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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通考/卷一百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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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百八十 文獻通考
卷一百八十一 經籍考八
卷一百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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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疏》十二卷

鼂氏曰:唐賈公彥撰。公彥,洺州人,永徽中,仕至太學博士。史稱著此書四十卷,今並為十二卷。世稱其發揮鄭學最為詳明。
陳氏曰:其序《周禮》廢興,起於成帝劉歆,而成於鄭玄。又言鄭眾以為《書·周官》即此《周官》也,失之矣。《書》止一篇,《周禮》乃六篇,文異數萬,非《書》類是則然矣。但《周禮》六官實本於《周官》,《周官》舉其凡,《周禮》詳其目,則鄭眾之說,未得為失。而其大可疑者,則邦土、邦事之不同也。《館閣書目》:「按《藝文志》謂之《周官經》,此《禮器》所謂經禮者是也。」《志》有《周官經》六篇,《傳》四篇,但曰經傳云爾,廼便以為經禮,尤為可笑。《廣川藏書志》云:「公彥此《疏》,據陳邵《異同評》及沈重《義疏》為之。」二書並見《唐藝文志》,今不復存。

※《石經周禮》十二卷

鼂氏曰:偽蜀孫朋古書,以監本是正。其注或羨或脫,或不同至千數。

※《新經周禮義》二十二卷

鼂氏曰:皇朝王安石介甫撰。熙寧中,設經義局,介甫自為《周官義》十餘萬言,不解《考工記》。按秦火之後,《周禮》比他經最後出,論者不一,獨劉歆稱為周公致太平之跡,鄭氏則曰周公復闢後,以此授成王,使居雒邑,治天下:林孝存謂之黷亂不驗之書,何休亦云六國陰謀之說。昔北宮問孟子周室班爵祿之法,孟子以謂諸侯惡其害己,滅去其籍,則自孟子時巳無《周禮》矣,況經秦火乎!孝存、休非之,良有以也,不知劉、鄭何所據而言,然又自違異不同。王莽嘗取而行之,斂財聚貨,瀆祀煩民,冗碎詭異,離去人情遠甚。施於文則可觀,措於事則難行,凡莽之馴致大亂者,皆以此。厥後唯蘇綽、王通善之,諸儒未嘗有言者。至於介甫,以其書理財者居半,愛之,如行青苗之類皆稽焉,所以自釋其義者,蓋以其所創新法盡傅著之,務塞異議者之口,後其黨蔡卞、蔡京紹述介甫,期盡行之,圜土方田,皆是也。周,姬姓,故其女曰王姬,其臣如宋、齊之女,亦不曰姬,而各氏其姓,曰子氏,曰姜氏。趙,嬴姓,京乃令帝女稱帝姬。噫!至於姓亦從焉,何其甚也。久之禍難並起,與莽曾無少異,殆《書》所謂「與亂同事」者邪!
陳氏曰:其序言「自周衰至今,歷載千數,而太平之遺跡掃蕩殆盡,學者所見,無復全經。於是時,乃欲訓而發之,臣誠不自揆,知其數也,以訓而發之之為難,又知夫立政造事,追而復之之為尤難」。新法誤國,於此可推其原矣。熙寧八年,詔頒之國子監,且置之義解之首。

※《周禮辨疑》一卷

鼂氏曰:皇朝楊時中立撰。凡一卷,攻安石之書。

※《周禮中義》八卷

陳氏曰:祠部員外郎長樂劉彞執中撰。彞,諸經皆有《中義》。

※《周禮詳解》四十卷

陳氏曰:王昭禹撰,未詳何人。近世為舉子業者多用之,其學皆宗王氏新說。

※《周禮講義》四十九卷

陳氏曰:林之奇撰。四十九卷。

※陳君舉《周禮說》三卷

陳氏曰:其書曰《格君心》、《正朝綱》、《均國勢》,各四篇。
《中興藝文志》稱傅良之言曰:「《周官》之綱領三,養君德、正朝綱、均國勢也。鄭注之誤三,《王制》,漢儒之言,今以釋《周禮》;《司馬法》,兵制,今以證田制;漢官制皆襲秦,今以比《周官》。」徐筠學於傅良,記所口授,而為書曰《微言》。傅良為《說》十二篇,專論綱領。
《朱子語錄》曰:於丘子服處見陳、徐二先生《周禮制度菁華》,下半冊徐元德作,上半冊即陳君舉所奏《周官說》。先生云:孝宗嘗問君舉:「聞卿博學,不知讀書之法當如何?」陳奏云:「臣生平於《周官》粗嘗用心推考。今《周官》數篇已屬槁,容臣退,繕寫進呈。」遂寫進御。大概推《周官》制度亦稍詳,然亦有杜撰錯說處。如云塚宰之職,不特朝廷之事,凡內而天子飲食、服御、宮掖之事,無不畢管。蓋塚宰以道詔王,格君心之非,所以如此。此說固是。但云主客行人之官,合屬春官宗伯,而乃掌於司寇,宗伯典禮,司寇典刑,土地疆域之事,合掌於司空,乃掌於司馬;蓋周家設六官互相檢制之意。此大不然,何聖人不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其臣,既任之而復疑之邪?或問:「如何?」先生曰:「賓客屬秋官者,蓋諸侯朝覲、會同之禮既畢,則降而肉袒請刑,司寇主刑,所以屬之,有威懷諸侯之意。夏官掌諸侯土地封疆,如職方氏皆屬夏官。蓋諸侯有變,則六師移之,所以屬司馬也。」又問:「冬官司空掌何事?」曰:「次第是管土田之事。蓋司馬職方氏存其疆域之定制,至於申畫井田,創置纖悉,必屬於司空,而今亡矣。」

※《周禮井田譜》二十卷

陳氏曰:進士會稽夏休撰,紹興時表上之。淳熙中,樓鑰刻之,永嘉止齋陳氏序曰:「夏君休所著《井田譜》,亦有志矣。鄭氏井邑若畫棋然,蓋祖《王制》,《王制》晚雜出漢文帝時,以海內盡為九州,州必方千里,千里必為國二百一十。其後班固《食貨志》亦謂井方一里,八家各私田百畝,公田十畝,是為八百八十畝;為廬舍蓋人二畝半云。凡若此,夏君皆不取,漢以來諸儒鮮或知之者。其說畿內廣成萬步,謂之都;不能成都謂之鄙,不能成鄙即成縣者與之為縣,成甸者與之為甸,至一丘一邑盡然。以其不能成都、成鄙,故謂之閒田;以其不可為軍、為師,而無所專係,故謂之閑民。鄉遂市官,皆小者兼大者,他亦上下相攝,備其數,不必具其員,歲登下民數於是,損益之,是謂相除之法,皆通論也。餘至纖至悉,雖泥於數度,未必皆葉,然其意要與時務合,不為空言,去聖人遠。《周禮》一經,尚多三代經理遺跡,世無覃思之學,顧以說者謬,嘗試者復大謬,乃欲一切盡為慊。茍得如《井田譜》與近時所傳林勛本《政書》者數十家,各致其說,取其通如此者,去其泥不通如彼者,則周制可得而考矣。周制可得而考,則天下庶幾於治矣。」

※《周禮丘乘說》一卷

陳氏曰:項安世撰,一卷。

※黃度《周禮說》五卷

陳氏曰:度字文叔,不解《考工記》。
水心葉氏《序》曰:《周官》晚出,而劉歆遽行之,大壞矣,蘇綽又壞矣,王安石又壞矣。千四百年更三大壞,而是書所存無幾矣。《詩》、《書》、《春秋》皆孔子論定,孟軻諸儒相與弼承,世不能知而信其所從;井洌於逵,眾酌飲焉,惟其量爾,故治雖不足而書有餘也。孔子未嘗言《周官》,孟子亦以為不可得聞,一旦驟至,如奇方大藥,非黃帝、神農所名,無制使服食之法,而庸夫鄙人妄咀吞之,不眩亂顛錯幾希,故用雖有餘而書不足也。雖然,以余考之,周之道固莫聚於此書,他經其散者也;周之籍固莫切於此書,他經其緩者也。公卿敬,群有司廉,教法齊備,義利均等,固文、武、周、召之實政在是也,柰何使降為度數事物之學哉!新昌黃文叔,始述五官而為之說,亹亹乎孔、孟之以理貫事者必相發明也,惻惻乎文、武之以己形民者必相緯經也。守天下者非私智也,設邦家非自尊也。養民至厚,取之至薄;為下甚逸,為上甚勞;洗滌三壞之腥穢,而一以性命道德起後世之公心,雖未能表是書而獨行,猶將合他經而共存也,其功大矣。同時永嘉陳君舉亦著《周禮說》十二篇,蓋嘗獻之紹熙天子,為科舉家宗尚。君舉素善文叔,論議相出入,所以異者,君舉以後準前,由本朝至漢,溯而通之;文叔以前準後,由春秋、戰國至本朝,沿而別之。其敘鄉遂溝洫,辯二鄭是非,凡一字一語,細入毫芒,不可損益也。

※史浩《周禮講義》

《中興藝文志》:孝宗為建王,浩分講《周禮》,多啟發,孝宗稱之。然止於《司關》。

※鄭鍔《周禮解義》

《中興藝文志》:《周禮》一經,說者僅一二家,又多舛或鑿。淳熙中,鍔為《解義》,詳制度,明經旨,學者宗其書。

※《周禮綱目》八卷《摭說》一卷

陳氏曰:紹興府教授括蒼林椅奇卿撰,嘉定初上之朝。

※鶴山《周禮折衷》二卷

陳氏曰:樞密臨邛魏了翁華父之門人稅與權所錄。條列經文,附以傳注。鶴山或時有所發明,止於《天官》,餘未及。凡二卷。

※《禮記》二十卷《鄭玄注》

鼂氏曰:漢戴聖纂,鄭康成注,即所謂小戴者也。此書乃孔子沒後,七十子之徒所共錄。《中庸》,孔作;《緇衣》,公孫尼子作;《王制》,漢文帝時博士作;河間獻王集而上之。劉向校定二百五十篇。大戴既刪,八十五篇;小戴又刪,四十六篇。馬融傳其學,又附《月令》、《明堂義》,合四十九篇。
陳氏曰:漢儒輯錄前記,固非一家之言,大抵駁而不純,獨《大學》、《中庸》為孔氏之正傳,然初非專為禮作也。唐魏徵嘗以《小戴禮》綜匯不倫,更作《類禮》二十篇,蓋有以也。
夾漈鄭氏曰:戴聖為九江太守,行治多不法。何武為揚州刺史,聖懼,自免。後為博士,毀武於朝廷,武聞之,終不揚其惡。而聖子賓客為盜,繫廬江,聖自以子必死。武平心決之,卒得不死。自是聖慚服,武每奏事至京師,聖未嘗不造門謝恩。戴聖為禮家之宗,身為贓吏,而子為賊徒,可不監哉!學者當先其言而已矣。
《朱子語錄》曰:《禮記》有說宗廟、朝廷,說得遠後雜亂,不切於日用。若欲觀《禮》,須將《禮記》節出切於日用常行者,如《玉藻》、《內則》、《曲禮》、《少儀》看。學《禮》,先看《儀禮》,《儀禮》無全書,其全皆是講說。如《周禮》、《王制》是制度之書,《大學》、《中庸》是說理之書,《儒行》、《樂記》非聖人之書,乃戰國賢士為之。有許順之者說:人謂《禮記》是漢儒說,恐不然。漢儒最純者莫如董仲舒,仲舒之文最純者莫如《三策》,何嘗有《禮記》中說話來?如《樂記》所謂「天高地下,萬物散殊,而禮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樂興焉」,仲舒如何說得到這裏。想必古來流傳,得此個文字如此。《禮記》有王肅注,煞好。太史公《樂書》載《樂記》全文,注家兼存得王、鄭。如陸農師《禮象》、陳用之《禮書》亦該博,陳氏勝陸氏。如後世禮樂,全不足取,但諸儒儀禮,頗有好處,此不可廢,當別類作一書。六朝人多精於此,必竟當時此學自專門名家,朝廷有禮事,便用此等人議之。鄭康成是個好人,考禮名數,大有功。王肅議禮,必反鄭玄。

※《禮記正義》七十卷

鼂氏曰:唐孔穎達等貞觀中奉詔撰。其序稱:大小二戴,共氏而分門;王、鄭兩家,同經而異注。爰從晉宋,逮於周、隋,傳禮業者,江左尤盛。其為義疏者甚多,唯皇甫侃、熊安生見於世,然皇甫為勝,今據以為本,其有不備,則以熊氏補焉。
《朱子語錄》:問:「《禮記》古注外,無以加否?」答曰:「《鄭注》自好。看《注》看《疏》,自可了。」

※《禮記外傳》四卷

鼂氏曰:唐成伯撰。《義例》兩卷,五十篇;《名數》兩卷,六十九篇。雖以《禮記》為目,通以《三禮》言之。劉明素序,張幼倫注。

※《唐月令》一卷

鼂氏曰:唐明皇刪定,李林甫等注。序謂呂氏定以孟春日在營室,不知氣逐閏移,節隨斗建,於是重有刪定,俾林甫同陳希烈等八人為之解。國朝景初改從舊文,由是別行。
《宋三朝國史藝文志》:初,《禮記·月令篇第六》即《鄭注》,唐明皇改黜舊文,附益時事,號《御刪月令》,升為首篇,集賢院別為之注。厥後學者傳之,而釋文、義疏皆本《鄭注》,遂有別注小疏者,詞頗卑鄙。淳化初,判國子監李至請復行《鄭注》,詔兩制、三館、秘閣集議,史館修撰韓丕、張佖、胡旦條陳唐本之失,請如至奏;餘皆請且如舊,以便宣讀時令。大中祥符中,龍圖閣待制孫奭又言其事,群論復以改作為難,遂罷。

※《石經禮記》二十卷

鼂氏曰:偽蜀張紹文所書,不載年月,經文不闕唐諱,當是孟知祥僭位之後也。首之以《月令》,題云「御刪定」,蓋明皇也;「林甫等注」,蓋李林甫也。其餘篇第仍舊。議者謂:「《經禮》三百,《曲禮》三千,毋不敬,一言足以蔽之,故先儒以為首,孝明肆情變亂,甚無謂也。」

※明道《中庸解》一卷

鼂氏曰:程顥撰。陳峩得之江濤,濤得之曾天隱,天隱得之傅才孺,云李丙所藏。

※楊中立《中庸解》一卷

鼂氏曰:楊時撰。時載程正叔之言,曰「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蓋亦猶王氏之說也。

※鼂以道《中庸解》一卷

鼂氏曰:叔父詹事公撰。近世學者以中庸為二事,雖程正叔亦然,故說是書者,皆穿鑿而二之。於是本諸胡先生、司馬溫公、程明道、張橫渠、王肅、鄭玄作是傳焉。

※游氏《中庸解》一卷

鼂氏曰:游酢定夫,亦程正叔門人。

※《中庸大學廣義》一卷

陳氏曰:司馬光撰,一卷。

※蕓閣《禮記解》十六卷

鼂氏曰:呂大臨與叔撰。與叔師事程正叔,《禮》學甚精博,《中庸》、《大學》,尤所致意也。
陳氏曰:按《館閣書目》作一卷,止有《表記》、《冠》、《昏》、《鄉》、《射》、《燕》、《聘義》、《喪服四制》,凡八篇。今又有《曲禮》上《下》、《中庸》、《緇衣》、《大學》、《儒行》、《深衣》、《投壺》八篇。此晦庵朱氏所傳本,刻之臨漳射垛書坊,稱《蕓閣呂氏解》,即其書也,《讀書目》始別載之。

※方愨《禮記解》二十卷

陳氏曰:政和三年表進,自為之序。以王氏父子獨無解義,乃取其所撰《三經義》及《字說》申而明之,著為此解,由是得上舍出身。其所解文義亦明白。
《朱子語錄》曰:方、馬二《解》,合當參考,盡有說得好處,不可以其新學而黜之。

※馬希孟《禮記解》七十卷

陳氏曰:希孟字彥醇,未詳何人,亦宗王氏。

※《禮記新義》

《宋中興藝文志》:陸佃撰。亦牽於《字說》。宣和末,其子宰上之。

※《破禮記》

《中興藝文志》:夏休以《禮記》多漢儒雜記,於義有未安者,乃援《禮經》以破之。然《中庸》、《大學》實孔氏遺書也。

※燕山《中庸說》一卷

陳氏曰:太中大夫河南郭忠孝立之撰。

※張無垢《中庸說》六卷,《大學說》二卷少儀解附

朱子《雜學辯》曰:張公始學於龜山之門,而逃儒以歸於釋,既自以為有得矣。而其釋之師語之曰:「左右既得㡂柄,入手開道之際,當改頭換面,隨宜說法,使殊塗同歸,則住世出世間,兩無遺恨矣。然此語亦不可使俗輩知,將謂實有恁麼事也」見大慧禪師《與張侍郎書》,今不見於《語錄》中,蓋其徒諱之也。」用此之故,凡張氏所論著,皆陽儒而陰釋,其離合出入之際,務在愚一世之耳目,而使之恬不覺悟,以入乎釋氏之門,雖欲復出,而不可得。本末指意,略如其所受於師者,其二本殊歸,蓋不特莊周出於子夏,李斯原於荀卿而巳也。竊不自揆,嘗欲為之論辯,以曉當世之惑,而大本既殊,無所不異,因覽其《中庸說》,姑掇其尤甚者什一二著於篇。其他如《論語》、《孝經》、《大學》、《孟子》之說,不暇遍為之辯,大抵遽急迫,其所以為說,皆此書之類也。

※呂氏《大學解》

朱子曰:呂氏之先,與二程夫子游,故其家學最為近正。然未能不惑於浮屠、老子之說,故其末流不能無出入之弊按《正獻公神道碑》載:公進讀,上語及釋、老虛寂之旨,公曰:「堯、舜雖知此,乃以知人安民為急,此其所差之端也。」堯、舜之道,精粗本末,一以貫之,其所知者,似與釋、老不相似也。以為所知在此,而所急在彼,是二本也。本原如此,則末流之弊,豈可勝道哉。」。今論其一二,以補其闕,蓋其他說之近正者,則君子猶有取焉。

※《中庸集解》二卷

陳氏曰:會稽石子重集錄。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呂大臨、謝良佐、游酢、楊時、侯仲良、君享,凡十家之說。晦庵為之序。

※《大學章句或問》、《中庸章句或問》各三卷

陳氏曰:朱熹撰。其說大略宗程氏,會眾說而折其中。又記所辯論取舍之意,別為《或問》,以附其後。皆自為之序,至《大學》,則頗補正其脫簡闕文。
《朱子語錄》曰:《大學》一書,有正經,有《或問》,看來看去,只看注解便了;久之,又只看正經便了;又久之,自有一部《大學》在我胸中,而正經亦不用矣。然不用某許多工夫,亦看某底不出;不用聖賢許多工夫,亦看聖賢底不出。伊川舊日教人看《大學》,那時未有解,而今有注解,覺大段分曉了,只在仔細去看。《大學》解本文未詳者,於《或問》中詳之。《或問》未要看,俟有疑處,方可去看。
又曰:《中庸》一篇,某妄以己意分其章句,是書豈可以章句求哉!然學者之於書,未有不得於辭而能通其意者。《中庸》自首章以下,多對說將來,直是整齊。某舊讀《中庸》,以為子思做,又時復有個「子曰」字,讀得熟後,方知是子思參夫子之說,著為此書。自是沈潛反覆,遂漸得其旨趣,定得今《章句》,擺布得來,直是恁細密。《中庸》全在章句,其《或問》中皆是辯諸家說,恐未必是。問:《中庸》編集得如何?曰:便是難說。緣前輩諸公說得多了,其間人盡有差舛處,又不欲盡剝難他底,所以難下手。不比《大學》,都未有人說。

※《中庸輯略》二卷

陳氏曰:晦庵既為《章句》,復取石子重所集解,刪其繁亂,名以《輯略》。其取舍之意,則《或問》詳之。

※《曲禮口義》二卷,《學記口義》二卷

陳氏曰:戴溪撰。

※《中庸說》一卷

陳氏曰:項安世撰。

《禮記集說》一百六十卷

陳氏曰:直秘閣崑山衛湜正叔集諸家說,自注疏而下為一書,各著其姓氏。寶慶二年表上,之由是寓直中秘。魏鶴山為作序。

※《孔子閒居講義》一卷

陳氏曰:慈湖楊簡敬仲撰。

※《大戴禮》十三卷

鼂氏曰:漢戴德纂,亦河間王所獻百三十一篇,劉向校定,又得《明堂陰陽記》三十三篇,德刪其煩重,為八十五篇。今書止四十篇,其篇目自三十九篇始,無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六十一四篇,有兩七十四,蓋因舊闕錄之。每卷稱「今卷第幾」題曰「九江太守戴德撰」。按九江太守聖也,德為信都王太傅,蓋後人誤題。
陳氏曰:漢信都王太傅戴德延君、九江太守聖次君皆受《禮》於後蒼,謂《大》、《小戴禮》者也。漢初以來,迄於劉向校定中書,諸家所記殆數百篇,戴德刪其煩重,為八十五篇,聖又刪為四十九篇,相傳如此。今《小戴》四十九篇行於世,而《大戴》之書所存止此。自隋、唐《志》所載卷數,皆與今同,而篇第乃自三十九而下,止於八十一,其前闕三十八篇,末闕四篇,所存當四十三,而於中又闕四篇,第七十二複出一篇,實存四十篇。意其闕者,即聖所刪邪?然《哀公問》、《投壺》二篇,與今《禮記》亦不異,他亦間有同者;《保傅傳》,世言賈誼書所從出也,今考《禮》篇,湯武、秦定取舍一則,盡出誼疏中,反若取誼語剿入其中者;《公符》篇至錄漢昭帝《冠辭》,則此書殆後人好事者採獲諸書為之,故駁雜不經,決非戴德本書也。題九江太守,廼戴聖所歷官,尤非是。
《朱子語錄》曰:《大戴禮》無頭,其篇目缺處,皆是元無,非小戴所去取。其間多雜偽,亦有最好處。然多誤,難讀。《大戴禮》本文多錯,注尤舛誤,或有注,或無注,皆不可曉。武王諸銘,有直做得巧了切題者,如《鑒銘》是也,亦有絕不可曉者。想他古人只是述戒懼之意,而隨所在寫記,以自警省耳,不似今人為此銘,便要就此物上說得親切。其間亦有切題者,如湯《盤銘》之類。至於武王《盥盤銘》,則又切似個船銘,想只是因水起意,然恐亦有錯雜處。《大戴禮》冗雜,其好處已被小戴採摘來做《禮記》了,然尚有零碎好處在。淳問:《大戴·保傅篇》多與賈誼《策》同,如何?曰:「《保傅》中說『秦無道之暴』,此等語必非古書,乃後人採賈誼《策》為之,亦有孝昭《冠辭》。」
周氏《西麓涉筆》曰:《大戴禮·公冠篇》載漢昭帝《冠辭》及《郊天祀地》、《迎日》三辭,皆典馴簡僕,有史佚祭公風味。班固徒取《麟》、《馬》以下夜祠諸篇文詞峭美者入《禮樂志》,此皆不錄,可恨也。

※《三禮義宗》三十卷

《崇文總目》:梁明威將軍崔靈恩撰。其書合《周禮》、《儀禮》、二戴之學,敷述貫穿,該悉其義,合一百五十六篇。推衍閎深,有名前世云。
鼂氏曰:靈恩,武城人,少篤學,尤精《禮》、《傳》。仕魏,歸梁,為博士。甚拙樸,及解析經理,盡極精致。正始之後,不尚經術,咸事虛談,公卿士大夫蓋取文具而已,而靈恩經明行修,制《義宗》、《詩》、《易》、《春秋》百餘卷。終桂州刺史。此書在唐一百五十篇,今存者一百二十七篇。凡兩戴、王、鄭異同,皆援引古誼,商略其可否,為禮學之最。
陳氏曰:凡一百四十九條。其說推本《三禮》,參取諸儒之論,博而覈矣。《本傳》四十七卷,《中興書目》一百五十六篇,皆與今卷篇數不同。《書目》又云「慶歷中高陽許聞誨為之序」,家本亦無此序也。

※《禮略》十卷

《崇文總目》:唐京兆府櫟陽尉杜蕭撰。採古經義,下逮當世,概舉沿革,附禮見文。以其言約旨詳,故自題略云。

※《禮粹》二十卷

《崇文總目》:唐寧州參軍張頻纂。凡一百三十五條,直鈔崔氏《義宗》之說,無他異聞。

※《喪禮極義》一卷

《崇文總目》:唐商價集。雜序先儒五服輕重之論,然首末不倫。

※《三禮圖》二十卷

鼂氏曰:聶崇義周世宗時被旨纂集,以鄭康成、阮諶等六家圖刊定。皇朝建隆二年奏之,賜紫綬犀帶,獎其志學。竇儀為之序,有云周世宗暨今皇帝,恢堯、舜之典則,總夏、商之禮文,命崇義者此書,不以世代遷改,有所抑揚,近古云。
陳氏曰:蓋用舊圖本六參定,故題《集注》。詔國學圖於先聖殿後北軒之屋壁,至道中,改作於論堂之上,以箋代壁,判監李至為之記。吾鄉郡庠安定胡先生所創論堂繢《三禮圖》,當是依仿京監,今堂壞,不存矣。

※《編禮》

鼂氏曰:皇朝呂大臨編。三卷。以《士喪禮》為本,取《三禮》附之。自始死至祥練,各以類分,其施於後學者甚惠,尚恨所編者,五禮中凶禮而已。

※《禮象》十五卷

陳氏曰:陸佃撰。以改舊圖之失。其尊、爵、彞、舟,皆取公卿家及秘府所藏古遺器,與聶《圖》大異。戴岷隱分教吾鄉,作閣齋館池上,畫此圖於壁,而以禮象名閣,與論堂《禮圖》相媲云。

※《太常禮書》一百五十卷

鼂氏曰:皇朝陳祥道用之撰。祥道,元祐初以左宣義郎仕太常博士,解《禮》之名物,且繪其象,甚精博。朝廷聞之,給札繕寫,奏御。今世傳止五十卷。予愛之而恨其闕少,得是本於敘州通判盧彭年家,其象且以五采飾之,於是始見其全書云。
陳氏曰:論辯詳博,間以繪畫。於唐代諸儒之論、近世聶崇義之圖,或正其失、或補其闕,元祐中表上之。

※《丁丑三禮辯》

《中興藝文志》:李心傳撰。以《儀禮》之說,與鄭氏辯者八十四;《周禮》之說,與鄭氏辯者二百二十六,皆有據。大戴之書,疑者三十,小戴之書,疑者一百九十八;鄭氏之注,疑者三百七十五,亦各辯其所以而詳識之。

※夾漈《鄉飲禮》七卷

陳氏曰:鄭樵撰,計七卷。

※《喪服加減》

《崇文總目》:凡一卷,不著撰人名氏。雜記服制增損,文無倫次。

※《周公諡法》一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諡法始於周,學者錄之,因託以名篇。
鼂氏曰:其序曰:「維周公旦、太公望聞嗣王發建功於牧野,及終,將葬,乃制謚。」計一百九十餘條云。謚,《隋志》附《論語》類中,今遷於此。

※《春秋諡法》一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其法差多於《周公諡法》。
鼂氏曰:與《周公諡法》相類,而小有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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