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知錄/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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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十 日知錄
卷十一 論政事
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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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縣賦稅[编辑]

王士性廣志繹曰:天下賦稅,有土地肥瘠,不甚相遠,而徵科乃至懸絕者。當是國初草草,未定畫一之制,而其後相沿不敢議耳。如真定之轄五州二十七縣,蘇州之轄一州七縣,無論所轄,即其廣輪之數,真定已當蘇之五,而蘇州糧二百三萬八千石,真定止一十萬六千石。然猶南北異也。若同一北方也,河間之繁富,二州十六縣。登州之貧寡一州七縣。相去殆若莛楹,而河間糧止六萬一千。登州乃二十三萬六千。然猶直隸山東異也。若在同省,漢中二州一十四縣之殷庶,視臨洮二州三縣之衝疲易知也。而漢中糧止三萬,臨洮乃四萬四千。然猶各道異也。若在同道,順慶不大於保寧,其轄二州八縣均也。而順慶糧七萬五千,保寧止二萬。然優兩郡異也。若在一邑,則同一西南充也,而負郭十里,田以步計,賦以田起。二十里外則田以絙量,不步矣。五十里外,田以約計,不絙矣。官賦無定數,私價亦無定估,何其懸絕也。惟是太平日久,累世相傳,民皆安之。以為固然不自覺耳。夫王者制邑居民,則壤成賦,豈有大小輕重不同若此之甚哉?且以所轄州縣言之,真定三十二,西安三十六,開封平陽各三十四,濟南三十,成都三十一,而松江、鎮江、太平止三縣。漢陽興化止二縣。其直隸之州,則如徐州澤州之四縣郴,州之五縣,嘉定之六縣,潼川之七縣,儼然一府也。而其小者,或至於無縣可轄。且國初之制,多因元舊。平陽一路,共領九州,殆據山西之半。至洪武二年,始以澤潞遼沁四州,直隸山西行省,而今尚有五州。若蒲州自古別為一郡,屢次建言,皆為戶部所格。歸德一州向屬開封,至嘉靖二十四年始為分府。天下初定,日不暇給,沿元之弊,遂至二三百年。[1]然則後之王者,審形勢以制統轄。度輻員以界郡縣。則土田以起,徵科乃平。天下之先務,不可以慮始之艱,而廢萬年之利者矣。

太祖實錄,洪武八年三月,平陽府言,所屬解蒲二州距府濶遠,乞以直隸山西行省為便。未許。至天啟四年,巡按山西李日宣,請以二州十縣,分立河中府,治運城。以運使兼知府事,運同兼清軍,運副兼管糧,運判兼理刑事。下戶部,戶部下山西,山西下河東,河東下平陽府,議之,竟寢不行。[2]此所謂欲製千金之裘,而與狐謀其皮也。且商雒之於關內,陳許之於大梁,德逮[3]之於濟南,潁亳之於鳳陽,自古不相統屬。去府旣遠更添司道。於是有一府之地,而四五其司道者。官愈多而民愈擾,職此之由矣。昔仲長統昌言,謂諸夏有十畝共桑之道,遠州有曠野不發之田。范曄酷吏傳,亦言漢制,宰守曠遠,戶口殷大。而後漢馬援傳,旣平交阯,奏言西平縣戶有三萬六千,遠界去庭千餘里,[4]請分為封溪望海二縣,許之。華陽國志,巴郡太守但望[5]上疏言,郡境南北四千,東西五千,屬縣十四,土界遐遠,令尉不能窮詰,姦凶時有賊發,督郵追案,十日乃到,賊已遠逃,蹤跡絕滅。其有犯罪逮捕證驗,文書詰訊,從春至冬,不能究訖。繩憲未加,或遇德令。是以賊盜公行,姦宄不絕。太守行農桑,不到四縣,刺史行部不到十縣,欲請分為二郡,其後遂為三巴。水經注,山陰縣,漢會稽郡治也。永建中,陽羨周嘉上書,以縣遠赴會稽至難,求得分置。遂以浙江西為吳,以東為會稽。此皆遠縣之害,已見於前事者也。北齊書,赫連子悅除林慮守,世宗往晋陽,路繇是郡,因問所不便。子悅答言,臨水武安二縣,去郡遙遠,山嶺重疊,車步艱難。若東屬魏郡,則地平路近。世宗笑曰:卿徒知便民,不覺損幹。子悅答以所言因民疾苦,不敢以私潤負心。嗟乎!今之牧守,其能不徇于私,而計民之便者,吾未見其人矣。

屬縣[编辑]

自古郡縣之制,惟唐為得其中。今考地理志,屬縣之數,京兆河南二府各二十。河中太原二府各十三。魏州十四,廣州十三,鎮州桂州各十一。其他雖大,無過十縣者。此其大小相維,多寡相等,均安之效不可見於前事乎?後代之王,猶可取而鏡也。但其中一二縣之郡,亦有可並。憲宗元和元年,割屬東川六州。制曰:分疆設都,葢資共理。形束壤制,亦在稍均。將懲難以銷萌,在立防而不紊。故賈生之議,以楚益梁。宋氏之規,割荆為郢。酌於前事,宜有變通。此雖一時之言,亦經邦制郡之長策也。

州縣品秩[编辑]

漢時縣制,萬戶以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五。减萬戶為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唐則州有上中下三等。縣有京畿上中中下下六等。品各有差。太祖實錄,吳元年,定縣有上中下三等。稅糧十萬石已下為上縣,知縣從六品,縣丞從七品,主簿從八品。六萬石已下為中縣,知縣正七品,縣丞正八品,主簿從八品。三萬石已下為下縣,知縣從七品,丞簿如中縣之秩。洪武六年八月壬辰,分天下府為三等。糧二十萬石已上者,為上府,秩從三品。二十萬石已下者為中府,秩正四品。十萬石已下者為下府,秩從四品。[6]後乃一齊其品,而但立繁簡之目。才優者調繁,不及者調簡。古時列爵惟五之意,遂盡亡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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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曰郡,唐曰州,州即郡也。惟建都之地乃曰府。唐初止京兆河南二府。武后以幷州為太原府。玄宗以蒲州為河中府,益州為成都府。肅宗以歧州為鳳翔府,荊州為江陵府。德宗以梁州為興元府。惟興元以德宗行幸於此,其餘皆建都之地也。[7]後梁以汴州為開封府,後唐以魏州為興唐府,鎮州為真定府。[8]至宋而大郡多升為府。王明清揮麈錄曰,太祖皇帝以歸德軍節度使創業,升宋州為歸德府,後為應天府。太宗以晉王即位,升幷州為太原府。真宗以壽王建儲,升壽州為壽春府。仁宗以昇王建儲,升建業為江寧府。英宗以齊州防禦使入繼,以齊州為興德軍。神宗自潁王升儲,升汝陰為順昌府。哲宗自延安郡王升儲,升延州為延安府。徽宗以端王即位,升端州為肇慶府。欽宗自定王建儲,前已升定州為中山府。太上以康王中興,升唐州為德慶府。今上以建王建儲,升建安為建寧府。宣和元年六月,邢州民董世多進狀,以英宗嘗為鉅鹿郡公,又知岳州孫勰進言,英宗嘗為岳州防禦使,詔加討論,時邢州已升安國軍,遂以邢州為信德府,岳州為岳陽軍。是歲十月,又詔以列聖潛邸所領地,再加討論。以真宗嘗為襄王,升襄州為襄陽府。仁宗嘗為慶國公,升慶州為慶陽府。英宗嘗為宜州刺史,以宜州為慶遠軍。神宗嘗為安州觀察使,以安州為德安府。又嘗為光國公,以光州為光山軍。哲宗嘗為東平軍節度使,以鄆州為東平府,嘗為均國公,以均州為武當軍。徽宗嘗為寧國公,以寧州為興寧軍。又嘗為平江鎮江軍節度使,竝升為府。又以太宗嘗為睦州防禦使,升睦州為遂昌軍。今上即位之初,升隆興寧國常德諸府,皆以潛藩擁麾之地也。[9]玉照新志曰,徽宗嘗封遂寧郡王,升遂州為遂寧府。嘗封蜀國公,升蜀州為崇慶府。沿至於今,無郡不府。而陿小之處,如滁和澤沁靖卭眉之類猶以州名。又有隸府之州,特異其名,而親理民事,與縣尹無別。[10]縣之隸於州者,則旣帶府名,又帶州名。而其實未嘗管攝於州。[11]體統乖而名實淆矣。竊以為宜仍唐制,凡郡之連城數十者,析而二之三之,而以州統縣,唯京都乃稱府焉。豈不畫一而易遵乎?

鄉亭之職[编辑]

漢書百官表,縣令長皆秦官,掌治其縣。萬戶以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萬戶為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12]是為長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為少吏。[13]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長。[14]十亭一鄉,鄉有三老有秩、[15]嗇夫游徼。[16]三老掌教化,嗇夫職聽訟,收賦稅,游徼徼循禁賊盜。[17]縣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則减,稀則曠。鄉亭亦如之。皆秦制也。高帝紀,二年二月,令舉民年五十以上,有能修行能帥衆為善,置以為三老。鄉一人,擇鄉三老一人,為縣三老。縣令丞尉以事相與教,復勿繇戍。[18]此其制不始於秦漢也。自諸侯兼幷之始,而管仲蒍敖子產之倫,所以治其國者,莫不皆然。[19]而周禮地宮,自州長以下,有黨正族師,閭胥比長。自縣正以下,有鄙師鄼長,里宰鄰長。則三代明王之治,亦不越乎此也。夫惟於一鄉之中,官之備而法之詳,然後天下之治,若網之在綱,有條而不紊。至於今日一切蕩然,無有存者。且守令之不足任也,而多設之監司。監司之又不足任也,而重立之牧伯。積尊累重,以居乎其上,而下無與分其職者。雖得公廉勤幹之吏,猶不能以為治,而况託之非人者乎?後魏太和中,給事中李冲上言,宜準古五家立一鄰長,五鄰立一里長,五里立一黨長,長取鄉人彊謹者。鄰長復一夫,里長二,黨長三。所復復征戍。餘若民。三載無愆則陟用。陟之一等。孝文從之。詔曰,鄰里鄉黨之制,所繇來久。欲使風教易周,家至日見,以大督小,從近及遠,如身之使手,幹之總條,然後口算平均,義興訟息。史言立法之初,多稱不便,及事旣施行,計省昔十有餘倍,於是海內安之。後周蘇綽作六條,詔書曰,非直州郡之官皆須善人,爰至黨族閭里正長之職,皆當審擇,各得一鄉之選,以相監統。隋文帝師心變古,開皇十五年,始盡罷州郡鄉官。而唐柳宗元之言曰,有里胥而後有縣大夫,有縣大夫而後有諸侯,有諸侯而後有方伯連帥,有方伯連帥而後有天子。由此論之,則天下之治始於里胥,終於天子,其灼然者已。故自古及今,小官多者其世盛,大官多者其世衰。[20]興亡之塗罔不由此。

漢時嗇夫之卑,猶得以自舉其職,故爰延為外黃鄉嗇夫,仁化大行,民但聞嗇夫,不知郡縣。[21]而朱邑自舒桐鄉嗇夫,[22]官至大司農,病且死,屬其子曰,我故為桐鄉吏,其民愛我,必葬我桐鄉。後世子孫奉嘗我,不如桐鄉民。[23]及死,其子葬之桐鄉西郭外。民共為起冢立祠,歲時祠祭至今不絕。[24]二君者,皆其縣人也。必易地而官,易民而治,豈其然哉!

今代縣門之前,多有牓曰,誣告加三等,越訴笞五十。此先朝之舊制,亦古者懸法象魏之遺意也。今人謂不經縣官,而上訴司府,謂之越訴。是不然。太祖實錄,洪武二十七年,四月壬午,命有司擇民間高年老人,公正可任事者,理其鄉之詞訟。若戶婚田宅鬬毆者,則會里胥決之。事涉重者,始白於官。若不繇里老處分,而徑訴縣官,此之謂越訴也。[25]惟其大小之相維,詳要之各執,然後上不煩而下不擾。唐至大曆以後,干戈興賦稅煩矣。而劉長卿之題霅溪李明府曰,落日無王事,青山在縣門。葢縣令之職,猶不下侵,而小民得以安其業。是以能延國命百有餘年,迄於僖昭而後大壞。然則鳴琴戴星,有天下者宜有以處之矣。

洪熙元年,七月丙申,巡按四川監察御史何文淵言,太祖高皇帝,令天下州縣,設立老人,必選年高有德,衆有信服者,使勸民為善。鄉閭爭訟亦使理斷。下有益於民事,上有助於官司。比年所用多非其人,或出自隸僕,規避差科,縣官不究年德如何,輒令充應,使得憑藉官府,妄張威福,肆虐閭閻。或遇上司官按臨,巧進讒言,變亂黑白,挾制官吏,比有犯者,謹已按問如律。竊慮天下州縣,類有此等,請加禁約。上命申明洪武舊制,有濫用匪人者,幷州縣官,皆寘諸法。然自是里老之選輕,而權亦替矣。[26]

漢世之於三老,命之以秩,頒之以祿。而文帝之詔,俾之各率其意以道民。當日為三老者,多忠信老成之士也。上之人所以禮之者甚優,是以人知自好,而賢才亦往往出於其間。新城三老董公,遮說漢王,為義帝發喪,而遂以收天下。壺關三老茂上書,明戾太子之冤,史册炳然,為萬世所稱道。本朝之老人,則聽役于官,而靡事不為。故稍知廉恥之人,不肯為此。而願為之者,大抵皆姦猾之徒,欲倚勢以陵百姓者也。其與太祖設立老人之初意悖矣。

國初以大戶為糧長,掌其鄉之賦稅。多或至十餘萬石,運糧至京,得朝見天子。洪武中,或以人材授官。至宣德五年,閏十二月,南京監察御史李安,及江西廬陵吉水二縣耆民,六年四月,監察御史張政,各言糧長之害,謂其倍收糧石,准折子女,包攬詞訟,把持官府,累經禁飭而其患少息,然未嘗以是而罷糧長也。惟老人則名存而實亡矣。[27]

巡簡即古之游徼也。[28]洪武中尤重之,而特賜之敕,[29]又定為考課之法。[30]及江夏侯周德興,巡視福建,增置巡簡司四十有五。[31]自弘治以來,多行裁革,所存不及曩時之半。巡簡裁則總督添矣。[32]何者?巡簡遏之於未萌,總督治之於已亂。

里甲[编辑]

常熟陳梅曰,周禮,五家為比,比有長。五比為閭,閭有胥。四閭為族,族有師。五族為黨,黨有正。五黨為州,州有長。五州為鄉,鄉有大夫。其間大小相維,輕重相制,綱舉目張,周詳細密,無以加矣。而要之自上而下,所治皆不過五人。葢於詳密之中,而得易簡之意,此周家一代良法美意也。後世人才,遠不如古,乃欲以縣令一人之身,坐理數萬戶口賦稅,色目繁猥,又倍於昔時,雖欲不叢脞,其可得乎?愚故為之說曰,以縣治鄉,以鄉治保,[33]以保治甲,視所謂不過五人者,而加倍焉。亦自詳密,亦自易簡。此斟酌古今之一端也。又曰,一鄉幾保,不妨多少,何也?因民居也,法用圓。十甲千戶,不得增損,何也?稽成數也,法用方。

掾屬[编辑]

古文苑注,王延壽桐栢廟碑人名,謂掾屬皆郡人,可考漢世用人之法。今考之漢碑皆然。不獨此廟,蓋其時唯守相命於朝廷,而自曹掾以下,無非本郡之人。故能知一方之人情,而為之興利除害。其辟用之者,即出於守相。而不似後代之官,一命以上皆由於吏部。故廣漢太守陳寵,入為大司農,和帝問在郡何以為理?寵頓首謝曰,臣任功曹王渙,以簡賢選能,主簿鐔顯,拾遺補闕,臣奉宣詔書而已。帝乃大悅。至于汝南太守宗資,任功曹范滂,南陽太守成瑨,委功曹岑晊,竝謠達京師,名標史傳。而鮑宣為豫州牧,郭欽奏其舉錯煩苛,代二千石署吏。是知署吏乃二千石之職,州牧代之尚為煩苛。今以天子而代之,宜乎事煩而日不給。[34]又其變也。銓注之法,改為掣籤,而吏治因之大壞矣。

京房傳,房為魏郡太守自請得除用他郡人。因此知漢時掾屬無不用本郡人者。房之此請,乃是破格。杜氏通典,言漢縣有丞尉及諸曹掾,多以本郡人為之。三輔縣則兼用他郡。[35]及隋氏革選,盡用他郡人。

唐高宗時,魏玄同為吏部侍郎,上疏言,臣聞傅說曰,明王奉若天道,建邦設都,樹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師長,不惟逸豫,惟以理人。昔之邦國,今之州縣,土有常君,人有定主。自求臣佐,各選英賢。其大臣乃命於王朝耳。秦幷天下,罷侯置守,漢氏因之。有沿有革,諸侯得自置吏,四百石已下,其傅相大官,則漢為置之。州郡掾史、督郵從事,悉任之於牧守。爰自魏晉,始歸吏部。遞相祖襲,以迄於今。用刀筆以量才,按簿書而察行,法令之弊,其來已久。蓋君子重因循而憚改作,有不得已者,亦當運獨見之明,定卓然之議。如今選司所行者,非皇上之令典,乃近代之權道。所宜遷革,實為至要。何以言之?夫丈尺之量,所及者蓋短,鍾庾之器,所積者寧多。况天下之大,士人之衆,而可委之數人之手乎?假使平如權衡,明如水鏡,力有所極,照有所窮,銓綜旣多,紊失斯廣。又以比居此任,時有非人,豈直媿彼清通,亦將竭其庸妄。情故旣行,何所不至。贓私一啟,以及萬端。至乃為人擇官,為身擇利,顧親疏而舉筆,看勢要而措情。加以厚貌深衷,險如谿壑,擇言觀行,猶懼不周,今使百行九能,析之於一面,具僚庶品,專斷於一司,其亦難矣。天祚大聖,比屋可封。咸以為有道恥賤,得時無怠。諸色入流,歲以千計。羣司列位,無復增多。官有常員,人無定限。選集之始,霧積雲屯。擢敍於終,十不收一。淄澠雜混,玉石難分。用舍去留,得失相半。撫即事之為弊,知及後之滋失。夏殷以前,制度多闕,周監二代,煥乎可觀。諸侯之臣,不皆命於天子。王朝庶官,亦不專於一職。故穆王以伯冏為太僕正,命之曰,慎簡乃僚,無以巧言令色,便辟側媚,其惟吉士。此則令其自擇下吏之文也。太僕正中大夫耳,尚以僚屬委之,則三公九卿,亦必然矣。周禮,太宰內史,並掌爵祿廢置。司徒司馬,別掌興賢詔事。當是分任於羣司,而統之以數職。各自求其小者,而王命其大者焉。夫委任責成,君之體也。所委者當,則所用者精。裴子野有言曰,官人之難,先王言之尚矣。居家視其孝友,鄉黨服其誠信。出入觀其志義,憂歡取其智謀。煩之以事,以觀其能。臨之以利,以察其廉。周禮始於學校,諱闕論之州里,告諸六事,而後貢之王庭,其在漢家尚猶然矣。州郡積其功能,然後為五府所辟。五府舉其掾屬,而升於朝,三公參得除署,尚書奏之天子。一人之身,所關者衆,一士之進,其謀也詳。故官得其人,鮮有敗事。魏晋反是,所失弘多。子野所論,葢區區之宋朝耳,猶謂不勝其弊,而况於當今乎?臣竊見制書,每令三品五品薦士,下至九品,亦令舉人。此聖朝側席旁求之意也。而褒貶未明,莫慎所舉,且唯賢知賢,聖人篤論。身且濫進,鑒豈知人?今欲務得實才,兼宜擇其舉主。流清以源潔,影端繇表正。不詳舉主之行能,而責舉人之庸濫,不可得已。漢書云,張耳陳餘之賓客厮役,皆天下俊傑。彼之蕞爾,猶能若斯,况以神皇之聖明,國家之德業,而不建久長之策,為無窮之基,盡得賢取士之術,而但顧望魏晋之遺風,留意周隋之敝事。臣竊惑之。伏願稍廻聖慮,時采蒭言,畧依周漢之規,以分吏部之選。即望所用精詳,鮮於差失。疏奏不納。

玄宗時,張九齡為左拾遺。上言,夫吏部尚書侍郎,以賢而授者也。雖知人之難,豈不能拔十得五?今膠以格條,據資配職,無得賢之實。若刺史縣令必得其人,於管內歲當選者,使考才行,可入流品,然後送臺又加擇焉。以所用多寡,為州縣殿最,則州縣慎所舉,可官之才多。吏部因其成,無今日之繁矣。[36]

都令史[编辑]

通典,晋有尚書都令史八人,秩二百石、與左右丞,總知都臺事。宋齊八人,梁五人,謂之五都令史。舊用人常輕,[37]武帝詔曰,尚書五都,職參政要,非但總理衆局,亦乃方軌二丞。頃雖求才,未臻妙簡,可革用士流,以盡時彥。乃以都令史視奉朝請。其重之如此。彼其所謂都令史者,猶為二百石之職,而間用士流為之。然南齊陸慧曉為吏部郎,吏部都令史,歷政以來,咨執選事。慧曉任己獨行,未嘗與語。帝遣人語慧曉曰,都令史諳悉舊貫,可共參懷。慧曉曰,六十之年,不復能咨都令史,為吏部郎也。故當日之為吏部者,多克舉用人之職。自隋以來,令史之任,文案煩屑,漸為卑冗,不參百官。[38]至於今世,則品彌卑,權彌重。八柄詔王,乃不在官而在吏矣。

舊唐書,許子儒居選部,不以藻鑑為意,有令史緱直,[39]是其腹心,每注官多委令下筆,子儒但高枕而臥,語緱直云平配,由是補授失序,傳為口實。嗟乎!未若今日之以緱直為當官,以平配為著令也。

胥史之權,所以日重而不可拔者,任法之弊,使之然也。開誠布公以任大臣,疏節闊目以理庶事,則文法省而徑竇清,人材庸而狐鼠退矣。

吏胥[编辑]

天子之所恃以平治天下者,百官也。故曰臣作朕股肱耳目。又曰天工人其代之。今奪百官之權,而一切歸之吏胥,是所謂百官者虛名,而柄國者吏胥而已。郭隗之告燕昭王曰,亡國與役處。吁,其可懼乎!秦以任刀筆之吏而亡天下,此固已事之明驗也。

唐鄭餘慶為相,有主書滑渙,久司中書簿籍,與內官典樞密劉光琦,相倚為姦。每宰相議事,與光琦異同者,令渙往請必得。四方書幣貲貨,充集其門。弟泳官至刺史。及餘慶再入中書,與同僚集議,渙指陳是非,餘慶怒叱之。未幾罷為太子賓客。其年八月,渙贓汚發,賜死。憲宗聞餘慶叱渙事,甚重之。久之復拜尚書左僕射。[40]韋處厚為相,有湯銖者,為中書小胥,其所掌謂之孔目房。宰相遇休假,有內狀出,即召銖至延英門付之,送知印宰相。繇是稍以機權自張,廣納財賄。處厚惡之。謂曰,此是半裝滑渙矣,乃以事逐之。[41]夫身為大臣,而有甘臨之憂,係遯之疾,則今之君子有媿於唐賢多矣。

謝肇淛曰,從來仕宦法網之密,無如本朝者。上自宰輔,下至驛遞倉巡,莫不以虛文相酬應。而京官猶可,外吏則意甚矣。大抵官不留意政事,一切付之胥曹,而胥曹之所奉行者,不過已往之舊牘,歷年之成規,不敢分毫踰越。而上之人,旣以是責下,則下之人,亦不得不以故事虛文應之。一有不應,則上之胥曹又乘隙而繩以法矣。故郡縣之吏,宵旦竭蹶,惟日不足,而吏治卒以不振者,職此之繇也。

又曰,國朝立法太嚴,如戶部官,不許蘇松浙江人為之,以其地多賦稅,恐飛詭為奸。然弊孔蠹竇,皆繇吏胥,堂司官遷轉不常,何知之有?今戶部十三司,胥吏皆紹興人,可謂目察秋毫而不見其睫者矣。

法制[编辑]

法制禁令,王者之所不廢,而非所以為治也。其本在正人心,厚風俗而已。故曰居敬而行簡,以臨其民。周公作立政之書曰,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獄庶慎。又曰庶獄庶慎文王罔敢知于茲。其丁寧後人之意,可謂至矣。泰始皇之治,天下之事,無大小皆決於上。上至以衡石量書,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而秦遂以亡。太史公曰,昔天下之網嘗密矣,然姦偽萌起,其極也上下相遁,至於不振。然則法禁之多,乃所以為趣亡之具,而愚闇之君,猶以為未至也。杜子美詩曰,舜舉十六相,身尊道何高。秦時任商鞅,法令如牛毛。又曰,君看燈燭張,轉使飛蛾密。其切中近朝之事乎!漢文帝詔置三老,孝弟力田常員,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夫三老之卑,而使之得率其意,此文景之治,所以至於移風易俗,黎民醇厚而上擬於成康之盛也。

諸葛孔明開誠心布公道,而上下之交,人無間言,以蕞爾之蜀,猶得小康。魏操吳權,任法術以御其臣,而篡逆相仍,略無寧歲。天下之事固非法之所能防也。

叔向與子產書曰,國將亡,必多制。夫法制繁,則巧猾之徒,皆得以法為市。而雖有賢者,不能自用,此國事之所以日非也。善乎杜元凱之解左氏也,曰,法行則人從法,法敗則法從人。[42]

前人立法之初,不能詳究事勢,豫為變通之地。後人承其已弊,拘於舊章,不能更革,而復立一法以救之。於是法愈繁而弊愈多。天下之事,日至於叢脞。其究也眊而不行。[43]上下相蒙,以為無失祖制而已。此莫甚於有明之世,如勾軍行鈔二事,立法以救法,而終不善者也。

宋葉適言,國家因唐五代之弊,收斂藩鎮之權,盡歸於上,一兵之籍,一財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為之也。欲專大利,而無受其大害,遂廢人而用法,廢官而用吏。禁防纖悉,特與古異,而威柄最為不分。雖然,豈有是哉!故人才衰乏,外削中弱,以天下之大而畏人,是一代之法度,又有以使之矣。又曰,今內外上下,一事之小,一罪之微,皆先有法以待之。極一世之人,志慮之所周浹,忽得一智,自以為甚奇,而法固已備之矣。是法之密也。然而人之才不獲盡,人之志不獲伸,昏然俛首,一聽於法度,而事功日隳,風俗日壞,貧民愈無告,奸人愈得志。此上下之所同患,而臣不敢誣也。又曰,萬里之遠,嚬呻動息,上皆知之。雖然,無所寄任,天下泛泛焉而已。百年之憂,一朝之患,皆上所獨當,而羣臣不與也。夫萬里之遠,皆上所制命,則上誠利矣。百年之憂,一朝之患,皆上所獨當,而其害如之何?此夷狄所以憑陵而莫禦,讐恥所以最甚而莫報也。

陳亮上孝宗書曰,五代之際,兵財之柄,倒持於下,藝祖皇帝束之於上,以定禍亂。後世不原其意,束之不已,故郡縣空虛,而本末俱弱。

洪武六年,九月丁未,命有司庶務,更月報為季報,以季報之數,類為歲報。凡府州縣輕重獄囚,即依律斷決,不須轉發。果有違枉,從御史按察司糾劾。令出,天下便之。

省官[编辑]

光武中興,海內人民,可得而數。裁十二三,鄣塞破壞,亭燧絕滅。或空置太守令長,招還流民。帝笑曰,今邊無人,而設長吏治之,如春秋素王矣。以故省幷郡國及官僚,屢見於史,而總之曰,兵革旣息,天下少事,文書調役,務從簡寡,至乃十存一焉。以此知省官之故,緣於少事。今也文書日以繁,獄訟日以多,而為之上者,主於裁省,則天下之事,必將叢脞而不勝。不勝之極,必復增官,而事不可為矣。

晉荀勗之論,以為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昔蕭曹相漢,載其清靜,民以寧一,所謂清心也。抑浮說,簡文案,略細苛,宥小失,有好變常以徼利者,必行其誅,所謂省事也。此探本之言,為治者識此,可無紛紛於職官多寡之間矣。

註釋[编辑]

  1. 崔銳言今之郡,大者千里,屬邑數十。為長者名數且不能悉,奚望其理也。宜令大郡不過四百里,邑百里。
  2. 按漢河東郡二十四縣,後漢二十城,魏正始八年,分河東汾北十縣為平陽郡。
  3.  禮記孔子閒居引詩作威儀逮逮。
  4. 庭,縣庭也。
  5. 字伯門,太山人,見風俗通。
  6. 不知何年始改此制。洪武十四年十月,定考劾法,府以田糧十五萬石已上,州以七萬石已上,縣以三萬石以上,親臨王府上司。軍馬守禦,路當驛道,邊方衝要者為繁。不及此者為簡。
  7. 舊唐書田悅傳,朱滔自稱冀王,悅稱魏王,王武俊稱趙王,又請李納稱齊王。以幽州為范陽府,魏州為大名府,恒州為真定府,鄆州為東平府。李希烈傳,僣號以汴州為大梁府。是則以州稱府者僣也。
  8. 册府元龜載,長興三年,中書省奏,本朝都長安,以京兆府為上。今都雒陽請以河南府為上。其五府舊以風翔府為首。河中成都江陵興元為次。中興初,升魏博為興唐府,鎮州為真定府,皆是創業興王之地,宜升在五府之上合為七府。
  9. 隋煬帝大業九年,詔曰:博陵昔為定州,地居衝要,先皇歷試所基,王化斯遠。故以道冠豳風,義高姚邑。朕巡撫氓庶,爰屆茲邦。瞻望郊壥,懷德思止。可改博陵為高陽郡,赦境內死罪已下,給復一年。於是召高祖時故吏,皆量才授職。此前代升郡故事。然以先皇蒞任之邦,追思舊德,有此特詔。至宋則但列空銜便加恩數矣。
  10. 凡唐宋舊設之州,並有附郭縣,而州不親民事。元初省冗官,令州官兼領。洪武初併附郭縣入州。浦士衡曰,國朝建立府州,多踵勝國。其最異者,則以州統縣,而省縣入州。刺史而下,行縣令之事。所謂名存實異,與宋以前不同者也。
  11. 惟到任繳憑,必繇州轉府,尚有餼羊之意。
  12. 宋書百官志,漢制丞一人,尉大縣二人,小縣一人。
  13. 武帝紀,元光六年詔曰,少吏犯禁。甯成傳,為少吏必陵其長吏。
  14. 宋書五家為伍,伍長主之。二伍為什,什長主之。十什為里,里魁主之。十里為亭,亭長主之。史記建元以來侯者年表,張章父為長安亭長,失官。是亭長亦稱官也。
  15. 張敞傳註,師古曰,鄉有秩者,嗇夫之類也。
  16. 宋書又有鄉佐。
  17. 宋書鄉佐有秩,主賦稅,三老主教化,嗇夫主爭訟,游徼主姦非。
  18. 三老為鄉官,故壺關三老茂得上書,言太子。黃覇傳,使郵亭,鄉官皆畜鷄
  19. 管子書曰,擇其賢民,使為里君。
  20. 文献通考,言唐之初,止有上中下都督府。其後則有節度觀察團練諸使。宋之初止有轉運使,其後則有安撫提刑等官。 唐書代宗紀,大暦八年九月癸未,晉州男子郇模,以麻辮髮,持竹筐葦席,哭于東市,請献三十字,一字為一事。其言練者,請罷諸州團練使也。其言監者,請罷諸道監軍使也。
  21. 後漢書本傳。
  22. 舒縣之鄉
  23. 師古曰,嘗謂烝嘗之祭。
  24. 漢書循吏傳。
  25. 宣德七年,正月乙酉,陝西按察僉事林時言,洪武中,天下邑里,皆置申明旌善二亭,民有善惡則書之,以示勸懲。凡戶婚田土,鬬毆常事,里老於此剖決。今亭宇多廢,善惡不書,小事不繇里老輙赴上司,獄訟之繁皆由於此。 景泰四年詔書,有怠惰不務生理者,許里老依教民榜例懲治。 天順八年三月,詔軍民之家,有為盜賊,曾經問斷不改者,有司即大書盜賊之家四字於其門。能改過者,許里老親鄰人相保管,方與除之。此亦古者畫衣冠異章服之遺意。
  26. 英宗實錄,言松江知府趙豫,和易近民,凡有詞訟,屬老人之公正者剖斷,有忿爭不已者,則已為之和解。故民以老人目之。當時稱為良吏。 正統以後,里老往往保留令丞,朝廷因而許之,尤為獘政。見於景泰三年十月庚戌,太僕寺少卿黃仕揚所奏。
  27. 今州縣或謂之耆民,或謂之公正,或謂之約長,與庶人在官者無異。
  28. 元史,成宗大德十年正月,陞巡簡為九品。
  29. 洪武十三年二月丁卯,見御製文集第七卷。
  30. 二十五年閏十二月辛卯。
  31. 二十年四月。
  32. 崇禎年,至薊州保定各設總督。唐自乾元以後,節度觀察防禦使之設,正與本朝累添總督巡撫兵備相類。
  33. 或謂之都。
  34. 隋文帝開皇二年,罷辟署。令吏部除授品官,為州郡佐官。其時劉炫對牛弘,以為往者州唯置綱紀,郡置守丞,縣置令而已,其餘具僚則長官自辟。是知自辟掾屬,即齊魏之世猶然。宋史選舉志,宋初內外小職任,長吏得自奏辟。熙寧間,悉罷歸選部。然要處職任,如沿邊兵官,防河捕盜,重課額務場之類,尋又立專法聽舉,於是辟置不能全廢也。
  35. 黃覇傳,補左馮翊二百石卒史。如淳曰,三輔郡得任用他郡人,而卒史獨二百石,所謂尤異者也。
  36. 柳渾傳,德宗嘗親擇吏,宰畿邑有效。召宰相語,皆賀帝得人。渾獨不賀,曰此特京兆尹職耳,陛下當擇臣輩,以輔聖德,臣當選京兆尹承大化,尹當求令長聽細事。代尹擇令,非陛下所宜。帝然之。
  37. 後漢百官志,尚書令史十八人,二百石。然梁冀傳曰,學生桂陽劉常,當世名儒,冀召補令史以辱之,則知此職非士流之所為也。
  38. 金史,皇統八年,用進士為尚書省令史。正隆二年罷。世宗紀,大定二年二月甲寅,復用進士為尚書省令史。二十三年,閏月戊午,上謂宰臣曰,女直進士,可依漢兒進士,補省令史。夫儒者操行清潔,非禮不行。以吏出身者,自幼為吏,習其貪墨,至於為官,性不能改。政道興廢,實由於此。章宗紀,明昌二年五月戌辰,詔御史臺令史竝以終場舉人充。李完傳,言尚書省令史,正隆間用雜流。大定初,以太師張浩奏請,始統取進士。天下以為當。今乞以三品官子孫,及終場舉人,委臺官辟用,上納其言。選舉志言,終金之代,科目得人為盛,諸宮護衞,及省臺部譯史令史,通事仕進皆列於正班。斯則唐宋以來之所無者。豈非因時制宜,而以漢法為依據者乎?以令史官至宰執者,移刺道,魏子平孟浩梁肅張萬公粘割幹特勒董師中王蔚馬惠廸馬謀楊伯通賈鉉孫鐸孫即康賈益謙皆有傳。
  39. 新舊書竝作句直。句音勾,是宋人減筆字,今據册府元龜正之。
  40. 唐書本傳。
  41. 册府元龜。
  42. 宣公十二年傳解。
  43. 語出漢書董仲舒傳。師古曰,眊不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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