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青年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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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青年的一面
作者:賴和
林瑞明編按:「與「一桿稱仔」同一稿本。寫作日期不明。賴和另有一手稿「不投機的對話」一文,寫於《台灣民報》用稿,與本篇雷同,茲錄於下頁。」(前衛版的賴和全集)

「汝也不是沒有見識,怎麼和那班人做那惘懂(林瑞明註:「糊塗」)事?」
「世間若是沒有戇人,機智的人們就不能得到便宜了。」
「這事在我總覺沒有效果,反轉會得到以上的痛苦,汝不是在開墾山野造林種樟?明年有幾多的收成?」
「這事不能放在一起說,山林事業的成功,在數理上可以予定的。」
「是呢,我們的事業,不是也有理論可以推測嗎?」
「我們的樟樹一年長過一年,汝們的行程不是一步艱難一步嗎?汝不聽過人家說嗎?三千里的弱水外,不是有個仙山?人們死不了總有個會昇仙的,可惜汝的肉眼怕不及見。」
「新聞不是在報大屯山有金礦,汝什麼不就去開掘,況不能先把金塊洗揀出來證明其確有,人們肯下鋤嗎?」
「雖沒不能一下鋤就掘到礦脈,有無限的埋藏那是確定,黃金不是閃閃在放光嗎?」
「無奈惹不起人們的注視。」
「現在有什麼人,簡直都是行屍。」
「汝奮激了嗎?」
「還該說是死屍,他們不是被家庭的魔鬼○○役了自己,被社會的墓穴埋葬了固性,被舊道德的符錄壓住了靈魂,還有什麼活人,鬼都看不見。」
「他們不是自己在受虧嗎?誰再來替他出力?」
「自己做的自己要負責任,要誰出力?」
「他的家族不是在困苦嗎?誰能憐念他?」
「困苦不就是我們的三餐嗎?要受人們憐恤的家裡也不能生出像他的人,且這些事也不是為著自己(人格上,不是利益上),真值得憐恤嗎?」
「雖然他不是為多數人犧牲嗎?」
「犧牲而得到報酬,那已是賣力了,值得說嗎?」
「人類總死不了,汝這麼樣決心,我也不再說。」
「但是我不是受了所以委託替人來作說客,須不要誤會。」
「豈敢汝自己多心,這樣的說轉使我要誤會了。」

「汝是大學的畢業生嗎?留學幾年?」
「三年,前月纔回來的。」
「畢業纔回來的。」
「畢業纔回來就擾亂著社會的安寧,汝學的什麼?學的什麼卻單曉得社會的安寧。犯法的行動,是保持安寧的手段嗎?」
「是現在犯到最大的罪的人纔曉得真理,纔抱有純正的人格。」
「須規矩些,這是神聖的法堂,說話要謹慎。」
「在下級的官平常是沒有知識的居多,他做錯了事還要上司可訓誡他,汝什麼不訴之屬的長官?」
「我認定官是不論屬何階級,總是同一體,難道官長是盲是矓,小百姓們若少忍不住非理的壓迫干涉,汝們就以為是反抗叛逆,動不動就作為土匪處治,訴給誰?」
「那末汝以為像汝的行動,就可矯正她嗎?」
「是要撲滅他的,這樣還值得矯正?」
「暴力汝們不是以為極大的罪惡嗎?」
「我不是要用暴力撲滅他們,是要把鮮血來淘洗他呢!」
「汝要犧牲也須擇個對手,以大學生來和個下級巡警拼命,我替汝可惜,很不值得是嗎?汝不後悔嗎?」
「不後悔,我認定他的罪惡,不管的位置,在他所留下的罪惡。比到在高位的還更重大,用我一滴滴的血,洗去多麼大的罪惡,不是很光榮嗎?」
「那末刺殺他汝是存意的了?」
「是,但是撲殺。」
「好,審問終結,按法第〇條的規,重監禁乂年,服不?不服還能再上控。」
「服,但在判詞裡須再批明寫,我是屈乂乂力的下面,不是受到法的制裁。」
「什麼說!」
「現在汝們所謂法不是汝們做的保護汝們一部份的人的嗎,所謂神聖這樣若是能無私地公正執行也還說的過去,汝們在法的後面,不是還受到一種力的支配嗎?汝們敢立誓嗎?汝們能無汙了司法的神聖嗎?簡直在服務罪惡的底下,所以我沒有辯論,雖不服,不該服也不能服,所以也就服了。」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43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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