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通考/卷四十一
●卷四十一 學校考二
○太學
《魏志 王肅傳》注:"自初平之元,至建安之末,天下分崩,人懷苟且,紀綱既衰,儒道尤甚。至黃初元年之後,新主乃復始掃除太學之灰炭,補舊石碑之缺壞,備博士之員錄,依漢甲乙以考課。申告州郡,有欲學者皆遣詣太學。太學始開,有弟子數百人。至太和、青龍中,中外多事,人懷避就,雖性非解學,多求詣太學。太學諸生有千數,而諸博士率皆粗疏,無以教弟子。弟子本亦避役,竟無能習學,冬來春去,歲歲如是。又雖有精者,而臺閣舉格太高,加不念統其大義,而問字指墨法點注之間,百人同試,度者未十。是以志學之士,遂復陵遲,而來求浮虛者各競逐也。正始中,有詔議圓丘,普延學士。時郎官及司徒領吏二萬餘人,雖復分佈,見在京師者尚且萬人,而應書與議者略無幾人。又是時朝堂公卿以下四百餘人,其能操筆者未有十人,多皆相從飽食而退。嗟夫!學業沈隕,乃至於此。是以區區私心,常貴乎數公者,各處荒亂之際,而能守志彌篤者也數公,謂董遇、賈洪、邯鄆淳、薛夏、隗禧、蘇林、樂詳等七人為儒宗。"黃初五年,立太學,制《五經》課試之法,置《春秋榖梁》博士。時慕學者始詣太學為門人。滿二歲,試通一經者稱弟子,不通一經者罷遺選舉補官,並如後漢建和之制。
明帝太和二年,詔申敕郡國貢士以經學為先。
四年,詔曰:"世之質文,隨教而變。兵亂以來,經學廢絕,後生進趣,不由典謨。豈訓導未洽,將進用者不以德顯乎?其郎吏學通一經,才任牧民,博士課試,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華不務道本者,皆罷退之。"
齊王正始中,劉馥上言:"黃初以來,崇立太學,一十餘年,而成者蓋寡。由博士選輕,諸生避役,高門子弟,恥非其倫,故無學者。雖有其名,而無其實;雖設其教,而無其功。宜高選博士,取行為人表,經任人師者,掌教國子。依遵古法,使二千石以上子孫,年從十五,皆入太學。明制黜陟,陳榮辱之路。"
明帝時,高柔上疏曰:今博士皆經明行修,一國清選,而使遷除限不過長,懼非所以崇顯儒術,帥勵怠隋也。宜隨學行優劣,待以不次之位,敦崇道教,以勸學者,於化為弘。
按:兩漢博士皆名儒,而由博士入官者多至公卿。今觀劉馥、高柔所言,則知魏時博士之遴選既不精,而博士之遷升亦復有限矣。
吳主孫休永壽元年立學制曰:"古者建國,教學為先,所以遵理,為時養器也。宜按舊制,置學官,立《五經》博士,覈取應選,加其寵祿。見吏之中及將吏子弟有志好者,各令就業。一歲課試,差其品第,加以位賞。使見之者樂其榮,聞之者羨其稱,以惇王化,以正風俗。"
晉武帝初,太學生三千人。太始八年,有司奏:"太學生七千餘人,才任四品,聽留。"詔曰:"己試經者留之。大臣子弟堪受教者,令入學。其餘遣還郡國。"
咸寧二年,起國子學法《周禮》國之貴遊子弟國子,受教於師者也。
惠帝元康元年,以人多猥雜,欲辨其涇渭,於是制立學官品,第五品以上得入國學。
東晉元帝時,太常賀循言:"尚書被符,經置博士一人。又多故曆紀,儒道荒廢,學者能兼明經義者少。且《春秋》三傳,俱出聖人,而義歸不同,自前代通儒,未有能通得失兼而學之者也。況今學義甚頹,不可令一人總之。今宜《周禮》、《儀禮》二經置博士二人,《春秋》三傳置三人,其餘則經置一人,各八人。"太常車允上言:"按二漢舊事,博士之職唯舉明經之士,選轉各以本資,初無定班。魏及中朝多以侍中、常侍儒學最優者領之,職雖不同漢氏,盡於儒士之用,其揆一也。今博士八人,愚謂宜依魏氏故事,擇朝臣一人經學最優者,不系位之高下,常以領之。每舉太常共研厥中。其餘七人,自依常銓選。"大興初,欲脩立學校,唯《周易》王氏,《尚書》鄭氏、《古文》孔氏,《毛詩》、《周官》、《禮記》、《論語》、《孝經》、《鄭氏》、《春秋左傳》杜氏、服氏,各置博士一人。其《儀禮》、《公羊》、《榖梁》及鄭《易》皆省,不置博士。
太常荀崧上疏曰:"昔武皇帝崇儒術,以賈馬、鄭、杜、伏、孔、王、何、顏、尹之徒,章句傳注眾家之學,置博士十九人。二十州之中,師徒相傳,學士如林,猶選張華、劉實居太常之官,以重儒教。伏聞節省之制,皆三分置二。博士舊員十有九人,准古計今,猶未中半。九人以外,猶宜增置。《周禮》。《左氏》、《公羊》、《榖梁春秋》,臣以為宜各置一人,以傳其學。"遇王敦難,不行。
征南軍司戴邈上言:"喪亂以來,庠序隳廢。議者或謂平世尚文,遭亂尚武,此言似之而實不然。夫儒道深奧,不可倉卒而成,比天下平泰然後脩之,則廢墜已久矣。又貴遊之子,未必有斬將搴旗之才,從軍征戍之役,不及盛年使之講肄道義,良可惜也。世道久喪,禮俗日弊,如火之消膏,莫之覺也。今王業肇建,萬物權輿,宜篤道崇儒,以勵風化。"從之。
成帝咸康三年,國子祭酒袁瓌、太常馮懷以江左浸安,請興學校。帝從之。乃立太學,徵生徒。而士大夫習尚老、莊,儒術終不振。
致堂胡氏曰:"東晉請建學校者,惟戴邈與袁、馮三君子懇懇言之,而終不能革清談之俗,還孔、孟之教,任是責者,其庾亮乎。"
先公曰:"是時趙亦下書,令郡國立《五經》博士。初,勒置大小博士,至是復置國子博士。南北之學並興,而江左雖微,中原喪亂,則自若也。"
孝武太元初,於中堂立行太學。於時無復國子生,置太學生六十人,國子生權銓大臣子孫六十人。事訖罷其國子生見祭酒、博士,單衣角巾,執經一卷以代手版。
自穆帝至孝武,並以中堂為太學。
太元九年,尚書謝石請興復國學,以訓胄子,頒下州郡,普修鄉校。帝納其言。明年,選公卿二千石子弟為生,增造廟房屋百五十五間。而品課無章,君子恥與其列。國子祭酒殷茂上言:"臣聞舊制,國學生皆取冠族華胄,比列皇儲。而中混雜蘭艾,遂令人情恥之。"詔雖褒納,竟不施行。
秦王堅臨太學考學生經義,上第擢敘者八十三人。又作教武堂於渭城,命太學生明陰陽兵法者教授諸將。陽平公融坐擅起學舍,為有司所糾。高泰謂王猛曰:"昔魯僖公以泮宮發《頌》,齊宣王以稷下垂聲,今陽平公開建學宮,追蹤齊、魯,不聞明詔褒美,乃更煩有司舉劾乎?"乃止。自永嘉之亂,庠序無聞。及堅之僭,頗留心儒學。
宋武帝詔有司立學,未就而崩。
文帝元嘉二十年,立國學,二十七年廢。
帝雅好藝文,使丹陽尹廬江何尚之立元學,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學,司徒參軍謝元立文學,散騎常侍雷次宗立儒學,為四學。
司馬氏曰:"《易》曰:'君子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孔子曰:'辭達而已矣。'然則史者,儒之一端;文者,儒之餘事。至於老、莊虛無,固非所以為教也。夫學者所以求道,天下無二道,安有四學哉!"
齊高帝建和四年,詔立國學,以張緒為祭酒,置學生百五十人,取王公以下子孫年十五以上,二十以下,家上都二千里為限。帝崩,乃以國諱廢學。
先公曰:"齊高即位之初,求直言,崔祖思以為人不學則不知道,此逆亂之所由生,宜開文武二學,使人依方習業,優殊者侍以不次。此國學之所以置歟?《南史 儒林傳 敘》言:'國學時或建置,而勸課未博,建之不能十年,取文具而已。'宋、齊一也。張緒見謂風流,在清簡寡欲之目,以為有正始之風。善清言而已,師道恐不止於清言。然當時以為極選矣。是春置學,秋以國哀罷,曾不及歲。江左之學校如此。"武帝永明三年,詔立學。初,宋太宗置總明觀以集學士,亦謂之東觀。上以國學既立,省總明觀。召公卿以下子弟,置生二百二十人。其年秋中悉集。
時王儉領國子祭酒。詔於儉宅開學士館,以總明四部書充之。又詔儉以家為府。自宋世祖好文章,士大夫悉以文章相尚,無以專經為業者。儉少好禮樂及《春秋》,言論造次必於儒者。由是衣冠翕然,更尚儒術。儉十日一還學,監試諸生,巾卷在庭,劍衛、令史,儀容甚盛。作解散髻,斜插簪,朝野慕之,相與仿效儉以宰相領祭酒。令國子生單衣角巾,執經代手版。
東昏侯永元初,詔依永明舊事廢學。時有司奏,國學、太學兩存焉。
國子助教曹思文上表曰:"今制書始下,而廢學先聞,將恐觀國之光者,有所闕也。若以國諱官廢,昔晉武立學,爰洎元始,百餘年中,未嘗暫廢,其間豈無國諱?永明以德太子故廢,斯非古典。今之國學,即古之太學,天子入國學,以行禮也;太子入國學,以齒讓也。太學之與國學,斯是晉代殊其士庶,異其貴賤耳。然貴賤士庶皆須教,國學、太學兩存之可也。"
梁武帝天監四年,置《五經》博士各一人,又置胄子律博士。
五年,置集雅館以招遠學。又詔皇太子及王侯之子,年在從師者,皆入學。幸國子學,策試胄子,賜訓授之司各有差。
致堂胡氏曰:"史稱武帝雅好儒術,至是置《五經》博士,開館宇,招後進,四館所養士逾千人,射策通明者除吏。又修孔子廟以示尊師。他日,又幸國子監,親臨講肄。且令皇太子及王侯之子,年可從師者,皆入學。可謂勤矣。然儒風不振,人才不出,何也?帝心尚佛,自天監改元,即不肉食,此躬行也,故特以美行興學養士,故人不從其令而從其意。意乃身率,令乃文具。其後綱維不立,人紀胥廢,國破身隕,為萬世笑,蓋始於此。人主心術所尚,可不慎哉!"
陳天嘉以後,稍置學官,雖博延生徒,成業蓋寡。其所采掇,蓋亦梁之遺儒。
後魏道武帝初定中原,始於平城立太學,置《五經》博士,生員千餘人。天興二年,增國子、太學生員三千人。
帝問博士李光曰:"天下何物最善,可以益人神智?"對曰:"書籍。"帝曰:"書籍凡有幾何?如何可集?"對曰:"自書契以來,世有滋益,以至於今,不可勝計。苟人主所好,何憂不集?"珪從之,命郡縣大索書籍,送平城。又命集博士、儒生,比眾經文字義類相從者凡四萬餘字,號曰《眾文經》。
明年,特改國子為中書學,立教授、博士。
太武始光三年,別立太學於城東。後徵盧元、高允等,令州郡各舉才學,於是人多砥礪,儒術轉興。
孝文太和中,改中書為國子,又開皇子之學,建明堂、辟廱。及遷都洛陽,立國子、太學、四門小學。又詔求天下遺書,秘閣所無、有裨時用者,加以厚賞。
宣武時,復詔營國學,樹小學於四門,大選儒生以為小學博士,員四十人。雖黌宇未立,而經術彌顯。時天下承平,學業大盛,故燕、齊、趙、魏之間,橫經著錄,不可勝數。大者千餘人,小者猶數百。州舉茂異,郡舉孝廉,對揚王庭,每年逾眾。正光三年,始置國子生三十六人。
齊時,師保疑丞皆賞勳舊,國學博士徒有虛名,唯國子一學,生徒數十人耳。胄子以通經進仕者,唯博陵崔子發、廣平宋遊卿而已。
周武帝保定三年,幸太學,以太傅、燕公於謹為三老而乞言焉。
天和元年,詔:"諸胄子入學,但束脩於師,不勞釋奠。釋奠者,學成之祭。自今永以為式。"
隋文帝開皇中,令國子寺不隸太常。自前代皆屬太常也。
仁壽元年,詔:以天下學校生徒多而不精,唯簡留國子學生七十人,太學、四門及州縣學並廢。前殿內將軍河間劉炫上表切諫不聽。又改國子為太學。
水心葉氏曰:"仁壽元年減國子學生,止留七十人,太學、四門、州縣學並廢。當時國子千數,則所散遣者數千萬人,豈不駭動。雖有諫者,皆不聽。史臣以為其暮年精華稍竭致然。時方遣十六使巡省風俗。而詔以為徒有名錄,空度歲時,未有德為代範,才任國用,良由設學之理多而未精。至三年七月,下詔令州縣搜揚賢哲,則云:'雖求傅岩,莫見幽人;徒想崆峒,未聞至道。惟恐商歌於長夜,抱關於夷門'。旨意懇切,且'限以三旬,咸令進路。徵召將送,必須以禮。'則所謂精華將竭、有所厭怠者亦未然。蓋其心實謂空設學校,未足以得人耳。古之為教,使材者必由學,舜、周公之論是也。漢以後傳經師章句而已,材者由於學則枉以壞,不材者由於學則揠以成。教之無本而不行,取之雖驟而不獲。則學之盛衰興廢,蓋未易言也。"
先公曰:"劉炫上表言學校不宜廢,而帝不納,由其不學故也。牛奇章不可辭其責矣。其後盜賊群起,經籍道息,而炫亦以饑死,哀哉。而水心乃以為帝心實謂空設學校,未足以得人材,然則廢之誠是歟?"
煬帝即位後,開庠序,國子、郡縣之學,盛於開皇之初。徵辟儒生,遠近畢至,使相與講論得失於東都之下,納言定其差次以奏聞。於時舊儒多已凋亡,惟信都劉士元、河間劉光伯拔萃出類,學通南北,博及古今,後生鑽仰。諸經議疏,搢紳咸宗師之。既而外事四夷,戎馬不息,師徒怠散,盜賊群起,方領矩步之徒亦轉死溝壑,經籍湮沒於煨燼矣。
唐制:凡學六,皆隸於國子監:國子學,生三百人,以文武三品以上子孫若從二品以上曾孫,及勳官二品、縣公、京官四品帶三品勳封之子為之;太學,生五百人,以五品以上子孫、職事官五品期親若三品曾孫,及勳官三品以上有封之子為之;四門學,生千三百人,其五百人以勳官三品以上無封、四品有封及文武七品以上子為之,八百人以庶人之俊異者為之;律學,生五十人,書學,生三十人,算學,生三十人,以八品以下子及庶人之通其事者為之。京都學生八十人,大都督、中都督府、上州各六十人,下都督府、中州各五十人,下州四十人,京縣五十人,上縣四十人,中縣、中下縣各三十五人,下縣二十人。國子監生,尚書省補,祭酒統焉。州縣學生,州縣長官補,長史主焉。凡館二:門下省有弘文館,生三十人;東宮有崇文館,生二十人。以皇緦麻以上親,皇太后、皇大功以上親,宰相及散官一品、功臣身食實封者、京官職事從三品、中書黃門侍郎之子為之。凡博士、助教,分經授諸生。未終經者無易業。凡生,限年十四以上,十九以下;律學十八以上,二十五以下。凡《禮記》、《春秋左氏》傳為大經,《詩》、《周禮》、《儀禮》為中經,《易》、《尚書》、《春秋公羊傳》、《榖梁傳》為小經。通二經者,大經、小經各一,若中經二。通三經者,大經、中經、小經各一。通五經者,大經皆通,餘經各一。《孝經》、《論語》皆兼通之。凡治《孝經》、《論語》,共限一歲;《尚書》、《公羊傳》、《榖梁傳》,各一歲半;《易》、《詩》、《周禮》、《儀禮》,各二歲;《禮記》、《左氏傳》,各三歲。學書,日紙一幅,間習時務策,讀《國語》、《說文》、《字林》、《三蒼》、《爾雅》。凡書學,《石經》三體限三歲,《說文》二歲,《字林》一歲。凡算學,《孫子》、《五曹》共限一歲,《九章》、《海島》共三歲,《張邱建》、《夏侯陽》各一歲,《周髀》、《五經算》共一歲,《綴術》四歲,《緝古》三歲,《記遺》、《三等數》皆兼習之。旬給假一日。前假,博士考試,讀者千言試一帖,帖三言,講者二千言問大義一條,總三條通二為第,不及者有罰。歲終,通一年之業,口問十義大條,通八為上,六為中,五為下。並三下與在學九歲、律生六歲不堪貢者罷歸。諸學生通二經、俊士通三經已及第而願留者,四門學生補太學,太學生補國子學。每歲五月有田假,九月有授衣假,二百里外給程。其不帥教及歲中違程滿三十日,事故百日,緣親病二百日,皆罷歸。既罷,條其狀下之屬所,五品以上子孫送兵部,准蔭配色。每歲仲冬,州、縣、館、監舉其成者送之尚書省。
高祖武德元年,詔皇族子孫及功臣子弟,於秘書外省別立小學。
太宗貞觀五年以後,數幸國學。於門下別置弘文館,於東宮置崇文館,遂增創學舍一千二百間。國學、太學、四門亦增生員,其書、算各置博士,凡三百六十員。其屯營飛騎,亦給博士,授以經業。無何,高麗、百濟、新羅、高昌、吐蕃諸國酋長,亦遣子弟請入國學。於是國學之內八千餘人。國學之盛,近古未有。
高宗龍朔二年,東都置國子監。明年,以書學隸蘭臺,算學隸秘閣,律學隸詳刑。
上元二年,加試貢士《老子》策,明經二條,進士三條。國子監置大成二十人,取已及第而聰明者為之。試書日誦千言,並日試策,所業十通七,然後補其祿俸,同直官。通四經業成,上於尚書吏部試之,登第加一階放選。其不第即習業如初,三歲而又試,三試而不中第,從常調。武后聖曆二年,鳳閣舍人韋嗣立上言:國家自永淳以來,二十餘載,國學廢散,胄子衰缺,時輕儒學之官,莫存章句之選。入垂拱已後,文明在辰,盛典鴻休,日書月至,因藉際會,入仕尤多。陛下誠能下明制,發德音,廣開庠序,大敦學校,三館生徒,即令追集。王公以下子弟,不容別求仕進,皆入國學,服膺訓典。崇飾館廟,尊尚儒師,則四海之內靡然向風矣。
中宗神龍二年,敕學生在學,各以長幼為序。初入學,皆行束脩之禮,禮於師國子、太學各絹三疋,四門學絹二疋,俊士及律、書、算學、州縣各絹一疋,皆有酒脯。其束脩,三分入博士,二分助教,又每言國子監所管學生國子監試州縣學生當州試,並選藝業優長者為試官,仍長官監試。
洪氏《容齋隨筆》曰:"《唐六典》:'國子生初入,置束帛一篚、酒一壺、脩一案,為束脩之禮。太學、四門、律學、書學、算學皆如國子之法。其習經有暇者,命習隸書,並《國語》、《說文》、《字林》、《三蒼》、《爾雅》,每旬前一日,則試其所習業。'乃知唐世士人多工書,蓋在六館時,以為常習。其《說文》、《字林》、《蒼》、《雅》諸書,亦欲貴以結字合於古義,不特銓選之時,方取楷書遒美者也。束脩之禮乃於此見之。《開元禮》載:皇子束脩,束帛一篚五疋,酒一壺二斗,脩一案三脡。皇子服學生之服,至學門外,陳三物於西南,少進曰:'某方受業於先生,敢請見。'執篚者以篚授皇子,皇子跪,奠篚,再拜,博士答再拜,皇子還避,遂進跪取篚,博士受幣,皇子拜訖,乃出。其儀如此,州縣學生亦然。"
詔宗室三等以下、五等以上未出身,願宿衛及仕國子生,聽之。其學業成而堪貴者,宗正寺試,送監舉如常法。三衛番下日,願入學者,聽附國子學、太學及律館習業。蕃王及可汗子孫願入學者,附國子學讀書。
玄宗開元五年,始令鄉貢明經、進士見訖,國子監謁先師,學官開講問義,有司為設食,清資五品以上官及朝集使皆往閱禮焉。
七年,又令弘文、崇文、國子生季一朝參。又敕州縣學生年二十五以下、八品子若庶人以二十一以下,通一經及未通經而聰悟有文詞、史學者,入四門學為俊士。即諸州貢舉省試不第,願入學者聽。
開元十一年,上置麗正書院,聚文學之士。秘書監徐堅、太常博士會稽賀知章等,或脩書,或侍講,以張說為脩書使以總之。有司供給優厚。中書舍人陸堅以為此屬無益於國,徒為靡費,欲悉奏罷之。張說曰:"自古帝王於國家無事之時,莫不崇宮室,廣聲色。今天子獨延禮文儒,發揮典籍,所益者大,所損者微。陸子之言,何不達也。"上聞之,重說而薄堅。
帝愛鄭虔之材,欲置左右,以其不事事,更為置廣文館,以虔為博士。虔聞命,不知廣文曹司何在,訴宰相。宰相曰:"上增國學,置廣文館以居賢者,令後世言廣文博士自君始,不亦美乎?"虔乃就職。久之,雨壞廡舍,有司不復脩完,寓治國子館,自是遂廢。
天寶十二載,敕天下罷鄉貢舉人不由國子及郡縣學者,勿舉選。
十四年,復鄉貢。
代宗廣德二年,詔曰:"古者設太學,教胄子,雖年榖不登,兵革或動,而俎豆之事不廢。頃年戎車屢駕,諸生輟講,宜追學生在館習業,度支給廚米。"
蕭昕時為國子祭酒,建崇太學以樹教本。帝悟其言,詔群臣有籍於朝及神策六軍子弟肄業者,聽補生員。
二月,釋奠於國子監,命宰相帥常參官,魚朝恩率六軍諸將往聽講,子弟皆服朱紫為諸生。朝恩既貴顯,乃學講經為文,僅能執筆、辨章句,遽自謂才兼文武,人莫敢與之抗。
國子監成,以魚朝恩行內侍監、判國子監事。中書舍人常袞言:"成均之任,當用名儒,不宜以宦者領之。"不聽。命宰相以下送朝恩上。
先公曰:"先王之禮,受成獻馘於學,漢期門、羽林之士悉通一經,然則釋奠講經,宰相帥常參官、武臣率六軍諸將往聽,未為失也。而魚朝恩判監事則非也。以薰腐之餘而列之熊羆之士、不二心之臣之上,豈惟章甫逢掖羞之,介胄之夫亦以為辱矣。"
德宗貞元六年,時弘文、崇文生未補者,務取闕員以補,速於登第,而用蔭乖實,至有假市門資、變易昭穆及假人試藝者。乃詔宜遽式考試,假代者論如法。
歸崇敬為國子司業,皇太子欲臨國學行齒胄禮。崇敬以學與官名皆不正,乃建議:"古天子學曰辟廱,以制言之,壅水環繚如璧然;以誼言之,以禮樂明和天下云爾。在《禮》為澤宮。故前世或曰璧池,或曰璧沼,亦言學省。漢光武立明堂、辟廱、靈臺,號'三廱宮'。晉武帝臨辟廱,行鄉飲酒禮,別立國子學,以殊士庶。永嘉南遷,惟有國子學。隋大業中,更名國子監。今聲名之盛,辟廱獨闕,請以國子監為辟廱省。祭酒、司業之名,非學官所宜。業者,栒偹大板,今學不教樂,於義無當。請以祭酒為太師氏,位三品;司業為左師、右師,位四品。近世明經,不課其義,先取帖經,顓門廢業,傳授義絕。請以《禮記》、《左氏春秋》為大經,《周官》、《儀禮》、《毛詩》為中經,《尚書》、《周易》為小經,各置博士一員。《公羊》、《榖梁春秋》共准一中經,通置博士一員。博士兼通《孝經》、《論語》,依章疏講解。德行淳潔、文詞雅正、形容莊重可為師表者,委四品以上各舉所知,在外給傳,七十者安車蒲輪敦遣。國子、太學、四門、三官,各立《五經》博士,品秩、生徒有差。舊博士、助教、直講、經直、律館算館助教,請皆罷。教授法:學士謁師,贄用腶脩一束,酒一壺,衫布一裁,色如師所服。師出中門,延入、與坐,割脩〈奭鬥〉酒,三爵止。乃發篋出經,摳衣前請,師為說經大略,然後就室。朝晡請益。師二時堂上訓授道義,示以文行忠信、孝弟睦友。旬省,月試,時考,歲貢,視生徒及第多少為博士考課上下。有不率教者,檟楚之,國子移禮部,為太學生;太學又不變,徙之四門;四門不變,徙本州之學;復不變,繇役如初,終身不齒。雖率教,九年學不成者,亦歸之本州。禮部考試法:請罷帖經。於所習經問大義二十而得十八,《論語》、《孝經》十得八,為通;策三道,以本經對,通二為及第。其孝行聞鄉里者,舉解具言,試日義闕一二,許兼收焉。天下鄉貢如之。習業考試,並以明經為名,得第授官,與進士同。"有詔尚書省集百官議。皆以習俗久,制度難分明,省禁非外司所宜名,《周官》世職者稱氏,國學非世官,不得名辟廱省、太師氏。大抵憚改作,故無施行者。
憲宗元和二年,置東都監生一百員。自天寶後,學校益廢,生徒流散。永泰中,雖置西監生,而館無定員。於是始定生員:西京國子館生八十人,太學七十人,四門三百人,廣文六十人,律館二十人,書、算館各十人。東都國子館十人,太學十五人,四門五十人,廣文十人,律館十人,書館三人,算館二人而已。
韓愈《復請國子監生徒疏》曰:"國家典章,崇重庠序。近日趨競,未復本原,至使公卿子弟,恥遊太學,工商凡冗,或取上庠。今聖道大明,儒風復振,恐須革正,以贊鴻猷。今請國子館並依《六典》,其太學館量許取常參官八品以上子弟充,其四門館亦量許取無資蔭有才業人充。如有資蔭不補學生應舉者,請禮部不在收試限,其新補人有冒蔭者,請牒送法司科罪。緣今年舉期已近,伏請去上都五百里內,特賜非時收補;其五百里外,且任鄉貢,至來年春,一時收補。其廚糧度支,先給二百七十四人,今請准新補人數,量加支給。"又《論新注學官牒》:"准今年赦文,委國子祭酒選擇有經藝、堪訓導生徒者,以充學官。近年吏部所注,多循資敘,不考藝能,至今生徒不自勸勵。伏請非專通經傳、博涉墳史,及進士、《五經》諸色登科人,不以比擬。其新授官,上日必加研試,然後放行。上以副聖朝崇儒尚學之意。"
文宗太和七年赦節文:"應公卿士族子弟,取來年正月已後,不先人國學習業者,不在應明經、進士之限。"
武宗會昌五年制:"公卿百官子弟,及京畿內士人寄客修明經、進士業者,並隸名太學。外州寄士人並隸名所在官學。"
咸通中,劉允章為禮部侍郎,請諸生及進士第並謁先師,衣青衿、介幘,以還古制。又建言:"群臣輸光學錢治庠序,宰相五萬,節度使四萬,刺史萬。"詔可。
梁開平三年,國子監奏:"修建文宣王廟,請率在朝及天下見任官俸錢,每貫克留一十五文。"
後唐天成三年正月,中書門下奏:"伏以祭酒之資,曆朝所貴,爰從近代,不重此官。況屬聖朝,方勤庶政,須弘雅迫,以振儒風。望令宰臣一員兼判國子祭酒。"敕:"宜令宰臣崔協兼判。"其年八月十一日,宰臣兼判國子祭酒崔協奏:"請國子監每年秪置監生二百員,候解送至十月三十日滿數為定。又請頒下諸道州府,各置學官。如有鄉黨備諳、文行可舉者,錄其事實申監司,方與解送。但一身就業,不得影庇門戶。兼太學書生,亦依此例,不得因此便取公牒,輒免本戶差役。又每年於二百人數內,不系時節,有投名者,先令學官考試,校其學業深淺,方議收補姓名。"敕:"宜依。"
五年正月五日,國子監奏:"當監舊例,初補監生有束脩錢二千,及第後光學錢一千。竊緣當監諸色舉人及第後,多不於監司出給光學文鈔,及不納光學錢,祗守選限,年滿便赴南曹參選。南曹近年磨勘選人,並不收豎監司光學文鈔為憑。請自今後欲准往例,應色舉人及第後,並先於監司出給光學文鈔,並納光學錢,等各有所業等第,以備當監逐年公使。"奉敕:"宜准往例,自今後凡補監生,須令情願於監中修學,則得給牒收補,仍據所業次第,逐季考試申奏。如收補年深未聞藝業,虛沾補牒不赴試期,亦委監司具姓名申奏。"
按:五代弊法,凡官府公使錢,多令居官者自出其費,宰相則有光省錢,御史則有光臺錢,至於監生亦令其出光學錢,則貧士何所從出?既徵其錢,復不蠲其役,待士之意,亦太薄矣。然史所言,多有未曾授業輒取解送者,往往亂離之際,其居學者亦皆苟賤冒濫之士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