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第517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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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施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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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卻說孫勇因戰殷龍不過,不禁怒髮衝冠,大聲喝道:「殷龍,俺與汝誓不兩立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兩個鐵錘,盡對他肩頭打下。殷龍雖心下著急,只得將樸刀舞起,上下遮攔。戰了有十數個照面,殷龍漸漸的招架不住。賽花雖與郭天保交手,所幸他一雙寶劍快舞如飛,上下盤旋,毫無半點破綻;遠遠見父親欲敗了下去,趕將劍法便緊緊逼住天保的飛叉,一手將鐵背花裝弩搭上弓弦,說聲:「孫勇休得逞能,俺姑奶奶寶貝來也!」說罷,一箭飛到前面,正對孫勇的太陽中了下去,「啊呀」一聲,栽倒在地。殷龍見孫勇栽倒了筋斗,趕著上前,便想一刀結果了性命。誰知蠻和尚甚是眼快,正將普潤的戒刀隔去,轉身一步,趕到面前,將殷龍的樸刀架住。孫勇拗起身來,不敢戀戰,只得轉身回山而去。賽花見射中了一箭,哪裡肯讓他逃走?邁步上前,隨後追道:「惡賊向哪裡逃走?俺姑奶奶追得來也!」殷龍恐她有失,趕急撇了蠻和尚,仍然追去。

  這裡郭天保與蠻和尚兩人,也已脫了圈子,也就各回山去。

  不說殷龍父女回轉店中,再表施公自張桂蘭走後,一連三日,將地方上公事連夜辦清。這日早間,便將淮揚道傳見,將所有要物交付與他,一切尋常事件,命他代拆代行;然後擇了日期,將計全、何路通、李七侯、金大力這一干將士,皆傳了進來,每人帶漕標親兵,可約有一千餘人,分作五隊,按隊而行。所有褚標、朱光祖等人,皆約在沂州相會。到了行期前一日,先將印冊送與淮揚道,到了吉期,放炮三聲,拔隊前進。

  在路非止一日,這日到了沛縣境,施公正在思想天霸,不知他性命如何。忽然一隻烏鴉對定面前,「啞啞啞」 的聲音叫了三下。施公當下好生疑惑,暗道:「本院出轅,並非為那詞訟案件,何故這烏鴉向咱亂叫?莫非有冤情麼?」當時在轎內喊道:「烏鴉,烏鴉!若有冤情,再叫三聲!」只見那烏鴉向轎前又叫三聲。施公只得命人住轎,將何路通喊到面前,說道:「汝且帶親兵八名,隨這只烏鴉一路而去,本院在前面驛站等汝,若有動靜,趕快告知,以便著地方官追究。」何路通領命去了,誰知這烏鴉一路飛叫,不疾不徐,但在何路通面前緩緩飛去。

  約有半里遠近,前面一個水塘,烏鴉便盤旋繞了一會,飛身水上一歇,一個蜻蜓點水,鑽了下去。何路通站在路上,心下疑道:「這事甚是奇怪,烏鴉乃天上飛禽,何故反入於水內?莫非這塘內有什麼異事麼?」隨即在周圍看了一回,然後命親兵將本處鄉保喊來,當時問道:「這水塘是官塘?還是鄉戶自己的呢?」鄉保聽說是施大人的差官,已嚇得了神昏失志,忙道:「小人是新近上卯,尚未查問這底細;老爺前來查問,且待查問明白,再來奉告。」何路通見他畏縮的樣子,看在眼內,甚是好笑、乃道:「汝這狗頭,所幹何事?自己分內的事件,尚敢說個不知,本官本應嚴責,姑留汝等體面,從速訪查,立待回話。現在施大人在驛站候信呢!」鄉保戰戰兢兢,磕了幾個響頭,站起來一路的飛奔而去。

  少頃,帶了一個少年,約在三十以外,身高體胖,兇惡異常。到了何路通面前,回道:「小人奉命查問,這水塘乃是這男子的家塘,祖業留傳,世居此地,小人已將本人帶到,請老爺問他便了。」何路通向少年問道:「汝姓甚名誰,做何生理?家下尚有何人?從實說明,好稟知大人定奪。」少年見是路通,當即答道:「咱姓高名飛,字翔雲,祖籍乃沛縣人氏,向以販席為業,清白平民,毫無劣跡,不知老爺喚小人則甚?」何路通道:「非是咱與汝作對,只因汝做事不妥,把這官塘可埋下物件,因此施大人前來查勘,本官且帶汝去見大人,然後定奪。」當時便將高飛交付了親兵,自己押解,到了沛縣的驛站。

  此時沛縣知縣鄭昌年,早得了信息,飛奔而來。何路通當即將方才的事稟明施公,隨即命帶高飛。高飛一見了施公,早已魂飛天外。施公命他抬起頭來,但見他滿臉的凶相,一團殺氣,不禁將驚堂一拍,喝道:「汝這狗頭幹得好事,還不將實情說出?」高飛見他突然而來,說不出個題目來,乃說:「小人自幼安分守業,從不作歹為非。大人提小的前來,但命小人實供,小人既無人控告,又不告人,叫小的從何供起呢?」這番話,反把個施公說得開口不得,心想道:「這狗頭說得有理,但是他這面目實非善類,咱又不能以那個烏鴉便據以為實。不若如此詐他一詐,若能問出情由,便可由此追問。」想了一會,笑說道:「汝狗頭,倒會說嘴,可知本院一清如水?若無人在本院前控告,本院又何必拿汝?且將那個姓鄔的事件,從實供來,若有半字含糊,這腿上先送汝狗命!」說著,將驚堂拍得連天價響,令他直認。高飛見施公說出個姓鄔的,又如半空中突下霹靂,形色倉皇,露出外面,乃道:「小人家並無什麼姓鄔的,只有五年前有個長工伙伴,名叫鄔三,他乃四川人氏,早已回轉家鄉了。」施公見他說出姓鄔的叫鄔三,正應烏鴉叫了三聲,趕著驚堂一拍,大聲喝道:「汝這狗頭還不從快說出,鄔三乃於前晚已在陰間告了狀子,說汝將他害死,隱瞞他歷年的工錢,並騙奸他妻子,若不從實吐供,先打斷汝這狗腿。」

  說罷,便命人將他推下。高飛哪裡就肯承認,只在下面喊道:「大人乃當朝的官長,小人若果為非,情甘領死。實無這個事件,即便將小人打死,也無口供。」說著,矢口否認,絕不供招。

  施公心下暗道:「此人雖說出引線,但是全無實據,何能遽爾用刑?」當時問高飛道:「本院不給你個實據,諒汝不甘認罪,且待汝同去見個皂白。」說著,起身帶了人眾,同沛縣知縣鄭昌年,一路到了水塘前面,向著昌年說道:「此案乃貴縣的分內,可向左右村莊田戶百姓借一部水車,將裡面的清水車去,命人到下面踏勘,便可分明。」鄭昌年只得遵命照辦,當時借取水車,忙忙鬧了一日,到了向晚時節,方才將水車盡。

  當時早有五六個親兵,跳了下去。眾人用手一摸,齊聲喊道:「下面是塊大石,約有方桌大小,咱們移動它不得。」施公聽說,當又添了數人,下去搬運,只聽」哎喲」一聲,眾人早嚇得搖唇鼓舌,個個驚疑。你道何故?只因眾人到了下面,先將邊圍一摸,好似個石磨一般,每人提定一面,拚力向外一翻,早有個屍骸繩捆索綁,納於下面。施公此時早經看見,向著鄭昌年說道:「這事有了形跡了。」隨命人將屍骸抬上,搭蓋席棚,將他遮住。一面仵作將泥污洗去,露出身形。施公與鄭昌年走到面前,細為一看,卻是個四十以外的中年男子。面上皮膚,雖為泥污模糊,那身材形象上,還看得出。仵作當時如法相驗。停了一會,仵作下面報道:「無名屍骸一具,年約四十以外,生前中毒身亡。胸下有鐵尺傷痕,寬約二分,長約二寸;發根有鐵釘一根,深有五寸;背脊繩索一根,釘死後捆縛所致。」喝罷,施公命鄭昌年填了屍格,發落收殮;然後帶領眾人轉回官衙。不知此事如何破案,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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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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