也。而戎服自在其中。今若依新定節目。則城內動駕。爲淡色戎服。城外動駕。爲華餙軍服者。已是左右無當。雖以城內言之。一營之中。大將中軍則淡服赴陣。諸將官以下。皆用華餙。亦無所據。陣上服色。與衛內逈有異焉。下詢登筵大臣及原任將臣。改定節目何如。上下詢領議政金載瓚。載瓚曰。將臣所奏。似有考據。臣則無異見矣。檢校提學金祖淳原任將臣曰。事勢似然。臣亦無他見矣。上允之。

復拜吏曹判書。䟽辭不許。

二月製進惠嬪挽詞。

操文致酹于從弟瑞興公。

三月陞崇祿大夫資。

以襄禮都監堂上及下玄宮銘㫌書寫勞。有加資之命。

校修五世遺稿及近齋錦石兩先生文集。

六代祖鶴臯公,五代祖承旨公,高祖松潭公,曾祖判書公,祖考贊成公遺稿。廣加蒐輯。名之曰朴氏五世遺稿。撰総叙弁卷。兩先生文集。亦考校整頓。鑄活字印行。

再䟽辭吏判。不許。

閏六月三䟽辭。又不許。

七月四䟽辭。始蒙許遞。

復拜戶曹判書。䟽辭不許。

八月上䟽請依前式鑄錢。

䟽略曰。前判書臣金履陽以錢幣事陳䟽仰請。此誠爲經費之匱竭而出於萬不獲已之策也。今臣豈容異議於其間。而第念事係大變通大更張。則與歲鑄事面逈異。雖使衆論僉同。廟啓獻覆。固當十分鄭重。决非一有司之所可專管句當者。曾前鑄錢之設都監。已多其例。大錢新鑄。容俟日後廟堂稟處。別設都監擧行。而至於臣曹之今番設始。工匠畢集。爐冶已備。姑先依前設鑄。批曰。所請依施。

重修北營。

廨宇多頹圮。公時以訓將。鳩材蕫工。重建壯猷軒。仍題額撰上樑文。

九月復拜右賓客。

十月差承文提調。

丁丑公五十三歲。

三月復拜判義禁。

四月陞輔國資。陳䟽辭。

景慕宮修改時監蕫勞。有加資之命。

五月遷奉高祖考松潭公祧主于家廟。

從弟瑞興公喪畢。松潭公祠版當遞遷于長房。而庶孫醴源爲曾孫行。以序次則當爲長房。公以爲嫡孫宗字爲玄孫親盡之行。而尙有諸家庶曾孫。不可先奉。質諸禮家。公乃遷奉改題奉祀。

九月拜左賓客。

十二月初一日丑時。考終于漢師苧洞第。

公自十一月二十九日。猝患風症。語音艱澀。右邊不仁。漸至沉重。上軫念不已。賜以蔘料。公感泣流涕。○公久莅元戎。撫愛士卒。一營皷舞。及捐館。三軍號哭。如嬰失哺。

訃聞。上震悼輟朝。命賜東園副器。

上下敎曰。忠獻公及故判書相繼卒逝之後。朝家之倚仗於此重臣。果何如也。文武柄用。委任無比。重臣亦自任國事。隨處殫竭矣。昨聞其病少差。意謂一時之症。筋力素強。豈料一夜之間。遽聞其長逝。驚愕之心。若夢非眞。追惟往事。新舊之悲。交切于中。慈候近多靡寧之時。又遭此同氣之喪。尤無仰慰之辭。

成服日賜祭。

祭文親撰以下。左副承旨朴蓍壽奉命而來。

建巖書院。儒生趙秉淵等操文來祭。

公任院長故也。

戊寅二月十二日。權葬于楊州水踰峴。

元配李夫人墓左也。

十二月閣中諸僚操文致祭。

己卯閏四月二十八日。移葬于驪州州內面苜蓿洞巽坐之原。

遷奉李夫人祔左。○祭奠依禮葬例。使畿營擧行。特敎也。

大祥前一日。又賜祭。

祭文親撰以下。都承旨金逌根奉命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