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通考/卷一百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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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注 諡法 讖緯[编辑]

※《孫氏祭享禮》一卷

陳氏曰:檢校左散騎常侍孫日用撰。周顯德中博士,後仕本朝。開寶時作此書。

※《杜氏四時祭享禮》一卷

陳氏曰:丞相山陰杜衍世昌撰。

※《韓氏古今家祭式》一卷

陳氏曰:司徒兼侍中相臺韓琦稚圭撰。

※《橫渠張氏祭禮》一卷

陳氏曰:張載子厚撰。末有呂大鈞和叔說數條附焉。
《朱子語錄》曰:橫渠所制禮多不本諸《儀禮》,有自杜撰處。

※《伊川程氏祭禮》一卷

陳氏曰:程頤正叔撰。首載作主式。

※《伊洛禮書補亡》,《伊洛遺禮》

龍川陳氏序曰:吾友陳君舉為余言:「薛季宣士隆嘗從袁道潔游。道潔及事伊川,自言得《伊洛禮書》,不及授士隆而死,今不知其書在何許。」伊川嘗言:「舊修《六典》,巳及七分,及被召乃止,今更一二年可成。」則信有其書矣。道潔之所藏近是,惜其書之散亡不可見也。因集其遺言中凡參考《禮儀》而是正其可行與不可行者,以為《伊洛禮書補亡》。庶幾遺意之未泯,而或者其書尚可訪也。
又曰:《伊洛遺禮》,其可見者,惟婚與喪禮僅存其一二,今以附諸《補亡》之後。夫禮雖先王之未有,可以義起也。《補亡》所集,集其義也。茍精其義,則當時之所參定者尚可考,而闕裂不全之制,豈必以是為尊哉!《記》曰:「禮之所尊,尊其義也。」存其義之可見者,以惜其不可見者而巳。

※《呂氏家祭禮》一卷

陳氏曰:丞相京兆呂大防微仲、正字大臨與叔撰。
《朱子語錄》:曰與叔集諸家禮補《儀》,以《儀禮》為骨。

※《范氏家祭禮》一卷

陳氏曰:范祖禹淳甫撰。

※《溫公書儀》一卷

陳氏曰:司馬光撰。前一卷為表章、書啟式,餘則冠婚、喪祭之禮詳焉。
《朱子語錄》:胡叔器問四先生禮。晦庵先生曰:「二程與橫渠多是古禮,溫公則大概本《儀禮》,而參以今之可行者。要之溫公較穩,其中與古不甚遠,是七分好。大抵古禮不可全用,如古服古器,今皆難用。」「溫公本諸《儀禮》,最為適古今之宜。」
先公曰:溫公此書專本《儀禮》,其大者莫如婚、喪,《婚禮》「婦見舅姑」條下注:「若舅姑巳歿,則有三月廟見之禮。」此《儀禮》說也。《儀禮》凡單言廟,皆謂禰廟,非祖廟也。公謂婦入門,拜先靈,則三月廟見之禮可廢,此於禮為稍略,而朱文公遂以為惑於陳緘子「先配後祖」之說,故以婦入拜祖先為未然。此禮當考按緘子所譏,自謂鄭忽當迎婦時不先告廟,注家引公子國告莊共之廟而後行為證,即非婦入門時事。《喪禮》「卒哭而祔」,亦《儀禮》說也。《儀禮》「三虞,明日以其班祔」,公直用之,此於禮為大遽。《檀弓》明言「殷練而祔,周卒哭而祔,孔子善殷,」而云周巳戚,公於注文但略言而不詳述,蓋「練而祔」,公所不敢故耳,大概溫公誠篤之學。嘗答許奉世秀才書,云「自幼誦諸經,讀注疏,以求聖人之道,直取其合人情物理目前可用者從之」,此其大指也。

※《居家雜禮》一卷

陳氏曰:司馬光撰。

※《呂氏鄉約》一卷,《鄉儀》一卷

陳氏曰:呂大鈞和叔撰。

※《高氏送終禮》一卷

陳氏曰:禮部侍郎高閌抑撰。

※《四家禮範》五卷

陳氏曰:張栻、朱熹所集司馬、程、張、呂氏諸家,而建安劉珙刻於金陵。

※《古今家祭禮》二十卷

陳氏曰:朱熹集《通典》、《會要》所載,以及唐、本朝諸家祭禮皆在焉。

※《朱文公家禮》

朱子自序曰:嘗獨究觀古今之籍,因其大體之不可變者,而少加損益於其間,以為一家之書。大抵謹名分、崇愛敬,以為之本。至其施行之際,則又略浮文、務本實,以竊自附於孔子從先進之遺意。誠得與同志之士熟講而勉行之。
李氏曰:先生居母祝令人憂,居喪盡禮。蓋自始死以至祥示覃,參酌古今,咸盡其變,因成《喪》、《葬》、《祭禮》,又推之於《冠》、《婚》,共成一編,命曰《家禮》。既成,為一童行竊之以逃。先生易簀,其書始出,今行於世。然其間有與先生晚歲之論不合者,故未嘗為學者道之。
楊氏曰:愚按《家禮》一書,今之士大夫家冠婚喪祭多所遵用。然此書始成,輒復失之,先生未嘗再加審訂,則世或未之知也。初,先生所定《家鄉邦國王朝禮》,專以《儀禮》為經,及自述《家禮》,則又通之以古今之宜。故《冠禮》則多取司馬氏,《婚禮》則參諸司馬氏、程氏。《喪禮》本之司馬氏,後又以高氏之書為最善。及論祔遷,則取橫渠《遺命》,治喪則以《書儀》疏略而用《儀禮》。祭禮兼用司馬氏、程氏,而先後所見又有不同。節祠則以韓魏公所行者為法。若夫明大宗、小宗之法,以寓愛禮存羊之意,此又《家禮》之大義所繫,蓋諸書所未暇及,而先生於此尤拳拳也。惜其書既亡,至先生既沒而後出,先生不及再修為一定之成儀,以幸萬世,而反為未成之闕典。愚嘗與朋友讀而病之,於是竊取先生平日去取折衷之言,有以發明《家禮》之意者,若婚禮親迎用溫公入門,以後則從伊川之類是也;有後來議論始定,不必守《家禮》之舊儀者,若《祭禮》祭始祖,初祖而後不祭之類是也;有超然獨得於心,不用疏家穿鑿之說,而默與鄭註本義契合,若「深衣之續衽鉤邊」是也;有用先儒舊義,與經傳不同,未見於後來之考訂議論者,若喪服闢領、婦人不杖之類是也。凡若此者,悉附於逐條之下,以待朋友共相考訂,庶幾粗有以見先生之意云。

※《十書類編》三卷

陳氏曰:不知何人所集。《十書》者,管氏《弟子職》、曹昭《女誡》、韓氏《家祭式》、司馬溫公《居家雜儀》、呂氏《鄉禮》、范氏《義莊規》、高氏《送終禮》、高登《修學門庭》、朱氏《重定鄉約社倉約束》也。雖不專為禮,而禮居多,故附之於此。

※《廟議》一卷

陳氏曰:吏部侍郎趙粹中撰進。專為太祖未正東鄉之位,乃裒董棻、王普、趙漢首議,與一時討論本末上之。時淳熙中也。

※《奉常雜錄》一卷,《樂章》一卷

陳氏曰:無名氏雜錄禮寺牲牢、樂舞、祝祠。其《樂章》則祠祭見行用者。

※《服飾變古元錄》三卷

陳氏曰:唐翰林學士汝南袁郊之,丘儀撰。郊,宰相滋之子。《唐志》作一卷。

※《古今服飾儀》一卷

陳氏曰:題蜀人樊建。紹癸丙序。

※《考古圖》十卷

鼂氏曰:皇朝呂大臨與叔裒諸家所藏三代、秦、漢尊彞鼎敦之屬,繪之於幅,而辨論形制文字。
陳氏曰:其書作於元祐七年,所紀自御府之外,凡三十六家所藏古器物,皆圖而錄之。

※《博古圖說》十一卷

陳氏曰:秘書郎昭武黃伯思長睿撰。有序。凡諸器五十九品,其數五百二十七;印章十七品,其數二百四十五。李丞相伯紀為長睿志墓,言所著《古器說》四百二十六篇,悉載《博古圖說》。考之固多出於伯思,亦有不盡然者。又其名物亦頗不同,錢、鑒二品至多,此所載二錢、二鑒而巳。《博古》不載印章,而此印章最夥。蓋長睿沒於政和八年,其後修《博古圖》頗采用之,而亦有刪改云爾。其書大抵好傅會古今名字,說巳見前。

※《宣和博古圖》三十卷

鼂氏曰:皇朝王楚集三代、秦、漢彞器,繪其形範,辨其款識,增多於呂氏《考古》十倍矣。
陳氏曰:宣和殿所藏古器物,圖其形制而記名物,錄其款識。品有總說以舉其凡。而物物考訂,則其目詳焉。然亦不無牽合也。
容齋洪氏《隨筆》曰:政和、宣和間,朝廷置書局以數十計,其荒陋而可笑者莫若《博古圖》。子比得漢匜,因取一冊讀之,發書捧腹之餘,聊識數事於此。父癸匜之銘曰「爵方父癸」,則為說曰:「周之君臣,其有癸號者,惟齊之四世有癸公,癸公之子曰哀公,然則作是器也,其在哀公之時歟?故銘曰『父癸』者此也」。夫以十千為號,及稱父甲、父丁、父癸之類,夏、商皆然,編圖者固知之矣,獨於此器表為周物,且以為癸公之子稱其父,其可笑一也。周義母匜之銘曰「仲姞義母作」,則為之說曰:「晉文公杜祁讓偪姞而己次之,趙孟云『母義子貴』,正謂杜祁,則所謂仲姞者自名也,義母者襄公謂杜祁也。」夫周世姞姓女多矣,安知此為偪姞?杜祁但讓之在上,豈可便為母哉?既言仲姞自名,又以為襄公為杜祁所作,然則為誰之物哉?其可笑二也。漢注水匜之銘曰「始建國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則為之說曰:「漢初始元年十二月改為建國,此言元年正月者,當是明年也。」按《漢書》王莽以初始元年十二月癸酉朔日竊即真位,遂以其日為始建國元年正月,安有明年却稱元年之理?其可笑三也。楚姬盤之銘曰「齊侯作楚姬寶盤」,則為之說曰:「楚與齊從親在齊湣王之時,所謂齊侯則湣王也。周末諸侯自王,而稱侯以銘器,尚知止乎禮義也」。夫齊、楚之為國,各數百年,豈必當湣王時從親乎?且湣王在齊諸王中最為驕暴,嘗稱東帝,豈有肯自稱侯之理?其可笑四也。漢梁山鋗之銘曰「梁山銅造」,則為之說曰:「梁山銅者,紀其所貢之地,梁孝王依山鼓鑄,為國之富,則銅有自來矣。」夫即山鑄錢,乃吳王濞耳,梁山自是山名,屬馮翊夏陽縣,於梁國何預焉?其可笑五也。觀此數說,他可知矣。又曰:《博古圖》近復盡觀之,其謬妄不可殫舉。政、宣間,蔡京為政,禁士大夫不得讀史,《春秋三傳》,真東高閣,故其所引用,絕為乖盾。然至以周吁為衛大夫,高克為衛文公將,是此書局學士,亦不曾讀《毛詩》矣,可笑也。

※《鍾鼎款識》二十卷

鼂氏曰:皇朝薛尚功編,《考古》、《博古圖》之類,然尤為詳備。
按《考古圖》諸書晁氏以入小學門,陳氏以入書目門,皆失其倫類。既所考者古之禮器,則禮文之事也,故釐入儀注門。

※《中興禮書》

《中興藝文志》:《中興禮書》者,淳熙中禮部太常寺編次中興以來所行之禮也。其間如內禪、慶壽之類,亙古所無,可謂盛矣。

△《右儀注》

※《諡別》十卷

《崇文總目》:宋沈約撰。上采周、秦下至晉、宋君臣諡號,而以《周公諡法》為本云。

※《諡法》四卷

《崇文總目》:梁賀琛撰。初,約本周公之《諡法》,至琛又分君臣、美惡、婦人之諡,各以其類標其目。曰「舊諡」者,周公之《諡法》;曰「廣諡」者,約所撰也;曰「新諡」者,琛所增也。
鼂氏曰:約撰,凡七百九十四條。琛又加「婦人諡」二百三十八條。

※《續古今諡法》十四卷

《崇文總目》:唐戶部郎中王彥威撰。因舊諡品,援集故事,依沈約諡例,記梁巳來至唐得諡官稱姓名,又以單、衣復諡為別。

※《嘉祐諡法》三卷

鼂氏曰:皇朝蘇洵明允撰。洵嘉祐中被詔編定《周公》、《春秋》、《廣諡》、沈約、賀琛、扈蒙六家諡法,於是講求六家,外採《今文尚書》、《汲塚師春》、蔡邕《獨斷》,凡古人論諡之書,收其所長,加以新意,得一百六十八諡,芟去者百九十有八,又為論四篇,以敘去取之意。

※《六家諡法》

陳氏曰:翰林學士判太常寺周沆等編。六家者,《周公》、《春秋》、《廣諡》、沈約、賀琛、扈蒙也。今按《周公》,即《汲塚書》之《諡法解》;《春秋》,即杜預《釋例》所載也;《廣諡》,不著名氏;沈約書一卷;賀琛書四卷;扈蒙書一卷,皆祖述古法而增廣之。琛字國寶,山陰人,梁尚書左丞。蒙字日用,幽州人,國初翰林學士。此書嘉祐末編集,英宗初始上。
雁湖李氏跋:《六家諡法》二十卷,嘉祐中,范忠文與老蘇公及姚闢等所修。六年十月始奉詔刊定,八年上之。蘇公之意有所未盡,又別為《諡法》三卷,《諡錄》三十五卷,於是古今諡法始粲然大備。諡者,行之表,所以成德。蓋考名易行,使既沒之後,是非較然,先王所以深勸沮,所從來遠矣。後世循私之習勝,士一登大官身顯,不問賢否,例得美諡,褒貶至是幾廢,猶賴學士大夫時起爭之。公之此書,雖格於一時異議,卒不果行,而著書之意,爛如日星,固不害其傳百代之明法也。惜《諡錄》之書,今獨皇朝者存,而所次歷代十五卷俄空焉。六家之得失,公辨正既無遺矣,然某嘗考之,名《周公》者,即汲塚《周書·諡法》篇;名《春秋》者,即杜預《釋例·諡法》篇;唐及國史《藝文志》皆不載。近世學者就二書中採出,公固以疑其非古,然猶未明其為《汲塚書》與《釋例》,故並及之。

※《集諡總錄》一卷

鼂氏曰:皇朝孫緯撰。凡一卷。《春明退朝錄》嘗集類國朝諡幾二百人,緯任宗正寺丞日,因宋氏之舊,纂元豐以後,遂得三百餘人。自宗室、宰相以下,分為九等。其序略云:有爵位巳高,當得諡而未聞者,若范質、呂餘慶、韓崇訓、王博文、姜遵、王沔是也。

※《政和修定諡法》

陳氏曰:禮制局詳議官蔡攸等承旨脩定。全書八十卷,大率祖六家之舊,為《沿革統論》一卷,《參照》二十六卷,《看詳》二十五卷,《增立》十卷,合而為《詳定》六卷。今惟《脩定》六卷存,而以《沿革》繫之篇首。按《館閣書目》亦闕《參照》二十六卷。

※《鄭氏諡法》三卷

陳氏曰:鄭樵撰。上卷《序》五篇,中卷《諡》三等,下卷《後論》四篇。

△右諡法

《隋·藝文志》:《易》曰:「河出圖,洛出書。」然則聖人之受命也,必因積德累業,豐功厚利,誠著天地,澤被生人,萬物之所歸往,神明之所福饗,則有天命之應。蓋龜龍銜負,出於河、洛,以紀易代之證,其理幽昧,究極神道。先王恐其惑人,秘而不傳。說者又云:孔子既敘六經,以明天人之道,知後世不能稽同其意,故必立緯及讖,以遺來世。其書出於前漢,有《河圖》九篇,《洛書》六篇,雲自黃帝至周文王所受本文。又別有三十篇,云自初起至於孔子,九聖之所增演,以廣其意。又有《七經緯》三十六篇,並為孔子所作,並前合為八十一篇。而又有《尚書中候》、《洛書緯》、《五行傳》、《詩推度災》、《紀歷樞》、《含神霧》、《孝經勾命決》、《援神契》、《雜讖》等書。漢代有郗氏、袁氏說。漢末,郎中郗萌,集圖緯讖雜占為五十篇,謂之《春秋災異》,宋均鄭元並為讖律之注。然其文辭淺俗,顛倒舛謬,不類聖人之旨。相傳疑世人造為之後,或者又加點竄,非其實錄。起王莽好符命,光武以圖讖興,遂盛行於世。漢時,又詔東平王蒼,正五經章句,皆命從讖。俗儒趨時,益為其學,篇卷第目,轉加增廣。言五經者,皆憑讖為說,唯孔安國、毛公、王璜、賈逵之徒獨非之,相承以為祅妄,亂中庸之典,故因漢魯恭王、河間獻王所得古文,參而考之,以成其義,謂之古學。當世之儒,又非毀之,竟不得行。魏代王肅,推引古學,以難其義,王弼、杜預從而明之,自是古學稍立。至宋大明中,始禁圖讖,梁天監以後,又重其制。及高祖受禪,禁之逾切,煬帝即位,乃發使四出,搜天下書籍與讖緯相涉者,皆焚之,為吏所糾者至死。自是無復其學,秘府之內,亦多散亡。今錄其見存,立於六經之下,以備異說。
陳氏曰:按《後漢書》「緯候之學」注言:「緯,七緯也;候,《尚書中候》也。」所謂《河》、《洛》七緯者,《易緯》,《稽覽圖》、《乾鑿度》、《坤靈圖》、《通卦驗》、《是類謀》、《辨終備》也;《書緯》,《璇璣鈴》、《考靈曜》、《帝命驗》、《運期授》也;《詩緯》,《推度災》、《紀歷樞》、《含神霧》也;《禮緯》,《含文嘉》、《稽命徵》、《斗威儀》也;《樂緯》,《動聲儀》、《稽耀嘉》、《葉圖徵》也;《孝經緯》,《援神契》、《鉤命決》也;《春秋緯》,《演孔圖》、《元命包》、《文耀鉤》、《運斗樞》、《感精符》、《合誠圖》、《考異郵》、《保乾圖》、《漢含孳》、《佐助期》、《握誠圖》、《潛潭巴》、《說題辭》也。讖緯之說,起於哀、平、王莽之際,莽以此濟其篡逆,公孫述效之,而光武紹復舊物,乃亦以《赤伏符》自累,篤好而推崇之,甘心與莽、述同智。於是佞臣陋士從風而靡,賈逵以此論《左氏》學,曹褒以此定漢禮,作《大予樂》。大儒如鄭元專以讖言經,何休又不足言矣。二百年間,惟桓譚、張衡力非之,而不回也。魏、晉以革命受終,莫不傅會符命,其源實出於此。隋、唐以來,其學浸微矣。考《唐志》猶存九部八十四卷,今其書皆亡,惟《易緯》僅存者如此,及孔氏《正義》或時援引,先儒蓋嘗欲刪去之,以絕偽妄矣。使所謂《七緯》者皆存,猶學者所不道,況其殘闕不完,於偽之中又有偽者乎!姑存之以備凡目云爾。《唐志》數內有《論語緯》十卷,《七緯》無之。《太平御覽》有《論語摘輔象撰考讖》者,意其是也。《御覽》又有《書帝驗期》、《禮稽命曜》、《春秋命歷序》、《孝經左方契》、《威嬉拒》等,皆《七緯》所無,要皆不足深考。
致堂胡氏曰:讖書原於《易》之推往以知來,周家卜世得三十,卜年得八百,此知來之的也。《易》道既隱,卜筮者溺於考測,必欲奇中,故分流別派,其說浸廣,要之各有以也。《易》道所明,時有所用,知道者以義處命,理行則行,理止則止,術數之學蓋不取也。光武早歲從師長安,受《尚書》大義,夷考其行事,蓋儒流之英傑也,何乃蔽於讖文,牢不可破邪?
又曰:緯書原本於五經而失之者也,而尤紊於鬼神之理,幽明之故。夫鬼神之理,幽明之故,非知道者不能識。自孟子而後,知道者鮮矣,所以易惑而難解也。斷國論者,誠能一決於聖人之經,經所不載,雖有緯書讖記,屏而不用,則庶乎其不謬於理也。

《隋志》:十三部,合九十二卷。通計亡書合三十二部,共二百三十二卷

《唐志》:二家,九部,八十四卷。

《宋三朝志》:四部,三十二卷。

《宋中興志》:三家,五部,十二卷。

※《易乾鑿度》二卷

鼂氏曰:右舊題蒼頡修古籀文,鄭氏注。按唐《四庫書目》有鄭元注《詩》、《書緯》,及有宋均注《易緯》,而無此書。其中多有不可曉者,獨九宮之法頗明。昔通儒謂緯書偽起哀、平,光武既以讖立,故篤信之。陋儒阿世,學者甚眾。鄭元、何休以之通經,曹褒以之定禮。歷代革命之際,莫不引讖為符瑞,故桓譚、張衡之徒皆深嫉之。自苻堅之後,其學殆絕。使其尚存,猶不足信,況此又非其真也。

※《坤鑿度》二卷

鼂氏曰:題曰包犧氏先文,軒轅氏演;古籀文,蒼頡修。按《隋》、《唐志》及《崇文總目》皆無之,至元祐《田氏書目》始載焉,當是國朝人依託為之。

※《周易緯稽覽圖》二卷,《是類謀》一卷,《辨終備》一卷 《乾元序制記》一卷 《坤靈圖》一卷 《通卦驗》二卷

鼂氏曰:漢鄭元注。按《隋志》有鄭氏注《易緯》八卷,《唐志》有宋均注《易緯》九卷。李氏本注與《隋志》同,卷數與《唐志》同。家本蓋出李氏,獨不載《乾鑿度》二卷,而有《乾元序制》一卷。按《後漢》注七緯,名亦無《乾元序制》。
陳氏曰:其間推陰陽卦直至唐元和中,蓋後世術士所附益也。按七緯之名,無《乾元序制》。

※《易稽覽圖》三卷

陳氏曰:與上《易緯》前三卷相出入,而詳備不同。

※《乾坤鑿》二卷

陳氏曰:一作《坤鑿度》。題包犧氏先文,軒轅氏演籀,蒼頡修。晁氏《讀書志》云:《崇文總目》無之,至元祐《田氏書目》始載,當是國朝人依託為之。

※《禮含文嘉》

宋《兩朝藝文志》:舊有讖緯七經雜解,今緯書存者獨《易》,而《含文嘉》乃後人著為占候兵家之說,與諸書所引《禮緯》乖異不合,故以《易緯》附經,移《含文嘉》於五行。

△右讖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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