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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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因

  經名:易因。又名九正易因,李氏易因。明李贊著。六卷。底本出處:《萬曆續道藏》。參校版本:清汲古閣《續修四庫全書》刻本(簡稱汲古閣本)。

  易因上經

  乾  坤  屯

  蒙  需  訟

  師  比  小畜

  履  泰  否 

  同人 大有 謙

  豫  隨  蠱

  臨  觀  噬嗑

  賁  剝  復

  无妄 大畜 頤

  大過 習坎 離

  易因上經卷之一#1

  乾下乾上乾:元,亨,利,貞。

  初九:潛龍,勿用。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

  九四:或躍在淵,无咎。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上九:亢龍有悔。

  用九:見草龍無首,吉。

  《彖#2》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蕾買行雨施,品物流行。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首出庶物,萬國咸寧。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皂。

  潛龍勿用,陽在下也。

  見龍在田,德施普也。

  終日乾乾,反復道也。

  或躍在淵,進无咎也。

  飛龍在天,大人造也。

  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

  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文言》曰: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

  初九曰:潛龍勿用,何謂也?子曰:龍德而隱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遯世无悶#3,樂則行之,憂則違之,確乎其不可拔,潛龍也。

  九二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龍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謹,閑邪存其誠,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

  九三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何謂也?子曰:君子進德修業,忠信,所以進德也;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知至至之,可與幾也。知終終之,可與存義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无咎矣。

  九四曰:或躍在淵,无咎。何謂也?子曰:上下元常,非為邪也。進退元恆,非離草也。君子進德修業,欲及時也,故无咎。

  九五曰: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水流濕,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睹。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則各從其類也。

  上九曰:亢龍有悔。何謂也?子曰:貴而元位,高而元民,賢人在下位而元輔,是以動而有悔也。

  潛龍勿用,下也。

  見龍在田,時舍也。

  終日乾乾,行事也。

  或躍在淵,自試也。

  飛龍在天,上治也。

  亢龍有悔,窮之災也。

  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潛龍勿用,陽氣潛藏。

  見龍在田,天下文明。

  終日乾乾,與時偕行。

  或躍在淵,乾道乃革。

  飛龍在天,乃位乎天德

  亢龍有悔,與時偕極。

  乾元用九,乃見天則。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貞者,情也。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大哉乾乎?剛健中正,純粹精也。六爻發揮,旁通情也。時乘六龍,以御天也。蕾買行雨施,天下平也。

  君子以成德為行,日可見之行也。潛之為言也,隱而未見,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君子學以聚之,問以辨之,寬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

  九三,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九四,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夫#4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而配於人乎?死於鬼神乎?

  亢之為言也,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喪。其唯聖人乎?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

  乾為天

  大哉,乾元,萬物資始。既資以始,必資以終。元非統天而何!夫天者,萬物之一物,苟非統以乾元,又安行雲施雨,使品物流通,形著而若是亨乎!故曰:大哉,乾元。人唯不明乾道之始終,是以不知乾元之為大。苟能天#5明乎此,則知卦之六位,一時皆已成就,特乘時而後動矣。是故居初則乘潛龍,居二則稱見龍,居三乘惕龍,居四乘躍龍,居五乘飛龍,居上乘亢龍。蓋皆乾道自然之變化,聖人特時乘之以御天云耳。是故一物各具一乾元,是性命之各正也,不可得而同也。萬物統體一乾元,是太和之保合也,不可得而異也。故曰:乃利貞。然則人人各正一乾之元也,各具有是,首出庶物之資也,乃以統天者,歸之乾;時乘御天者,歸之聖,而自甘與庶物同腐焉,不亦傷乎?萬國保合,有是乾元之德也,何嘗一日不成寧也?乃以乾為天,以萬為物,以聖人能寧萬國,以萬國必咸寧于聖人,不益傷乎?故曰:乾,元,亨,利,貞。舉四德以歸乾,而獨以大哉贊元,其旨深矣。

  《文言》曰:乾元者,始而亨者也,人見其始而亨,不見其亨之始,蓋亨之始有利貞焉,性情之謂也。夫大哉乾元,固萬物之所資始,孰知此利貞者。又乾元之所資始乎,故又日乾始。夫唯其有此乾始,而後能以美利利天下耳。不然,安能然哉。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而不言所利,天下咸受。夫乾始之美利而不知所利,此其為利,不亦大矣哉。而孰知即此利貞者為之哉。故又贊之曰:大哉;乾`之利貞乎。剛矣,健矣,中矣,正矣,純矣,粹矣,精矣,美矣,雖欲極其形容,有不能擬諸形容者矣。蓋情其性則為剛健中正,純粹精之美德而不可見。性其情則即此一卦之六爻,曲暢而旁通之,亦已發揮無餘蘊矣。既有六爻,則有六龍而時乘之以御天。吾知天且弗違矣。既乘六龍,則自能行雲施雨而天下平矣,有不能以美利利天下乎?大抵乾之為德,虛位也,所謂大哉,乾之元是也。人與天與聖人皆共之,故不別其孰為天,孰為人,而孰為聖人,使知其不可二矣。乾之為貞,實德也,所謂性情是也。人與天也,聖人也,皆具之,故不別其孰為性而孰為情,孰為利而孰為貞,使知其不可離矣。

  《文言》曰:元者,善之長也。夫觀《象》之辭,唯有元、亨、利、貞四德已矣,而夫子讀之,何其多端也?其曰:大哉,乾元,則已贊乾之元矣,是所重在元也,使人由乾以體元,而四德總歸于一德。其曰: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貞者,性情也。則又直贊乾之貞,是所重在貞也,使人知貞。又起元而四德,又未始不旋相為元,是皆聖人之乾也,非他人之所能與也。其曰:元者,善之所云,尚足以稱乾與坤乎哉。夫苟其剛躁而不可成也,而猶可以稱乾焉;委靡而不足為也,而猶可以稱坤焉,則天不載天,地不成地,吾人將打所蓋載也,不知此固至健至順者之所自有,而何用補助于其間也。是故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地之所以能為順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天之所以能為健也,若健而復濟以順,必非真健者,自元所用,彼健為也。順而仍加以健,必非至順者,自元所用,彼順為也。嗚呼,是惡足以識乾坤之正性乎。乾坤一也。故《乾》日元亨,《坤》亦日元亨,但《乾》日利貞而《坤》則曰利牝馬之貞。且不但馬也,而又日牝馬焉,則其視龍之變化飛騰為何如,而坤獨利此者,則以此為坤之貞故也。故君子有所往而法坤,則唯牝馬之貞是安。故曰:安貞吉,有所用以從事,則唯牝馬之貞是利。故曰:利永貞,以大終也。大,指乾以大而終,則元敢為主、元敢當先、元敢朋黨,乃貞矣。先迷以下,所謂利牝馬之貞也。先者,為乾、為主而吾後之,則得主而利主者,或西、或南而吾守之,則東北以居。蓋唯主是從,則志意專一而不二,安居擊以聽則後順,得常而不迷,坤之利貞如此,是乃元亨也。

  人之生也直,直疑不方矣。今言直而又言方者,以人但知直而不知直之自有方也。夫人最初一念,非其直遂之正性乎?然旋發旋覺,則初者為直而覺者亦為直。覺則止,止則方,出則雖有直方合之本一光大耳。地性博厚,坤德無疆,其不可孤蓋如此矣。故爻兼言直方焉。直者為正,方者為義,正者以止,義者以行,止者是敬,敬非著意也。唯其內之,直而已;方者是義,義非襲取也,唯其行之,利而已。此豈有待干學習而後利哉。固不習而元不利者也,夫何疑。

  附錄

  坡公解曰:龍變化而自用者也,馬馴服而用于人者也,為人用而又牝焉,順之至也。至順而不貞,則陷於邪,故利牝馬之貞。李禿舫曰:至順未有不貞者。至順者,順乾也。順乾矣,有不貞乎。若得朋,若與類,若西南行,則以陰柔而復。附于陰柔,安能一心聽命于乾而為大順之至乎?又解曰:坤之為道,可以為人用而不可以自用,可以為和而不可以為倡,故君子利有攸往。先則迷而失道,後則順而得主,此所以為利也。西與南則兌也、離也、巽也,皆吾朋。束與北則震也、坎也、艮也,皆非吾朋。兩陰不能相用,故必離類。絕朋而來,主于東北。李禿翁曰:乾者,坤之主也。乾為主,不須求,求反失之,便有得朋之想矣,不能一心以聽命于乾矣。又解曰:以六居二,可謂柔矣。夫直,方之所欲言者,而發之為言,而謂信也。忠以成信,信本于中。夫誰不由斯義乎,故君子之于忠信,沒身焉爾矣。苟或未知其為至也,而能知其為吾之庸言、庸行而不敢不終身焉,是亦可與存義而寡過者,何也?彼其終日之所乾乾者,唯恐不合於義故耳。故知至者,聞忠恕即一貫,否則終身守此忠恕,竟不知一貫為何語矣。是故曾子以忠恕為極至,而門人以忠恕終其身。此唯與未唯之別也。夫子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其恕乎?信哉。學者之於忠恕,終身焉可也。待其自悟則自知至,而今曷可強也。吁,其必有剛、健、中、正、純、粹、精之乾德而後可乎。若是,坤德庾不可以語知至之學明矣。九四處乾之上,介于疑信之間,似乎知至矣,而又未敢以遽信,便欲以此終其身與,則又未肯以自安,是或躍之時也。故夫子央之曰:德貴有常。今而或上或下,何其無常也?業貴有恆,今而或進或退,何其無恆也?豈以忠信之語邪謬而未足信與?抑必絕類離草而後為至人也。然既草於人矣,又安能離草以獨立?吾以謂君子進德修業所貴,及時勇往,一刀兩斷耳。若猶在疑信之間,何日能太平也?不疑固元有知至之日,徒疑亦安有艮止之候?須及時決了,乃保无咎矣。九五飛龍則是。則是有德、有位、有時,三重具焉者也。天下之所利見者,更莫甚於九五之大人矣。若九二,則有德元位,何以同稱大人、同為萬物之所利見乎?蓋天下唯德為至貴。德在我矣,時位惡能限之?故曰:自天子以至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使庶人而有君德,亦自然為利見之大人;使上焉者而元德,則雖位居九五,其誰利見之哉。故知德之所在,時與位非所論也。吾夫子不可以觀乎?曰:若是則六爻皆龍,何以獨二?蓋二之龍德己見矣,所謂龍德而正中者也,是時人之家舍也,眾之所必歸也,故未嘗御天而德施已普,非君而有君德矣。何待向明而治,而後天下文明邪?若他爻正,當及時以進德修業者,豈得自比于二哉。故初則戒其勿用,而識潛修之宜。上則慮其已亢,而有亢龍之悔。若三、若四,非日乾夕惕,則或躍以疑,皆進修之時,非利見之候也。苟其成德為行,日已可見,則或為二,或為五,何不可者,均之為大人則均之,為萬物之所利見,又何疑焉?

  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嗚呼,是大人也,九五當之與。然《文言》不言有位,不言元位?不知其果為五也,抑九二當之與。然高不言飛,卑不言見,不知其果為二也。吾意其為人也,而天且不敢違矣,非以其能統天,而又能御天與。吾意其為人也,而人且不敢違矣,非以其能首出庶物,又能咸寧萬國與。吾意其為人也,而鬼神且弗敢違矣,非以其能神、能鬼、能變、能化、能大、能小、能潛、能飛、能雲、能雨,不知其然而然也與。嗚呼,斯其為大人也,吾與子皆共之,而奚敢以他諉。

  九五,飛龍也。夫子卻說聲應氣求,各從其類,則非其類者,未必有利見之願矣。三之與四,初之與上,並居六位,猶不相知,然則僅僅九二一大人耳。顏氏之子,一庶幾耳。嗚呼,眾矣,一人不為少矣。唯顏氏沒,遂元人焉,悲夫。此夫子所以感切于二五之際也。          

  知進知退,便是聖人,便不失正,不至待其亢也。故時有亢而聖人無亢,故重言聖人以勉之,非如今之庸夫俗子所讀,斷章取義,以濟己私之云也。

  九者,乾之用,故凡乾皆用九。乾之九皆為龍,故又以乾之九為草龍。然乾之草龍可得而見也。乾之草龍,元首不可得而見也。若不見此,決不成龍。故用九者,能真見草龍之元首,則自然首出庶物,而萬國皆咸寧矣。自然時乘御天而宇宙在吾手矣,自然大明乾道之終始,一元統天而萬化生于身矣。故曰:用九,見草龍元首,吉。吉者,元也、亨也、利也、貞也。

  用九,天德不可為首,如有首則不稱天德矣。故曰:乾元用九,乃見天則。蘇子瞻曰:乾元以元首為天則。嗚呼,至矣。

  附錄

  莊生#6曰:易以道陰陽。

  楊子雲曰:必犧綿絡,天地經以八卦,文王附六爻,孔子錯其象,象其辭,然後發天地之藏,定萬物之基。

  陳圖南曰:羲皇始畫八卦,重為六十四,不立文字,使天下之人默觀其象而已。能如象焉則吉凶應,違其象則吉凶反,此羲皇氏作不言之教也。

  邵堯夫曰:夫易,聖人長,君子消小人之具也。及其長也,關之於未然,及其消也,闔之於未然,一消一長,一闢一闔,渾然元邇,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于此。

  周茂叔曰:聖人之精,畫卦以示;聖人之蘊,因卦以發。卦不畫,聖人之精不可得而見。微卦,聖人之蘊,殆不可悉得而聞。易何止五經之源,其天地鬼神之奧乎。

  丘仲深曰:乾之三畫,萬世文字之祖。元、亨、利、貞四字,萬世義理之宗。在天為春、夏、秋、冬,在人為仁、義、禮、智,流行天地之間為元、會、運、世。蔡子木曰:初潛,顏子當之,勿用以成德也。二見,孔子當之,時舍而文明也。三惕,皋夔、稷契當之,克艱而不危也。四躍,湯、武當之,時晦而終革也。五飛,堯、舜當之,聖德而光被也。上亢,伊、周當之,處亢而不失其正也。是六爻也,分擬之則各以其時,統會之則歸之聖人之大明。

  坡公解曰:今之飛者,昔之潛者也,而誰非大人與。又曰:夫處此者,豈元元悔之道哉。故言有者,皆非必然者也。又曰:陰陽和而物生。曰:嘉禮非亨,則偏滯而不合義;非利,則慘洌而不和。

  羅彝正曰:三居二乾之問,有乾乾之象,居下乾之終,有日終而夕之象。三居下之上,乃危地也。以其終日乾乾而夕猶惕,故得无咎。      

  石守道曰:天極高,不能下交于地,豈能行四時、生百物?君極尊,不下接於人,豈能懷萬國、御百官?故自不至于亢也。

  王幾曰:乾、天德也。天地靈地#7 結而為心。元欲者,心之本體。所謂乾也,天德之運,晝夜周天,終古不息。日月之代明,四時之錯行,不害不悖,以其健也。聖德之運,通乎晝夜,終身不息,同乎天也。賢人以下不能元欲,所欲不必沉溺,意有所向,便是欲。寡之又寡,以至于元。人以天定。君子之強,以法天也。嘗考天文,天行有常度而無停機,天非有體也?因#8星之附麗以為體,天如倚。蓋南北二極相貫,北高南下,窺之以管極中。一星旋轉尤密,不出管中者曰紐星,所舍天之樞也。天體不動,非不動也,旋轉不離于垣,猶樞之闔闢不離于曰#9 ,未嘗有所動也。故曰:維天之命,於穆不已。天之所以為天也,元有遠邇高深受命如響,此造化之樞紐,千聖相傳之秘藏也。儒者諱言虛寂。夫子于咸發感應之理,詳言之,何也?蓋天下之感,皆生于寂,而其應也,皆本于虛。虛以適變,寂以神感,何思何慮。所以一天下之動,堯之中、舜之微、文之穆,孔之默、顏之愚,周之靜,皆是物也。世儒泥于典要,思為昧。夫所謂虛寂之體,聖學所以不明,造化或幾乎息矣。

  坤下坤上

  坤:元亨,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象》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馬地類,行地元疆,柔順利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安貞之吉,應地元疆。

  《象》曰: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初六,履霜,堅冰至。

  《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

  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六二:直、方、大,不習元不利。

  《象》曰:六二之動,直之#10方也。

  不習元不利,地道光也。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元成有終。

  《象》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

  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六四:括囊,无咎、元譽。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六五:黃裳,元吉。

  《象》日.一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上六:龍戰于野,其血玄黃。

  《象》曰:龍戰于野,其道害#11也。

  用六:利永貞。

  《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

  順也。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元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

  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元成,而代有終也。

  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易》曰:括囊,无咎,元譽。蓋言謹也。

  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于四支。發于事業,美之至也。

  陰疑于陽,必戰。為其嫌于元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烏。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

  坤為地

  乾坤定質,則一健一順。健之不能為順,亦猶順之不能為健。苟責健以順,責順以健,健順皆失其質矣。乾坤兩卦即為反常,非天尊地卑之正理也。乾坤定位;則一夫一婦。夫之不可為婦,亦猶婦之不可為夫。苟責夫以婦,責婦以夫,夫婦皆反其分矣。乾坤兩卦總為失位,非君尊臣卑之正道也。是故上天下地,天下之乾坤也。一夫一婦,家家之乾坤也。其位定,故不可反以常。其質定,故不可易以能。用當其才,才適于用。聖人之首乾坤也有以哉。不然,神龍而牝馬之龍固元所用,其飛騰而引重致遠之役,龍將訕焉。牝馬而神龍之馬固元所施,其負載而興雲致雨之技焉,何知焉?一乾坤也,即不用其所長,皆為廢物,而況人與?是故聖人于乾坤,獨分別而詳言之。乃世之儒者,畫蛇添足,謂健而不順,則剛躁而不可成;順而不健,則委靡而不可振。吁,果若所云,尚足以稱乾與坤乎哉。人#12苟其剛躁而不可成也,而猶可以稱乾焉,委靡而不足為也,而猶可以稱坤焉,則天不載#13天,地不成地,吾人將打#14所蓋載也。不知此固至健至順者之所自有,而何用補助于其問也。是故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地之所以能為順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天之所以能為健也。若健而復濟以順,必非真健者。自元所用彼健為也;順而仍加以健,必非至順者,自元所用彼順為也。嗚呼,是惡足以識乾坤之正性乎。乾坤一也,故乾日元亨,坤亦日元亨。但乾曰利貞,而坤則日利牝馬之貞,且不但馬也,而又曰牝馬焉,則其視龍之變化飛騰為何如,而坤獨利此者,則以此為坤之貞,故也。故君子有所往而法坤,則唯牝馬之貞是安。故曰:女#15貞吉。有所用以從事,則唯牝馬之貞是利。故曰:利永貞,以大終也。大指乾以大而終,則元敢為主、元敢當先、元敢朋黨,乃貞矣。先迷以下,所謂利牝馬之貞也。先者為乾、為主,而吾後之,則得主而利主者,或西、或南而吾守之,則東北以居,蓋唯主是從,則志意專一而不二,安居以聽則後順得常而不迷,坤之利貞如此,是乃元亨也。

  人之生也直,直疑不方矣。今言直而又言方者,以人但知直而不知直之自有方也。夫人最初一念非其直遂之正性乎?然旋發旋覺,則初者為直而覺者亦為直,覺則止,止則方,出則雖有直方合之本一光大耳。地性博衝#16坤德無疆,其不可孤蓋如此矣。故爻兼言直方焉。直者為正,方者為義,正者以止,義者以行,止者是敬,敬非著意也。唯其內之直而已。方者是義,義非龍取也。唯其行之,利而已。此豈有待于學習而後利哉。固不習而元不利者也,夫何疑。

  附錄

  坡公解曰:龍,變化而自用者也。馬,馴服而用于人者也。為人用而又牝,馬順之至也。至順而不貞,則陷於邪,故利牝馬之貞。李禿翕曰:至順,未有不貞者。至順者,順乾也。順乾矣,有不貞乎?若得朋、若與類、若西南行,則以陰柔而復附于陰柔,安能一心聽命于乾而為大之至乎?又解曰:坤之為道,可以為人用而不可以自用,可以為和而不可以為倡,故君子利有攸往。先則迷而失道,後則順而得志#17。此所以為利也。西與南,則兌也、離也、巽也,皆吾朋。東與北,則震也、坎也、艮也,皆非吾朋。兩陰不能相用,故必離類。絕朋而來#18,主于束

  李禿翁曰:乾者,坤之主也。乾為主,不須求,求反失之,便有得朋之想矣。不能一心以聽命于乾矣。又解曰:以六居二,可謂柔矣。夫直、方、大者,何從而得之?曰:六二,順之至也。君子之順,豈有他哉。循理元私而已。禿翁曰: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夫子已解得十分了,不須再以順理元私解也。夫人唯其至柔,所以至剛;唯其至靜,所以至方。故柔可能也,至柔不可能也。嗚呼,至矣。又解曰:處上下之交,皆非安地也。乾安于上,以未至于上為危,故九三有夕惕之憂。坤安于下,以始至于上為難,故六四有括囊之慎。陰之進,而至于三猶可貞也,至于四則殆矣。故自括結以求无咎、元譽。咎與譽,人之所不能免也。出乎咎必入乎譽,脫乎譽必羅#19乎咎,咎所以致罪而譽所以致疑也甚矣。元譽之難也。又解曰:方其變化,雖草木猶蕃。及其閉也,雖賢人亦隱。禿翁曰:讀此可以痛哭。又解曰:黃中之色也,通是理然後有是色也,裳下之飾也。黃而非裳,則上體也。裳而非黃,則非#20下體而非正位居體也。今處重坤之正位,又居下體之中,故稱裳以明下,稱黃以明中。夫文易生于相錯。若陰陽之專一,豈有文哉。禿翁曰:專一便有文。坤不貴文,貴文在中,黃中之色也。文在中也,何待相錯而後有文也?

  程正叔曰:西南陰方,東北陽方,陰必從陽,離喪其類。

  朱仲晦曰:此卦三畫皆耦,故名坤而象地。重之又得坤焉,則是陰之純順之至也。又曰:六五以陰居尊,中順之德充諸內而見于外,故其象如此,而其占為大善之吉也。《春秋》傳南劇將叛,筮得此爻,以為大吉。子服惠伯曰: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外疆內溫,忠也。和以率貞,信也。故曰:黃裳元吉,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餚也,元善之長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餚;事,不善不得其極。且夫易,不可以占險,三者有闕,筮雖當,未也。後劑果敗。

  金汝白曰:先迷是一句,後得主利是一句。陽陰之主,陽先陰後,乃理之常。陰先則反常而迷,後則得其主而利。利猶順也。故曰:後順得常。又曰:後得主而有常,先#21儒以主利為句,遂謂後得主而有常,脫一利字。然則後順得常,豈復脫乎。夫陰,當從陽者也。呢其類,可乎?喪朋猶泰之,朋亡,舍其朋而從陽,故吉。

  鄭窒甫曰:乾之象,見文王.造周之德;坤之象,見文王事殷之心。

  周宴曰:乾之初九曰:勿用,護其微也。坤之初六即曰:堅冰至,危其盛也。

  劉濬伯曰:六三,以陰包陽,其象為含章。六四以六居四,其象為括囊。

  陰虛中囊,象重陰結閉括象。又曰:奸雄之臣,肆行篡奪。主雖柔暗,亦不相下。僵尸流血,勢所必至。履霜堅冰,正慮是也。

  胡仲虎曰:其血玄黃,兩敗俱傷。陰雖極盛,豈能獨傷陽哉。

  游定夫曰:乾以純陽,陽極而亢,坤已純陰,陰極而戰。如其不變,則亢而災,戰而傷,不能免也。

  楊敬仲曰:陰至上六,幾不復有陽矣。然陽雖甚微,名分猶在,不可滅也。但當其時,人唯知有上六而已,豈復知有陽哉。聖人惡其元陽也,故特稱龍以見,其猶有龍在人心,終不忍忘,不可侮也。血,陰物,又稱血以明上六,猶未離臣類。陰陽俱傷,不獨陽傷也。聖人故以此折天下元君之心。

  用六用九

  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非用六乎?又曰: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以#22六與三,非用九乎,新安汪本訶附記。

  震下坎上

  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象》曰:屯,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大亨貞。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

  《象》曰:雲、雷、屯;君子以經綸。

  初九:磐桓;利居貞,利建侯。

  《象》曰:雖磐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

  六二:屯如澶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象》曰: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

  《象》曰:即鹿無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窮也。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元不利。

  《象》曰:求而往,明也。

  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

  《象》曰: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水雷屯

  方時化曰:繼坤之後,其卦為屯。屯者何?震以一陽來居坤下,則是剛柔始交也。而坎離生其前,則是剛柔始交而難生矣,非屯而何?夫屯者,乾坤再造,真主復起于草昧之時也。今者一陽遂震動于坎險之中,豈有不大亨利貞之理邪?故不用更有所往,人自來歸而利建侯矣。試觀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正利建侯,而不遑寧處之時。而震之一陽適來居此下卦之下為能,以貴下賤而大得民心,則其人又正是利建侯而不獲寧處之人矣。天有是時,則人必有是事,故初九乘時而動。但聞其聲不見其形,居貞如常,守正如故,若磐若桓,不移一步而人自往歸之。故曰:雖磐桓,志行正也。言其志行之正,自足以震動一世,自不能舍初而他往也。初又何用,更有所往為哉。故《象》直言其勿用有攸往,而爻復言其磐桓而利居貞也。六二以柔正乘初之剛正,所以屯如、澶如、乘馬班如,若是其難者二本,貞正自守,未易見字于初弟。元奈初為當世之所歸往,我又與初相比,日夜求我婚媾,而匪寇者十年乃字,反其常理,以聖配聖,以賢尚賢,亦必有道與。六三處逐鹿之世,日夜冀望,庶幾得之。然上元應與,是元虞也。元虞,胡為乎林中,所以不如舍之為明耳。六四明矣。夫當屯之時,豈更有當求如初者,乘馬班如,審求此正應之婚媾,往吉,何不利邪?故曰:求而往明也。夫初九,真主也,則雖有貞吉如九五,膏亦屯矣,所施亦未光矣。小可吉,大則凶,雖貞何為乎?宋之錢越王是已,終亦自然歸命于藝祖也。上六,正所謂幾三之鹿而不知。舍者,極三之所往而窮者。故曰:乘馬斑如,泣血漣如。夫子傷之曰:何可長如此也,是不降之過也。

  汪本何曰:初雖磐桓不行,而志實行正,人自不能舍也,何待行哉。其與二為婚媾,正所謂剛柔始交者,天作之合,不字又何待也。

  附錄

  王輔嗣曰:雷雨滿盈,皆剛柔始交之所為也。屯者,天地造始之時,造物之始,始於冥昧,故日草昧。夫息亂以靜,守靜以候,安民在正,弘正在謙。屯難之世,陰求于陽,弱求于強,民思其主之時也。初處其首而一又下焉,爻備斯義,宜其得民。

  于令升曰:百姓盈盈,匪君子不寧。天下既遭屯險之難,後王宜蕩之以雷雨之政。

  金汝白曰:急于建侯,便是不寧。非建候而又不寧也。羅彝正曰:磐石也,桓棧也,皆難動之物,故假以象難進之貌。胡仲虎曰:卦辭有專主成卦之主而言者,卦主震,震主初。磐桓即勿用有攸往,利居貞即利貞,卦言利建侯其事也,爻言利建侯其人也。

  蔡介夫曰:女子許嫁,昇而字;男子冠而字。

  楊廷秀曰:三元剛明之才而居震,動之極,妄意濟屯之功,所謂即鹿。妄動而元上應,所謂元虞。

  坡公曰:屯元正主,唯下之者為得民。三元其德而有求民之心,譬猶元虞而以即鹿。鹿不可德,而徒有入林之勞。又曰:三非其應,五不足歸。不知五之不足歸,惑于近而不早自附于初九?故窮而至于泣血。

  虞仲翔曰:坎雨稱膏。《詩》曰:陰雨膏之,是其義也。

  王畿曰:天地生萬物。屯,物之始生,故繼乾坤之後,氣始交未暢日屯,物勾萌未舒日屯,世多難未泰曰屯。君子觀屯之象,經綸天下之事以濟其難。此洪荒之世,天地開闢之初,君子開物成務之學。雲在雷上,陰陽始交而未成雨,故為屯。雲在雷下則已成雨而為解也。經綸者,治絲之事。經者,總其緒而分之,象雷之自斂而分。綸者,理其緒而合之,象雲之自散而合。所謂經綸天下之大經也。

  楊敬仲六爻相應凡例

  初與四為應,二與五為應,三與上為應。何為乎相應也?重卦故也。初八卦而已,卦三畫而已。及其重之,則上卦之四即下卦之初也。上卦之五即下卦之二也。上卦之上即下卦之上也。唯類同故有應之象。然一陰一陽則相應,兩陰不相應,兩陽不相應。此六三與上六兩陰也,故元相應之象.’而有即鹿元虞之象。

  坎下艮上#23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漬,瀆則不告。利貞。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漬蒙也。蒙以養正,聖功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栓桔,以往吝。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元攸利。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六四:困蒙,吝。

  《象》曰:困蒙之吝#24,獨遠實也。

  六五:童蒙,吉。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山水蒙

  山下有險,險而止。方其止也,混混沌沌,莫知所之。童蒙如此,聖人亦如此。雖欲不止,其可得乎?故曰:山下有險,險而止,蒙。夫以險而止,則必以亨通而行。及其行也,堅人如此,童蒙亦如此。雖欲不行,又可得乎?故曰:蒙,亨。以亨行時中也。言時止即止,時#25行即行,即此便是時中。聖人與蒙元異矣。然則蒙乃人之正性,養蒙即所以養正而為作聖之實功。故曰:蒙以養正,聖功也,是以利貞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者,言我與五之志相應,故五自相求,非求我告也。童蒙元吉,本自無餘,我特承順而包納之,足矣。彼何求而我又何告也。初筮告者,初六方出門即筮,得二而來,比二以求告,故曰:以剛中也。然至于再,至于三,終不與告者,非不告也,恐讀蒙也。故曰:讀則不告,漬蒙也。然則初之利用刑人,三之勿用取女,四之困吝,皆不告之意矣。噫,詳觀《象辭》而後人知所以蒙養之功矣。若再三以讀之,是擊蒙也,非養蒙也,是為寇也,非為蒙止寇也。此唯上九當艮止而不知止者為之耳。九日包蒙,安肯如此?益為之止寇,則下皆順之;若寇之,則上已自不順矣,安能使上下皆順而為大順之至乎?嗚呼,不順于蒙,何以成聖?不順以養,何以養正?故聖人以此順天下,則篤恭而天下平,不待賞而民勸與。今觀其擊,初之辭曰:爾勿筮我求告,欲我開發爾之蒙昧也,是自加栓桔也,急須以正。法用辭脫,其不如法之栓桔乃可。不然,吾恐其以往而吝,反加愛惜,不可脫矣。不見六四乎,本老實人也,反以為不美而獨遠之;本蒙也,反以為不美而謂天困之。夫彼方以蒙為困矣,其吝又可脫邪。六五柔順居中,一童蒙耳。以為婦,則為童蒙之婦;以為子,則為童蒙克家之子,而剛柔接。自無往而不吉者,唯九二以包蒙之吉,成六五童蒙之吉,而後六五能以己之童蒙,順以巽,入于九二之包蒙。然則二之元不利也,固宜若六三,非可納之婦而為不可取之女。此女也,知識大開,行已不順于蒙矣。于童蒙何攸利哉。大抵世之蒙者,聰明日廣,往往見金而一不見其身,是故聞一知十者為大賢,而一日貨殖焉,反以空空為鄙夫,屢空者為一貧乞。日以為困苦而不能自出也,瀆一之則喜,擊之則喜,加之以栓桔則又喜,養正之功,將安施與?

  汪本訶曰:乾坤之後即繼以屯.蒙。屯者,時運初開,世界蒙昧,聖人旋乾轉坤之道于此焉。在蒙者,知識未行,人心屯難,聖人開天闢地之功, 于此焉始。屯者,世之蒙。蒙者,人之屯。故屯建侯,而蒙利禦寇也。

  附錄

  王輔嗣曰:夫明莫若聖,昧莫若蒙。蒙以養正,乃聖功也。然則養正以明,失其道矣。

  程正叔曰:艮為山、為止。坎為水,為險。山下有險,過險而止,莫知所之,蒙之象也。

  游定夫曰:山下出泉,其一未散,其勢未達。觀其勢之未達,則果行;觀其一之未散,則育德。

  王畿曰:山下出泉,本靜而清水易之源也。不庾于東西,不汨于泥沙,順一以導之,自然可達於海。君子法蒙之。象,果行以育其德。水行而不息,故曰.果山止而不撓,故日育夫純一未發之一未#26蒙。蒙者,聖之基也。自蒙之義,不明世之學者,以蒙為昏昧。妄意開鑿,助成機智,汨以泥沙之欲,次以東西之趨,反使純一之體漓,清靜之源窒。非徒元益,而害之也。夫聖功之要,全在于蒙。以天時言,晦者,開朗之機。以人事盲,昏者,昭明之候。但世人未之察耳。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赤子之心即所為蒙。

  乾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

  《象》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象》曰:雲上于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初九:需于郊。利用恆,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无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雖一小有言,以吉終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象》曰:需于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水天需

  剛健之才,不難於濟難,而難于不犯難。初,已出門而需于郊矣,而能不遽進,我知其不犯難門也。但恐其或不耐久,有失常心,則雖犯難,不顧耳。故以利用恆,无咎告之。九二,需而近險,有需于沙之象。夫沙非水也,而為水之所必至,則雖曰需于沙,與水中行實類。而二以剛明之才居中,四顧聞小有言,遂得終吉,而能以吉終焉。九三遇剛,不安于沙,反需而及于泥。夫泥之陷人也甚于沙三,豈不慮及?此但三知水之不能為災,而不知災在外也。既諂于泥,則歡進不得,欲退不能,寇之來也。非自我致之而誰也?是慮之不熟也,需之不審也,過剛之所致也。然以其剛也,因是而曲加敬慎焉,必不敗矣。不敗固善,然何如早不及泥之為愈。然則險在前而不能需,縱乾之剛健,亦不能免于陷與困窮也,而昆六四與上之柔哉。今六四居坎之下,其象為需而見傷,若不能出矣,而反得出于坎陷之穴中者,以其能順以聽。九五,寧見傷而不遽進也。此九五正中之力也。上六,處坎之上,時將出坎,乃不能需而反入于坎陷之穴,不亦甚乎。故告之曰:雖入于穴矣,猶幸而有不速之客來也。蓋九三應上,本是上客。今三敬慎不敗,已出險而來矣。來則敬之,亦可以保終吉也。

  雖入穴,何傷乎?然則上雖幸三之來,亦實施#27五之戒也。吾以是觀之,陰柔患不能出而陽剛患不能需。此需之卦,聖人專為陽剛之人說法矣。利用恆,所以戒物也。小有言,所以戒#28二也。致寇至,所以戒三也。誰戒之需,而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利涉大川而往,有功之九五也。蓋五身在問#29中而忘其險,唯知酒食是需,亦猶困之。九二身處困中而忘其困,唯知困于酒食而已。此處需處困之至德要道也。故日貞吉#30。而又曰:以正中至矣。嗚呼,安居不動以待,食飲尚不出郊,況及泥邪?劉用相曰:三人即九三。三雖不當九五之位,然剛也、健也,敬之自未大失也。此卦唯六四能順以聽,九五餘皆有乾健陰亢,不能待,不能聽之象。非五以天位臨之,以正中示之,以不一而足丁寧誡諭之,弗需也。此五之所以為光亨也。

  附錄

  金汝白曰:四與上,坎中二#31陰,故皆言穴,猶坎卦初與三皆云坎成也。

  王畿曰:乾之剛健,上進遇險而不遽進,故需有亨道。苟以柔弱之質需,緩而不進,則是需者事之賦也。

  《說文》曰:須,從頁,首也。從彡#32;毛飾也。本須鬢之須,借為所須之須。方時化曰:夫子用以解需,謂須九五也

  坎下乾上。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室,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33辯明也。

  九二:不克訟,歸而通,其邑人三百戶,无眚。

  《象》曰:不克訟,歸通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攘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无成。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九五:訟,元吉。

  《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錫之擊帶,終朝三褫之。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天水訟

  方時化曰:此卦上剛下險,險而健。險而不健則訟不成,健而不險則訟不成,唯險而健訟斯成矣。然訟,其可成乎?訟,其可終乎?訟,其可以長而或從王事,必永所事乎?幸有九五中正之大人,必欲使人元訟,而為訟者之所利見。而九二又剛來而得中,是以不克訟而訟自不成、自不終、自不永且長,而卒入于淵也。夫陽實陰虛,剛來得中孚實明甚。一陽在內陷于陰、險、窒、惕甚明。以窒故訟,以惕故不終訟,況見九五哉。故一見九五即愧悔不暇,不克訟,歸而通,宜矣。夫二,險之主也?內體皆其素所左右之人也。既訟于五,大訟興矣。株連不既眾乎。今歸而通,則其邑人三百戶兔災必也。此九二之不終訟然也。若初與四,兩不欲終訟者也。上與三,三亦非欲訟者,但恐或有起釁而致上之從王事耳。于是或者遂,因而有筆帶之錫,而上亦因而不克訟焉,則是五爻皆以利見九五,而訟元由終矣。五之元吉而中正何如哉。故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元訟乎,正九五之謂矣。是以九五一爻,但言訟元吉,而不言聽訟,元吉#34 也。若聽之縱善,安能元吉?以今觀之,初柔居下,以柔自安,不永所事,雖小有言,辯明即止。其以不終訟獲吉,宜也。四五同體,利見九五,復而就命,變而安貞,獨能不失九五倦倦不欲訟之意。其以不終訟獲吉,尤其宜也。上雖過剛居上,然三唯知舊德是食,始雖厲而終則吉矣。嗚呼,肇帶之錫也,三褫之愧也,則謂上能不終訟亦可也。何也?以其猶有愧心也。恐其元面目以見九五也。

  附錄

  楊中立曰:天左旋而水束注,違行也。作事至于違行而後謀之,則元及矣。

  王畿曰:天為三才之始,水為五行之始。君子法之作事、謀始,凡事有始、有中、有終訟、中吉、終凶。能謀始以絕訟,端中與終,不必言矣。又曰:觀天水違行之象,天左旋,五星右轉之說,益有足徵也。

  坎下坤上

  師:貞,丈人吉,无咎。

  《彖》#35 曰:師,眾也。貞,正也。

  能以眾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師,中吉无咎,王三錫命。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六三:師或輿尸,凶。

  《象》曰:師或輿尸,大元功也。

  六四:師左次,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无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上六:太君有命,開國承#36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

  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地水師

  水附于地日比,比附也。附之以求安,非九五剛中不可。地中有水曰師。師,眾也,而能以眾正,非九二剛中不能。是故卦以九二為丈人焉,必得丈人而專任之,乃可以吉而无咎。信矣哉。用眾之難也,能以眾正,雖王天下可也。故曰:貞,正也。貞者何?田有禽,利執言。用之有辭,所謂貞也。以此用眾,則是用之以正邦,用之以開國,用之以綏懷,非貞而何?是故以此毒民而民從之,以其貞也。但苟不知專任之道,則雖有九二之丈人,而欲其有功也亦難。所謂既使長子帥師,而又使弟子輿尸者也。如是則雖貞亦凶,終必敗亂。欲其吉且无咎,又可得與,又何取于貞也?固知師之難,難在于眾正。眾正之難,難在于得丈人。然得丈人固難,而能用丈人者尤難。今九二居下得中,正當丈人之選而六五應之,亦非是不能用之者。但恐其有二三之雜,用之而未必專耳。故初六方出門即戒以失律,曰:師之律令一出長子,他人不得專也。初若敢專,即為失律。夫失律,即臧亦凶,瓦不臧邪?臧即貞。今六五既能以二為長子而錫命之者三,二亦以師中之吉而坐承六五天寵之錫,乃初六不兔夫律之戒,六三不免輿尸之疑,六五又不免弟子之使,小人之用者。坤體柔順,恐其有此也。唯六四得正,為偏將軍以居左,而能左次以待命。故曰:師或輿尸,大元功也。大指一#37,苟或輿尸,大即无功。六五其尚可使弟子問之與,故于上爻復繫之曰:大君命將出師,本為開國承家之故,用之以綏懷萬邦,不宜使小人參之者也。參以小人,定必亂邦。蓋九二,陽剛也,長子也、丈人也、初也、三也,皆陰柔也。柔為弟子,弟子只宜使之聽命于長子。陰為小人,小人只宜使之聽命于丈人。而可用小人之言,聽弟子輩主其事邪?吁,千載而下,有賢將而不得專主者,其禍敗率以此矣。唐以魚朝恩為觀軍容,使則雖李臨淮千古之英,郭汾陽人物之大,不免喪師失律。彼代宗者非不與之親經患難,並時收復兩京也,而卒信用小人,復出蒙塵于陝,此元他,柔而易搖,真如此師中之六五也。固宜聖人之倦倦以示戒也。

  附錄

  坡公解曰:丈人,詩所謂老成人也。祭公謀父曰:先王耀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不震。故地中有水。師言兵,當如水行于地中而人不知也。劉用相曰:二五相應,錫可知。越四與三,而後二、三錫可知。弟子即小人,亦非有二。

  熊過曰:師以一陽統五陰,蓋古者五人為伍,五伍為兩,五兩為卒,五卒為旅,皆自五起數也。輿尸,程先生謂眾主。按古語曰:輿論輿人之誦,皆眾也。詩誰,其尸之尸主也。

  楊敬仲曰:水行地中,有以容之,則畜而聚師象也。不畜則不聚,以其元有容之者耳。

  易因上經卷之一竟

  #1此標題原無,系整理者所加。後文有類似于此情死者,均不再出注。

  #2『彖』原本為『象』,據《周易》通行本改。

  #3 據《周易》通行本,此句後有『不見是而無悶』。

  #4『夫』 原作『天』,據《周易》通行本改。

  #5『天』,汲古閣本作一『大』 。

  #6『莊生』,伋古閣本作『莊子』。

  #7『地』,汲古閣本作『氣』。

  #8『因』,伋古閣本作『困』 。

  #9『日』,伋古閣本作『臼』。

  #10『之』,《周易》通行本作『以』 。

  #11『害』,《周易》通行本作『窮』 。

  #12『人』,汲古閣本作『夫』 。

  #13『載』,汲古閣本作『成』。

  #14『打』,汲古閣本作『何』 。

  #15『女』,伋古閣本作『安』 。

  #16『層』,汲古閣本作『厚』 。

  #17『志』,汲古閣本作『主』。

  #18『來』,圾古閣本作『求』 。

  #19『羅』,汲古閣本作『懼』 。

  #20『非』,汲古閣本作『雖』。

  #21『無』 當為『先』,據文義改。

  #22『以』,汲古閣本作『合』 。

  #23『坎下艮上』原作『坎上艮下』,據卦的結構改。

  #24『之』後,《周易》通行本尚有『吝』。

  #25『即』當為『時』,據文義改。

  #26『未』,汲古閣本作『謂』 。

  #27『施』,汲古閣本作『受』 。

  #28『戒』後疑脫『二』。

  #29『問』,汲古閣本為『 險』。

  #30『吉』原為『告』 ,據汲古閣本改。

  #31『二』原為『一』 ,據圾古閣本改。

  #32『彡』原為『多』 ,據伋古閣本改。

  #33『其』原為『兵』 ,據《周易》通行本改。

  #34『吉』原為『古』,據文義改。

  #35『彖』原為『象』,據《周易》通行本改。

  #36『鞏』原為『象』,據《周易》通行本改。

  #37『一』,汲古閣本作『二』 。

  易因上經卷之二

  坤下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貞,无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筮,元永貞,无咎,以剛中也。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凶,其道窮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象》曰: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1 .

  六四:外比之,貞吉。

  《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誠,吉。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含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誠,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元首,凶。

  《象》曰:比之元首,元所終也。

  水地比

  方時化曰:水依附于地土#1比,下順從于上亦日比。此卦九五一陽獨能為眾陰所親比者,以其剛中而有元,永貞肯德,自然可以比而无咎也。故六二內心不肯#2自失,再筮得之,即往比之,是以貞吉而且无咎。所謂得其所比則安者,正一不五之謂哉。六四與五同體,外比于五,親仁、事賢、從上、求安、貞吉亦宜,乃初六以六居初,實元正應而不寧必能有孚,比之始得所比而無咎。又居坤地之下,水必盈焉。本有有孚,盈缶之象。孚信既盈,則終來六四之吉,乃其所有,豈直无咎已耶。是故苟不寧而能方來,則終來斷有他吉。故曰:不寧方來,上下應也。上應指四,下應指初。蓋九五陽剛中正,是為真王,今已顯然為眾所親比矣。倘有未比者,則用三驅之法以取之,而前禽可失,則又未嘗有取必之心。然此特王心然耳,邑人何自知之?乃皆不用告誠,聽其自失,亦不前驅,則上之中實使之然。王之無私,比至是又顯然人共信之矣。此所以下爭比之也,吉可知也。乃上六非前禽之失乎。若三不比五而比六,非匪人之傷乎?以故初六、六一不六四同與三驅之選,邑土之人不用告誠,取順舍逆,比之元,永貞也,固如此矣。上六處比之上,至是猶尚元首可比,凶何如哉。吾誠不知其所終也。蓋言其居五之前,則日失前禽,言其元首可比,而不知以五為比,則日後夫凶。

  附錄

  王輔嗣曰:上下元陽以分其民,五獨處尊,莫不歸之。上下應之,既尊且安。安則不安者託焉,故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夫元者,求有有者。不求所與危者,求安安者;不求所退#3,火有其炎,寒者附之,故已苟安焉,則不寧方來矣。安、尊、和、親而獨在後,則誅是以凶也。

  坡公解曰:比,吉。比未有不吉者也,然而比非其人,今雖吉,後必有咎,故日原筮,筮所從也。原,再也,再筮,慎之至也。

  趙汝棋曰:比不論應否,專以比五為義。

  班孟堅曰:禽者,何烏獸之總名,為人所禽制也。

  卜子夏曰:元誠于附,道窮而比,戮斯及矣。何終哉。

  乾下巽上

  小畜:亨。密雲不雨,自我西郊。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日小畜。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密雲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象》曰: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

  《象》曰:復自道,其義吉也。

  九二:牽復,吉。

  《象》曰:牽復在中,亦不自失也。

  九三:輿說輻,夫妻反目。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九五:有孚孿如,富以其鄰。

  《象》曰:有孚攣如,不獨富也。

  上九:既雨既處,尚德載。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凶。

  《象》曰:既雨既處,德積載也。  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風天小畜

  方時化曰:卦名小畜者,以六四一陰為巽之主柔,既得位矣,且又居乾上,健而能巽,以故上之九五應之下之初九,九二又應之上,下皆應于四,咸願為其所畜,故日小畜也。夫以六四一陰之小而能畜眾陽之大,此必有不徒健而能健以行巽者矣。于是剛中之五獨能推誠信任,以致孿如之孚,而六四之志得行,畜道乃亨耳。況初原與四應乎。復與四應,是自道也。二又與初相比乎,初應于四,二比于初,是牽復也。然非九五先與之應,四亦安得遂行其志,眾陽亦安肯遽為其所畜哉。.密雲二句,寫其興雲作雨之狀,如此喜其畜也。傳謂施未行,正以方畜言之。但未行非不行。夫六四唯健而能巽,故能以孚實之人出乾惕之心,去其血而直入之以巽,于是九五遂獲藉鄰之力以享其安富尊榮之業,此其所以孚信之深也。與九三上比六四,夫婦之象而乃過剛,不中。四方以之為輔車,三乃自脫其輻,反目不顧之,其何以正室而成家乎。罪九三也。于四何損也。上九視九三又異矣。不知四之畜道已成,向為密雲,今則既雨向方望雨,今則既雨又處向也。尚往今則禾黍在野,乃積乃倉而尚德載矣。四陰也,五陽也,若以四為婦,則堅貞而惕厲,四月也,五日也。若以四為月,則相望而幾圓,何謂不安?其畜不與共事而別征乎,則夫有六四之能畜者,但相與以成其畜可矣,不必疑也。蓋上九所以不受其畜者,亦不過於四之巽入處,疑其非君子耳。不知此小畜之六四,正健而能巽,而能大,有益于國,大有益于君者也。古大臣也,夫何疑哉。

  汪本何曰:陰疑于陽,則為血戰,故坤之上六有玄黃之傷。陰孚于陽則為血去,故小畜六四元血氣之累。

  附錄

  楊簡曰:伊尹之于太甲,其始不可謂之亨,及太甲翻然而悟,誠然改過,則伊尹之志於是方行,故為亨。天未大雷電以風成,王未執書以泣,則周公之志終不可謂之行,終不可謂小畜之亨。六四至柔又巽體,畜君而柔巽,故君臣相信而和,元傷、元惕、无咎。陰陽自有相得之象也。夫人臣進言於君,所以至于乖作者,往往由臣未能元私,或好名、好己勝,不與上合志,故乖作也。《書》云:爾有嘉謀、嘉猷則入告。爾后于內,爾乃順之于外。曰:斯謀、斯猷唯我后之。德臣畜君如此,何乖作之有。《象》曰:上合志也者,旨哉,言乎。

  金汝白曰:四五皆云有孚,是此兩爻相孚也。四日上合志,合于五也。四藉五以畜,乾五任四而相孚。

  兌下乾上

  履虎尾,不啞人,亨。

  《彖》曰:履,柔履剛也。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啞人,亨。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4也。

  《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5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无咎。

  《象》曰: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

  哇人,凶。武人為于大君。

  《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

  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哇人之凶,位不當也。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九四:履虎尾,怨怨終吉。

  《象》曰:怨怨終吉,志行也。

  九五:夬履,貞厲。

  《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天澤屨

  方時化曰:九五以乾剛之德當至尊之位,履其後者,又能說以應乾,何厲之有?而爻獨言其央、履貞厲,則必有所指矣。故《象》直以復#6虎尾三字名其卦焉。若日履虎尾者,但能不致啞即是幸事,而夫子傳之,則專言柔履剛,說應乾,又言其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如此,益以見上乾下兌,絕元可虞。欲為此卦表暴其德,故也。不與文王《繫縣》同意矣。六三不中不正,志剛目眇,故其象如此。文王之意曰:臣之事君,時時有履虎之虞。夫履必目視然後履。今六三暗而不能視,致啞,何疑不見初九乎。處一卦之下,方爾出門即懼履虎,而能素履以往,獨行所願,其見早矣。居下在初,是其素也,故曰素履。九二則見履道廣矣。雖幽人亦貞吉,何必上應于五以履其尾,終日怨怨然恐懼不寧,以亂吾之中也。是亦能視之于豫,不犯難行,古高士也。四為大臣位,近九五,勢不得不履虎尾者,但能知其為虎,怨怨恐懼,故終吉而志得行,不遭其啞耳。然亦危矣。非初與二之所肯安也。上九處履之終,既畢所事,視履考祥,旋返其初,元吉也。固宜若三者,不能視,故象眇之視不能履,故象跛之履。唯不明,是以又不能行,是故欲以暴虎武人為手腳于央、履大君之前,其凶必矣。雖曰志剛,曷足道哉。

  李禿翁曰:文王當殷之未造,一嘗親遭其哇矣。宜其親切而有餘,思焉不然,胡為乎?上天下澤而即以履虎尾名其縣哉。又胡謂乎于爻則言哇人凶,于《象》則言不啞人之亨哉。不啞之亨,以兌柔在內故也。致哇之凶,以六三志剛,不如四之志行故也。嗚呼,當斯時也,欲為初之素履不可也,欲為二之幽人不可也,欲為上之其旋不可也。痛定思痛,雖文王亦自悔其為武人之嗟矣。然則眇視跛履,文王美里以前事也。怨怨終吉,文王美里以後事也。其旋元吉,又文王為西伯賜斧鐵,得專征伐以後事也。皆文王之卦也。正與明夷互相發。

  汪本何曰:與其怨恕然恐懼以求免啞,孰若坦坦然履道自得以致貞吉也。

  附錄

  程正叔曰:天在上,澤居下,上下之正,理也。君子觀履之象以辯#7別上下,定其民志。夫上下之分明,然後民志有定。民志定,然後可以言治。古之時,公卿大夫而下,位各稱其德,終身居之,得其分也。位未稱德,則君舉而進之,士修其學,學至而君求之。農、工、商、賈,勤其事而所享有限,故皆有定志。後世自庶士至、于公卿,日志于尊榮,農、工、商、賈,日志于富侈億兆之心,交騖于利,天下粉然,如之何其可一也。欲其不亂難矣。

  乾下坤上

  泰:小往大來,吉,亨。

  《象》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財#8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初九:拔茅茹,以其彙,征吉。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九三:元平不陂,元往不復,艱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象》曰:元往不復,天地際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

  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上六:城復于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象》曰:城復于隍,其命亂也。

  地天泰

  泰,小往大來。吉亨者,言致泰之道,但小大交相往來,則小者吉,大者亨,可常泰矣。故初九身在三陽之下,處大之初而即志,在外之陰欲以來交于小,連拔三陽以其彙進,故致四等翩翩相信而小大交也。夫三陰皆不富而失實宜,若與陽不相孚應。今反翩翩然往交于陽,此豈有徵發戒令哉。中心之願,不戒而自乎也。初非以其鄰之富也,而屍二五君臣之問與。是故九二以包荒之德而尚主,六五以祉元吉,故而歸妹則又不但有其願,而願亦遂以行矣。以此致泰,豈非虛己之君能聽其臣,包荒之臣能光大其君者乎。然知致泰之道在于往來之交,則知往來之問亦非久長之道,而泰難常保,又不可以不慮也。故于內卦之三,外卦之上,獨申言之。天地際言天地之交際也一。夫天地之交,一交即散,一際即離,斷不能久。蓋平陂往復,的然孚信,疑非人之所能致力,然知其如此而克艱守貞,亦、可以元否之咎,元陂之咎,元往之咎,何也?人定自能勝天也。故復戒之曰:爾勿夏恤。其孚信如此,而遂謂泰之必往也。但能知其如此而艱貞以守之,不以常泰視之,即可常保其泰矣,則非但元否之咎,而且可以長亨有泰之福。故曰:于食有福。然則爾但艱貞,泰次不往。雖有常數,其奈爾何?三居下之上,正泰交之際,故特致意焉。至上則居泰極矣。城復于隍,上又反下,勿用其眾,眾不聽用,何也?上下不交,自邑告命,其命已亂,雖欲艱貞,不得矣。吁,可不戒之于早也。

  附錄

  馮奇之曰:自乾坤之後始涉人道,經歷六坎,險阻備嘗,內有所畜,外有所履,然後致泰,而泰之後否即繼之,以此知斯人之生立之難,而亂之易。此又序《易》者之深意。

  王輔嗣曰:茅之為物,拔其根而相連引者也。茹,相連之貌也。三陽同志,俱志在外。初為類,首舉則類從,故日以其彙,征吉。

  程正叔曰:象舉包荒一句,而通解四者之義。言如此則能配合中行之德,而其道光明顯大也。

  石守道曰:過二則元平不陂,過五則城復于隍。

  楊廷秀曰:平與陂相推,往與復相移,居泰之世者,勿謂時平。其險將萌,勿謂陰往。其復反掌,九三陽盛極矣。陰將復,泰將否矣。可不懼乎,何也?天地交際,陰陽往來,在九三、六· 四之閒也。

  金汝白曰:得尚于中,行如列侯,尚公主之尚。九二之德,能尚六五中行之主也。

  王輔嗣又曰:居泰上極,各反所應,泰道將滅。上下不交,卑不上承,尊不下施,是故城復于隍。勿用師,不煩攻也。自邑告命,貞吝否道,已成命不行也。

  坡公解曰:取土于隍,而以為城,封而高之,非城之利,以利人也。坤之在上,而欲復于下,猶土之為城而欲復于隍也。上失其衛,則下思擅命。故曰:自邑告命。邑非所以出命也。

  坤下乾上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

  《象》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元邦也。內陰而外陽,內柔而外剛,內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

  初六:拔茅茹,以其彙,貞吉,亨。

  《象》曰:拔茅貞吉,志在君也。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象》曰:大人否,亨,不亂群也。

  六三:包羞。

  《象》曰:包羞,位不當也。

  九四:有命无咎,疇離祉。

  《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擊于苞桑。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當也。

  上九:傾否,先否後喜。

  《象》曰:否終則傾,何可長也。

  天地否

  夫唯小往大來,一交而成泰,則知大往小來,自不交而成否,故致否之道,全在于匪人也。何謂匪人?以其自謂君子之貞,而大者不來,小者不往,不交,故否也。或曰:貞,正也。貞則自元不利,而日不利君子貞,且初六拔茅連茹,又以貞、吉、亨繫之。夫陰柔連彙,不貞孰甚。而聖人反以為貞,反以為吉,反以為能亨否,何哉?曰:此陰往交陽,但知小之當往,全不知有君子之貞之不當往者也。以故此往彼來,此不見其為小人,彼亦不見其為君子。此不見其為小人,是元小人也,而小人道消矣。彼不見其為君子,則彼此皆君子也,而君子道長,長斯泰矣。以是而觀其道,皆是小往大來,致之則所以致否者可知矣。今欲反否成泰,而尚可以謂吾獨有君子之貞哉。唯以吾有貞,即是匪人。故曰:否之匪人,亨。否者,可以思也。是故有初六之拔茅茹,而其志在君,則自有九四之疇,離祉而其志得行,而上下交矣。死九四居上卦之下,有泰來之幾而為命之將復乎。且又居大臣之位,處近君之地,既已得行其志,則自然无咎,而眾類皆麗其福祉。又不但拔茅連茹已也。四者,初之君,故日志在君。是故有六二亨否之道,則自能包承而使小人皆吉,何貞之有?有九五大人休否之術,則大人自吉,又不但能使小人吉已也,何否之有?然既曰休否,則似初不以否為意,而豈知其中實艱難貞固,未嘗不曰:其亡其亡,若擊于苞桑。而頃刻元以自活者為邪?先否後喜,其不可長宜矣。李禿翁曰:保泰之道,莫過于乾。亨否之道,莫尚乎坤。乾,天也。天元不覆,故九二獨以包納荒野之量而主泰。坤,地也。地元不載,故六二獨以包容承順之道而亨否。然泰雖以包荒處世,而實以艱貞自處,故曰:艱貞,无咎。所謂文王之自朝至于日中反,不遑暇食是已。否雖以包承待人,而實以其凶休否,故曰:其凶,其凶,凶元日矣。歸于何所矣。所謂勾越之嘗膽臥薪是已。雖然方其泰也,人皆以為泰,我獨以為否,是故能不為泰所動,而泰可常泰矣。及其否也,人皆以為否,我即以為泰,是故能不為否所亂,而否遂不終否矣。此其倒行逆施,使太阿之柄常在吾手,是誠休否之大人也,乃君子實不任是也,何也?以君子之有貞也。有貞則以彼為不貞,便不肯往矣,安得不否乎?唯拔茅茹以其彙,而一時陰柔咸相連引,乃貞耳。唯包承、包羞而元往不來,乃貞耳。貞則亨矣、休矣、吉矣,便為泰矣。故曰:包承小人,吉。但能包容承順而使小人皆吉,即為大人亨否之道,不待他日而後亨也。或曰:九二包荒,得尚于中,行則致泰之道,全是包荒,而爻復言馮河、朋凶者,豈包荒之外,更當用馮河之勇,不遐遺之外,又必絕朋凶之私邪?非然也。

  真能包荒而不遐遺者,自然絕朋凶而勇于馮河也。不然是即優柔不斷之夫矣。如西漢孝元望之被殺,而不知東漢孝章竇憲奪主田園,而不問何取于包荒也。如是則雖強必弱,雖治必亂,而又何光大之有,何得尚中行之有?爻備斯義,故詳言之。

  附錄

  呂伯恭曰:否,上下不交,有天地之形而元乾坤之用也。

  鄧伯羔曰:二,居中得正,佐大君,休否者也,故有包承小人之法。三以陰柔居否,時或包羞#9而聽小人之鴉張,或包羞而入小人之黨與。李生曰:此正處否之法,所謂唾面自乾,褫裘縱博者也。若夫李固之戮,何補于漢徒張梁冀之虐焰而已,非徒元益,而反大為國家之害。故爻于包羞不繫以吉凶悔吝,而《象》但言其位之不當。蓋言其不當九五大君之位,又不當九四大臣之位,勢且元如之何,唯有觀釁以俟時耳。陳平等之阿護順旨,勸王、諸呂可以觀矣。所謂大人否亨,不亂旱者,真是已。故曰:於今面折廷,諍臣不如君定,社稷安,劉氏後君亦不如臣。嗚呼,誰謂包羞果不當乎?讀之真可以出涕也。此等說話,實難向人道。唯有真心不負人、家、國者,默默當自知之。

  熊過曰:人依木息日休,苞桑乃桑柔之方苞芽者,如《詩》相苞杞之苞。

  鄧伯羔又曰:苞桑非固結之喻,蓋古人朽索六馬,虎尾春冰之類。陸宣公收復河北後請罷兵狀有云:邦國之杭,陰綿綿聯聯,若苞桑綴旎,幸而不殊者,縷矣。然則,苞,叢生也。叢生之桑,細而弱,其堪繫重乎。

  邵國賢曰:否泰者,時也。時也者,上之人與君子之所為也。故泰之《象》言后道在上也。否之《象》言君子道在下也。泰之時,財#10成輔相,君子與,有力焉?今也不然,是謂儉德。

  離下乾上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日同人。

  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11通天下之志。

  《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初九:同人于門,无咎。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象》曰:伏戎于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九四:乘其塘,弗克攻,吉。

  《象》曰:乘其塘,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九五:同人,先號眺而後笑。大師相遇#12。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克也。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天火同人

  一陰居二上,下五陽皆欲與同,則為同人于野。以其居中得位,自然為眾所宗耳。一陰居五上,下五陽#13皆為所有,則為大有元亨,以其居柔處尊,其勢自能有大耳。但五易于有大而二難以居宗,則上下之別、尊畢之勢也#14。是以大有六五獨為大有上吉,而同人六二不免#15于宗致吝,然六二自視雖若有于宗之吝,而五陽視二實則有于野之同。故《彖辭》斷以同人于野四字,名其卦焉。以今觀之,初以出門,求同也。三以伏莽,求同也。四又以乘塘,求同也。五獨以號兆,興大師求同。而上又獨出郊跋望,庶幾一同焉。則上下五陽皆以二為宗,而欲求與同明矣。所同盡一卦之人,非于野之同而何?四字名卦獨此與,否之匪人為然。若履虎尾,若艮其背,則三字卦名,又是一例矣。然此卦實以二五同心,名為同人,故《彖傳》獨先言同人,而日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日同人也。應乎乾,蓋專言五。夫既如是而同矣,而此同人之卦乃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者何?蓋言不但五應于二,欲與二同?凡乾之行,皆欲應二,求與二同也。故日乾行,則可知矣。所以然者,以六二文明以健,中正而應,有君子之正故也。夫正則天下之志以通,寧直五邪?然則于野之同,涉川之利,同人之亨,又何疑與?特其問不免有三、四之爭,九五之克,其邇似吝,遂以吝為二病耳。不知此六二者,使其果有君子之貞,則中正而應,自元害其為于野之同,使其果有斷金之利,如蘭之言,則二五相信,又豈三四之所可力爭也哉。雖以我為吝不恤矣,此夫子于《文言》所以斷以二人之同,如斷金同心之言,如蘭臭也。嗚呼,堯、舜之相受授也,孔、顏之相受授也。流濕就燥,隨雲從風,唯聲之應而氣之求,安能元吝乎?是故文王于九五,而夫子于六二,復有感也。

  附錄

  坡公解曰:利涉大川,乾行也。苟不得其誠同,與之居安則合,與之涉川則潰矣。禿翕曰:六二非但應九五之乾,凡所與同之人皆乾也。與乾為行,涉川豈足道哉。一乾猶不可當,現五乾耶。君子于此可以喜而不寐矣。坡公以誠同解乾行似未通。誠同者,二與五也。乾行者,五陽為行,同人于野也。又曰:初九自內出同于人,上九自外入同于下,自內出故言門,自外入故言郊。禿翁曰:出門,同人言;出門即與二同,元所間隔。故曰:又誰咎。言誰為之咎,而使之不得同乎。幸初之辭也。五即不然,中心同之,何日忘之,二五之謂也。不容不同,安有吝邪?使其有吝,九五決不興,大兵犯眾難以求遇矣。故坡公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由此觀之,豈以用師而少五哉。夫以三四之強而不能奪,始于號眺而卒達于笑,至于用師相克矣。而不能散其同,此以知二五之誠同也。二,陰也;五,陽也。陰陽不同而為同人,是以知其同之可必也。君子出、處、語、默不同而為同人,是以知其同之可必也。苟可必也,則雖有堅強之物,莫能問之矣。故曰:其利斷金。禿翁曰:李白以從永王璘,故論死。郭子儀請以官爵贖而脫之。白又坐事,繫潯陽獄。宋若思以三千兵卻而取之。嗚呼,世元同心之朋,大賢君子將安所託命哉。此于郊之同,所以聖人不取也。

  熊過曰:同人大有,皆五陽而一陰,主之大有之陰在五,故日元亨。同人之陰在二,而旱陽宗之,則日亨、日則君子貞。宗,尊也。《詩》云:君子宗之,志未得與,通天下之志,正反。

  姜廷善曰:伏戎于莽,以伺五之隙,升其高陵以窺二之動,三歲不興,五終不可敬#16故也。

  乾下離上

  大有:元亨。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日大有。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初九:元交害,匪咎,艱則无咎。

  《象》曰:大有初九,元交害也。

  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无咎。

  《象》曰: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九四:匪其彭,无咎。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辯哲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

  威如之吉,易而元備也。

  上九:自天祐之,吉元不利。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火天大有

  方時化曰:東坡謂大者皆見有于五,故曰大有。大有之世,上下皆應于五,以事厥孚交如,威如之,君五又應天時行以享大有,自天吉元不利之祐。人生際此,涉世既多,交道益廣,良亦艱矣。未可遽以為易易也。初九在下,雖尚元交,然交從此始矣。元交故元害,則知有交必有害也。故告之以无咎之道焉。无咎,唯在于克艱。能克艱則雖日與世接,何妨乎是?故九二有大車則不敗矣。不敗是元害也。九三用亨于天子,雖為公可矣。為公而用亨,則不害也。九四匪其彭則處,盛滿而知懼,知懼又不害矣。然則元在人耳。唯其以大有自肆,而不知艱以處之,始相將而入于害,于交何與也。今觀九三居下卦之上,公之位也。以剛處正,故足與大有之天子同享大有之福。蓋深知其艱而能慎之,于始如此,齊之太公是矣。若韓彭則有害而弗克,不知艱矣。九四切#17近六五,其盛極矣。然以陽居陰,獨能悉所有,為君之有而秋毫不敢自有,故曰匪其彭,明辯哲也。又明、又辯、又哲,唯其真有過人之哲,故深知其艱,而能慎之於終如此。陶朱公、張子房輩是矣。吾以是觀之,大有之世,君以柔中,臣以克艱,君有交如,臣元交害,始得共享大有之福,不然凶咎至矣。乃知君益柔而臣益艱,又聖人之微旨也。汪本訶曰:上九,自天祐之,六五是以應天時行而自致元亨也。

  附錄

  程正叔曰:公用亨于天子,若小人處之則為害。自古諸侯能忠順奉上者,則蕃養其眾以為王之屏諭,豐殖其財以待上之徵賦。若小人處之,民眾財豐則反擅其富強,益為不順,是小人大有則為害。又大有為小人之害也。

  張幼于曰:《詩》日#18:行人彭彭,出車彭彭,駟騵彭彭,四牡彭彭,皆取人馬。強盛之意。

  楊廷秀曰:六五,大有之主也。離明而晦之,以陰虛中而執之,以柔專任誠信,故能感發其下之志。魄服其下之心,下感發則君臣之孚不約而自堅。下魄服則道義之威不猛而自洽。信以發志,以我之誠信發彼之誠信也。易而元備,以我之和,易徹彼之周防也。

  王輔嗣曰:居尊以柔,處大以中,元私于物,上下應之。信以發志,故其孚交如。夫元私于物,物亦公焉;不疑于物,物亦誠焉。既公且信,何難何備,不言而教行,何為而不威,如為大有之主而不以此道吉,其可得乎?

  坡公解曰:六五處覃剛之問而獨用柔,无備之甚者也。以其无備而物信之,故歸之者交如也。此柔而能威者,何也?以其元備,知其有餘也。夫備生于不足,不足之形見于外則威削。又曰: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夫信也,順也,尚賢也,六五之德也。易而元備,六五之順也。厥孚交如,六五之信也。草陽歸之,六五之尚賢也。上九特履之,爾所履者能順且信。又以尚賢,則天人之助將安歸哉。故曰:聖人元功,神人元名,而大有上九不見致福之由也。劉用相曰:六五一爻,備言六五所以大有之德。上九一爻,備言六五所以大有之福。福德兼備,是為大有。六五、上九合為一人。然則上九,其天矣。

  艮下坤上

  謙:亨,君子有終。

  《彖》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瑜,君子之終也。

  《象》曰: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象》曰: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

  六二:嗚謙,貞吉。

  《象》曰:嗚謙,貞吉,中心得也。

  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

  《象》曰: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六四:元不利,搗謙。

  《象》曰:元不利,搗謙,不違則也。

  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元不利。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上六:嗚謙,利用行師,征邑國。

  《象》曰:嗚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征邑國也。

  地山謙

  謙,亨,君子有終。既言亨矣,而又言君子之終,何也?終,與始對也。夫謙之必亨,无可疑者。《彖傳》已言之詳矣。然大凡謙遜退讓之君子,其始或有未必亨者,而終則必亨元疑矣。聖人恐人見其始之不亨也,而遂不安于謙,故以有終央之。今觀夫子,之稱謙也,盒有過于泰伯與文王乎?方泰伯之三以天下讓季歷,而自斷髮、文身、逃竄刻蠻,可謂困而不亨,極人情之所不堪矣,而終焉光有昊國,,則泰伯君子之終也。文王又以三分有二之天下讓于商,亦可謂損己與人。如太王之事,狄者矣。何亨之有?而終造八百年之周,則文王君子之終也。故夫子斷以二聖為至德。而此卦復以君子有終明言謙之必亨焉,意可知也。故曰:汝唯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唯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又豈直至有夏歷年四百然後見禹之謙,真莫與爭功能哉。孔、顏謙謙不試,而終為天下萬世之宗師,又君子之終之最大且著者也。卦言謙亨而復言有終,旨哉。卦言君子有終而爻獨言君子有終吉,豈元意哉。以九三成卦之主,勞謙者也。餘皆嗚謙、應謙而已。嗚呼,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德厚者,其流光厚,施者必食其報,君子有終吉,獨何疑于九三乎?

  附錄

  熊過曰:謙之下稱謙謙。方時化曰:卑非謙也,因其卑,見其謙耳。故曰:卑以自牧。牧字,《說文》從支,與撲同;從牛,養牛人也。牛,巨物,象人之彊陽,及其調服巽順,有牧道焉。

  坡公解曰:雄嗚則雌應,故易以陰陽唱和,寄之於嗚謙。之所以為謙者,三也。艮之制在三,而三親以艮下坤,其謙至矣,故日勞謙。六二其鄰也,上六其配也,故皆和之而嗚謙。而六二又以陰處內卦之中,故又日貞吉。

  嗚以言其和,于三貞以見其出于性而非強。

  焦弱侯曰:搗謙,搗裂也。從手,為聲,通作麾,《詩》麾之以肱,書右秉白旎以麾,亦通作搗。

  楊簡曰:六柔,四柔,坤體又柔,又不中,有過乎謙之象。故聖人教之搗去其謙,又恐其疑也,又曰无不利,搗謙。曰:不違則言,雖搗去其謙,不至于違則也。

  程正叔曰:征其文德,謙巽所不能服者也。文德所不能服,而不用威武,何以平治天下?謙之過矣。禿翁曰:坤#19之所以過于謙者,或恐其有害而不利耳。今以坤順之卦,六四之爻,柔順至矣。奉此柔順,不敢違則,已元不利,而又謙焉,不太過乎。太過即取侮,非謙也。故上三爻皆告以搗去其謙,利用征伐之事焉。總之,非以其鄰之富而興師,苟有不服者,安得不伐?若湯之征葛是已。上六,謙順之極。若猶和嗚,九三之謙則雖,自邑尚可以得志邪?若周公之征東是矣。吾是以知聖人之善言謙也。內三爻以止,故著其德;外三爻以順,故防其過。聖人之裒多益寡如此。

  王畿曰:以卑蘊高,謙之象也。君子取有餘以益不足,以善同人則賢不肖平矣。以位下人則貴賤平矣。謙之六爻元凶德。謙者,內止而外順。內不止而外順則為象恭,為色莊,君子弗貴也。

  坤下震上

  豫:利建侯行師。

  《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死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20時不武;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

  《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初六:嗚豫,凶。

  《象》曰:初六嗚豫,志窮凶也。

  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

  《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六三:吁豫,悔。遲有悔。

  《象》曰:吁豫有悔,位不當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六五:貞,疾,恆不死。

  《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恆斗不死,中未亡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雷地豫

  方時化曰:豫之六爻,除九四豫以天下自為豫之大有得矣,其餘皆以豫失之。獨有六二#21中正自守,不肯從人。雖與為豫,如不終日,蓋貞固之性然耳,有不吉乎?《大傳》知幾之說,正言豫之必凶。唯六二介石之操能,先事而知幾,所以不沒于豫也。三位不當,正與二反,故其于四之豫也,仰視而欲往,既悔遲疑而不往,又悔往悔者,畏六二也。不往又悔者,羨九四也。所謂出見紛華,盛麗不能元交戰于胸中者與。嗚呼,天下之能介如石者,幾何人哉。自非介然如石之堅,決不可以同遊于九四,大有得之豫明矣。蓋九四者,正所謂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而為卦之所由以豫也。豫、復皆值五陰,故皆取朋象。熊過曰:大有得者,一剛得五柔。朋合簪者,五柔合一剛也。六五陰柔不正,又乘九四之剛,但知逸豫以為樂,而不知權柄之下移,威福之盡去矣。豈非君人者真正不起之疾,若劉後主者乎,死也,久矣。所以恆不死者,名號僅存中未凶耳,不如死矣。中謂中位。然人臣如忠武侯者有幾?非有由豫之忠武侯,則所謂乘剛者,乘王莽之剛,乘司馬懿等之剛,欲其恆不死,又可得與?若上六則沉冥于豫元改理矣,何也?豫已成,不可復渝也,使成而能有渝,更又何咎?但早不渝,至成而後渝,亦元及矣。蓋欲其渝之于早也,故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禿訪曰:豫之《彖辭》、《彖傳》極言致豫之盛美,而豫之六爻與《象》皆極言享豫之禍凶,然則豫可致終,不可得而享與?非然也。夫今之凶國敗家,相尋而不絕者,咸以豫也。故非冥豫即死于豫。吁豫,嗚豫而志窮,即凶矣。不有六二介然,若不終日,又何以能保終豫乎?即此便是能享于豫,亦便是順動,便是致豫之由,豈有他邪?今不思致豫之由而但享逸豫之福,固宜其盡喪于豫而福反為禍也。今且勿論怪。今之學者,守著聖人樂在其中,一語便謂能樂、能忘憂,縱慾肆志,唯務極樂。聖人之樂端如是哉。此與嗚豫而卒死于豫者何以別哉。夫聖人之樂,初不出于發憤之外,舍發憤而言樂,曾是知樂。聖人之忘憂,原與忘食同致,不肯忘食而但忘憂,胡謂而不肯兩忘也。食亦不知,憂亦不知,老亦不知,唯終身發憤為樂是知,則其視人世逸豫之樂真不能以終日矣。故學道者必介如石,非獨于豫然也。是謂知幾之神,徹上徹下之道。

  附錄

  丘行可曰:屯有震元坤,則言建侯而不言行師,謙有坤元震,則言行師而不言建侯。豫合震、坤成體,故兼言之。

  蘇子瞻曰:所以為豫者四也,而初和之,故日嗚已。元以致樂而恃其配以為樂,忠亦遠矣。因人之樂者,人樂亦樂,人憂亦憂,志在因人而己。所因者窮,不得不凶。

  王畿曰:雷奮于地,萬物暢嫗豫之象也。昔先王因天地之和,宣八風之氣,制樂以和,神人本之,心而發之,以聲動之,以容協之,以律正之,以音從之,以器是。故樂者,德之華,作樂所以崇德也。故樂成德尊,薦之郊廟,祀天于園丘而以祖配之,尊尊也。祀帝于明堂而以考配之,親親也。上帝飲焉,祖考格焉,萬物育焉,天下太和也。

  震下兌上

  隨:元亨,利貞,无咎。

  《彖》曰:隨,剛來而不柔,動而說,隨。大亨,貞无咎,而天下隨時。隨時之義大矣哉!

  《象》曰:澤中有雷,隨;君子以響晦入宴息。

  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

  《象》曰: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

  六、二:係小子,失丈夫。

  《象》曰:係小子,弗兼與也。

  六三:係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

  《象》曰:係丈夫,志舍下也。

  九四:隨有獲,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象》曰:隨有獲,其義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九五:孚于嘉,吉。

  《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上六:拘係之,乃從維之。王用亨于西山。

  《象》曰:拘係之,上窮也。

  澤雷隨

  以乾剛來居二陰之下,則是剛來下柔也。以剛下柔,柔不隨乎?隨即貞,不隨即不貞。孰不願從貞者?又卦震動而兌說,則是動而說也。說即隨,不說即不隨,有定隨邪?可強隨邪?故曰隨時之義大矣哉!元定時故元定隨。此初九以一陽為震之主,作隨之官,改四隨二,不肯執定一隨,所以為貞吉也,而況舍遠就近?出門即交有功,則又何必舍此而遠越?二越三,以隨四也,則雖隨而變動,其為從正之吉,初自得之矣。二亦知三之為小子,不可係也。初之為丈夫,不可失也。雖兼與之元妨。然其如勢之不可兼何?是以六二寧不失此而不肯係志于彼。若三則又視九四為丈夫矣。是故寧係丈夫而失小子。夫當隨之時,志在有獲,務求有得。若非有元亨利貞之四德而隨之,非但元得,亦且有咎,可隨邪?五位正中,與四同體,本自有嘉兌之孚,四又以臣隨君,隨便有獲,不假言者,雖曰為人臣而以獲,君為言似謂非義,然又孰知四之實與五相孚乎?實與五同道乎?況四又實明知隨五之可以有功乎?則五蓋願其為隨者,雖有獲,何凶之有?觀時審己,隨之而已矣。獨有上六不道,不能孚嘉天下,使人說隨,乃拘係之,又從維之而逼使隨己,其又安可得也?夫王者,以嘉禮親邦,國動而人說,雖西山之神,可使用享,昆其臣與?何必拘係而維摯之也。文王之感慨深矣。此卦全為此爻而設。初九出門即獲有功之朋,不待失一而後與一,故日不失也。若二、若三、係小子必失丈夫,係丈夫定失小子,豈能兼與而兩隨之。唯其說而已矣。唯其有元亨利貞之四德而已矣,非元亨利貞而隨之,即有咎不隨也。方時化曰:隨,取隨時之義。時元不在、故六爻總元定隨,或係亦可,或舍亦可,隨其時也。

  附錄

  焦贛曰:漢高帝與項籍,其明徵也。

  周宴曰:爻取隨時而動,大象取隨時而息,動息不違乎時,此隨時之義所以為大。

  巽下艮上

  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象》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蠱,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象》曰: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无咎,厲終吉。

  《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九二:幹母之蠱,不可貞。

  《象》曰:幹母之蠱,得中道也。

  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悔,元大咎。

  《象》曰:幹父之蠱,終无咎也。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

  《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

  六五:幹父之蠱,用譽。

  《象》曰:幹父用譽,承以德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山風蠱

  蠱,剛上柔下。上下兩不相通,下巽上止,上下皆不事事。吁,此所以終蠱與。夫唯不通而後成蠱也,則知其始之治,必以大通。故終則有始,元亨不亦宜乎。夫唯不事而後成蠱也,則知其始之治必以有事,故終則有始,涉川不亦利乎。故曰: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先甲三日,子、戍、申也。後甲三日,午、辰、寅也。既有先甲,自然必有後甲。既有後甲,自然仍復先甲矣。後而復先,終而復始,天行如此,是以元敝而何。治蠱者之不然乎。苟能不安于蠱,則自能知蠱之所由始,而蠱可治矣。元他術也,元他甲也。然元他道也,則聖人之治蠱如此而已矣。然天下之蠱與一家同治,天下之蠱與治一家之蠱同。故六爻專言幹蠱之事,雖所幹不同,元非以能幹為事,肯幹為賢,不可優游寬裕,以成就父母之蠱為也。故至于幹父而危,厲于身亦得終吉,幹父而至有悔于。心亦終无咎,則能幹蠱者必為孝子元疑矣。嗚呼,君親若一家,國元二能,幹家者即能幹國,能幹父者即能幹君。然世人多急于其家之蠱壞,而往往視其國如傳舍者,則以天下有不事王侯之臣,故可以高尚其事,而不事天下,更元有不事父母之子,故不得不承考而幹蠱耳。夫不事王侯,猶可言也。然天下之不事王侯者有幾?今既皆為一王侯之臣矣,又可自謂高尚而不以幹一蠱為吾事邪?故聖人專言父母之蠱,以明之使人人自真切而不能已也。其事即幹蠱之事,既已高尚,則自然不事事也。故曰高尚其事。上九在卦之上,故曰尚,又取艮山之高,故又曰高尚。夫人子之事,親元所解于心者也。人臣之事,君元所逃于天地之問者也,而獨以高尚為名,王侯不事,則亦逆不背義,亂常反正之人耳。聖人但取其可以法。貪慕者故曰:志可則言,志。固可則,而君父之事將誰與理邪?吁,臣不事君則元君,子不事親則元親,大亂之道矣。聖人奚取焉?方時化曰:初承陽下父,象二秉陰,後母象三,四又乘陽,後而五又復承上之陽,故皆同父象也。幹母之蠱,不可貞者。言不以正,即為得幹蠱之中道。夫九二之不可貞也,其幹蠱已不同於初與三矣,乃六五則又非但不以正幹其父,而且用譽以巽說其父,是以致蠱之道道之也。蓋所謂承之以德者也,所謂太上因之是也。潛移默奪之妙,雖其父有不自知者也,夫是之謂能幹蠱,非裕蠱。

  附錄

  蘇子瞻曰:器久不用而蟲生之,謂之蠱。人久宴溺而疾生之,謂之蠱。葬執波較獅嘰濺計紼讜曰以天下為元事而不事事,則後將不勝事矣。此蠱之所以為事也。器欲常用,體欲常勞,天下常欲事事。蠱之災豈一日之故哉。夫人之情,元大患難則日入于喻,天下既已治矣,而猶以涉川為事,則畏其蝓也!

  室白或曰:日有六甲,終而復始,如環元端,天之行也。造化之所以无敝也。

  邵國賢曰:治蠱曰蠱,猶治亂曰亂,治荒曰荒,治#22子夏曰:臨事專故厲成其志,故无咎,有事然也。

  鄭康成曰:子改父道,始雖厲而終則吉,事若不順而意則順也。裕父之蠱,往未得也。蔡介夫曰:言元如蠱,何也?劉用相曰:裕父之蠱,是不能幹蠱者。爻以能幹為事,雖所幹不同,皆取之。而獨重于母之不可貞,尤重于父之用譽,則亦有道矣,何也?父母之事也,不可不知也。臣之事君亦然。

  焦弱侯曰:蠱五爻皆言幹父之蠱。至上則日不事王侯,上處卦終,以一家言,當是父母耄期之日,不出從政也。曾子居魯,齊欲聘以為卿,曾子曰:居父母老,不忍遠親。以為人役斯其志,可則者乎。

  王畿曰:艮剛居上,巽柔居下,上亢而不能下,濟下卑而不能上承,止而巽,此所以成蠱也。君子治蠱有道,民心之蠱,以玩愒頹廢,未知所振作耳。振者,鼓舞興起之意。故曰:作新民,不徒條教之設、號令之申,蓋治其本也。譬之良醫治病,振者,驅其外邪;育者,養其元氣也。風言振,山言育。周宴曰:振民者,所以起其卑巽之疾。育德者,所以化其苟止之病。

  易因上經卷之二竟

  #1『土』,伋古閣本作『日』。

  #2『肯』原為『之』,據汲古閣本改。

  #3『退』,圾古閣本作『保』。

  #4『明』原為『問』,據《周易本義》改。

  #5『辯』當為『辨』。

  #6『復』,據引文當為『履』。

  #7『辯』,當為『辨』。

  #8 財』,《周易》通行本作『裁』。

  #9『羞』原為『差』,據文義改。

  #10『財』,《周易本義》作『裁』。

  #11《周易》通行本『為』後有-能』。

  #12『大師相遇』,《周易》通行本作『大師克相遇』。

  #13『陽』原為『明』,據汲古閣本改。

  #14『也』原為『九』,據汲古閣本改。

  #15『免』 原為『兌』,據汲古閣本改。

  #16『敬』,汲古閣本為『敵』。

  #17『切』,汲古閣本為『功』。

  #18『日』原本無,據文義補。

  #19『坤』,汲古閣本為『人』。

  #20『四』原為『日』,據《周易》通行本改。

  #21『二』原為『一』,據汲古閣本改。

  #22『治』,汲古閣本為『卜』。

  兌下坤上。

  臨:元、亨、利、貞。至于八月有凶。

  《彖》曰:臨,剛浸而長。說而順,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象》曰:澤上有地,臨;君子以教思元窮,容保民元疆。

  初九:咸臨,貞吉。

  《象》曰:咸臨,貞吉,志行正也。

  九二:咸臨,吉元不利。

  《象》曰:咸臨,吉无不利,未順命也。

  六三:甘臨,元攸利。既憂之,无咎。

  《象》曰:甘臨,位不當也。既憂之,咎不長也。

  六四:至臨,无咎。

  《象》曰:至臨,无咎,位當也。

  六五:知臨,大君之宜,吉。

  《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

  上六:敦臨,吉,无咎。

  《象》曰:敦臨之吉,志在內也。

  地澤臨

  卦以二陽來臨,四陰為臨,元、亨、利、貞四字,專贊二陽之長。八月有凶六字,復慮二陽之消。方長而即慮消,贊之未已而懼凶復繼之,聖人扶陽之心何如哉。是故卦辭與傳言臨如此。初九咸臨,謂臨四也。初說四順,以感臨也。四即至而臨澤,與初為臣,則初以一陽來臨,亦臨之以感應之道而已。故曰成臨。然則初雖陽也,而感以貞。四雖陰也,而應以正。咸臨貞吉,不亦宜乎。九二與五,不但說而順,又且剛中而應,是故亦曰咸臨,亦日吉,而更日元不利者。應之者六五,知臨之大君也。又豈四之所得比也。夫既元不利矣,而《彖》反言其未順命者何?曰:五居坤順之中,唯知聽順于二也,故于二則元不利。二以陽德臨之,唯未必一一順命于五也,故于五得大君之宜。然則五以順受,二以中感,若但知順命,非二事也。豈能大有光于五哉。五亦知二之中,不可暫舍,專一聽順,以智處尊,此非虛已。元為能令君子日長者,不能也。所謂舜其大知者是矣。夫舜用其中于民,而其知遂以大。六五行其中于二,獨不為大君之宜乎。六三不中不正,當兌之口,唯知一味甘說。夫求說于上,而上不順,則甘將安用之?轉說為憂,回甘作苦,亦勢之所必至者。此既憂之所以无咎也。固以甘之元攸利,亦實以二陽來臨,切近六三,不覺生憂患耳。乃上則唯知有敦臨而己矣。居地之上,見五知臨者,二亦志,在內之二見四至臨者。初亦志,在內之初則二陽所臨之地,至此益敦,故又曰敦臨也。臨之元、亨、利、貞,不以是與,是謂大亨以正之天道矣。

  附錄

  楊簡曰:至于八月有凶,指二陰長之月也。臨,二陽長。逐,二陰長。凡一卦之變,歷數七,故復曰七日來復。今臨日八月者,自一陽之始而計之,復、臨、泰、大壯、夾、乾、娠、遊是為八也。陰言月,陽言日。

  熊過曰:至臨者,坤兌之交,地澤相臨也。敦,《爾雅》云:如覆敦者,江東呼地,高堆為敦。上居二土之終,高地之象也。敦有七義。

  王畿曰:物之相臨,無若地之臨水,故澤上有地為臨也。絨土制水,宜若易然者。迫之以險隘,則奔潰四出,壞而後已。若居之以寬,則畜而為澤。君子之于民亦然。三代之民,不忘先王之澤教之元窮者。澤,閏物之象,容之元疆者。地,容物之象。

  坤下巽上

  觀:盥而不薦,有孚顯若。

  《彖》曰:大觀在上,順而巽,中正以觀天下。觀,盥而不薦,有孚顯若,下觀而化也。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武,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象》曰:風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

  初六:童觀,小人无咎,君子吝。

  《象》曰:初六童觀,小人道也。

  六二:闈觀,利女貞。

  《象》曰:閥觀女貞,亦可醜也。

  六三:觀我生,進退。

  《象》曰:觀我生,進退,未失道也。

  六四: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象》曰:觀國之光,尚賓也。

  九五:觀我生,君子无咎。

  《象》曰:觀我生,觀民也。

  上九:觀其生,君子无咎。

  《象》曰:觀其生,志未平也。

  風地觀

  此卦四陰在下,臣民之象,下觀者也。二陽在上,君子之象,觀天下者也。唯其有以觀天下,故自能為天下之觀。然則上之二陽,雖同為大觀在上,同為以坤承巽而居中得正,獨能以中正觀之者,九五而已。此所以名為觀也。夫子#1曰:觀則聲臭俱元,一如其天。天何言哉,而四時行焉。觀者,自以為神而何教之可設,何化之可服乎?元教可設,故日神道設教;元化可服,故日神道而天下服。今觀觀者,方盥手于未見賓之前,不待其體薦也,而下觀者,自化于有孚之顯,若則已儼然如大賓之見矣。然則九五真神道哉。觀九五者,真同觀于天哉。但下之觀五者,以天。而五之所觀者,即我。下之觀五者如神,而五之觀我者即民。我生,民生,元二元別。是謂天下之平民固不識不知,五亦元聲元臭,宜其不言而喻,而下觀自化。與而觀者,不一化者,不一則各隨淺深,自不能一也。是故六四為巽之主,親比九五則進而得以觀國之光,而利為王者之上賓矣。此其觀之,而即化所謂下觀而化者非邪?其次三亦能觀我生矣,而猶未敢遽進以觀國之光,則三之未失道也。其下則但知觀五而已,閥觀而但見其似,不見其真。童觀而但見其小,不見其大,又惡足以知君子之无咎哉。然雖未足以語化,而謂其不心服于五焉,不可也。故必合四陰之所觀,然後知九五真神道也。未易以測識也。若上九則志未平而我生,猶,別非大觀之道矣。雖同為无咎之君子,而實遠于九五之中正,故必六四而後能為化之主,必九五而後能為觀之主。

  附錄

  坡公解曰:元器而民趨,不言而物喻者,觀之道也。聖人以神道設教,則賞爵刑罰有設而不用者矣。

  熊過曰:鄭玄曰:諸侯貢士于天子,大夫貢士于君,以禮賓之。唯主盥而獻賓,賓盥而醉主,設薦則弟子也。今觀六爻皆元祭義,只有觀國賓王之文顯。《說文》云:大頭六二,陰柔在內,雖與五應而隔于三、四,猶女在門內而闖觀門外也。

  吳幼清曰:初居陽,象男童。二居陰,象女子。我者三,自謂也。天地之大德日生。六三居下卦之上而近于巽。巽為進退,故六三自觀我生。以審所學,猶日吾斯之未信也。

  楊簡曰:子夏好論精微,及孔子沒,以知君似聖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強#2曾子。曾子獨不可。獨曾子可以免闖觀之醜耳。又曰:六三居下卦之極,將升上卦,進退之際也。六三有進退之象,則六四進而觀國之光矣。

  王畿白:風行地上,遍觸萬類,周觀之象,先王思有以風天下,于是制為巡狩之典。或一歲分巡,或五載蒞會,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命太師陳詩以觀民風,命市納價以觀民之好惡,省察其俗,有不同者,設教以訓之,以禮,別奢如曹,示之以儉儉如魏,示之以禮,所以一道德而同風俗也。

  #3震下離上

  噬嗑:亨。利用獄。

  《象》曰:蹟中有物,日噬嗑,噬嗑而亨。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位,利用獄也。

  《象》曰: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勃法。

  初九:屨校滅趾,无咎。

  《象》曰:屨校滅趾,不行也。

  六二:噬膚滅鼻,无咎。

  《象》曰:噬膚滅鼻,乘剛也。

  六三:噬臘肉,遇毒;小吝,无咎。

  《象》曰:遇毒,位不當也。九四:噬乾肺,得金矢,利艱貞,吉。

  《象》曰:利艱貞,吉,未光也,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無咎。

  《象》曰:貞厲无咎,得當也。

  上九:何校滅耳,凶。

  《象》曰: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火雷噬嗑

  程正叔曰:噬齧也,嗑合也,口中有物,問之齧而後合也。卦上下二爻皆剛,而中獨柔,頤口之象。又一剛爻問于其內,為頤中有物,不得嗑,必齧之乃得。嗑之象故為噬嗑。楊中立曰:噬嗑,除問之卦也。獄者所以治問而求其情,治而得其情,則天下服矣。李子思曰:天地生物,有為物之梗者,必用雷電擊搏之。聖人治天下,有為民之梗者,必用獄斷制之。故噬嗑以去頤之梗,雷電以去群生之梗,刑獄以去天下之梗。朱仲晦曰:噬乾肉難于膚而易于臘。肺,黃中色金,斷物。劉濬伯曰:何,負也。校,木械也。滅耳者,校加于項,沒其耳也。熊過曰:《周禮》臘人,鄭註云:小物全乾日謄?謄之言夕也。朝暴于夕乃乾。《昏禮》臘必用鮮是也。劉用相曰:四之乾肺難于臘肉,然四以金矢之才助發其間,初元難者,猶必戒以艱貞乃可獲吉。縱然獲吉,亦未為光。曾子所謂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方哀矜之不暇,而何光之有與?然則三之遇毒以致吝,五必貞厲乃无咎,又何疑邪?方時化曰:凡獄之由,必有所以作梗致問者。斷獄而不得其問,獄未易剖也。若登俎之無,必有所為族理筋骨之處。噬者,從其問而齧之則解矣。下一畫象屨校而滅其趾,上一畫象何校而滅其耳。六二乘剛,其獄難庾,噬膚深入至沒其鼻,既沒鼻,斷其骨矣。故得情而无咎。六三位不當,噬腦肉而遇毒,不无小吝者。然既親噬而得之矣,故亦无咎也。九四剛德,噬乾姊而得金矢。金矢,匕筋屬。六五柔中。噬乾肉而得黃金,故日得當。六二雖所乘者剛,然初也,故為膚。三應上九之剛,是全體骨之臘肉也。四曰乾肺,五曰乾肉,九與六之分也。

  #4離下艮上

  賁:亨。小利有攸往。

  《彖》曰:責,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象》曰: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元敢折獄。

  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

  《象》曰: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六二:賁其須。

  《象》曰:賁其須,與上興也。

  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

  《象》曰: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六四:賁如繙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

  《象》曰:六四,當位疑也。匪寇婚媾,終元尤也。

  六五:賁于丘園,束帛菱菱,吝,終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上九:白賁,无咎。

  《象》曰:白賁,无咎,上得志也。

  山火賁

  其初下乾上坤耳。今以坤上一爻來居下乾之中,則是剛變而為文明之離,而柔來文剛矣。但乾,剛物也,元時不亨者也。賁之以文明之離固亨,不賁以文明之離亦亨。蓋從柔而賁,實不從賁而亨,因賁亦亨,故曰:賁,亨也。以乾中爻又分以居坤之上,則是柔變而為艮山之剛,而剛上文柔矣。但坤,柔物也。待乾以往,不能獨往者也。一日一賁以艮山之剛,則攸往元不利矣。故又曰:小利有攸往也。夫子`曰:陰陽交錯,剛柔相雜,此皆乾道自然之變化,是之謂天文也。不有天文,其何以變通四時而為章于天乎。然內卦文明,外卦艮止,又自有文明以止,止而不文之象焉,是之謂人文也。不有人文,其何以化成天下而使天下咸歸于元色之賁乎。元色之責,白賁也。故不觀天文則元以知變化之自然,非人所能致力.' ,不觀人文則元以知人能勝天,聖人能贊天之所不及,而艮止之功大矣。是故初剛也,又居下二,將以文明賁其趾,初則義元乘理,舍車而徒矣。其邊若賁,其實自止,不得而賁也。則二之所以興賁者,獨三耳。豈知九三在上,二若賁其須而有濡如之邇,而實三之乾剛、永貞。二亦自止,終莫能加賁也。賁之亨也,于初、于三,不可以觀乎。若上九真白責矣。艮為山,又象丘園之人。夫以六五柔中之主而甘心受賁于丘園,苔其束帛之菱菱,可謂吝嗇而不文矣。然尚有文在,未足為白賁也,何也?丘園之老,夫荷篠之丈人,安所用束帛為也。但能不以見上九而加隆,則亦終吉而可喜。五既有喜,上自得志,其又何疑與?而四猶不免疑者,位當純陰也。然亦幡如其白矣。以乾為馬而翰如其白#5矣。不以上為寇而以上為婚媾,日與白賁親矣。終元尤也,夫何疑?其利有攸往如此,非剛上文柔而何?吾是以知陽剛所在,柔實利之,自受其賁也。若謂柔能賁剛,有是理邪?是故舉世皆後進,而夫子獨從野,其孰能賁之?蓋至今日千百餘歲,終不可加以賁也,而況當世乎?噫。

  附錄

  王畿曰:山下有火,明照萬物,草木交輝,賁之象也。君子觀明照之象,以明其庶政而元敢于折獄也。修政所以成文,明之治折獄者,貴用情實,有文飾則沒其情矣,故元敢用文以折獄。

  坡公總解凡例

  乾之為離,坤之為艮,陰陽之勢,數也。文明以止,離艮之德也。勢數推之,天其德以為人。《易》有剛柔往來、上下相易之說,而其最著者,賁之《彖》也。故學者沿是爭推其所從變,日泰變為賁,此大惑也。一卦之變為六十三,豈獨為賁也哉。學者徒知泰之為賁,又烏知賁之不為泰乎.。凡《易》之所謂剛柔相易者,皆本諸乾坤也。乾施一陽于坤,以化其一陰而生三子,皆一陽而二陰。凡三子之卦,有言剛來者,明此本坤也,而乾來化之坤;施一陰于乾,以化其一陽而生三女,皆一陰二陽。凡三女之卦有言柔來者,明此本乾也,而坤來化之。故凡言此者,皆三子、三女相值之卦也。非是卦也,則元是言也。蠱之《彖》曰:剛上而柔下。賁之《彖》曰:柔來而文剛,分剛上而文柔。咸之《彖》曰:柔上而剛下。恆之《彖》曰:剛上而柔下。損之《彖》曰:損下益上。益之《彖》曰:損上益下。此六者,適遇而取之也。凡三子、三女相值之卦,十有八而此獨取其六,何也?曰:聖人之所取以為卦,亦多術矣。或取其象,或取其爻,或取其變,或取其剛柔之相易。取其象,天水違行,訟之類是也。取其爻,六三履虎尾之類是也。取其變,頤中有物,曰噬嗑之類是也。取其剛柔之相易,賁之類是也。夫剛柔之相易,其所取以為卦之一端也。遇其取者則言,不取者則不言也。又可以盡怪之與。

  #6坤下艮上

  剝:不利有攸往。

  《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

  《象》曰:山附于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初六:剝狀以足,蔑貞凶。

  《象》曰:剝林以足,以減下也。

  六二:剝林以辨,蔑貞凶。

  《象》曰:剝林以辨,未有與也。

  六三:剝之,无咎。

  《象》曰:剝之无咎,失上下也。

  六四:剝林以膚,凶。

  《象》曰:剝狀以膚,切近災也。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元不利。

  《象》曰:以宮人寵,終元尤也。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山地剝

  方時化曰:柔變剛謂自初至五。昔之五陽,今為五陰是也。故曰:剝,爛也。然而一陽自在,將為復生之果,是以上九有碩果不食之象焉。又為五陰所載,有君子得輿之象焉。其曰:小人剝廬。言五陰至此,若非上九一陽在上,則是自剝其廬,將何所覆庇乎。所以深幸小人也。然小人既長時,自不利有所往,且當靜以俟之,如夜則安靜以俟晝,冬則安靜以俟春。非以冬與夜為不可往而遂逃也。逃將何適乎?故自復而臨、而泰,以至央晝也。向明則攸往矣。自娠而逛、而否,以至剝夜也。向晦則宴息而不往矣。此天行也。故曰:順而止之,觀象也。正所以觀消息盈虛之象,而為天之行,君子不與焉。初六始變于下,其象為剝肺以足。然初方處下,又能居卑,雖柔亦貞,何可言凶?唯不甘卑下,蔑貞以騁凶,乃見矣。六二亦然。二變為六,其象為剝林以辨。辨者,上下之際。然居中守正,上元應與。雖柔亦貞,何可言凶?唯不守中正,蔑貞從邪,凶斯兆矣。然則此二子者,但不蔑貞,即元凶禍。雖當剝時,居二在初,聖人不棄也。不觀六三乎?寧失上下四陰,終不敢失卻上九,正應其貞正。如此則雖在剝之中而自然元+咎,凶奚自至乎?以此知群陰待陽,乃能安處。陽若不安陰,亦危甚。如其附陽,雖剝何咎?又不觀六五乎?六五率群陰而承上九,其象為貫魚以宮人寵。聖人且喜其元不利而信其終,元尤矣,則雖變剛,猶能順剛也。今不法三、法五而法六、四,謬矣。據近君之位,為切近之災,剝林以膚,自甘凶害,愚之甚也。

  附錄

  程正叔曰:諸陽已盡,上九獨存。如碩大之果不見食于人,將為復生之果爾。上九亦變則純坤矣。然陽元盡者也。

  蔡介夫曰:君子得輿,小人剝廬,二義不並行,二占不並用。若君子得輿,則小人亦得其廬矣。汪本何曰:上九在上,五陰載之,君子得輿也。上九若變則為純坤,元天與覆,五陰何庇?小人剝廬也。

  朱仲晦曰:山附于地。唯其地厚,所以自#7安其居。

  震下坤上

  復:亨。出入元疾,朋來无咎。

  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

  《彖》曰:復,亨,剛反,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元疾,朋來无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天行也。利有攸往,剛長也。復其見天地之心乎?

  《象》曰: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初九:不遠復,元衹悔,元吉。

  《象》曰:不遠之復,以修身也。

  六二:休復,吉。

  《象》曰:休復之吉,以下仁也。

  六三:頻復,厲无咎。

  《象》曰:頻復之厲,義无咎也。

  六四:中行獨復。

  《象》曰:中行獨復,以從道也。

  六五:敦復,元悔。

  《象》曰:敦復元悔,中以自考也。

  上六:迷復,凶,有災青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象》曰:迷復之凶,反君道也。

  地雷復

  剛反則復,復則亨。夫復何以能亨也?蓋未復則憧憧往來,自有疾而礙。一復則出入元疾矣。未復勛朋從爾思,自不兔有咎。既復則雖五陰之朋來,何咎哉。自然皆以我之修身為法,下仁為則,无咎自厲,獨復自期,敦復自考,不旋乾不止矣。寧肯甘于迷復之凶乎。且迷復亦甚不可也。故甚言迷復之凶,以戒之初九。唯不遠復,元祇悔,故得元吉。元祇悔者,反而復歸其家,則元東適、西適之悔,故元吉也。復者元吉,則迷者災凶,又何疑邪?以故二比初則休,而下仁二遂復矣。復則吉。三不中乃頻復而厲然,卒復矣。復則无咎。四居五陰之中而獨應初,是為獨復。獨復則吉,不待言也。五居上卦之中而能自考,是為敦復。敦復財復不獨四也。初陽之復方如此,二、三、四、五陰皆復即如彼。此天下歸仁之勢也,而何有于五陰之朋來哉。如是而不復,則終不復矣。非陰極不反,則迷重難惺。是故上爻兩言凶,又言災告,言大敗。蓋不復而迷,則轉吉為凶,不顧矣。雖有初九之仁,其奈之何。

  方時化曰:陰重則剝陽,豁然一日,復見本心,陽明復矣。故曰:復,亨,剛反。夫陽道非外鑠,反者所以復其道也。自娠而逛、而否、而觀、而剝、而坤、而復,七日也。一陽既復,五陽自長,利有攸往也。剝纔#8盡陽即復,故初九為不遠復。六二下初九之仁。仁,中心下之,而欲與垃復,非休復乎。

  附錄

  丘行可曰:剛反言剝之一剛窮上反下而為復也。剛長言復之一剛自下進上為臨、為泰,以至為乾也。以其既去而來反也,故亨。以其既反而漸長也,故利有攸往。剛反言方復之初,剛長言已復之後。

  金汝白曰:觀復可以知仁。仁者,天地生物之心,於穆不已者也。《彖傳》言復見天地之心,而六爻皆為仁之事。初不遠復,顏子當之,乾道也。九得乾之初爻也。二,休復以友,輔仁、閔冉之徒也。三,頻復日月。至四獨復。孟子生後百年,獨能私淑夫子以從道也。五,敦復,坤道也。六五,坤中爻也,其曾子當之與。上,迷復,自暴自棄,不仁者與。

  吳子儀曰:復乃見天地之心。非指復為天地之心。

  楊廷秀曰:頻復非危,頻過為危。厲无咎者,聖人危#9其頻過而開其頻復也。汪本何曰:頻復即是頻失。使不失,安得有復?故聖人憂其頻復而又喜其頻復也。

  王輔嗣曰:四,上下各有二陰而處厥中,履得其位而應于初,獨得所復,順道而反,故曰:中行獨復。

  蔡介夫曰:六四中行獨復,為在群陰中行,以獨反而從陽,柔得而正故。

  薛君采曰:休復之吉,以下仁也。後世不務修身,故亦不知親賢之為務。

  熊過曰:虞翻謂坤為邦國,故國君凶十年者。

  李鼎祚曰:坤數主十,乾元十,坤元一,故凡言十,坤終之象。

  震下乾上

  元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青,不利有攸往。

  《彖》曰:元妄,剛自外來,而為主于內。動而健,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其匪正有青,不利有攸往。元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元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初九:元妄,往吉。

  《象》曰: 元妄之往,得志也。

  六二:不耕穫,不苗會,則利有攸往。

  《象》曰:不耕穫,未富也。

  六三:元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九四:可貞,无咎。

  《象》曰:可貞,无咎,固有之也。

  九五:元妄之疾,勿藥有喜。

  《象》曰:元妄之藥,不可試也。

  上九:元妄,行有青,元攸利。

  《象》曰:元妄之行,窮之災也。

  天雷元妄

  元妄者,元虛妄也。真實而元妄,則自然元亨而利貞矣。夫大亨以正,時乃天命。天命寧有妄邪?維天之命,既自元妄,故《彖》言元妄而《傳》復言天命也。天命大亨而至正。彼謂天命,匪正者,妄也。目中有青,乃見空中有華也。目元青者,空中何曾有華?天命何曾匪正乎?唯有青故見空中有華,唯有妄故見天命匪正而不利有攸往。不知歸咎于已而妄謂天命不我祐,是元妄而直作妄會也。豈知何所往而非元妄乎?何所之而非天命之所陰陳乎?使非天命元妄,潛祐默相,一步亦不可行矣。故日天命不祐行矣哉。天命之祐,即無元妄之往。惜乎人盡妄也,是以祐之而不知也。《彖》言元妄,元、亨、利、貞,則是天地人物同一元妄也。《彖》言天下雷行,物與元妄,則是天地人物各一元妄也。學者于此可以信元妄之非妄矣。初九一陽在下,雷動其初,妄盡桔矣。是乃一陽得志之秋,何往之不吉邪?若六二者,雖曰震動其下,妄若頓息然。聖人猶疑其吝也,故反其辭以冀之曰:使六二而能不耕藉,不苗會,則利有攸往矣。然其位柔也,其質陰也,或未可知也。夫子讀之,又借其辭以詆之曰:陰性吝嗇,念念欲富。今六二未富也,而肯不耕穫云乎哉。吁,吁!合二聖人之辭觀之,則所以望于六二者何如也?六三,三也。一人繫牛,一人得牛,一人失牛,有得有失。災自己作,雖日元妄,其奈之何?九四乾體居下,廓然太虛中未有物,是以未入于猶豫,未青于匪正而能信天命之固有,得可貞之无咎。若九五乾剛中正,宜其知元妄之有何疾?信藥石之不當,試乃以應,二之故自疑有疾,妄矣。上九正所謂匪正而有青,不利有攸往者也。身在元妄之中,心出元妄之外,雖知富之不可,未知窮亦致災。嗚呼,安得如初九、九四者而與之語元妄之旨哉。

  方時化曰:剛自外來而為主于內,動而健,剛中而應,是為大亨,以正之天命。夫大亨以正,是誰命之?命之者,天也。天命寧有妄邪?初九,震主出地一聲劃然,皆解卦之所以為妄者也。其往吉,元不得志,宜矣。六二坤陰主富,坤地主耕穫蕾會。六三陰柔不中,故有元妄之災,失得之妄。夫牛胡然而繫之,胡然而失之,又胡然而使行人得之,此災從人生也,豈元妄之謂哉。九四乾體居下,故可貞,无咎。然貞亦人所固有,非四之獨有貞也。九五居中得正,本自元妄,本自以正,乃以有應于二,自疑為妄,正元妄之疾也。勿藥則自愈,服藥則疾加矣,故曰:元妄之藥,不可試也。試則以妄,益妄疾反為災。上九過剛不中,不知乾體元妄,驅而納之,有告之地,往奚利乎。實自取窮,自貽災禍。

  附錄

  熊過曰:田者,一歲反草曰苗,三歲悉耨日會。

  吳幼清曰:九五剛中,元妄有應則疾。夫聖人之應物,來則照而去不留,是猶元妄之疾耳,不屏絕外物而外物自不能累,何以藥為?

  乾下艮上

  大畜:利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彖》曰:大畜,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其德,剛上而尚賢。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養賢也。利涉大川,應乎天也。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初九:有厲,利己。

  《象》曰:有厲,利己,不犯災也。

  九二:輿說轅。

  《象》曰:輿說轅,中元尤也。

  九三:良馬逐,利艱貞。日閑輿衛,利有攸往。

  《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六四:童牛之特,元吉。

  《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六五:積豕之牙,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上九:何天之衢,亨。

  《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山天大畜

  艮,剛大也。養賢,畜也。何謂賢?三陽乾也。乾則剛健而篤實。四、五,艮也。艮則輝光而日新其賢如是。是以皆得見畜于上九而成所畜之大。然上九之德實足以畜之。其為德也,剛上而尚賢。尚賢故賢者皆肯為其所畜。居上則得天位,故見賢而勢自足以畜之。以剛則能止健,故必可以養成其賢而後畜,不遽畜也。以是大者之正如此,故並時諸賢咸與大烹。元有一人家食者,野之元遺賢,可知也。其相與荷天之衢,應乎天而涉大川,又何疑哉。今觀初九居下,可以進而受畜于上九矣。方且以進為危,且止而不犯躁進之災焉。是初之賢可尚也。九二輿已駕矣。又自說其轅焉,是二之賢可尚也,非其中之有尤也。九三本與上九合志。今而輿且駕矣,良馬逐矣。三陽彙進,又何能止而猶日閑輿衛,不忘艱貞之心,是三之賢可尚也。固宜其利有攸往也。若四、若五,下乘三陽,上畜艮剛,是曰童牛,是日嶺豕,而上一陽又象其牯,又象牙之閑物,所以豫止其健而畜以成之者,如此元吉有喜,吉而有慶,又不待言也。夫三,合志者也。四有喜而五又有慶,則上九畜道至是其大行矣。眾正之途,闢群陽之路,開天衢亨通,一至于此,濟濟蒸蒸,咸願嚮用,又孰有過于大畜者邪?然觀之三陽也,先之以有厲,申之以脫轅,守之以艱貞,觀之四五也。制之以牯,守之以牙,才不使遽逞,健不使遽試,其不輕于畜,又如是焉。誠哉,大畜之時。其當唐虞之際與。或曰:子何以知輝光日新專言艮止也?曰:止而不進,則元光矣,安得日新?故觀于四、五,必止而後進,則可知矣。

  附錄

  坡公解曰:小畜之說輻,不得已也,故夫妻反目。大畜之說轅,其心願之,故中无尤。

  蔡介夫曰:轅與輻不同。輻,車輸之輳,凡三十條者。轅,車上伏免所以承。輻者,小畜之說。輻為陰所止,所說者重久住之計也。大畜之說,轅自止而不進。所說者微。暫止而可旋起者也。

  熊過曰:據鄭玄、管轄《日新絕句》,管氏云:朝旦為輝,日中為光。牙,《坤雅》云:以代繫豕,謂之牙。上剛畫在前,猶代牙。

  陸師農曰:牙者,所以畜積豕之代也。今海、岱之問以棧擊豕,謂之牙。

  焦弱侯曰:日閑輿衛,日與日篆文甚相似。何天之衢與?何校之?何,同音賀,負也。魯靈光殿賦云:荷天衢以元亨。蓋古字通用。周尚書解引《莊子》背負青天而莫夭關為證尤明。

  向子期曰:止莫若山-’大莫若天,天在山中,大畜之象。

  震下艮上

  頤:貞吉。觀頤,自求口實。

  《彖》曰:頤,貞吉,養正則吉也。

  觀頤,觀其所養也;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頤之時大矣哉!.

  《象》曰:山下有雷,頤;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

  初九: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凶。

  《象》曰:觀我朵頤,亦不足貴也。

  六二:顛頤,拂經,于丘頤,征凶。

  《象》曰:六二征凶,行失類也。

  六三:拂頤,貞凶,十年勿用,元攸利。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六四:顛頤,吉,虎視唬唬,其欲逐逐,无咎。

  《象》曰:顛頤之吉,上施光也。

  六五:拂經,居貞吉,不可涉大

  《象》曰: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

  上九:由頤,厲吉,利涉大川。

  《象》曰: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山雷頤

  於頤而繫之日貞吉者何?夫所謂頤者,不過自求口實一飽而已,何貞吉之有?噫,頤所以養人也。觀頤者,觀其所養而非以其自養也。若自求口實,但知自養,又何觀焉?是故觀之天地,則所養者萬物,天地不自養也。觀之聖人,則所養者賢人以及萬民,聖人不自養也。此其所養之貞為何如者。貞則吉矣。故曰:頤之時大矣哉。上九,養賢者也。五柔居中,四柔得正。正上九所養之賢人也。然六五君也。君當養人而反為人養,不亦反常而拂經乎。但知其不能養而就上九以為養,雖不可以涉川,而居貞之吉亦必歸.之,順以從上,故也。上九,艮剛也;初九,震剛也。均是陽剛,則均當養賢。然震剛在下,欲養賢而不能,苟未免飲羨于四,則雖日陽剛,豈足貴與?彼其視四之養于上也。觀感而動真,所謂舍靈龜而觀朵頤醜矣。朵頤,四頤,下垂象也。二與五,正應也。二欲應五之山丘與,則五方待養于上,不免失其同類而征凶。欲應上之山顛與,則又非其正應,而拂常未卜,所從元足怪也。若六三本上正應,正宜受上之養,乃不知上之養賢以及萬民,反有拂頤之思,高尚之志,此非不貞也。然其如失時之凶,何哉。則雖十年勿用,亦徒自枯槁而大悖于道耳。何利之有邪?唯六四居同艮體,故爻直言顛頤之吉以幸之。蓋上九施光,夫誰不順?若文王善養,雖伯夷、太公皆來就之,況同體邪?瓦正應邪?蓋養正如是,則雖虎吞亦自快,人更有何咎,而乃以拂頤自為尊貴也。曾知上乃卦之所由,以為頤而天地聖人之養皆在乎。夫養天下者,憂天下者也,安得不以為厲?然欲養天下者,必先于養賢者也。又安得不謂之由頤涉川之利?大有之慶,固聖人所欲觀矣,而不當其時可,如何由此觀之?雖有靈龜而人不知貴,亦不容不自貴矣。吁,何日、何時耽耽逐逐而使人直以雄虎視之?

  附錄

  劉濬伯曰:上艮下震,外剛內柔,為龜象。龜能咽息不食,以氣自養。

  鄧伯羔曰:朵,《本義》日垂也。《說文》:朵,樹木垂朵,朵也。頤動則下垂,垂以見其動耳。

  坡公解曰:上止下動,有頤之象。人之所共知而難能者,慎言語,節飲食也。言語一出,不可復入。飲食一入,不可復出。

  巽下兌上大過:楝橈,利有攸往,亨。

  《象》曰:大過,大者過也。棟橈,本末弱也。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大過之時大矣哉!

  《象》曰: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逅世元悶。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九二:枯楊生梯!老夫得其女妻,元不利。

  《象》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九三:棟橈,凶。

  《象》曰:棟橈之凶,不可以有輔也。

  九四:棟隆,吉;有它,吝。

  《象》曰: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无咎元譽。

  《象》曰: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

  上六:過涉滅頂,凶,无咎。

  《象》曰:過涉之凶,不可咎也。

  澤風大過

  大過之時,必得本末堅彊,純體乾健者乃可以元亨而无咎。然既日純乾,則又不得名為大者之過矣。只緣上下兩爻陰柔弱小,故遂成過也。曷為過?君過其臣也,父過其子也,夫過其妻也。君過其臣財誰為股肱,父過其子則誰為繼述,夫過其妻則誰與治內,陽過于陰則誰為代終乎。此正大過之時,不可緩也。須急有所往別,求剛正乃可亨通,得免棟橈。故曰大過之時大矣哉。言當大過之時,不可尋常守轍,必有大過人之行乃可,所謂能為人所不敢為者。如舍四岳而明揚側,陋舍有位而唯肖傅岩,古之聖人大抵皆若此矣。此卦唯九四一爻足以當之。以九居四則剛過而中履,巽含兌則巽而說行也。故能利有攸往而亨,楝隆之吉。借曰:與初為應,不知此九四者,巽說合體,剛中健材,原非初下之所能橈也。今既成棟隆之吉矣,則有時而藉之,用茅而又何咎之有?唯自元棟隆之亨,而徒侍有它之應,則是欲以一茅而支!大廈之顛,不得矣。四豈有是吝邪?九三亦具有棟梁之材者,但以九居三則剛過而不中。居巽之上則但知巽入而不能說行,既不能攸往以致亨,則棟橈之凶又何言與。夫方其為棟隆之吉也,雖以初之白茅而非巽木,亦可藉用而无咎。及其為棟橈之凶也,則雖沒頂之木、過涉之勞,亦竟不能相輔以有成。此大過之時所以必有大過之才也與哉。上六一爻,正澤滅木之象。滅沒也,木沒于水而不見其頂也。上處兌極,澤水方深,過涉滅頂,與木俱役,凶何如也。然澤能沒木而不能使木沒,澤退則木自出,在木實有何咎邪?然則初之弱以居巽下,故所恨在木而不在澤。上之弱以居兌上,故所恨在澤而不在木。二與五亦棟具也。今太行已西,家家種楊,非但取其易長,亦以其直而堅,材堪梁楝也。今不幸過時而枯,不堪用矣。所可喜者,枯復生梯爾。所以生梯者,則以下比于初而得其女妻也。夫初視二為老夫,雖曰過時而後,相與而二,因初以生梯,則為梁為棟,元不利矣。非若五之于上,以士夫而得老婦之比也。霎時之華,既不可久,又不生梯,將安用之?五之終為枯楊,元惑矣。

  方時化曰:象棟以巽,木也。四陽並列,三、四居中,猶屋棟也。枯楊過時之木,二與四同功,故枯楊復生梯,以有功于四。三與五異位,故枯楊卒生華而元輔于三。初六本象白茅,又以陰在陽下,兼象士女之配老夫。上六本象滅頂,又以陰在陽上,兼象老婦之配士夫。

  附錄

  楊元素曰:不日義者,不可以常義拘。不日用者,非常之可用。· 用權之時,成敗之機,可不謂大乎。

  熊過曰:《齊民要術》:白楊堪為屋材。

  呂仲木曰:在難之君而獲撥亂之臣,其情其于魚水、起家之父而遇克家之子,其心通乎鬼神,是枯楊而生梯也。

  王畿曰:澤能滅木而不能使之仆、獨立不懼也。能掩木而不能使之毀,邐世元悶也。此所謂大過人之行也。

  坎下坎上

  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

  《彖》曰:習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亨,乃以剛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

  《象》曰:水清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初六:習坎,入干坎富,凶。

  《象》曰:習坎入坎,失道凶也。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于坎富,勿用。

  《象》曰:來之坎坎,終元功也。

  六四:樽酒篡貳,用缶,納約自牖,終无咎。

  《象》曰:樽酒篡貳,剛柔際也。

  九五:坎不盈,衹既平,无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上六:係用徽尷,置于叢棘,三歲不得,凶。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歲也。

  坎為水

  聖人設險以為固其初本,以愛國而其道自通,身自泰。是故聖人常患其坎之不重,而習坎自亨。賢人入險以為國,其意亦非愛險也,而卒禍干國,凶于家。是故險遂滔天而不救,而習坎始危。一恃險以為安,一出險而不能,則聖賢之別學術之判,可以觀矣。《彖》言:習坎而有孚,維心亨。行有尚者,聖人以天下之險而為自己衛也,如此視險,正患其坎之不重,而又何險之不可出?何險之不可入乎?今勿論矣。所恨者,一切大賢平居,不以學術為急,臨事又把名教以自持,既入于險,然後求出晚矣。故示之曰:君子不惡險而惡其自入于險。苟不入于險,險其如我何?今唯元故而自入于險也,則已身在險中,`可遽出乎?是以君子不喜其能出險而復喜其能巽入于險。何以故?蓋當此元可奈何之,必有可以奈何之勢,然後徐定以圖,若西伯之美里是已。是故既入于,即安于險勿用,勿遽求出為也。方且以險為枕,而入于險坎之中,斯為處險之第一義耳。是非不愛出也,此時欲出,終必元功。苟求小得而不知重險之未能遽出也,則恐坎有險,卒不可復出矣。故唯六三獨得處坎之道,而文王復舉以示戒,其旨深矣。若初,正自入于坎者也。既入于坎富矣,欲以誰尤邪?陳束、歐陽澈輩是已。若上,幸已出于險者也,而復繫徽謹,置叢棘,仍有三歲之凶焉,是亦不可以已乎。李固、陳蕃輩是已。此皆世之所謂大賢人者,卒之身不保,國受殃而猶自以為名節,傷哉。樽酒篡貳,育武子是;不盈既平,衛成公是。夫九二唯求小得,故未出中。今九五前元坎,則是坎不盈矣。指日出坎,則是祇既平矣。雖尚在坎中,然中亦未大非。九二求小得之比,所以能與四俱出,終无咎與。傳曰: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有孚象也。二五中剛,維心亨,象也。一坎復一坎,兩坎相習,尚往不窮行,有尚往有功,象也。然則坎實有功德于人,時用之大者也。故《彖》與《傳》獨取坎險,反以坎為尚,宜矣。枕謂枕二。

  附錄

  金汝白曰:八卦唯坎憂患卦也化夫子嘗言:作易者,其有憂患乎。因序九卦以明處之之道。二陽爻皆剛中,然二不如五。五中而且正,又將出險矣。

  熊南沙曰:富,王肅云坎底也,在習坎之下。《說文》云:坎中更有坎也。習坎,合內外之卦言。入坎指內卦之內,言至,日來往,曰之來之坎坎。下坎方脫,上坎在前也。酒者,坎玄水也。缶,《爾雅》釋盎。孫炎云:瓦器亦離鼓缶象,可節歌,故《詩》云:坎其

  擊缶。四偶晝虛而通明,有牖象。四五相締,不由戶而由牖,非正應也。六子本卦重者,爻不相應,義取近比而已。坎四柔,近比五剛,故日剛柔際。衹,依鄭作紙。按,《詩》宛在水中紙。《說文》云:小渚也,中未大。釋坎不盈三。股曰徽,兩股曰謹。坎為叢棘。置叢棘者,眾議于九棘之下也。《九家易》曰:害人者,加明刑任之。以事能復者,上罪三年而舍三歲不得,則司圓所謂不能改而出圓土者,殺矣。故凶。

  坡公解曰:樽酒篡貳用缶,薄禮也。納約自牖,簡炳之至也。夫同利者,不交而親。同患者,不約而信。四非五元以為主,五非四元與為蔽。餽之以薄禮,行之以簡陋,而終不相咎者,四與五之際也。

  李子思曰:上六,下乘五剛,將有繫置之患,猶人陷在獄,舉手掛徽尷,投足蹈叢棘也。

  司馬君實曰:水之流也,習而不已,以成大川。人之學也,習而不止,以成大賢。故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10離下離上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象》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柔麗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11四方。

  初九:履錯然,敬之无咎。

  《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六二:黃離,元吉。

  《象》曰: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九三:日反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

  《象》曰:日反之離,何可久也。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象》曰:突如其來如,元所容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无咎。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離為火

  方時化曰:離,麗也。麗而後明,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所以喻重明,麗乎正也。夫離何以利貞也?卦以文明之柔麗,二五中正之位,斯時也,幽隱畢達,萬有各正,咸相安于出作入息、耕食鑿飲之常,夫何為哉。唯有畜牝牛,吉矣。內體三爻,下卦之離也。初者,日之朝。二者,日之中。三則反而為耄耋之年,送殯者將至矣。夫人生一日之計在于朝,開戶出門,各謹所事,履錯然之象也。二得中道,其麗為黃。黃離元吉,是大明當天時也。過此則為三之反,不可久矣。苟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兆至矣。快頑及時為樂,莫自不知死也。非惡死也,正欲其惜此晚暮以自樂其樂也。外體三爻,上卦之離也。四、五、上相合而繼照者也。九四,太陽在上,岡兩自消,言其不旋踵消滅,有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之象。自元所容,非我棄之,故五言如也。設不幸有殃民,如有苗葛伯者,民受其害,既歸怨于大國而出涕#12沱若矣。六五,仁者又安得不為之戚嗟。若而汲汲然思以拯之乎。是以上九之師出而有嘉之功成,其殲厥巨魁而折首,其生獲而獻俘,皆以其匪我醜類也,非得已也。重明之君臣如此,大明之所為如此,畜牝牛,吉真不虛矣。

  附錄

  易因上經卷之三竟

  #1原作『夫曰』,據文義,當為『夫子曰』 。

  #2『強』 原作『張』,據伋古閣本改。

  #3原缺卦象,據文義補。

  #4原缺卦象,據文義補。

  #5『白』原作『日』,據汲古閣本改。

  #6原缺卦象,據文義補。

  #7『自』原作『白』,據《周易本義》改。

  #8『纔』,汲古閣本作『未』。

  #8據汲古閣本,『人』後脫一『危』字,今補正。

  #10卦象原作『 』,據文義改。

  #11『于』 原作『干』,據《周易》通行本改。

  #12據汲古閣本,『出』後脫一『涕』字,今補正。

  易因下經

  咸  恆  遯  大壯

  晉  明夷 家人 睽

  蹇  解  損  益

  夬  姤  萃  升

  困  井  革  鼎

  震  艮  漸  歸妹

  豐  旅  巽  兌

  渙  節  中孚 小過

  既濟 未濟

  易因下經卷一

  艮下兌上

  咸:亨,利貞,取女吉。

  《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1 .

  《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初六:咸其拇。

  《象》曰:咸#1其拇,志在外也。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象》曰: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九三:咸其股,執其隨,往吝#2。

  《象》曰:咸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

  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九五:咸其脾,元悔。

  《象》曰:咸其脾,志未也。上六:咸其輔、頰、舌。

  《象》曰: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澤山咸

  天下之道,感應而已。初在內卦之下,志在外卦之四,有感則動其拇。拇之上為腓,腓之上為股,拇動則腓、股亦隨以動。故初有感而動,其拇二亦隨之而動,其腓三亦隨之而動。其股以二,當腓之處,而三當股之處也。股之上為心,四正當心之處,而心不可見,似若不動然者。若可以貞吉而亡,其悔也。然感應固天下之常理、而悔害亦常在感應之中。所謂君子者,能以有感而慮悔,未嘗因悔而廢感也。今初有感於四,而四若未應其感者何.也?夫未感則未動,未動則有貞固之吉。未感則未有害,未有害則元悔之可亡,不亦善乎。而爻逆探其爾思,《象》復斷其未光大者,亦謂感而不應非人情耳。心中必有往來之擾,何其不光明正大之。若是耶,蓋竊笑之矣。心之上為晦,五正當脾之處,有感則脾動,而脾亦不可見第。脾之上為輔,上乃輔之地,故觀輔之動則知五之志在於上。不然上胡為而費口說之滕乎?嗚呼,感為真理,何待於言。感為真心,安能不動?天地如此,萬物如此,不然則天下之動幾乎息矣。故初之動拇者,感也。二之動腓者,非感也,隨也。隨初而動,故文王惡之。夫子曰:二雖有似于隨,初而動也。然安知其不因感而感乎。隨初則凶,故宜居吉。若有感而動,則順應不害矣。唯三乃真隨初以動者,故曰亦不處。言人動而己,亦動非有所感而後動也。夫感而動,不動非也,元是理也。感而動則其動也元思,隨而動則其動也僕妾之役耳。故曰所執下言。若下人之聽使令而隨動者,非丈夫之槃也。嗚呼,隨而非感,則天下之感廢矣。動不由己,豈感動之正性。是以聖人貴感不貴隨,以感從己出,而隨由人興。人己之辯,學者可不察乎。感而不應,則天下之感虛矣。神感、神應,蓋神速自然之至理。是以聖人言感不言應,以感于此即應于彼,彼此一機。學者又可不察乎。夫唯感應一機,則隨感隨應,而何用憧憧爾思以欺人也。禿翁曰:上兌下艮,柔上剛下也。山澤通氣,二氣感應以相與也。止而說,德之貞也。男下女,禮之正也。感之道備矣。又曰:感在心,應亦在心,心有所感,下則動足,上則動口。今初有感而動其趾,而四當心,若不應者,非情也。故聖人斷其有憧憧之思焉。五居心上,其象為誨,五有感而動其脾,而脾不可見,猶心也。脾若動,則口必應之,故脾元悔可見,至輔然後見。蓋脾感則輔,必應脾動,則口說必滕。有悔、元悔雖未可知,然感應之情亦安可掩此。咸之卦要,以人身取象也。不惟感應在心,而上爻正當兌口。初下又正當艮指。心有感則趾遂動,則雖當艮止之爻,欲其止焉,不可得矣。而強以為不動,不太欺人乎。嗚呼,孰知萬物之所以化生,天下之所以和平,皆此感應者為之邪?天地、聖人且不能外,而人乃欲飾情以欺人。吾固復于咸有感也。是以再申言之也。吁,是問學之第一義也。何也?元自欺也,誠其意也。意誠而心自元不正,身自元不脩也,而何家國天下之不齊,不治且平也。

  附錄

  蘇長公曰:男下女,下之而後得,必貞者也。取而得貞,取者之利也。情者,其誠然也。蕾買從龍,風從虎,元故而相從者,豈容有偽哉。

  朱仲晦曰:咸,感也。艮止則感之專兌,說則應之至。又艮以少男下于兌之少女,男先于女,得男女之正。

  楊簡曰:既以感應相與而說矣,而日止者,何非止與?說離而為二,止與說合而為一也。如水鑑之萬象,水常止而萬象自動也。如天地之相感而未嘗不寂然也。大哉,止說之道乎。睦伯載曰:咸,感也。非感則獨,其何以為咸?感之道,非惟男女為然。天地之道,作乎上,動乎下,而萬物發育以化、以生也。聖人之心,誠乎此,動乎彼,而天下丕應,既和且平也。故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情者,天地萬物之真機也。非感,其何以見之哉。

  象指次錄胡伸虎曰:上經首乾坤者,天地定位也。下經首咸恆者,山澤通氣也。位欲其分,故天地分為二卦。氣欲其合,故山澤合為一卦。八純爻皆不應,泰、否天地相應,成、損少男女相應,恆、益長男女相應,咸以少男下少女,又應之至者,故首下篇又曰:《說文》云:脾即膂也,心繫於膂,以奠神明宰庶務。故《詩》言:膂力經營。王弼以為心上口下,陸司農因謂:喉中脾核。馮荷曰:喉之出納所。

  王畿曰:山澤通氣,以山之虛配以澤之潤,唯虛故通,實則不通矣。故曰:竅于山川,君子觀山澤通氣之象,虛其中以受人。虛者,道之源也。目唯虛,故能受天下之色。耳唯虛,故能受天下之聲。心唯虛,故能受天下之善。目存青黃,則明眩而不能辯色。耳存清濁,則聰贖而不能別聲。心存典要,則心窒而不能通變。君子之學,致虛所以立本也。咸者,元心之感。虛中元我之謂貞,貞則吉而悔亡。元心之感,所謂何思何慮也。何思何慮非元思元慮也。直心以動,出於自然,終日思慮而未嘗有所思慮,故曰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世之學者,執于途而不知其歸,溺于慮而不知其致,則為憧憧之感,而非自然之道矣。

  巽下震上

  恆:亨,无咎,利貞,利有攸往。

  《彖》曰:恆?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恆。怛,亨,无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恆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恆,而天地萬物之情可

  見矣。

  《象》曰:雷風,怛;君子以立不易方。

  初六:浚恆,貞凶,元攸利。

  《象》曰:浚怛之凶,始求深也。九二:悔亡。《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九三: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象》曰:不恆其德,元所容也。

  九四:田無禽。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恆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

  《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

  夫子制義,從婦凶也。

  上六:振怛,凶。

  《象》曰:振恆在上,大無功也。

  雷風恆

  方時化曰:值者,久也。既謂之久,則恆在我,自然不必干求矣。初當巽入之始,於今始求之者也。元求而求,求自不利。恆者,怛也。既謂之恆,則怛在中,自然不見其深矣。初當巽入之下,始求探入焉者也。元深而深,深自致凶。其唯九二乎。居中故元深,剛而元求,故悔亡。九三過剛不中,又巽為進邊,其究為躁。卦三居巽,極德之無恆可知也。此而知羞猶可,而躁進之人,揚揚自得,使或者從旁以承其羞,則亦何所容于朋倡之問哉。九四居上卦之下,不中不正,震動元已。蓋妄意有獲,而不知田之元禽,是不知元得之非得也。故夫子反之曰:縱欲得· 禽,亦自有道。苟非中位而妄求之,雖久何為也。震為大塗田象,巽為雞禽象,六五以陰居陽,但其德,貞矣,而不兔為夫子之凶者#3。蓋知恆而不知其所以恆也。上六處震之終,振怛以為功矣,而不知其為元功之大。蓋知振而不知恆#4之不可振也,甚矣。恆之難言也,但之不可不但,又不可得之,不可不得,又不可振、不可求、不可浚、不可然,則將何如?亦曰:恆久而不已焉耳。

  附錄

  楊簡曰:上下之情不相與則不和。不和亦不能怛。雷動風作,率常相與。巽而動,不作六爻剛柔,皆相應如此,則可恆矣。觀其所恆,所恆即所感。知所恆即所感,則天地萬物之情昭然矣。苟以為所感自有所感之情,所怛自有所恆之情,則不惟不知恆,亦不知感。今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此其不怛者,皆形也。其風之自,其雨之自,不可知也。不可知者,未始不恆也。其音聲則不怛,其動作則不但。

  其聲音之自,動作之自,不可知也。不可知者,未始不恆也。知其自未始不怛,則知其發,其變化亦未始不恆,元所不通。元所不恆日怛、日咸,皆其虛名。日易、日道,亦其虛名。天地萬物之情如此。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情如此。

  金汝白曰:久非其位謂非中也。非以陽居陰之謂。如三以陽居陽亦不善,九二居中則悔亡矣。

  王輔嗣曰:靜為躁君,安為動主。故安者,上之所處也。靜者,可久之道也。處卦之上,居動之極,以此為怛,元施而得也。

  楊簡又曰:振,振動也。至于其終而猶振動。恆未純一,則大元功,凶道也。聖人發憤忘食,蓋懼其如此,故自志學而立,而不惑,而知命、而耳順、而從心所欲不瑜矩,而後其功大成。吁,得則吉,失則凶,可不畏與。又曰:雷風,天下之至動。疑不可以言恆,而但卦有此象,此人情之所甚疑,而君子以為未始或動也。孔子曰:哀樂相生,即風雷之至也。而繼之曰:正明目而視之,不可得而見也。傾耳而聽之,不可得而聞也。夫哀樂不可見、不可聞,其謂之未始或動,其孰日不可。未始或動是不易方也。此之謂立,此之謂君子,此之謂雷風,此之謂不可以動靜論。

  王伯安曰:君子體夫雷風為恆之象,則雖酬醉萬變,妙用元方,而其所立必有卓然而不可易之體也。

  艮下乾上

  遯:亨,小利貞。

  《彖》曰:遯,亨,逐而亨也。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小利貞,浸而長也。逐之時義大矣哉。

  《象》曰:天下有山,遯;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初六:遯尾,厲,勿用有攸往。

  《象》曰:遯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

  《象》曰:執用黃牛,固志也。

  九三:係遯,有疾厲,畜臣妾,吉。

  《象》曰:係遯之厲,有疾憊也。 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凶。

  《象》曰:君子好遯,小人否也。

  九五:嘉遯,貞吉。

  《象》曰:嘉遯貞吉,以正志也。

  上九:肥遯,无不利。

  《象》曰:肥遯,无不利,无所疑也。

  天山遯

  遯之為卦,二陰浸長,四陽退氣之時也。以其當退氣之時,故曰返;以其能與時行,故曰遯亨。此卦九五當位,而六二以浸長之陰應之。初不見此之為退氣,彼之為浸長,唯知照舊相應,與時偕行而已,可不謂之遯而亨乎。不逐也,乃所以為善遯也。不然,何以能亨,何以為大,何益於時義而遯之?是以君子終日遯世,无一日一時而不遯。原不侍小人浸長,而後思返以求亨也。死正當浸長之時乎。故曰:遯之時義大矣哉。初六方出門即與君子來往。君子不知,亦便與之往來,是不知遯之于始也。到尾來見其心事不類,始惡而遯之,不亦晚乎,能免厲乎?故曰:不往何災。言起頭若遯而勿往,又何災厲之有?如寇準之薦,丁謂、張浚之薦,秦檜及二子,據權得君,始惡而遯之,而卒為其所陷是也。張浚之對高宗曰:近與其事,方知其暗。遯尾之厲,此最著矣。卦以上為首,以初為尾,故曰遯尾。六二正當浸長之時,如唐李林甫然。林甫初見明皇信任李適之,私謂適之曰:華山最吉,山陵所宜。於是適之以告明皇。明皇甚喜,即語林甫。林甫驚曰:臣非不知,但華山陛下本命,豈宜輕動邪?明皇以此黜適之而敬林甫,林甫得以固結明皇之志矣。宋之秦檜亦用此術以去三大將之權,結高宗之歡。所謂親執之於朝,直用黃牛之革以束縛其手足,而不得說者也。而被執者猶然不知,傷哉。何其不講于遯世之術也。三為艮止之主,與之同體。既係而止,則同體有疾,厲必及三。但二與初皆其素所臣妾,在家則三為家主,在國則三為長官。今三雖有所係,然艮剛居上,自能畜止其臣妾浸長之勢,使之但可小事而不可大事,而又何不吉之有。既吉矣,有何厲乎?九四與初有相應之好,方好而還,君子之吉,不待言矣。夫君子既吉,則小人自否,自不能為君子之累。若待尾而後遯,安得不與之同其否也。五知其以好而逐,獨嘉遯焉。此又可以見九五之志,非六二之所能固矣。是以貞吉也。夫正志之陽既敬禮之有嘉,則固志之陰自元所售其浸長之衛。然則果有九五之君,雖二陰日廁其側何妨。但好遯而能深嘉,必有九五之君而後能。九五之君千載#5未易遇,則千載之陽剛亦將困於陰柔之小人與。曰:狄梁公之事則天也,馮長樂之視五季也,隱于市朝,行乎危亂,與濟俱役,與汨俱出,又自有琶逛之道耳。陶弘景不肯仕梁,陳希夷不肯仕宋,固矣。然李泌以白衣謁靈武,劉秉忠以緇衣謁上都,我朝姚少師以方外佐靖難,雖其故人女兄亦拒而不見,曰:是殺人和尚者,而少師固元疑于行也。是亦悲逛也?嗚呼,如是而後人已俱濟,無所不利矣。非乾之上九,誰能當之。劉用相曰:山在天下,止而不動,何遂之有?止而逛,以止過也。情而無情,何其遠也。隨高就低。惟世所適,何其不惡也。播動不得,震撼不得,一又何嚴也。然則小人之視君子,如是而已矣,以君子逐之也,止也。

  附錄

  蘇子瞻曰:陰盛于否而至于剝,君子未嘗不居其問。遂以二陰而伏於四陽之下,陰猶未足以勝陽,而君子遂至于逅,何也?曰:君子之過,非其丟棄而不復救也。以為有亨之道焉。蘊之曰:六十四卦皆以五為君位。其代問或有居此位而非君義者,有居他位而有君義者。    

  焦弱侯曰:肥字古作琶,與輩字相似。後世因鴒為肥字。《九師道訓》云:遁而能飛,吉,孰大焉。張平子《思玄賦》云:欲飛遁以保名〞 。曹子建,《七啟》云:飛遁離俗,金陵攝山碑,緬懷飛遁。皆可證。

  王畿曰:小人元忌,由君子激之也。不惡而嚴,元惡聲厲色以啟其怨忿,言遜而行正,貌和而中剛,欲詆元隙,欲玷元瑕,凜然如天之不可犯焉。卦初、四、二、五應四陽,以剛臨之,不惡而嚴象也。

  乾下震上

  大壯:利貞。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

  初九:壯于趾,征凶;有孚。

  《象》曰:壯于趾,其孚窮也#6。

  九二: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贏其角。

  《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九四:貞吉,悔亡;藩庾不贏,壯于大輿之轅。

  《象》曰:藩决不贏,尚往也。

  六五:喪羊于易,無悔。

  《象》曰:喪羊於易,位不當也。

  上六:紙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艱則吉。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

  雷天大壯

  方時化曰:此卦唯九四當剛動之爻,故動而貞吉。動而悔亡,藩次之途盛開轅壯之輿,甚大尚往,何疑也?是謂大者之壯,故曰大壯;是謂大者之正,故曰大壯。利貞正而且大天地如此。苟非正而動,安可動乎?故九二直以居中不動,乃得貞吉。若初九者,居下在初,去震體殊遠,豈宜遽動也?是故其趾似壯,其征必凶,縱有陽實之孚,定致困窮,不久乃九三。雖日與震為鄰,然鄰人有藩尚在其前,可徒觸乎?三唯過剛不中,直用其壯,故聖人曰:此小人之事焉,有君子而可如此。夫君子當壯之時,但知其為正也。是故可以壯,不可以用壯。若用壯則雖貞亦厲,象觸藩而羸角矣。角徒贏而藩終不可央,非罔而何?故特借象以比用罔之狀,如此所以戒君子者深乎。母亦恃六五平易而不見吾用壯之失邪?但五雖平易,而不見吾之有失,曾知五亦平易而不見吾之有得也。漢文帝云:惜哉,子不逢世。使當高皇時,萬戶侯豈足道?其喪羊於易如此。夫文帝,柔中之君也。平易近民,寬簡馭世,群陽雖壯,自元所用其壯。蓋羊雖壯,必不能壯于平易之地。五雖喪羊,亦自不復知有喪羊之悔者。故曰:喪羊于易,元悔此御世之術、止動之方。抑壯之勢,元藩以待其觸,其柔能勝剛之善道與?然而大壯之時,未可以一槃也。上六與三為應。聖人曰:觝羊觸藩,在本爻則不免有用壯之咎,而在正應則當詳察其贏角之艱、會合之難,央不宜使之,不能退,不能遂,徒往而無所利,而終身長抱用壯之咎也。蓋歷四與五,而後得遇其艱如此,如伊尹之於湯。然在世人固以割烹疑之而咎其為要,在湯則實詳察其為成,有一德之臣。始雖艱而終則吉,保不致長咎者,信矣哉。大壯之難遇也,雖日戒其用壯,斷以利貞,豈知為人上者,固宜廣開眾正之門,不可令其贏角哉。蓋當大壯之時,陽德方亨,彈冠結綬,亦大賢君子所必不免。聖人垂象,立訓諄切,示戒不過,欲以成就其正耳。彼為人上而不能吐哺,握髮以收集之。

  若漢文之君非不美矣。卒使李廣不得封侯,賈生抱恨以死,何其太不惜才也?是豈視人之技若己,有好人之彥聖,若自口出者邪?故五爻獨言其位不當,上爻復斷其不詳有以與。

  附錄

  蘇子瞻曰: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以大者為正,天地之至情也。

  楊簡曰:大壯在天地則為四陽之長,陽氣甚壯。在國則為君子類進,其勢盛壯。在德則為得大道。孔子三十而立,有?不可搖奪之壯。天下之柔者不能壯,唯剛故壯。雖剛而不動,亦無由見其壯。故曰:剛以動故壯。九四,奇畫橫截其前,觸藩贏角,象以九居三。又乾體之極,小人用壯,象六五居前,耦而虛,藩次象。

  劉濬伯曰:乾為輪輿,壯在輪,輪壯在轅。

  楊廷秀曰:六五當眾陽盛強于下之時,乃能使眾陽帖。然而自喪者,正以柔順和易之德調伏之也。故無悔。羊即四陽。

  坤下離上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彖》曰:晉,進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无咎。

  《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玆介福,于其王母。

  《象》曰:受玆介福,以中正也。

  六三:眾允,悔亡。

  《象》曰:眾允之,志上行也。

  九四:晉如顧鼠,貞厲。

  《象》曰:顧鼠貞厲,位不當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

  《象》曰#7: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上九:晉其角#8,維用伐邑,厲吉,无咎,貞吝。

  《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火地晉

  明出地上,其道大明。晉,明之時也。今不日晉明而日晉進者,以六五一柔進而上行,居離之中,當五之位,以大明乎天下,故謂之進。又坤體三陰皆安國之侯,亦順而彙進以麗乎大明之君,是以亦謂之進焉。以此而進,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三接即三陰。今觀六五以文明柔中之主,廣大地之度順遍照之,容當時諸侯,凡有失得,皆一切勿恤而不與校矣。此擊下所以畢見其忱,而往吉元不利與。以陰居陽,宜有悔。居離之中,其德大明,而下皆順從,則其悔亡。初六方晉如而即若摧如,則是不以晉視。晉而以摧,視晉矣。六二既晉如而反若愁如,則是反以愁視晉,而不以晉視晉矣。夫處柔順之地,當晉明之世,何摧而又何愁?然初六居下,一旦上進,若有所摧於其上,而不敢益以見,其為卑巽之至耳。是初之貞且吉也。初可以泰,然于罔孚,雖與四不相信,何咎邪?獨行其正焉可矣。六二居中,當晉而進。然進雖可喜,而中實不喜,亦可以見其外順而中虛。是二之貞且吉也。受玆介福,于其王母,不亦宜邪?六三則順之所極,同升咸孚,而其志上行矣。猶然不宜遽進,必眾允之然後進,亦以進為悔機,恐其未免于悔故也。夫初也、二也、三也,皆順也,皆安國之侯也。自五視之,則皆得也,皆所謂得而勿恤,而往吉元不利者也。唯四以九居,四非位也。以剛處進,非順也。晝伏夜動,非能晝進者也,是顧鼠也。蓋居離明之下,不敢當離明之照,是自失其明也。然自五視之,正失而勿恤,而往吉元不利者也。自不能晝進,而何常不容于中天之下哉。乃上九過剛,處晉之極,以四為其同邑,維用伐邑而不知其厲焉。雖愛得惡失,亦是其吉,是其无咎,是其貞正之道。然悔吝卒不免矣。蓋斯時也,上有失得勿恤之君,下有摧如、愁如、眾允之臣,上下康安,晉接不遑,自元用角勝為也。由此觀之,三表五餌之衛,決不施于粟腐貫朽之世明矣。但得天下元冤,則一張廷尉而足,而何愁于顧鼠之竊位也。是故几杖不朝,何必繫單于之頸?陸賈足使,何必羈南越之頭?縱有洛陽季#9 少,千金一諾,亦終夭死大粱,老死河東,而何取于利用伐邑之人哉。故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乃知大明晝晉,輝光昭揭,將順不暇。此康侯所以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與。文王欲際斯時而不可得,故特致飲羨焉。夫明出地上為晉明,入地中則明夷矣,傷哉。劉用相曰:何以知晉之三陰皆為安國之侯也?曰:文王也,九侯鄂侯也,謂之安國之侯,天下萬世其誰日不然。固宜其晝接之不遑矣。

  附錄

  楊簡曰:介化大也。祖母日王母,王者之寧,亦曰王母。斷鼠,陸明德云:五技鼠也。本草螻蛄,一名斷鼠。許慎《說文》云:斷,五技鼠能飛不能過屋,能綠不能窮木,能游不能渡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荀子》曰:斷鼠五技而窮。楊掠所註本《說文》,吾鄉樓《尚書》亦註《說文》云:異乎《詩》之碩鼠。

  楊廷秀曰:六二以柔順之德逢文明之君,當亨進之位,能居中守正,以進為憂而不以進為喜。若此可以得吉矣。可以受庶馬三接之大福于其君矣。王母,君之柔中也,六五是也。程正叔曰:志上行,志欲上順麗于大明也。上從大明之君,此眾志之所同也。王畿曰:日初出地,進而上行,為晉之象。日出地則明,入地則晦。日之明本元加損也。蔽與不蔽之問耳。君子視明出地上之象,悟性體之本明,故自昭其明德。君子之學,欺日自欺,嫌日自賺,復曰自復,得日自得,明日自明,昭日自昭,知日自知,皆非有待於外也。

  離下坤上

  明夷:利艱貞。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10,文王以之。

  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眾,用晦而明。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象》曰:君子于行,義不食也。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六四: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

  《象》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

  《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國也。後入于地,失則也。

  地火明夷

  《彖》、《象》兩言明入地中。明夷原只取不見天日,世界昏黑之象而已。上六一爻乃正言其不明而晦者,初登于天,後入于地,不明而晦象也。如紂亦剛央之主,第元奈失則何耳?失則不法也。是以晦也。明夷,事莫著乎文王。自初至四,非文王其誰以之?夫以內文明而外柔順,猶不兔于蒙大難。然則當明夷之時,可不利艱貞以盡晦其明乎?初九之明夷,始于美里也。其象為飛則垂其翼,行則三日不食,往則主人有言。聖人當此,可奈何哉。亦曰:聽天而已焉。六二之明夷,困于美里也。其象為夷及左股,不可以不速拯矣。既拯,不可以不用馬壯矣· 。是為順人心,合天則,吉哉。九三,諸賢之所為矣。聖人於此,曷敢知乎。亦曰:順眾而已焉。獵禮,大獸公之,小獸私之。《詩》曰:言私其樅,獻研于公,是也。九三獵狩於離之南,而得大首以獻于君,不知者以為疾,其知者以為貞,此聖人大得志之事#11。豈易與常人道乎。故至六四而養里出矣。以此入君左腹,獲君心意,始得出此門庭而成生還之事。所謂向者,受傷至此始出矣。其象則下三爻為落地之日,有入象。四一爻處落日之上,有出象。故自六四以下皆為文王之明夷。《彖》所謂利艱貞者具見之矣。夫當其不明而反晦也,則雖以聖人,不兔入地下而見傷。及其艱貞而用晦也,則雖至強暴,可以獲心意而出地上。孰謂利艱貞一語非文王出門庭之微智與?六五與君偕晦,則箕子之明夷真是已。佯狂以避至晦矣。然人但見其晦,而孰知箕子之明一何如其不息也哉。所謂愈晦而愈明,非獨一時不息。殆千萬古而不息矣。非不息也,不可息也。熊南沙曰:大難,天下之難。內難,一家之難。又離有飛烏之象。坤為腹,離亦為腹。呂仲木、蔡介夫謂:心在左腹,見醫書。李生#12曰:大難,外難也。唯外難可以計校,求出亦可,以晦明不入。若內難則出不得,入亦不得,真難矣。故箕子之明夷,晦不息,明亦不息。夫子特探贊之,不必申以艱貞之戒也。夫天地有晦明之時,聖人與時偕行,亦不兔嚮晦宴息者。若曰:吾內文明而外實柔順,不宜遽蒙大難為也,則不免有怨天尤人之意矣。豈知內有文明則外必有輝光,烏容掩邪?唯至于明入地中,盡晦其明,元明可見,如箕子然。子為深體易象,合乎明夷之時耳。故文王斷以為箕子之明夷,而自視缺然。若不知艱貞者至矣、美矣。非文王大聖人,其孰能感創至此哉。

  附錄

  王畿曰:日出崎峨,沒于虞淵,明夷之象。君子觀明入地之象于禮眾也,而用晦以為明。蓋用明則察人情,反睽疑而不安。唯用晦而明始得往眾之道。此垂旎釭擴之義,察淵魚所以不祥也。

  離下巽上

  家人:利女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怛。

  初九:閑有家,悔亡。

  《象》曰:閑有家,志未變也。

  六二:无攸遂,在中績,貞吉。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九三;家人嘀嘀,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

  《象》曰:家人嘀嘀,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六四:富家,大吉。

  《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風火家人

  方時化曰:從二女,取有家之象,故曰家人。而又擊之曰:利女貞#13也。予讀《關睢》之詩,感琴瑟鍾鼓之樂而知聖人親履其盛矣。夫子喜而贊曰:女正位乎內,則男必正位乎外。未有男不能正位乎外而能使女獨正位乎內者也。文王歸德于后妃,故獨曰;利女貞。夫子歸德于文王,故復曰:男正位乎外,有旨哉。夫今日之夫婦,他日之父母也。今日之男女,他日之嚴君也。今日男女之位既正,即他日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一家之位元不出于正之明驗也。故又曰:一正家而天下定矣。吁,天下之定,觀乎家人。家人之正,始于男女。然則男女豈細故哉。家人豈細事哉。釐降二女于偽吶,固堯之所以協和萬邦也。觀厥刑于二女,固舜之所以揖讓而天下治也。事非細而人非小明矣。凡厥有家,其可不思利女之貞以正位乎內,刑厥二女以正位乎其外也與?正位乎外,即為嚴君。嚴非嘀嘀嘻嘻之謂也。元其威而如有威者,厥孚之威出于不怒,故吉也。反身而正,各安其位,故威也。不尚嚴而家人咸以為有嚴君焉。此之謂能正位乎其外矣。嗚呼,正位乎外焉,盡之矣。正位乎外則女位自正,主中績而不敢遂事也。一唯順以巽于五焉而已,能富其家即為大吉也。一唯順以聽夫在位之一人焉而已。夫順為女貞,則女亦唯以順為正焉耳,元他長也,而死更敢自用其所長邪?此固感假于一人之德威,而自然默順帝則于無言者,非徒然也。五之元憂,不益宜與嘻。《說文》曰:太多之聲,富家大吉#14。楊敬仲、金汝白說得甚好。夫以富家為大吉,又以富為能順。在位則富,亦有家之急務#15,其誰以富為不道學邪?但要取之有道耳。故曰;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附錄

  薛仁貴曰:明乎內者,家自齊言。內離明而外巽齊也。

  王輔嗣曰:凡教在初而法在始家,牘而後嚴之志,變而後治之則悔矣。處家人之初,為家人之始,故必閑有家,然後悔亡也。

  楊敬仲曰:治家之道,當防閑其初,使邪僻之意元由而興,而後悔可亡,不日元悔日悔亡者,以治家之難,難乎元悔。帝堯,大聖也。不能免丹朱之朋淫。周公,大聖也,不能兔管蔡之興辭。然則難乎言元悔矣。

  魏玄成曰:《象傳》順以巽,謂二居正順于五也。百凡從子從夫,無所遂志。

  熊南沙曰:嘀嘀,劉向作縞與。《詩》縞縞同禮,嘻甚周頌。噫、嘻皆歎辭,嘻嘻甚于縞縞。蓋不堪而歎,不以訓笑說者,自漢來皆日嘀嘀之反。宋王回疑重剛卦元嘻笑理,獨得卦情矣。三顓尚其剛,使其婦子不能容而歎。豈有不吝者,亦異于上九之威如矣。

  虞仲翔曰:得位應初,順五乘三,比據三陽,故富家大吉。

  敬仲又曰:六與四皆陰柔而又巽體,柔順之至也。順則和,和則富。諺云:十人十心,元財市緘。十人一心,有財市金。信矣。

  金汝白曰:二得中爻,故曰順。應五巽體,故曰巽。謂能以順道與五相入也。又曰:六四陰虛,與泰六四同。彼言不富而此言富,何也?蓋富在四,所以富在五也。五中正居尊,四能順之以保其有家,故曰順在位。

  楊廷秀曰:九五以乾德之剛明居巽位之中,正為天下國家之至尊而感格其家人。以文王為君,以太姒為妃,以王季為父,以太任為母,以武王為子,以邑姜為婦,其不交相愛乎。故詩人歌之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此交相愛也。仲尼頌之曰:元憂者,其唯文王。此勿恤,吉也。

  王畿曰:巽為風,離為火,火熾則風生。火者,風之母也。君子觀風自火出之象,則知風化之本自家而出。家之本又自身而出矣。身之所出,唯言與行。言行相顧,則其身修。身修則齊、治、平之道自此而出。此知風之自也。

  兌下離上#16

  睽:小事吉。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无咎。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元初有終。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元初有終,遇剛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无咎。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火澤睽

  方時化曰:馬相匹而後行。初元應,非喪固乎?終合,非勿逐自復乎?然四而睽,初也。四似于初為惡人。今初不與四,睽也。則初實於四為元夫,有何咎哉。下從乎上,故下則言其辟咎。上應乎下,故上則與其志行。熊南沙謂:四稱睽孤者,在下猶可獨立,在上不可元輔是也。二與五正相應,二是以有于巷之遇,而五亦親噬其慮于厥宗焉。蓋二以五為主,五以二為宗,往且有慶,更有何咎?離中虛,有巷象。上九、六三睽孤太甚,然而遇剛,終亦必合。夫方其初,睽而生疑也。三若見二曳其輿,四掣其牛上,又從天且劓其鼻矣。其實豈有是哉?上若見三所駕非牛,乃負塗之豕;所載非人,乃一車之鬼,于是乎先張之弧以為寇而欲射,之後竟知其為我婚媾說,弧而不之射焉。群疑叢生,此三、上所以成睽也。往則遇雨,群疑盡釋。此三上所以終合也。

  禿翁曰:睽,天地之自然也。睽而合,天地之必然也。《象傳》悉矣。但世人于此多不免自生睽耳。是故有本元應而睽也、而目已。初不見有睽者,初爻是已。是睽而罔見,其睽也,上之上也。有上下相應,本不睽也。是故此往則彼遇,遇而合,合而益,不睽二五是已。有孤陽元應,本睽也。自亦見以為睽,孤若九四是已。苟非遇初九之元夫,睽孤之厲安能免乎?夫以四夫而遇元夫,豈非兩丈夫哉?交孚宜矣。且四一遇元夫而即與之交孚,非真與初同志不能也。故曰:交孚无咎,志行也。志既以之行,交孚固其所耳。若六三、若上九,正陰陽相合,始終不見有睽孤之異者,是本未始有睽也,乃上九則見以為睽孤,則見以為寇盜,見豕、見鬼,不一而足。兌澤之甘翻成泥塗,可笑也哉。六三則見以為輿曳,則見以為牛掣,則見上九又從天而下,且將往劓其鼻,尤可怪矣。不睽而直見以為睽,天下之睽大率多此類矣。故曰:元初有終。又曰:遇雨則吉。夫其初何曾不是兌澤之雨也。何曾失初而不與應也。見以為睽則謂元初,謂不吉;見以為不睽則謂有終,謂吉。見之為害,可勝言與?此卦唯六五柔得中而應。九二之剛,故五往應二,二承五往。若宋太祖雪夜幸普家,然普妻行酒熾炭燒肉,所謂遇主於巷而厥宗噬膚者非邪?彼初者澤動在下,以澤為說,甘心處污,元有睽心,是故馬可喪也,亦可復也。喪則聽其自喪,誰能逐之?復則聽其自復,欲誰部乎?其于世元心如此。不特此也。惡人,人所不願見也。然獨非人乎?何以自為睽異也。咎,人所必避也。我又非人乎?又何自以睽異為也。故初爻獨稱元夫,信哉。其為元夫也,九四又何幸而有此遇也。元夫而下,其九二之剛中乎?剛中故致巷遇,又其下則上九之遇剛乎?非上之剛,三亦安能以有終是?故君子貴剛。

  附錄

  坡公解曰:人苟唯同之知,若是必睽。人苟知睽之足以有為,若是必同。禿翁曰:人苟唯同之知,若是必睽。人苟知朕之不得不睽,若是必同。故言:其同則二女同居,而志不同行,終當各#17歸其所也。安得而不睽?言其睽則天地睽,而其事同也。同以生物為事,男女睽而其志通也。通以相應為志,萬物睽而其事類也。類以生養為事,又安得而不同?同而異,睽而合,天地而下,莫不皆然矣。故曰:睽之時用大矣哉。其曰小事吉者,陽大陰小,因二女不同行而取象日睽。又因其睽而後乃各有合,而特繫之曰:小事吉。非謂睽只可以吉小事也。

  楊簡曰:四與初皆陽,兩陽元相應之象,故睽孤。然初九陽明,有元夫之象,其睽也未相知也。一日相知,其心則交孚矣。二五本正應,六五能用九二,則澤被天下,民咸賴其慶矣。君當求賢,而後賢從之,故六五當先往。

  李泰發曰:情以疑而相睽,唯剛則足以去疑。而相合故四終于遇元夫,而上終于遇雨也。蔡介夫曰:道,正道。釋巷字之義。

  艮下坎上

  蹇;利西南,不利東北;利見大人,貞吉。

  《彖》曰: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利見大人,往有功也。當位貞吉,以正邦也。蹇之時用大矣哉。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初六:往蹇,來譽。

  《象》曰:往蹇,來譽,宜待也。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象》曰:王臣蹇蹇,終元尤也。

  九三:往蹇來反。

  《象》曰:往蹇來反,內喜之也。

  六四:往蹇來連。

  《象》曰:往蹇來連,當位實也。

  九五:大蹇朋來。

  《象》曰:大蹇朋來,以中節也。

  上六:往蹇來碩,吉;利見大人。

  《象》曰:往蹇來碩,志在內也。利見大人,以從貴也#18。

  水山蹇

  蹇,足難進之象,故曰蹇難也。所以難者,以坎險在前也。此卦外險內止,故因難進遂止稱為蹇。又以見險能#19止,稱為知焉。然則止而不往者,艮止之力。而三為艮止之主,尤所望矣。故六爻皆言往,蹇以見其但可來,次不可往也。然卦復言利西南,復言利見大人,又若必有所往者何?蓋見險而能止。雖可以稱不往之知,然不日知往見九五之大人,則又何以獲往得中,往有功之吉利?是故往而有險,固不可往也。往而得中,往而有功,亦不可往邪?蓋九五所居乃西南之地,得中所在,元險之處,當止之所也。又以九居五,當位中正,所以正萬邦而能使萬國咸寧者,是誠四方之所利見也。特其智不足以知之,反謂五身在險中,自己尚未能出險也,而惡能利人?豈知世人盡以為險,而九二眾賢則獨見以為元險之中地矣。是以稱知焉。是故六爻皆言往蹇來吉,而特擊吉辭于上之一爻,舉一以該五,舉外以見內,省文也。是故凡往皆蹇往則不可。凡來皆吉來,即得譽來,即元尤來。反即內喜來,連即得實來,碩即獲吉可謂,但可來,央不可往矣。然孰知天下更有大蹇如九五者邪?蹇固不可往,而大蹇所在反更宜往者邪?蹇以不往而止稱為智,而大蹇反以朋來而往就之,反為吉、為和者邪?則此往即是止,此止乃真可以稱知矣。所以然者,以九五剛中能節也。節,止節也,節然不動。夫險之中而為蹇之大人,為諸爻之所利見,故曰中節。蹇之時用顧不大邪?初往即不前而來,來即得譽。譽者,譽其知止而能得也。六二身係王臣,豈宜不往?而亦不往者,匪愛身,故臣主同蹇。二固思之熟矣。故曰:終元尤。獨九三為艮止之主而能來,反往歸于五,以故內之兩爻皆喜其得同心。蓋九三陽剛當位為實、為碩,故四之連連三以朋來也。上之志,志三以朋來也。蓋在五爻,皆以九五為大人,在上六則以九三為碩人。志在碩人,念念相應,則其利見九五亦易易矣。

  附錄

  坡公解曰:當位而正,五也。五謂大人,是以立于險中而能正邦。夫險中者,人之所避也,而己獨安焉。此必有以任天下之大難矣。

  諸子相曰:不是險就是蹇,見險而止,乃為蹇也。

  王輔嗣曰:處難之始,居止之初,獨見前識,睹險而止,知矣哉。

  熊南沙曰: 往以坎言,來以艮言。沈存中云:蹇蹇者,五蹇,而二亦蹇也。碩即大,不言大,別于大蹇也。故曰志在內,明其下應三。《本義》謂來就五,則與見大人為復語矣。

  王畿曰:前有險陷,後有峻阻,蹇之象也。君子觀蹇之象而以反身修德。孟子曰:行有不得,反求諸己。反身取艮之背,修德取坎之心。

  周宴曰:反身取坎,水難行象。修德取艮,山常止象。

  坎下震上

  解:利西南,元所往,其來復吉。有攸往,夙吉。

  《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兔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卿木皆甲拆,解之時大矣哉。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初六:无咎。

  《象》曰:剛柔之際,義无咎也。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

  《象》曰:負且乘,亦可醜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

  《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上六:公用射準于高塘之上,獲之,元不利。

  《象》曰:公用射年,以解悖也。

  雷水解

  方時化曰:方其險之未解也,凡往皆蹇,凡來皆吉,但可以來不可以往。及其既解也,不但其來復吉,乃復得九二之中地而安之。雖往亦夙吉,亦自可以得解險之象#20 而有功矣。故曰:利西南,往得眾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故蹇、解兩言利西南焉。然蹇之西南指九五,五#21險之中地也,解之西南指二、四、上,解險之眾地也。故蹇之言往即是言來,故曰:大蹇,朋來解之;言往則專言往,故曰:元所往。言往即夙吉。自元所往而不吉,何以故?二獲之上,射之四,己解而動。三人為眾故也。卦唯六三居險之極,獨元應與?正致險者。上六與三應而不應,非射而獲,必與同難,安能出于居中不動之手也。觀初六無咎,九四朋孚可見,故曰獲之無不利。故九四一動而出于險,而初六應之,遂得无咎。四一動而解其拇,而初六應之,遂孚朋至信乎。一夫作難則比者,應之皆受其禍。其險既解,則比者之比,應者之應,罔不朋孚固勢也,亦義也。故曰:剛柔之際,義無咎也。然則此卦稱解者,九二居中不動之力也,而所用得人,實賴射年之上公,所謂藏器于身,待時而動之人也。至四則為動之始矣。蓋在險不容以輕動,一動即出險而免于險。是以四遂解其拇而動也。言其拇既動,不復止也。朋至斯孚,其類相信,亦皆動也。然則四亦是享其成而得其解者,實非此卦解險之人也。故曰:未當位也。六五柔中見解而動,遂自喜曰:君子維有解吉,言己解即吉,更不多事。則即此一念,非但可以孚信朋友,亦可以孚信小人。故曰:有孚于小人。言君子有解則小人信之,自然退服也。已解已退,更欲何為?否則中心未孚,雖解猶不解,天下之事#22復起矣。宋事不可鑒邪?蓋小人之心,其初亦願與君子為懼以保其富貴,不願與君子為仇以失其富貴。唯君子之怨小人也不解,故小人常患恐失之而反噬之,毒始深而不可解。然則小人之禍卒于不可解者,皆以君子之不解者先之。此千古治亂之大機,故聖人於此復致意焉。以六五柔中居尊也,能解結者也。不復作險陷之業也,漢文帝是也。

  附錄

  李鼎祚曰:九四體震為足拇。

  熊南沙曰:《九家》坎為狐,居二為中。黃者,中之色。劉用相曰:二以一陽橫互其中,為得黃矢象。夫子曰:得中道,正訓得黃矢也。上六居卦之上,高塘象。

  易因下經卷之一竟

  #1『咸』原作『感』,據《周易》通行本改。

  #2『往吝』原作『任各』,據《周易》通行本改。

  #3據汲古閣本,『凶』後脫有一『者』字,今補正。

  #4『怛』原作『德』,據伋古閣本改。

  #5據汲古閣本,『千』後脫一『載』字,今補正。

  #6據《周易》通行本,此句『初九』當為『象曰』。此句前尚脫一句:『初九:壯于趾,征凶;有孚。』今補正。

  #7 此句『象』後脫一『日』字,據《周易》通行本補。

  #8『晉其角』原作『晉用其角』,據《周易》通行本改。

  #9 汲古閣本『季』作『年』。

  #10 據《周易》通行本,『以』後脫一『蒙』字,今補正。

  #11『事』汲古閣本作『時』。

  #12『李生』,伋古閣本作『予』。

  #13據文義,此『女』字當為『貞』字。

  #14此句,汲古閣本為『夫以太多之聲,富家大吉焉』。

  #15此句,汲古閣本作『在位富,實有家之急務矣。』

  #16卦符原作『 』,據《周易》通行本改。

  #17『各』原缺,據圾古閣本補。

  #18『以從貴也』原作『以從蹇』,據《周易》通行本改。

  #19據圾古閣本,『能』作『而』。

  #20原作『眾』,汲古閣本作『象』,今此改正。

  #21『元』,圾古閣本作『在』。

  #22『事』,汲古閣本作『難』。

  易因下經卷之二

  兌下艮上

  損: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篡可用亨。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損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篡可用亨。二篡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初九:已事遺往。无咎,酌損之。

  《象》曰:已事遺往,尚合志也。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

  《象》曰:九二利貞J 中以為志也。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象》曰:一人行,三則疑也。

  六四:損其疾,使遺有喜,无咎。

  《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上九:弗損益之,无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元家。

  《象》曰: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山澤損

  損、益,一時事也。今卦獨先言損而後言益者,以見凡有所損皆為有益。苟非大有所益,則曷為而遽損乎?唯損而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若是其大有益焉,故損耳。不然曷用損為?故曰:曷之用,其旨著矣。是故非益柔則損剛不成矣,、非有益於用亨則損二篡不成矣。是故損剛者以益柔,故柔不益剛,不可以遽損也。損二篡者,以時可用亨。故苟不用亨,篡其可以遽損邪?然則時所當益,雖天地聖人亦不能不損焉,以成吾之益。唯至于益,然後專言益而不言損耳。是故益之《彖》不言損,爻不言損,《彖傅》、爻、《傅》皆不言損,而於損卦獨言之,可知損必有益。而既益則又實未嘗損矣。是故益獨不言損也。唯損卦初言酌損,四言損疾,二爻、上爻皆言弗損益之,三則實損剛以益上九之柔,然三復得友,雖損亦弗損,而反有益。雖損之而反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則雖日損可也,日弗損亦可也,日損之而有益亦可也。是可以知損之道矣。故以損卦先焉。今觀乾之三陽,一旦損以益坤,夫坤爻益上九則為艮,乾爻損三陽則為兌,六四居艮止之下,新與兌說為鄰,其疾兌明甚。所喜者,六四已事,初九素有合志之孚,使初能遺往以尚吾之合志,則四疾自損矣。蓋四本以失同心,故而生疾,故今復以見同心,故而疾損。是故初無咎,四亦无咎。然則初之所當酌者,唯有遺往而已,無所損也。若六五一旦益以上九之陽,如或益之以十朋之龜,弗克違而莫知其所自來,其為元吉。上祐又何待同志之二遺往以益之邪?二若遺往,便是征凶。故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言同志之孚自在其中。但利于貞自不待損,然則有損者,其六三乎?是故三陽損其一而後六三為一人之行,則六三似有損而疑於元友。然上卦獲一陽,反為六三之正應,則六三雖疑有損,又實為安坐而得友者,是亦未嘗損也。由此觀之,初弗損也,二弗損也,三雖有損而實亦弗損也。上九一爻雖日受益之大,然亦是以弗損益之。其日无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元家,皆上九受益,大得志之事與。卦辭、《彖傳》正同然。三復得友,則又何嘗損邪?三者,一人行。故又曰得臣元家也,或日子何以言。初九是六四已事之人,日方泰交之始,坤之六四其翩翩然協比者,雖九三之鄰而中心之不戒,以孚實其正應之,初九則初為六四已事之人甚明。今乾之九三忽損以益上,九而兌之,一陰來居之,六四既失其所,協比與其所翩翩矣。元妄之疾,非以是邪?所可喜者,初九不忘合志之尚,遺然而往以慰其心,四也。一旦復見其所已事之人,則其疾自損而使遺往者有喜,又其宜矣。故損之初九,實為六四已事之人,而益之初九實非向者,不敢厚事之下。

  方時化曰:損下益上,其道上行。謂下卦一陽今已上行,則是道行於上,損而有孚者也。豈不元吉、无咎、可貞而利有攸往邪?是故《傳》仍其辭,正以見損之有益耳。

  附錄

  陸伯載曰:享尚備物,二篡之用,唯損時為然,不可以為常也。剛柔者,天下之大分。損剛益柔,亦有時而然耳。損益盈虛,與時偕行,天地之化,過則損不足,則益虧則盈!實則虛天地何心,唯與時而偕也。

  諸子相曰:享禮陳績八篡為盛,四篡為中,二篡為薄。

  熊南沙曰:損之成卦在三,上二爻二篡兌二陽。

  蔡清曰:兩貝為朋。古者以貝為貨,朋直二百一十六。

  王畿曰:懲忿如摧山,窒欲如塞竇。

  震下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元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

  《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亨于帝,吉。

  《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

  《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

  《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

  《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風雷益

  損九四之一陽以益下卦之初九,是益下也。凡益下皆人主之事。唯九五之惠心實能孚,是故有永貞之吉。則實受其寶而莫知益之所從來,有享帝之吉,則並受其福而與五同克享乎天心,是二之受益然也。然直二哉。三亦孚信五之能益下也。二居中,三亦與焉。得同稱中行矣。二與享帝,三亦與焉,得以告公用圭矣。夫九五一益下而下皆信之,而實受其益。如此有孚,惠心不居,然可知乎?況此初九者,正利用大作之人而雷動風行之日也。陽德如是,震撼如是。今之下卦豈復昔者坤厚,從事不敢自成之下邪?其為元吉,无咎何疑?然下卦三陰忽得一陽來居二,初自有或益之十朋之龜之象。唯二以得陽為十朋,故三以失陽為凶事。蓋三、四相比,六三之得九四舊矣。今雖益之以初九之吉,而不免失之以九四之凶。非益之用凶事乎?然三雖于外卦有損,而終是于內卦有益。震與同體。陽來居初,則陽九終是六三固有之物。故曰一.益用凶事,固有之也。以言其未曾損不為凶也,乃六四亦得稱中行者。蓋五居中以益下,四亦以益下為志而與中為行,於是公從其告,而得來依初九所遷之國以居。故曰:利用為依,遷國也。然則六四雖日陰柔,亦實以益志見從五之益下,真所謂有孚惠心者矣。夫初為益下之陽猶然元吉,死五獨能損上以益之,則其元吉又何須問?然則實受其益者,其有孚惠我德宜哉。益下之志至此真大得#1矣。彼上九者,元惠心之孚而欲望惠德之應,是以勿但之心求有孚之感,其辭不亦偏乎?故曰: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不是惠德便是或#2擊。影響之報,昭然莫逃。君人者,其尚思惠心以益下為志哉。損上益下,民說無疆,指六二、六三兩爻言也。以二言,或益之十朋之龜,三育益之用凶事。故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則單指初九一爻元吉、无咎言矣。利有攸往兩句又是兼指初九、六四兩爻。蓋初利用為大,作四利用為依。遷國是以九五益下之志,至此乃大得。故曰:中正有慶也。利涉大川兩句則又是單指六四一爻為成巽之主。《象》所謂告公從以益志是也。故曰:木道乃行。至言益動而巽,天施地生,則通指一卦,明凡益之道,無不與時偕行者。

  汪本何曰:三與二並受上之益,而得告公用圭,故三亦稱中行,言與二之中為行也。四與五並以益下為志,而得告公從遷,故四亦稱中行,言與五之中為行也。然則下之實受其益者,初九大作之力,而孰知上之所賜,不唯其物,唯其人上之同能益下者。六四遷國之功,而孰知上之惠心不唯其人,唯其志。唯其志大,是以人大。唯其有大人,是以大得志。君子可以知益之所在矣。

  附錄

  程正叔曰:告公而獲從者,告之以益下之志也。志苟在于益下,上必信而從之。

  - - - -一一一乾下兌上

  夬:揚于王庭,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彖》曰:夬,決也,剛決柔也。健而說,庾而和,揚于王庭,柔乘五剛也。孚號有厲,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

  《象》曰:澤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

  初九:壯于前趾,往不勝為咎。

  《象》曰:不勝而往,咎也。

  九二:惕號,莫夜有戎,勿恤。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九三:壯于順,有凶。君子央央,獨行遇雨,若濡有慍,无咎。

  《象》曰:君子夫央,終无咎也。

  九四:臀元膚,其行次且。牽羊悔亡,聞言不信。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當也。

  聞言不信,聰不明也。

  九五:莧陸央央,中行无咎。

  《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上六:元號,終有凶。

  《象》曰:元號之凶,終不可長也。

  澤天夬

  五陽決斷于下,一陰聽順于上日夬。言陰柔不能決,賴五陽以庾之,故繫之曰央也。然何以知其能庾?以此卦健而能說。是故庾而能和,說則有感通之志而其健得行,和則有兌澤之孚而其庾得入。然此卦一陰在、上,欲央不能,而五陽在下,不庾不可。為五陽者,良亦難矣。夫以一柔而乘五剛,則五陽並進而揚于王庭,至盛矣。孚號有厲· 指上六、九三相應言也。兌為口,上當兌口,有口而元號,上之柔弱可知也。使其有號則必先號,正應俾九三央央然獨行以相遇。三豈患眾陽之慍我#3;而俾上六危厲以及身邪?何也?上能號三,則三必能應上。即其危,乃所以為光故耳,是君道也。故曰:孚號有厲#4;其危乃光。惜乎有口元號,雖欲求厲,不可得也。元號則終有凶,寧直危厲已哉。終不可長。寧直有咎已哉。九三如此,五陽可知上之不足有為明矣。是故二處眾陽之中,自謂不當事任而何恤乎暮夜之戎?夫暮夜之戎,黃昏之盜也。原有主者,故二安于居下之中。雖暮夜有戎,亦且勿恤兢兢然,唯恐上之號已危厲及身。是以聖人贊其得中道焉。曾似初壯前趾,不知往之不能勝而反受其咎者邪?彼九五正所謂揚于王庭之首一人也,中行无咎,以央上事,若諸葛、蔣費等然。諸葛亦難得。今觀九五之中未光,亦大非諸葛之比矣。故上六直至剛長乃終,若漢獻之遇曹丕是已。則知陰弱難扶,雖有伊尹、周公之能,夬#5亦必有太甲、成王之能。孚號君子道其常#6。吾固于央央焉有感也。其日告自邑,不利即戎者,言斯時也,五陽得地,坤之邑土元幾矣。只可告令自邑,誰與興戎哉。所尚乃窮,雖有五陽且奈之何?然猶利有攸往者,以五陽皆君子,次不至遽為篡奪之謀。但一聽其自終而已。故聖人于六爻復明夬決之道焉。初九壯前趾,則有往不勝之咎,是欲決之過也,不可也。九二勿恤是知時而不敢決也,得中者也。九三重剛壯,決之意達于面目,其象為壯,于順然。夫壯于趾猶有咎也,壯于順豈不凶哉。然是三也,履乾含兌,又正當壯庾之時,故眾陽以相應,為我慍我,獨與之遇兩而若濡,則其陰陽和澤,健說相隨。雖央而又次元不可者,此乃君子之夬,而惜乎上六不知求與之夾也。故曰:君子夬夬。若四,非不欲夬也,奈其以陽居陰,有元膚次且之象,勢不能進,隨羊其後,庶幾可免牽羊之悔。然本不中正,故不聰明。偶因次且不前而隨羊在後,非是聞言而信而自能不蹈牽羊之悔也。獨有九五切近上六,孤陰在上,能幾何時?是謂以柔脆之莧生踐踏之陸,不夫央焉亦可也。此時而央央,我知五亦未能為光中之大矣、甚矣,九三之難也。九三相應,尚有與國共戚之心。九五承上,便有待其終凶之意。嗚呼,人臣至是有不垂涎者鮮矣。吾以謂伊尹、周公、諸葛公三大聖人可敬也。

  附錄

  熊南沙曰:坤為邑。五陰皆變,僅存上六,邑土小矣。范大性曰:兵戎用眾也。坤變至五,幾于元眾,故不利即戎。丁氏易東曰:四陽為壯,五陽為央,大壯之初日壯趾,故因大壯初趾而加前以別之。翟玄云:乾首之前為順。獨行者,諸爻皆元應,三獨應上,故曰獨。上六為成兌之主。又上于天之澤,故遇雨。

  李禿翁曰:聖人所以愛惜陽道者甚殷,故所以告戒陽剛· 者甚至。自一陽初動為復,則是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保護將養,如或傷之。聖人之心可見矣。及至二陽有浸長之勢,聖人便喜其來臨四陰也,即曰:至于八月有凶。夫方長而慮,俏非真遽消也。唯喜其長,故即慮其消。是又可以見聖人欲其長之心至矣。及至三陽為泰,泰交之盛,自古重之不待言者。至四陽則為大壯,然陽喜其壯,絕不喜其用壯。蓋用壯者,小人之事。君子罔敢如此也。故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君子而用壯,直一羊耳。觸藩羸角,何取于壯?四陽之壯既丁寧之如此,五陽之央又可輕邪?凡此五卦,皆聖人之所以深愛陽也。有陽剛之德者,幸毋輕用其剛,而務以深體聖人之意乃可。

  巽下乾上

  姤:女壯,勿用取女。

  《彖》曰:姤,遇也,柔遇剛也。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時義大矣哉。

  《象》曰:天下有風,姤;后以施命誥四方。

  初六:繫于金妮,貞吉:有攸往,見凶,羸豕孚鏑躅。

  《象》曰:繫于金怩,柔道牽也。

  九二:包有魚,无咎,不利賓。

  《象》曰:包有魚,義不及賓也。

  九三:臀元膚,其行次且,厲,無大咎。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九四:包元魚,起凶。

  《象》曰:無魚之凶,遠民也。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舍命也。

  上九:姤其角,吝,無咎。

  《象》曰:姤其角,上窮吝也。

  天風姤

  姤,遇也。此本純陽之卦而一陰始生于下,遂謂之遇者,柔與剛遇也,地與天遇也,初六一陰.與五陽遇也。夫一柔一剛遇則自然成匹,上天下地遇則自然咸#7章。今以一陰而遇五陽,女又且壯,可如何也?聖人曰:巽,長女也。女已壯矣,勿用以取此女為矣。夫既勿用取女,則此女次不可與長矣。故曰: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晉叔向之母曰:深山大澤,實生龍蛇。彼美吾懼其生龍蛇以禍女#8。然則此女也,豈非實生龍蛇而能禍于而國,凶于而家者邪?其不可取明甚。幸有九二之剛,此女遇之,如遇金怩。然遇即繫之而止,央不得更有所往矣。豕與魚、與瓜皆陰物,皆指初。故在初爻則日贏豕。羸即觸藩贏角之贏,言其躪躅以贏,欲有攸往不受牽#9也。豈知有所往即見凶,而央不可使之有所往乎。此金怩之繫所以為貞且吉與。故于二爻復言包魚。蓋魚必得水而後活,包魚寧有活理?然二必包之乃可無咎者以此。魚不利于賓,故義不可以此魚及賓也。是以寧包而困之,不欲以凶貽之。而其奈四之自欲起凶,何哉?夫無魚是無凶也。乃四反以己為初之賓而自欲起凶,則雖二亦且如何?瓦四又居近君之位,持正應之說,無魚起凶,遠民爭訟。二雖金怩,吾恐終不能繫之矣。則所以使四之終不起凶者,非全賴九五之中正與?故于五爻則又言包瓜焉。夫瓜本易爛之物。瓜而包之,則尤易爛也。今九五中正,乃獨含二之章美,信九二之中貞#10;而能即以九二之杞包初六之瓜。瓜今既已有隕自天矣,故四遂得以請命于天而免于起凶,元惑也。天者乾也,五也。二又因之得全其剛義,三又因之得免于行牽,上又因之得窮焉而元所遇,遂保无咎。則知九五之志真不能#11含同體之命蓋如此矣。嗚呼,中正之君,剛中之臣相遇而成章#12,一至于此。然則天下寧復有不可行之事邪?故曰: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娠之時義實大矣哉。三居乾下臀象,巽為進退不果,居巽上元膚次且,象唯次且,故行未牽于初而得無大咎耳。不然,厲又安可免乎?吾因是而難之一陰始生為姤,而二陰浸長即為遯。遯非遯而遏之謂也。以天下不容元陰,故陽剛不可不逛。遯則雖終日與垢亦元事矣。蓋剛陽之物多不堪忍,故于二因浸長之日即係以逛也。遯而未嘗不遇,則雖遇而實遯。三陰為否。夫三陰在下尚且為否,而四陰在下反為觀又何哉?蓋至于二陽在上,四陰在下,上焉者不動聲色而自能為天下之觀,則又何有于二陰、三陰之問哉。故聖人在上陰陽相得,天下和平有以也。然則天下特患元大觀之人耳。果有大觀則一陽足矣,何待二陽?彼為遲之說者皆為元大觀故也。五陰相剝而後成剝,反使自己元所覆蔭,故聖人大為眾陰之慮,曰:必須完其廬以自庇,載以輿而承君。蓋碩果在是,誰能食之?聖人所以示人于陰陽之際者深矣,所以為陽謀者至矣。

  讀者宜細思焉。

  附錄

  熊南沙曰:鏑躅,依李茂欽作行于住足,于步止也。行有二足,一步一住。巽為股,為進,退股而進,退則鏑躅。祀虞翻以為高大堅實者。于寶曰:初二體巽,為草木。

  坤下兌上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甩大牲吉,利有攸往。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13。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象》曰:澤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初六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六二:引吉,無咎,孚乃利用褕。

  《象》曰:引吉無咎,中未變也。

  六三:萃如,嗟如,元攸利,往無咎,小吝。

  《象》曰:往無咎,上巽也。

  九四:大吉,无咎。

  《象》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上六:齋咨涕演,無咎。

  《象》曰:齋咨涕演,未安上也。

  澤地萃

  王假有廟,萃之亨也。利見大人以下申言萃之所以亨也。夫物常萃于所說。此卦坤順在下,兌說在上,為順以說。既說矣,得不萃乎?又萬物皆以相應而後萃。此卦九五剛中,六二應之。既應矣,又得不萃乎?此卦之所以名萃也。既萃,則我為天下之王,自然可以假有廟而致孝享亨,何疑哉。然必上順而下說,乃得其正,乃可為天下之王,乃可為天下之所利見,乃可為萬物之所歸往。今下順而上說之非正也。蓋上焉者,若先有說民之心則必有違道于譽之病,是以復有大人之貞焉。蓋言其所以利見大人者,利見大人之貞而非以其能說也。所以利于往萃者,萃以大人之正而非以其有位也。夫唯大人上順天命,下順萬物之情,而未嘗有一毫說民之私,是以利有攸往,咸願共聚而戴之,以為君王。則豈但宜假有廟以孝享其親,雖用大牲而致享,帝之吉元不可者,萃之必亨。蓋如此也。故曰: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夫天地豈可以私說而亨,萬物豈可以私'說而萃?直以王者能順天之命,與物之情。故中心自願與之萃耳。中心之願,正所謂有孚也。今五以兌說居上,則是有意說民者。是以一初六雖有孚信之心,亦自不終也。何也?以乃萃者,其初志乃亂,則變其初志也。所可喜者,初六鄰比六二。二既專心應五,元變于中。若號初前牽引以萃,是故既一握為笑而戒其勿恤矣。復引之前往而欲其同歸于無咎,則二之孚五為何如者?孚五故無咎。引物故獲吉。五利孝享,二利用褕,不亦宜與?六三之志,猶夫初也。既萃如而又嗟如,亦恐其無所利于我而然耳。豈知九五雖未是利見之大人,亦自是剛中之令主。今且為二所孚,為四所比矣。三之視上又何如邪?夫上六已資咨,涕演苦欲,萃五不敢自安于五之上矣。死六三與三?苟知上之巽,五則知我往亦無咎也。故曰往无咎。小吝言其以六居三,不中不正,未兔小吝而不宜往。苟不吝而往,則无咎矣。然則當萃之時,但能往萃,則皆無咎也。故六爻通言無咎焉。若六二則中正而應,若九四則同德而萃。吉與大吉且皆歸之,寧直無咎已邪?固知在九五則不免萃有位之鄙,無永貞之示志,未光之銷。蓋恐初六諸人或有不終之亂,嗟如之嘆,匪孚之疑故耳。是皆聖人之所以為#14五謀也。亦以見為君者之不可以不正,不可以不大也。元即大,貞即正,如是而永永不替。若比之九五,原筮元永貞而自然為五陰之所親輔焉,則亦可以亡其悔而使匪孚者皆孚萃有位者,皆萃于有德矣。此卦與比相似,故聖人獨為萃之九五慮,復言必有比九五、元永貞之德而後悔可亡。不然,終必亂萃,安能亡悔邪?若初、若三、若上,但能往萃即皆无咎。若二、若四,非但无咎,又且大吉。聖人所以為臣人謀者,又何其恕也。元他故也。貞主難遘也,光大之志難得也,通天地萬物之情者未易以日一夕遇也。二與四知之,是故但可相引以萃,未敢遽責之備也。若必皆堯舜之君而後萃,此為士行其志,終元時矣。又安得而不恕乎?四與五皆陽,但九五有位,為眾所萃。四不當九五之位,反往萃五,為不同耳。嗚呼,四萃于五且獲大吉矣,五之當萃,則又何待也?此卦之所以為萃也。

  方時化曰:凡萃皆萃于一人。九五當之而親比之先萃者,則其所同德之四陽。故九四一爻獨稱大吉,无咎,以四有聚天下之實,但不居其位耳。九五正當其位,故曰萃有位。然稱位焉未光也。以為非位則未足以萃之也。汪本訶曰:水附于地為比,建萬國,親諸侯,所以親比也。以親故比,因比益親,孰謂聖人比而不周。澤聚于地為萃。除戎器,戒不虞,所以安萃也。以安故萃,因萃思安,孰謂聖人安敢忘危。嗚呼,至矣。有天下者,可以思比與萃之由矣。

  附錄

  劉濬伯曰:齋咨兌口,象涕演。兌,澤象。

  王畿曰:水聚而不防則潰,眾聚而不戢則亂。除者修治以去奘惡也。天生五材,民垃用之,去一不可。誰能去兵窮兵亂也?去兵亦亂也。君子之除戎器,用戒不虞而已。斯安不忘危之意。

  巽下坤上

  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南征吉。

  《彖》曰:柔以時升,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南征吉,志行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

  初六:允升,大吉。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九二:孚乃利用擒,无咎。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九三:升虛邑。

  《象》曰:升虛邑,元所疑也。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順事也。

  六五:貞吉,升階。

  《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貞。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地風升

  方時化曰:木之升也,其始質甚柔脆而能出地參天。雖極剛者不能以其冥也。以其不知吾之為升也。若知有升必不能升,且雖升亦不久矣。故曰柔以時升。是又何元亨如之?卦象順而巽,爻象剛中而應,此大亨之實也。夫六五者,卦之大人也。二以剛中之德而五應之,則二用是而得升高以見大人矣。既見大人,有何志之不得行,而又何恤于人之不被其慶乎?木盛于夏,南方之卦也。向南而行,用見大人,則志以行民,以慶大亨,不亦宜與?有慶即二之有喜,志行即五之大得志。一爻升#15 一爻以時而升,無不利者。故在他卦,極則必反升。獨不然,正以此.耳。初巽乎下,與四合志,所以允升大吉,與剛中而應,得與孝享。二所以孚,利用掄與。木出地上,元所疑礙。三所以升,虛邑與順德在躬,以時舉事,升中于天。四所以享,岐山而告即位,與六五大順居中,正泰階平之時也。故曰貞吉。升階則即帝位而為天子矣。上六冥升,在上不見其升,直至不息,不見其貞。嗚呼,至矣。夫其升也,干霄抉雲,木豈知之?蓋陰虛而不富,每常以不富為歉者也。今日之升,雖至參天而自不知,可謂消此不富之心矣。然則善升者,一能如木之柔,出地上升而以時為梁、為棟,人賴其慶而已。全不知出地參天,其志大行而人咸利見,順而巽,不與物作見而說,不與時爭。雖欲不大吉,而且无咎,得乎?

  附錄

  鄭康成曰:坤地巽木,木生地中,日長而上。

  項氏曰:萃,剛中在上,其眾必聚升。剛中在下,其勢必升。

  進齋徐氏曰:晉下三柔與五同志,故六三言眾允而釋之以志上行升。下一柔與四合志,故初六言允升而釋之以上合志。

  王畿曰:地中生木,長而上升,升之象也。因其生理之自然而元容私焉之謂。順木之生,自毫末以至于尋丈,人莫見其升之邊,以順積而致之耳。此行遠自邇,登高自卑之意。順德坤地象。積小高大,巽木象。

  坎下兌上

  困: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

  《彖》曰:困,剛擒也。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象》曰:澤元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歲不飢。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九二:困于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亨祀,征凶,無咎。

  《象》曰:困于酒食,中有慶也。

  六三:困于石,據于羨華,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象》曰:據于羨華,乘剛也。入于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

  九四:來徐徐,困于金車,吝,有終。

  《象》曰:來徐徐,志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

  九五:鼻刖,困于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

  《象》曰:鼻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上六:困于葛萬,于躺脆;曰動悔,有悔,征吉。

  《象》曰:困于葛萬,未當也。動悔,有悔,吉行也。

  澤水困

  坎剛為兌柔所掩,則是以君子而掩蔽于諛說之小人,以陽剛而屈抑于邪佞之巧。夫困可知矣。然五居說體,徐亦有說而亮其中直,則是下險而上說。雖困而不失其所,亨也。何也?以其貞也。故曰:困,亨,貞大人吉,無咎。夫以九二之剛來居坎險之中,此大人也。貞固之性原不因困而失,是故亦不以困而不得。其亨而吉且無咎,又何疑哉?坎為酒,兌為食,人但見二困于團圄之中一不知二之自視實困于酒食之內也。飲食宴樂一如平常,不知所訴,故五雖聽讒說而欲劓之、刖之,以赤紱困之者屢矣。徐而思之,反說其中.,直而不信彼言者之妄,故于二之爻繫曰:朱紱方來,利用亨四杞。五之爻擊曰:利用祭杞,反受其福。大人之亨至此益可見矣。初六在下,臀象前有九二株木#16;象處坎底,入幽谷象,隔三爻乃與四遇,三歲不覬象。夫初望四,三歲猶一日,而四顧徐徐然來者,困于九五之金車也,不得已也。其邇似吝耳。然而卒有終者,則以四之志在下,而初實為四有與之人也。故雖三歲不覬,而終必相覬,保不致凶#17。金車,王者之車。朱紱、赤紱皆所以蔽車者。爻兌為金,故又曰金、曰朱、曰赤也。夫剛而堅莫如石,剛而刺莫如羨華。今六三乘剛,其象如困于堅石之下,據乎羨華之上,真困而莫得出矣。非但喪身,必且滅門,妻其可得見,宮其可得入邪?其為不祥之凶,九侯、鄂侯實當之矣。然則九二所以能亨於困者,雖自有貞,賴有天王聖明九五之徐而說之也。說則不信讒言,而尚口之人至是遂窮矣。反自視其身,若困于葛萬而不能以庇其根,若困于鴕脆而不能以安其處,於是上當兌口,遂自言曰:向者之動,吾實悔之。使其果能有悔,則反凶為吉,轉邪為貞,亦易易耳。九二,大人方與維新而又肯與之校邪?吁,此其所以為大人也,此其所以處困而未嘗不亨、未嘗不吉,而且無咎也。然則果有大人之貞,雖困何損?原非幸也。學者切宜詳玩,困于酒食一句。

  方時化曰:困何以能亨也?險以說。故困而不失其所,亨也。然非大人則不能。大人者,以剛居中,居中則不願乎外。外雖有困,安得而困吾之中?以剛則元入,不得縱入于困。又安得而為我之困也?倘能困我,剛于何在?故聖人曰:困亦人所常有也。豈知大人處此默默聽受,若元#18所困。雖困而未嘗不亨乎。苟戚戚然曰:何以使我至此極也。又或囂囂然曰:我豈畏是哉。是征凶也,非大人吉、無咎之道也。

  附錄

  王昭素曰:三歲不靦者,自初至四歷三爻也。

  王畿曰:水下漏則澤上枯、困、乏之象。兌以陰在上,坎以陽在下,君子為小人所撿蔽,窮困之時也。致命猶委命于人,不復為我所有,遂志是遂其為善之志,不以禍患動心。

  巽下坎上

  井:改邑不改井,元喪元得,往來井井。吃至,亦未譎井,贏其瓶,凶。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改色不改井,乃以剛中也。吃至亦未橘井,未有功也。贏其瓶,是以凶也。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元禽。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舊井無禽,時舍也。

  九二:井谷射紂,甕敝漏。

  《象》曰:井谷射駙,元與也。

  九三:井深不食,為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

  《象》曰:井深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六四:井梵,無咎。

  《象》曰:井梵无咎,脩井也。

  九五:井洌,寒泉食。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水風井

  養道之自然而不可窮者,井也。是井有及物之功,要在人汲之耳。不汲,井無喪也。汲之,井無得也。來而汲,此井常在。往而不汲,此井亦常在。常在者,井。往來者,人。得喪者,汲于井。何與乎?是故井可汲而不能求人以汲,此升之德也。不見改邑者乎。邑可改而井寧可改邪?九五身在坎中,其剛而不可改,實似之乃今者,汲方至水,猶未及收,橘井之梗而即贏其瓶矣。可如何?則雖日汲,實未汲也。凶且見矣,安得有功?初六在下,象井之底。夫新井方泥而不可食,舊井土邑址墟,雞犬亦盡,井雖不改,有誰汲乎?九二失應元與,有井谷象。夫井谷,射紂是謂。漏井甕復,敝漏是謂。漏甕,其不可食亦猶夫初,此而不汲,猶可委也。乃九三則井已喋矣,泉已潔矣,而不食焉,真為我心惻也。何也?可用汲而自不肯汲,王之不明,實可惻耳。王若明則必汲而上,下垃受其福矣。故夫子曰:若使井潔不食,非但使我心惻,行道之人皆見之而惻也。是以為受福,故而求王明。不然,何以王明求為哉。六四,修井者也。猶未食也。九五則井冽而人食之矣。信寒泉之可食,免行路之心惻,非王明在上,何以致是?故至上六而井養,其不窮矣。朝于斯,夕于斯,勿蓋、勿幕,收其甕,及其瓶,隨取隨足,則以五之中正有孚,于下故致上之元吉,大成于上也。所謂王明並受其福者非邪?而又何待于五之求之也。吁,一井耳,不汲則為時舍、為甕敝漏、為贏其瓶,使人人感歎哀傷,而莫知所以一汲而受福。若玆所謂不費之惠,無求之澤,王其思用,汲以為明哉。

  附錄

  蘇子瞻曰:吃,燥也。至井而未及水曰吃。至得水而未出井曰未譎井。井未嘗有得,喪橘井之為功,贏瓶之為凶,在汲者耳。

  劉濬伯曰:收者,收橘,收瓶,汲之終也。勿幕者,坎口不掩,公其利也。有孚者,坎中實為孚,靜深而不窮也。

  熊過曰:初六居下元應,象井泥。九二元應而下比,象谷駙。九三巽入之功已畢,故喋我三自謂。

  離下兌上

  革:己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己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象》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曆明時。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

  《象》曰:鞏用黃牛,不可以有為也。

  六二:己日乃革之,征吉,無咎。

  《象》曰:己日革之,行有嘉也。

  九三:征凶,貞厲,革言三就,有孚。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九五:大人虎變,未占有孚。

  《象》曰:大人虎變,其文炳也。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征凶,居貞吉。

  《象》曰:君子豹變,其文蔚也。

  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澤火革#19

  方時之革,不患之事不可輕也,而況變革之大事乎。如商君非不變革也,非不頃令秦疆。然行之期年而秦民之言不便者,以千數至于刑,其傳鯨,其師卒,致車裂而民不哀,則以民心未孚而遽欲變革,以驚其民。民且驚矣,誰其信之。故曰:己日乃孚,革而信之。言己日乃孚,已革乃信也,則未孚而遽欲變革,人其不驚乎。蓋民可使由,不可使知。可與樂成,不可與慮始,雖聖人亦不能不順之也。既順而孚,是以可革。及其已革,自然乃孚。孚之者,孚聖人之非喜革也。孚其不得已而革之當也。思之審籌之熟,元亨而利貞焉。革而當,故其悔乃亡耳。人但見聖人之革而人孚之,而豈知其慮悔之心與?革實相終始乎。故六爻皆言革,皆言孚。初九一爻未孚而不敢革也。六二以下,已革而人乃孚也。初九居下,在初雖當革時,不敢言革,故為鞏用黃牛之革焉。其革堅實,若黃牛之鞏,固不可有為。若牛革之難動,則雖當革之時,人誰見吾之能革,而知吾之欲革也哉。六二處離之中,己日之象也。己日者,已可革之日也。己日乃革之,其征吉,無咎。行有嘉,固宜所謂如驚烏,疾如迅雷不及掩耳是也。二應五,故言有嘉。夫二已可革矣。至于三則又為革,言三就之日矣。有孚如此,不革又何之乎。雖曰過剛,不免有征凶、貞厲之戒,亦慮其或悔于後,欲其當之,又當故也,非不可以革也。若四則正當改革之際,人咸信志,安得不吉?夫四日有孚,則五未占而有孚,尤可知也。非開創大定,制作一新,大人虎變,天下文明之時而何?蓋以其順天應人之舉,行四時變革之事。其時則為己日,乃孚革而信之之時,其革則為文明以說,大亨以正之革。故至上六而革道遂大成矣。其君子禮樂以相先,有豹文之蔚,其小人回面而稽首,有從君之順。苟復征焉,不亦凶乎。居貞自吉,元為而化成也。卦象離火居下,兌澤居上。夫火能勝水,則水為火所息;水能勝火,則火亦為水所息。是為水火相息,天道之所當革也。又兌以少女居上,離以中女居下,少長易位,既同居而志不相得,人事之所當革也。故唯聖人能上順天道,下應人心,獨能革之而當焉,故曰元亨、利貞、悔亡。由此而言己日,而乃孚。已革而人信,其又何疑也?

  附錄

  鄭康成曰:革,政也。水火相息而更用事,故謂之革。

  王輔嗣曰:夫民可與習常,難與適變;可與樂成,難以慮始。故革之為道,即日不孚,己日乃孚也。

  蔡子木曰:元亨利貞,乾道也。隨者,隨物革者改物。物不可以妄隨,故必元、亨、利、‘貞,乃得无咎;亦不可以妄改,故必元、亨、利、貞,乃得悔亡。于令升曰:鞏,固也。離為牝牛,在革之初未可以動,故曰鞏,用#20黃牛之革。

  劉長民曰:五為革命之主,是威武宣而文德著也。三革,言三就命,令已申。四改命,信志物盡從化,至五則大亨,以正不假;占而有孚也。長季長曰:虎變威德,折衝萬里,望風而信,以喻舜舞于羽而有苗自服,周公修文德越裳獻雉,故曰未占有孚矣。

  王德卿曰:虎文煉而著日炳,豹文密而理曰#21蔚。蘇氏曰:易稱風,從虎,虎有文而能神,豹有文而不能神。楊子雲曰:貍變則豹,豹變則虎。

  王畿曰:水火相息為革。革者,變也。四時之變,革之大者。帝王之治,天下莫先于授時。君子觀變革之象以治曆數,明四時之序,曆日月五緯之踱次,時春夏秋冬之代遷,推日月考中星而後可以定四時,故治曆所以明時也。因革象得治曆之法。曆須年年改革,不改革則天度漸差。此歲差法也。定曆元特其統體耳。

  巽下離上

  鼎:元吉。享。

  《彖》#22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23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象》曰: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元尤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練,其形渥,凶。

  《象》曰:覆公練,信如何也。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

  上九:鼎玉鉉,大吉,元不利。

  《象》曰:玉鉉在上,剛柔節也。

  火風鼎

  方時化曰:鼎,卦象也。初六一爻象鼎足,二、三、四三爻皆陽,象鼎腹。五一陰象鼎耳。上又一陽象鼎#24鉉。夫以木入火,舉鼎烹飪,家家如此,亦何足道?不知聖人一烹即以享上帝,其大烹乃以養聖賢。何者是聖?巽而耳目聰明也。六五柔進上行,得中而應九二之剛也。所謂大聖大賢者非邪?以此烹飪養聖賢者,此也。一早上帝者,亦此也。元吉何如哉,亨通又何如哉。故獨此卦兼言元、吉、亨也。聖人指上九玉鉉。聖賢指六五、中以為實黃耳,貫而金鉉舉也。九二,鼎有實,是所以養聖賢之具也。三、四雖皆鼎實,然三耳革而不可舉,四覆練而遂折足,則真有鼎實而可用以養聖賢者獨二矣。初六在下,當鼎之趾,乃顛趾以出否。夫顛趾,悖道也。而日未悖者,利于出否以從貴耳。出否得妾象,言妾之所出者,否也。從貴以子象,言子之所縱則貴也,故無咎#25。九二剛中,鼎腹有實,上視三、四,真我仇矣。而三耳革,四覆鍊有疾,而不我能即,故我不得不以實自獻于五也心夫同實相應,猶有恃賴。今獨有二,安可不慎?不慎則上聖將何以享上帝而養聖賢也?三當改革之際,既與鼎耳革異而不得行,故使承離之雉膏不食,而方以上九雲雨之虧欠而不相應為悔。然所失者鼎養之義,而所不失者,可養之具也。配玉鉉在上,終必耳舉,是以終吉。若四則鼎腹已滿,遂折足而覆練至于形,狀渥穢而不堪矣。可如何中以為實者,離中虛也。而所賴以舉鼎腹之實者,全在此離明之中。是謂中以為實,故曰鼎黃耳。金鉉言其能舉此實者,實以六五黃中以為耳,而又用黃金,以為鉉也。. 黃中色金。黃象舉耳必及鉉,未有舍鉉而耳舉者。故五兼言黃耳、金鉉也。' 此聖賢之貞也。故獨曰利貞焉。若上九則鼎實已舉,元所用鉉而適當鼎鉉之處。故直以玉鉉名其德,言二與五剛柔應節,金鉉舉而鼎實食。上九之玉鉉真元為而成化也。固宜其以大吉、元不利歸之。大吉,元吉也。無不利、元吉,亨也。鼎元吉、亨,不以此與夫頤口也,何足齒及?而在聖人則養賢以及萬民,鼎烹也。本無大事而在聖人,則養聖賢以享上帝。劉用相曰:頤若專言口,鼎若專言腹,則所烹所養又何觀之哉。

  馬逢暘曰:聖人烹以享上帝,而大烹以養聖賢。若不能大烹以養聖賢,則雖欲以享上帝,上帝必不享矣。故享帝曰烹,養聖賢則日大烹也。然則聖賢之在天地間豈細哉。今日死一人,尚未及用而死;明日死一人,又是終身不見用而死,傷哉,鼎也。吾不知所烹所養將以何為也。

  附錄

  熊過曰:子夏傳:中虛為耳。我仇即君子好仇。漢《五行志》及虞翻皆曰:鼎以耳行。耳革故行塞也。鼎量極于四,其上則耳矣。受實必有餘量以為溢地,四則溢而覆矣。

  邵國賢曰:五在鼎為耳。耳,納鉉以舉者也。上在鼎為鉉。鉉,貫耳以舉鼎者也。

  楊簡曰:革物者莫若鼎。湯武革命,天實命之。天命君子正位,則君子惡得不正位。唯天命不可恃,順乎天射其命凝,不順乎天則其命又將去之不可得而凝矣。是故君子不敢有一念之忘乎天。

  震下震上

  震:亨。震來競競,笑言啞啞。

  震驚百里,不喪七也。

  《彖》曰:震,亨。震來競競,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象》曰:洽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初九:震來競競,後笑言啞啞,吉。

  《象》曰:震來競競,恐致福也。

  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六三:震蘇蘇,震行無告。

  《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

  九四:震遂泥。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六五:震往來厲,億元喪,有事。

  《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其事在中,大元喪也。

  上六:震索索,視豐嬰,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鄰,无咎。婚媾有言。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雖凶,無咎,畏鄰戒也。

  震為雷

  震,長男主也者也。夫當震之來而就就然恐懼不寧如此者,蓋恐吾之所以致福者,或未當于帝心耳。是以驚惕思咎,不敢寧居,從而自信自修,繼以笑言啞啞然,曰:吾今而後,奉天時行,不敢毫髮有違于帝則矣。夫雷一震而遠者,驚邇者懼。若百里之侯,真能恐懼修省,則德威所至,百里震驚,亦如之其不喪匕也宜矣。然則是長男也,其可以為宗廟社稷主明甚,而何不亨之有?古者主出,則家嗣守社稷,奉宗廟為祭之主,故曰可以為祭主也。初為成震之主,故其辭與卦辭同,其《象》辭亦與《象傳》辭同。六二乘剛,正當震之來也。其危厲不安實甚,因而大喪失其平生之所寶惜。若躋其身于九陵之上,與虛空等矣。更不復馳逐于聞見之場,思慮之境。故至七日其震始定,遂乃自得之耳。若三則下震將終,上震方始,其象為震,蘇蘇然。蘇,復生也。六三因是內生其心,回思審處,亦知內行之元青,保不敢有差跌焉。九四處重震之日,心中唯有震懼云爾。夫震以退省為主。若遂死,泥于震懼之中而不知,退省以元恐,其又何日能光大乎?六五則震而又震,非但震之來也。夫二日震來,厲以乘剛而危厲也。故曰震來厲,乘剛也。今五曰震往來厲,則往來皆危而行乎危厲之中矣,乃六五全然不聞而反元喪吾所有之事與。不震之時,若一何居?蓋二因來厲而遂喪失其所寶,是喪其所本元也,故後乃自得之也。此一震之力也。五雖往來皆厲,而反大元喪其所有事者,則以吾之所固有,非震厲之所能得,亦非震厲之所能喪,此則震之所不能震也。嗚呼,至矣。然苟非往來危厲之中而行當往來之震,則又何以驗#26吾學力之淺深,而信吾之不可動一至此邪?上六處震之上,與五為鄰。五且震亦元得,震亦元喪,震而不震矣。乃上六于震遠矣。震不于其躬矣,反索索焉,內索其心叟雙然,外視其行,元得于中而徒征逐于外,何邪?凶可知也。所幸切近六五而能信吾大元喪,有事之鄰,因是而畏鄰之戒,期與同功,亦庶幾可以无咎而免凶與。縱六三婚媾有言,以謂我舍其索索,忘其震行,舍其雙雖,忘其元青,更不與共事焉,不恤也。可知學周之道。下焉者不震不發,上焉者不震不止,故一震之餘,元不各有所喪,各有所發,各有所得,各有所止者,原非他卦之可比也。嗚呼,雷迅霆擊,萬方靡寧,將逆天者誅,不孝者戮,而瓦于修道之君,主也之子有不致福乎?君子觀于震,可以惕然思矣。《大象》曰:療,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有以也。

  附錄

  吳氏曰:乾陽,君也。坤地,國邑也。分乾之一陽以主坤,國邑百里之君侯也。俞氏曰:遠謂卦之外體,邇謂卦之內體。內外皆震,有遠邇驚懼之象。

  鄭康成曰:人君于祭,匕、牲、體薦、皂而已。升牢于俎,君匕之臣載之,也、租酒芬芳,修皂者也。熊過曰:震為足。足乘初九,故稱九陵。上蘇言下震之聲將盡,下蘇言上震之聲復生。震往來厲,初始震為往,四洽雷為來也。

  吳幼清曰:蘇蘇,死而復生。

  艮下艮上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

  《象》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貞。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寅,厲薰心。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六四:艮其身,无咎。

  《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六五:艮其輔,言其序,悔亡。

  《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上九:敦艮,吉。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艮為山

  震艮二卦,聖人道問學之大事也。凡為學者,學問日博則聞見日廣,聞見日廣則道理日積,道理日積則寶惜日深,日積日深,月蔽日錮。雖有豪傑,不能自解脫矣。此正所謂利欲深坑,殺人陷阱。雖聖人與居亦末如之何者。曾不知學貴知止,止必有所,故艮以背為所而止。以不獲身、不見人為背。元所止而自止者,此至善之止也,此於止知其所止之止也。有絲髮未淨,非背止之止矣,故自趾以上分為五爻,皆止也。而非其背,非真止矣。艮,趾者,步亦步之學也。艮,腓者,欲其止而恨其不能止之學也。此其可望者也。艮,限者,艮於動地而強欲其不動,告子強制其心之學也。終不可與有言者也。艮其身,筋躬者也。艮其輔,謹言者也。皆艮也,而非其所難以言艮矣。不艮不足以言學,故以敦艮終焉。然則言天下之真學問者,非止與。止則定,定則靜,靜則安,可以照鑒,可以扣擊,可以平均,可以經世而出世。雖然苟非鼓之以雷霆,至于喪身失命,億喪貝億,元喪有事,未易以蕩滌而遽止也。

  方時化曰:初六當趾之處而遂能艮止,其无咎可知。蓋吉、凶、悔、吝皆生于動趾而遂止,不動可咎。然所貴者,利永貞耳。夫又安能終不動也?故曰:无咎,利永貞。能永貞則雖動亦无咎矣。夫子曰:止亦人所難者,但能艮止,自未失正。或因止而遂能得其所止,未可知耳。世未有好動不止者而能止其所止也。此爻象之所以互相發也。六二當腓之處,腓不自動,象二之止腓不能不隨足以動,象二之未得所止。夫腓,本不欲動者也。及其隨足以動,而又元由以拯之,此六二所以時時不快于心而恨不能自降伏其心也與。故曰:未退聽也。然則六二之志,亦可哀矣。

  附錄

  楊簡曰:善止者,行善行者止。知止而不行者,實不知止。知行而不知止者,實不知行。知行止之非,二而未能一,一皆當其時,猶未為光明。如四時之錯行,如日月之代明,而後為光明,而後為得易之道。人精神盡在乎面,不在乎背;盡在乎前,不在乎後。故聖人教之日艮其背,使其面之所向,耳、目、鼻、口、手、足之所為,一如其背,則應用交錯,擾擾萬緒,未始不寂然矣。視聽言動,心思曲折如天地之變化矣。唯此為艮,唯此為止,其所苟艮其面,雖止猶動。知其動而強止之,終不止也。唯艮其背,則面如背,前如後,動如靜,寂然元我,不獲其身,雖行其庭與人交際,實不見其人矣。止得其所者,元所也,元止也,非有所而欲元之也,非本不止而強止之也。本元止,本元所。今曰止其所者,止于元所也。無所則無止。無止之止,真止矣。夫是之謂止其所耳,使有我則有所矣。

  熊過曰:按古文背字為北,或鴣為止。最氏謂依卦辭作背是也。

  王畿曰:兩雷、兩風、兩火、兩水、兩澤,皆有往來之義。唯兩山垃峙,不相往來,故止也。心之官則思,不出位之思謂之正思。如水鑒之應物而常止也,如日月之貞明變化,云為萬物畢照而未嘗動也。思心之用,著于元思,即為沈空。著于有思,即為逐物。元思而元不通,千聖之絕學也。先儒謂不出位,如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之類,專以應邇言,未明思之本旨也。然不出位之思即不願乎外之意。心與邇亦非判為兩事。艮,止也。艮其背,止其所也。耳、目、口、鼻、四肢之發用,皆在面。唯背為不動,故以背取象。背雖不動,而五臟皆擊于背;九竅百骸之滋潤,背為之輸,是以元用為用也。

  易因下經卷之二竟

  #1『得』,級古閣本作『德』。

  #2『或』,圾古閣本作『我』。

  #3『慍我』,汲古閣本作『我慍』。

  #4『孚號有厲』原缺,今據汲古閣本補正。

  #5『央』,汲古閣本作『央』。

  #6『道其常』,汲古閣本作『遭其變』。

  #7『咸』,伋古閣本作『成』。

  #8『女』,伋古閣本作『汝』。

  #9『牽』,汲古閣本作『係』。

  #10此句,伋古閣本作『乃獨含自己之章美,仕九二之剛中』。

  #11『不能』,汲古閣本作『能不』。

  #12汲古閣本此處脫一『章』字。

  #13『利有攸往,順天命也』原作『利有攸者,順大命也』,今據《周易》通行本改正。

  #14據汲古閣本『以』後脫一『為』字,今補正。

  #15 『一爻升』,后疑脫一『即』字。

  #16原作『大』,汲古閣本作『木』,今據此改正。

  #17『保不致凶』,圾古閣本作『故不繫以凶也』。

  #18『元』疑作『無』。

  #19『澤火革』原作『澤水革』,據文義改。

  #20『用』原作『固』,據文義及汲古閣本改。

  #21『日』原作『而』,據汲古閣本改。

  #22『象』原作『象』,據文義政。

  #23『享』原作『亨』,據《周易》通行本及文義改。

  #24據汲古閣本,『象』後脫一『鼎』字,今補正。

  #25此句原作『出否得妾象,從貴以子象,故無咎。』今據汲古閣本補正。

  #26『驗』原作『馬』,據汲古閣本改。

  易因下經卷之三

  艮下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象》曰:山下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初六:鴻漸于干;小子厲,有言,無咎。

  《象》曰:小子之厲,義无咎也。

  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衍衍,吉。

  《象》曰:飲食衍衍,不素飽也。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

  《象》曰:夫征不復,離群醜也。

  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槐,無咎。

  《象》曰:或得其桶,順以巽也。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風山漸

  方時化曰:咸與漸皆男女之卦也。然咸、感也。感應乃學問#1大事,故因取女而極言咸之道,不專以取女言也。漸則專言之矣。初女之將歸者,二與五,女歸之經也。三與四,女歸之權也。上又女歸之貞節也。夫女之將歸,如鴻之離水,故稱干焉。歸猶未也,故稱小子。女子始字,將遠父母、兄弟,有唧唧不安之意,故又稱厲,稱有言。此蓋女子之常態,于義有何咎乎?磐,水中石。.漸于此而衍衍然,飲食自若獨立元營者,是女之孟光也。此其志豈徒告飽已哉,故吉。五之漸于陵也,非不安也,不肯苟而安也。三歲不孕,非不育也,不肯苟配而育也。然而終莫之勝者,一擇對不嫁,一簡斥數婦,到晚始愜所願,梁鴻是也。此之謂女歸之常,經二、五當之矣。三本元應,誰與為偶?鴻漸于陸,不安之象也。離同體,二陰而獨上。夫征之不復也,不得已而納四,未敢公然舉子,婦孕之不育也,其凶元疑。但獨女元依,不為夫婦,元以相保。誰為禦寇者?四亦心不自安,若漸在木,豈鴻所棲哉。所為順以巽者,正以元應、元依,不得已耳。女子元依,危厲實甚。苟得其桶,亦自无咎。此之謂三、四相比而成夫婦,女歸之權也。吁,鴻若失偶,至死不配。孤飛隨後,戛然長嗚,其不可亂如此,非羽之可用為儀者乎?與三同為元應、不安,故同象陸焉。

  附錄

  王輔嗣曰:進而之陸,與四相得,不能復反者也。夫征不復,樂于邪?配則婦,亦不能執貞矣○ 非夫而孕,故不育也。三本艮體而棄乎群醜,與四相得,遂乃不反,至使婦孕不育,凶之道也。異體合好,順而相保,物莫能問,故利禦寇。熊過曰:四巽體為木之餘,故漸木而或得其桶。李鼎祚謂:四爻陰位,正象桶是也。俞氏曰:五與二應,乃夫婦之正配,故吉。

  三與四比,乃夫婦之邪匹,故凶。

  兌下震上

  歸妹:征凶,无攸利。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

  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說以動,所歸妹也。征凶,位不當也。元攸利,柔乘剛也。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

  《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

  《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上六:女承筐,元實;士到羊,元血。元攸利。

  《象》曰:上六元實,承虛筐也。

  雷澤歸妹

  漸,女婦也。雖歸猶未得即正位中宮而為后也。由妃而后,以漸而進,故曰漸。今歸妹所歸妹也,皆女也。而女歸獨吉,歸妹反言征凶者,何以女歸則為正,所謂女君是也。故曰利貞。貞即正也。以漸而居,近君之正位,則其往為有功,故曰:往有功。以漸而正位乎內則可以使一邦之女德皆正,故曰:可以正邦。且邦君之位又剛而得中,九五是也。君,夫人之位又止而且巽,動不可窮也。其利于正如此,此女歸之所以吉與。今歸妹上六諸爻,從少女而歸于人,妾賸事也,安得同哉?又說以動,必人意說而後敢動。若自有,征其凶必矣,有何利乎??其言女承筐元實,士$lJ 羊元血者,言女家于歸而承筐,是其實也,而不為娣#2妾,則是同為女承筐而元其實矣。士家娶婦而到羊以薦血也,而娣妾不與則是雖見士tlJ 羊而元其血矣。又上六以柔乘五之剛,故元攸利,位不當。女君之位而出其上,是謂征凶。故以此爻當之。餘五爻,除九四居上元應,為女兄之待時而未歸者,五則在中之位,尊貴之行,帝乙之妹,而長男嫁之是矣。二為正應,非五之良娣乎?不如其娣之袂良,五陰而二陽也。眇能視者,從君而不敢正視也。元敢當夕,幽獨是守,故曰利幽人之貞。此與女在室何異?故曰未變常。初與二同體,從九二者,怛也。在家從姊,既歸從娣,步步相承,不敢遽步,如跛之履,真能履矣。不吉何待與?六三雖居二上,年長于二而實女之賤者,故稱須焉。唯須故亦反歸以娣,而為二之賸矣。月幾望者,位在中也。正與邦君內外相望者也。大非娣輩之所得同也。故五雖朴素是尚,袂不如娣而娣輩終不敢以正視、相視。正履相隨者,化女君之德也。以是之故,不妒不忌,如天地交而萬物興,遂成天地之大義,而又何不終始之有邪?苟女君有盛德而娣輩不能卑體以相承,則征凶之咎央不能免,是以歸妹直言其征凶,元攸利也。以見其但有凶而元吉,但可承而不可征也。蓋如此屈意相承,如跛如眇,猶恐有凶,況敢征邪?戒之甚矣。夫歸妹以娣,既天地之大義而不可免。既歸則又征凶而終不利。此歸妹卦辭所以獨戒征也,元吉辭也。但得免凶即為幸事矣。今非古矣。歸妹以娣禮不行矣。然妾賸固尚在也。噫,為妾賸者不可以不戒也。欲正位乎內者,又不可不以歸妹之六五為法也。邦君大夫知而慎之、戒之、慮之、憂之、防之,庶得正家之宜,威如之吉。不然國破家亡,凶又何如也?余觀妾騰之微,聖人猶諄諄示戒者,誠不忍以一物傷天地之和故也。然所關甚大,慎元以婢妾細故忽之。

  附錄

  楊簡曰:初九位在下,有娣象。娣則不可專行。跛能履者,難行象。如此而往,則得娣之道,故征吉。

  熊過曰:歸妹,震長兄出而用事,將嫁在內,兌之少女也。《天官書》云:須女,四星賤妾之稱也。故子夏、孟宗皆作娣腰之妾。

  - - -一一--離下震上

  豐:亨,王假之,勿憂,宜日中。

  《彖》曰:豐,大也。明以動,故豐。王假之,尚大也。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則反,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瓦于人乎?況于鬼神乎?

  《象》曰:雷電皆至,豐;君子以折獄致刑。

  初九:遇其配主,雖旬无咎,往有尚。

  《象》曰:雖旬無咎,過旬災也。

  六二:豐其爺,日中見斗,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

  《象》曰: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

  九三:豐其沛,日中見沬,折其右肱,無咎。

  《象》曰:豐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

  九四:豐其薛,日中見斗,遇其夷主,吉。

  《象》曰:豐其那,位不當也。日中見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六五:來章,有慶譽,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

  上六:豐其屋,那其家,闖其戶,聞其元人,三歲不觀,凶。

  《象》曰:豐其屋,天際翔也。閥其戶,闆其元人,自藏也。

  雷火豐

  方時化曰:豐,大也。太陽麗天,群動皆作,豐大可知矣。若向晦則群動息矣。何由以見其為大乎?是大也。誰大之?王大之也。王者向明出治,所尚者大,故曰王假之。假,大也。夫王者尚大,而此卦離明在下,雷動在上。夫離在下非但不是日中,且將晦矣。雷在上非但日中不見日,且有陰雲晦雨矣。方憂其不明,而何豐大之有?不知日中則反,而日反則又必中,雷動則晦而已,過則又必明。今雖離明在下也,然日亦自會有中天之時。雖雷動在上也,然日亦自會有照天下之侯。何憂乎日之不中而天下之不照也?故曰: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則明,明則動,動則豐矣。此王者事也。非六五,其奚以當之?故曰來章。來章者,來六二日中之章也。有慶譽吉即豐亨也。六二本離之主,為日之中,因雷在上,故有豐萍見斗之象焉。往雖疑不見日,然日何恙乎?輝光自在,有孚未嘗不發若也。誰為豐萍,九四是已。四居震體,雷初動也。故曰:豐其部位,不當也。日中見斗,幽不明,而且見傷,非明夷乎?雖曰明夷,然開雲去翳便見日中,仍復與夷主相遇矣。雖幽不明,又何不吉之有?夫四之吉猶五之吉、二之吉也。既日中,則豐大之慶咸與共之,故曰:吉,行也。初九、六二,離明同體。初之遇二,非遇其配主乎?但因二為豐萍所掩,故告之曰:借使旬日,遇雨必有日中之慶,往自有配,何其咎也?《象》又斷之日定,元過旬之理。若過旬便是災,可不必憂之矣。九三處雷動之下,不但陰翳而雨且沛然矣。滂沛在途方見水沫,雖值日中,豈出門動作時邪?離體三爻,除二日中,初與三若左右肱,然三不可動,有折其右肱之象。無咎者,陰雨之過,非九三咎也。信乎。非明不動,非明以動則不豐。故豐以天下,王者所尚也。彼豐其屋者即不然。不思日中以照天下,使那屋之下元一夫之不獲,而乃損上益下#3;自豐其屋焉,意若曰:我高高在上,誰能奈我何。不知此又烏用誰哉。蓋至于有家而元人,有戶而閥不見人,冰消瓦解.’影響元有,凶何如也?故《象》復嘲之曰:方其豐屋也,彼亦自謂翱翔天際,若與天游者而不知,正所以自萍其家也。蓋至于有屋而無家,有戶而無人可藏,是謂自豐、自葬而又安用大屋為也。此元他,自照而不思,所以照天下也。夫自照者反不能照,反致幽暗而照天下者,則雖雷雨之動滿盈,亦常如日之方中。故王者宜日中,宜照天下也。能照天下則豐以天下矣。夫豐以天下,則雖極其豐大,不為好大而喜功,有慶有譽,自然歸之。孰與豐屋而自那者之為獨夫而卒自藏也與哉。

  附錄

  玆#4曰:閥其戶,闆其無人。閱汰門,汰臭。闈,小視也。臭,汰目,蓋言始小視之,雖大張目亦不見人也#5。

  艮下離上

  旅:小亨,旅貞吉。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也。旅之時義大矣哉。

  《象》曰:山下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

  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

  《象》曰:旅瑣瑣,志窮災也。

  六二:旅即次,懷其資,得童僕貞。

  《象》曰:得童仆貞,終元尤也。

  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貞厲。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

  九四:旅于處,得其資斧,我心不決。

  《象》曰:旅于處,未得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

  《象》曰:終以譽命,上逮也。

  上九:烏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眺。喪牛于易,凶。

  《象》曰: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于易,終莫之聞也#6。

  火山旅

  方時化曰:山上火舉,旅人征也。野次食宿,旅人情也,故曰旅。旅何以亨而吉?以離柔在外得中,而順乎在內艮止主人之剛,是以內卦之止能麗外卦之明,主人遂有功于旅,而旅自亨且吉也,則以旅之貞故也。內體三爻為商賈、士、庶人之旅,是旅之常。故其得喪亦僅僅旅次童僕之事。外體三爻君侯、卿、大夫之旅,則其旅大矣。或以旅興,或以旅喪,故曰旅之時義大矣哉。初六以陰居下,有旅瑣瑣象,但知旅之宜。瑣瑣而不知,此其所以取災者。寬一分則童僕受一分之賜矣。然陰柔則嫌其瑣屑,陽剛則又嫌其亢厲。九三以剛居剛,亢厲者也。燥而近離,有焚次象,下又失初,有喪童僕象。蓋初六同體在下,童僕象也。二以柔中近初得之三,以過剛遠初喪之,是以《象》曰:旅焚,其次亦已傷矣。何至又有喪僕之事乎?蓋當旅時以此與下,若不喪僕,元是理也。故曰其義喪也。瑣瑣固難,受亢厲亦何堪?唯亢厲則瑣瑣益甚矣。六二居中有即次象,柔正有懷資象,得初有得童僕貞象,此下人之旅之最得者也。九四上承五,有旅于處象。夫上焉者宜居其位,任其事。若今日處此,明日處彼而旅于所次之處,縱得資斧,亦為東西漂浪,羈旅元聊之人耳,何能快于心乎?又其甚則為上九離火在上,有焚象。離目有出,涕號眺象。離畜牝牛,上剛失之,有喪牛象。然下日焚次,上日焚巢者,以下之旅止于次,而上人之旅勢必元歸而失其巢也。夏太康、隋楊廣非邪?其初實笑樂自得,至後雖號眺何及?舉大物而盡喪之,曾罔聞知其又何凶如之哉?故曰:以旅在上,其義焚也。言居人上矣,而復旅于行。若不焚其巢,亦央元是理也。以旅在上而能有成,獨五然耳。離雉也,五之旅射雉者也。其初本乾三陽象,若三矢中。忽變陰則是一矢亡矣。在旅則為始出失利、始舉失事之象。然舍乾之剛健而得柔之文明,亦終以射雉之故獲文譽、文命之上及,故曰上逮也。若夏少康、齊小白、晉重耳,又非邪?君子觀于旅則知下之人不容以不出,而上之人又不容以輕出。不容不出者,非求功名則殖貨利也。待童僕如其子,事主人如其兄,錢財不皋,喜怒不輕,永元事矣。乃上之人如之何而旅于行邪?不旅為上不得已,而旅非譽命,上逮決不可。

  附錄

  王畿曰:火之在山,明元不照,明而止慎之象也。火行而不處,不留之象也。旅皆逆境,莫甚于囚之在獄。獄者,不得已設,豈可留滯久淹也?明照如火,慎重如山。凡客于外之為旅。天子有天子之旅,天王出居于鄭是也。諸侯有諸侯之旅,公任乾州是也。大夫有大夫之旅,陳文子之他邦是也。聖賢有聖賢之旅,孔子之轍環、孟子之歷聘是也。劉用相曰:文王旅于憂患,獨親切而有餘思,故曰旅瑣瑣,斯其所取災。又曰:旅于處,得其資斧,我心不快,傷哉。旅乎,非文王其誰當之。夫子旅于東西南北,故曰:以旅與下,其義喪也;以旅與上,其義焚也。上與下元一可者矣。

  巽下巽上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彖》曰:重巽以申命,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象》曰: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初六:進退,利武人之貞。

  《象》曰:進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貞,志治也。

  九二:巽在林下,用史、巫紛若吉,無咎。

  《象》曰:紛若之吉,得中也。

  九三:頻巽,吝。

  《象》曰:頻巽之吝,志窮也。

  六四:悔亡,田獲三品。

  《象》曰:田獲三品,有功也。

  九五:貞吉悔亡,元不利。無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上九:巽在狀下,喪其資斧,凶。

  《象》曰:巽在肺下,上窮也。

  其資斧,正乎凶也。

  巽為風

  方時化曰:風為天之號令,命乃君之風行。大君有命,三令五申,欲巽以入之,故重巽以申之。卦之九二以剛而巽乎五之中正,故申命之志得行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也。攸往之利,利見之利,非小者之亨而何?妮之巽曰:后以施命誥四方。渙之巽曰:渙汗其大號。可知至柔而能巽以入人者,莫如風至剛而物莫能撓。莫敢不順者亦莫如風,唯九五足以當之,故以九五為大人焉。俞氏曰:甲者,十干之首,事之端也。既亂而復治,則又如其初,故于蠱之甲曰:終則有始。庚者十干之過,中事之當更者也。始焉不善,既更而後善。故于巽之庚曰:元初有終。先庚三,後庚三日,再三申命,正謂慎有終。是以終吉也。是以五獨貞吉、悔、元不利也。初六處巽之初,論常應本應四,論時順當順五,進退不果,是有疑也。不知四已決意巽五而亡進退之悔,遂為小者之亨,有功之臣矣。何其武哉。且四巽五而下三爻皆巽五,非田獲三品與?四田而獲三品,是武人也。初所以利武人之貞與。然則卦唯兩柔皆順乎剛,四其先倡之矣。巽木為豚二處下,巽狀下象也。用史巫紛若,非所謂剛巽乎中正而志行者邪?是以吉、无咎稱焉。若九三則重巽之問,似欲巽五而志實在于上九之窮吝矣。上九居重巽之上,而亦巽在將下者。窮上者必反乎下也。欲不喪資斧不可得也。夫四之獲三品也,為得資初之利武人也,為得斧今以喪其資斧而不知所巽之人矣#7。雖巽在林下何益?故曰貞凶。言當巽時,巽固為貞而不知所巽,雖貞亦凶也。故又日正乎凶也。蓋言爾以為正乎。吾但見其凶而不見其正耳。作兩句讀。

  附錄

  熊過曰:翟云三品,下三爻也。

  楊廷秀曰:《說.卦》巽為進退,故疑其究為躁卦,故武。

  兌下兌上

  兌:亨,利,貞。

  《彖》曰:兌,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

  《象》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

  初九:和兌,吉。

  《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九二:孚兌,吉,悔亡。

  《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六三:來兌,凶。

  《象》曰:來兌之凶,位不當也。

  九四:商兌,未寧,介疾有喜。

  《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

  九五:孚于剝,有厲。

  《象》曰:孚于剝,位正當也。

  上六:引兌。

  《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兌為澤

  方時化曰:麗澤兌。兌為說。兩澤相麗,兩兌相孚,師友之道也。卦極言其道至于感天人,致民勸。然所以得此者,非友其誰?貫乎五倫,動必商,正君臣,上下皆師友矣。此兌之卦,雖從.一陰取象,然陰柔非正也,安得亨?故卦言利貞,《傳》言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蓋唯剛中故貞。唯剛中而柔外,故說四陽之所以善也。非剛不貞,非貞則凶,二陰之所以失也。是故觀于六爻而友之義著矣。初兌也而曰和,四亦兌也而日商,商則不和矣。不知論交之始,過失未形,純是一團和氣,是以擊之曰和也。此非柳士師出世之時乎?義之重聚之樂盡在初九,出門一日之交矣。四則疾徒和之元益,必介然而後寧,不以和兌為說而以商兌為喜,又非夷齊叩馬之義與。若徒和其光,同其塵,惡用友朋為哉?以是之故,兩皆受益。不但柳下能不易介于三公,而首陽之子亦終置舊惡于不念,是初與四之相麗者然也。二與五亦兩相麗者也。但九二剛中,直信其志而以孚為說。夫以孚為說,寧有妄說邪?悔生于說,二未嘗有說,寧有可悔邪?以是麗五。五能受之以五,同為剛中,同有孚信,則雖二之直行己志,,若將剝我,而五能孚于剝焉。夫剝之而受,若危厲而不堪。然而未正當也。蓋不如是非所以友臣也。其高宗之霖雨,傅說之鹽梅與。三與上亦兩相麗者,而其人非矣。三欲以來之,則借兌以為說。上因而引之,則借兌以為光。此市道之交,柔媚之態。古今天下難比數者而猶稱曰我師、我友,不亦傷乎。此卦朋友情狀大略道盡,然其間有大人焉。夫大人者,但求正己,不求物正,而朋友咸在其遍覆之中。彼商兌者,不免有介疾,和兌者亦近于不恭,故唯九五之孚于剝不以為厲,庶幾近之。

  附錄

  胡翼之曰:不謂之說而謂兌者,聖賢感天下之心不可以言語口舌,故去其言而為兌也。熊過曰:四與三,上下異體,猶疆介也。

  坎下巽上

  渙:亨。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

  《彖》曰: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象》曰: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亨于帝立廟。

  初六:用拯馬壯。吉。

  《象》曰:初六之吉,順也。

  九二:‘渙奔其機,悔亡。

  《象》曰:渙奔其機,得願也。

  六三:渙其躬,元悔。

  《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

  六四:渙其群,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

  《象》曰:渙其群,元吉;光大也。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无咎。

  《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上九:渙其血,去逖出,无咎。

  《象》曰:渙其血,遠害也。

  風水渙

  內卦坤也,而乾之一陽來居其中,遂生水而成坎。水生而不窮,故曰剛來而不窮。外卦乾也,而坤之一陰得位乎外,遂成風而生巽,以上同于五,故曰柔得位乎外而上同。乾坤交錯而風水生,風水相生而大號作。所以換汗其大號者,非君其誰?而九五居中,其風不動,翕聚精神以假有廟,曷敢號也?而昆大號與。則所以渙汗其大號者,四實為之。夫君者,出令者也。風聲之所自樹也,而使臣代之,安得无咎?然此一臣也,乃大禹聲教訖于四海之臣也。有臣如禹而又可以恭己南面,元為而治,為舜咎邪?故曰: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夫日王乃在中,則是若北辰之居其所矣。而號令四出,民皆順之,則以涉大川而作舟楫者,有四故也。民猶水也,風行水上,順水行舟,而何不利之有?是故六四雖渙而王實居之。王不待渙也。故曰:渙,王居无咎。夫臣渙而王居,則渙之者,雖臣而實王也,其又何咎也?然則六四為成渙之主,主渙者也,而唯五能亨之,上曷敢當之?故五曰無咎,以其專任責成,宜假廟致享也。上必去逖出乃无咎,以其元功受享,恐患害及身也。故曰:渙,其血去,逖出內。三爻皆受渙者,三居水上,正所謂吹面受和風,非渙其躬而何?唯六四以主換之,元吉。大呼號以渙群類,元私渙也。是故水流而下,風渙之上,則逆而成丘。故曰:渙,有丘,水平不流。風換之流則順而成文,故曰渙其群。此元為而成,自然而然,皆非等夷所思者,其為元吉何如?光大何如?初與二之用壯,奔忙有以#8也,而又何不亨不利#9之有邪?坎之初六,其于馬也,為薄蹄,原非壯馬之比,故初柔居下。所以用拯者必得馬壯乃吉,故曰:用拯馬壯,吉。不然,是不欲順受其渙也。九二一陽居中,如乘木然,機木也。初既用馬壯,二欲得所願,又安得不奔其機而乘#10于木哉。不然,悔元及矣。上巽下坎,風上水下,風水相生,渙汗大號,此卦象堯之得舜,舜之得禹,他不足以當之。

  方時化曰:坎于木為堅,多心,故以奔機取象。

  兌下坎上

  節:亨,苦節不可,貞。

  《彖》曰: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象》曰:澤上有水,節;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

  初九:不出戶庭,無咎。

  《象》曰:不出戶庭,知通塞也。

  九二:不出門庭,凶。

  《象》曰:不出門庭,凶;失時極也。

  六三:不節若,則嗟若,无咎。

  《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

  六四:安節,亨。

  《象》曰:安節之亨,承上道也。

  六五:甘節,吉;往有尚。

  《象》曰:甘節之吉,居位中也。

  上六:苦節,貞凶,悔亡。

  《象》曰:苦節貞凶,其道窮也。

  水澤節

  坎水流行而兌澤受之。坎水流行,所以通也,故九五身在坎而尚通。兌澤受之,所以節也,故九二身處澤而主節。然兌上有口,有口而不塞,雖節猶不節矣。六三柔而不能節,是以有嗟若之凶。九二剛而不當位,又恐蒙出位之誚,故聖人于二兩言其凶焉。言其正在于不出門庭,可出而不肯出也。正在于失時之極,可以相時而動,而不知動也。夫一不三合體,同澤相受,豈容安坐而不思以塞、以節乎?是故主節之道實在九二。以二、三剛柔分而二獨剛而得中也,是以責之備也。若坎水之上,水方盛溢,非節處矣。此時而苦苦以節,真苦矣,不可以為貞矣。上六陰柔吝嗇,苦不知止節之道,是以有貞凶之戒,道窮之憂焉。向非九五中正以通,甘節得宜,任其流行,往且有尚,則兌澤之甘翻為苦海,甘美之澤變成苦味,欲其不凶,不可得矣。是故亨節之道全在九五,以五上剛柔分而五獨剛而得中也。是以獨以甘節之吉歸之也,故曰節亨。苦節不可貞,蓋本以欲致亨通,故而後為之節。今乃以苦苦欲節,故遂致窮焉而不得通,非其義矣。然則上卦坎水尚通者也,通則自然有節。下卦兌澤主節者也,節則自然流通。故上卦之四承上道以自安,則日安節之亨。亨也者,亨其中正以通之甘節也。下卦之初雖不出戶庭之內亦可以安坐而无咎。无咎也者,以其知通塞之有人而已,自可免于有咎也。通有五塞,有二,二節之。五甘之初與四,但享其成,不亦宜乎。

  附錄

  劉用相曰:節,雖正理苦,則雖正亦凶。蓋既以節為正矣,又安能悔也?故曰:悔亡,尤之也,非與之也。嗚呼,彼方以節省為盛事,儉苦為能賢,又肯以為苦而自悔邪?天下之能悔吾之苦節者,蓋萬萬而元有一也。謂之悔亡亦宜。此卦剛柔分而剛得中,是分坤之一柔以居下卦之上而為兌澤,分乾之一剛以居上卦之中而為坎水也。

  兌下巽上

  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象》曰: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

  說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象》白: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初九:虞吉,有他#11不燕。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九二:嗚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願也。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象》曰:或鼓或罷,位不當也。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无咎。

  《象》曰:馬匹亡,絕類上也。

  九五:有孚攣如,无咎。

  《象》曰:有孚攣如,位正當也。

  上九:翰音登于天,貞凶。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長也。

  風澤中孚

  張載曰:中孚,上巽施之下,說承之其中,必有感化而出焉者。蓋孚者,覆乳之象,有必生之理。又曰:子而孚化之,唯中孚故能化其、子,亦唯中孚乃能應其母,故曰: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能應天即是貞。蓋專指中孚能應者言也。使其不應實而徒有虛名,則是上九之翰音耳。雖登天而天其能以孚化之哉。故其繫二之辭曰:嗚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12;吾與爾靡之。上下相忘于爾,我好爵#13不嫌其誌虐,三復斯縣,何異賡歌?宛然《三百篇》之致聖人之情,見夫辭矣。此雖可以見五之有孚攣如,要以二之實能應五故也。則以二之與五同為剛而得中也。中剛則實,實則孚化矣。內柔則虛,虛則難以孚化矣,而豈知其不然乎。豈知此卦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而自能孚,乃化邦者乎。蓋使其不能中孚以應五也,則雖上九之剛不免于好音而元實,何必柔使其能以中孚應五也,則雖六四之柔亦且幾望而能圖,寧獨剛?故曰: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此卦三、四在內皆陰虛不實者,豚魚是也,舟虛是也。今觀六四與三同類,相好為匹、為敵舊矣。乃三說體不正,悲喜失常,四遂惡其不當,絕其比類,亡其匹敵,直上承五,遂得无咎焉。則四之孚化于五為何如哉,而謂中孚不能以信豚魚可與。又二陰在內,有中虛象,以其中虛,乘我巽有#14,濟虛舟而涉大川,其利于五又何如哉。而謂中孚不能以吉豚魚,又豈可與?故語中孚之實,則其孚化于二也,謂鶴嗚子和。語中孚之極,則其孚化于四也,謂幾望匹亡。蓋必孚化邦而信豚魚,乃可以驗中孚之元所不孚也。而尚何有于剛柔虛實之分哉,而屍于初九之剛哉。故初九在卦之初,獨能歡燕以自虞,以為使其不得中孚之五而妄變志以從他,反不如自虞之為吉矣。其感二而有興,焚香而有待者乎。而五至是其盡孚化之矣。豚魚陰類。姤,包魚。剝,六五貫魚。姤、贏豕、大畜六五、積豕,皆是也。鶴與天皆指五,其子獨指二。巽為雞,曰翰音。汪本訶曰:在陰即二陰。馬逢暘曰:中孚,覆卵象。二陰,雞足象。

  附錄

  王畿曰:風感澤,受中孚之象。君子體天地好生之德而議獄緩死,中孚意也。獄之將成則議之,其將決則緩之,然後盡于人心。獄而曰議,求其入中之出死。而日緩,求其死中之生舜之恤刑,禹之泣罪,湯之祝綱,文之掩骼,使非出于本心之誠,其誰感之。至誠之道,可以蹈水火,烈金石,格天地,而昆于人乎,況于鬼神乎。王聽之三公,聽之司寇,聽之議獄也。旬而識聽,二旬而識聽,三月而上之緩死也。

  議獄,兌象。緩死,巽象。

  艮下震上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烏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烏之象焉,飛烏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初六:飛烏以凶。

  《象》曰:飛烏以凶,不可如何也。

  六二#15: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烏離之,凶,是謂災告。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雷山小過

  四陰得位,二陽失位,是為小過。小者既得時,得位而過矣。有不亨乎。夫過而亨可也,不貞可也。過以利貞,與時偕行,時已可行。柔又得中,是以小事吉而日可小事耳。然居位得中,為君、為相,其事實大而非小也,非陽剛君子庾不能辦也。今剛失位而不中矣。夫居上而不中,失位而元權,雖陽剛,其奈之何?是以不可大事也,故為小者。若小事得為則順時以有為,若大事不能為則禮遇君子而望其助。我以有為,信能安分知時如此,則小者位雖過而實亨矣。故曰小者過而亨也,以其貞也。然而陰柔小人不能安分知時也,不肯與陽遇也。今二陰居中得位,身當君相之任#16。而所協比以橙遇者,乃其兩飛烏之初、上,則雖有一、二,孤陽自然退避不暇矣。故聖人因此卦有飛烏之象,遂即象以戒之曰飛烏有遺音,云遺音如何,言不宜上宜下,大吉云耳。夫烏上飛則逆下,飛則順其大致也。今自謂宜下而不宜上焉,雖日自諷,實為二陽諷也。安有陽剛君子必待陰柔小人諷之令去,然後倪首以去哉。吾恐飛烏離之,雖欲去而不得矣。初六居下,好進輕舉,誠一飛烏,故聖人擊之曰:此飛烏也。雖曰最初在下,然以凶成兆矣,屍又兼連四陰乎?扳援上六乎?其為凶物,信不可如何也。為二陽者,又可不早避與。而九四應之,反得无咎者,以四自知其力之弗能過而卒善遇之也。然有來則必有往,有往則必有厲,可不戒與?夫天下豈容有常厲常戒之事哉。故曰: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由此言之,何如勿用之為愈也。勿用則自元厲,元厲則常永貞固。若九三者,知其弗能過而力為之防,則上六以#17我為有心矣。此又從而不自量力,或欲以戕之,如陳蕃、寶武然,吾不知凶又如何也。蓋小過之時,初上相比,據權得地,陽剛君子唯有勿用一著棋子可商量耳,元別有良策也。所謂宜下而不宜上者也,六五陰雲已上,不與陽遇,獨陰不成其象,為密雲不雨,故曰:密雲不雨,已上也。言六五之雲氣已上矣,決不能降雨、作雨以潤澤斯民也。則雖已居民上,其實與在下者等,為臣、為妣者等,惡能有為哉。一及公曰:告夫三子者,豈非不能為祖而反禮遇其妣,不能為君而反禮遇其臣之類與。而六二陰柔,謹保无咎,亦實不能過其祖,而反不及其君矣。乃自以謂過其祖與,其君不亦謬乎?然爻不言過,其君而日及#18及其君者,聖人一言,為萬世之君重也。故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是故夫子于象特發明此義以戒萬世也。然則六二,譬則在穴,不能奮飛之小蟲乃公,則又但知弋取其在穴之小者,而不能乘龍御天以快睹其為人之大者,則又安能相與以有為邪,何也?陰不遇陽,何以能成兩也。陰復求于陰,何以能得傅岩之霖也?上六小過已極,與三又隔,非但弗肯遇,而且遠過之矣。三若不去,則上之飛烏將離之矣。其為凶物,又不但如初已也。亢而為災,亢而為告,吾恐孤陽終難脫矣。噫,初上凶物,二五木偶,雖有夫子其如定哀何哉?不仕為上策,委吏乘田為中策,魯司寇為下策。

  三月告老,救得一半。

  附錄

  蘇子瞻曰:小過有烏之象。四陰據用事之地,共翼也。二陽囚于內,其腹背也。翼欲往腹背,不能止翼。欲止腹背,不能作也。故飛烏之制在翼。

  晁以道曰:時有舉趾高之莫敖,故正考父嬌之以循牆。時有短喪之宰予,故高柴嬌之以泣血。時有三歸反玷之管仲,故晏子嬌之以獎裘。雖非中行,亦足以矯時厲俗。

  離下坎上。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无咎。

  《象》曰:曳其輪,義无咎也。

  六二:婦喪其第,勿逐,七日得。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六四:糯有衣初,終日戒。

  《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檜祭,實受其福。

  《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上六:濡其首,厲。

  《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水火既濟

  卦中每言小亨,未有言亨小者。今既濟而曰亨小,蓋言亨于既濟之後,必小而非大,大則終亂,反不如小之初吉耳。何也?小者離,離則虛。大者坎,坎則止也。今觀初處離明之下,既濟之始。雖既濟而常,若未濟常,坎險在前,濡其馬尾,旋曳其輪,而不若當也首生敢遽濟焉其心。如此而能有咎,有是理邪?故曰義无咎也。此處既濟之第一義也。二則文明在中,元所遮蔽,非但此身既濟,而此心亦隨以濟,身心俱濟,可謂既濟也矣。純陰婦象,前元所蔽喪,第象於是。七日來復,而中道遂在。既元蔽于前,而得其所以喪第之故,故不復馳逐於得意之場、紛華之景,而既濟自可常保矣。故曰初吉,柔得中也。既濟亨小,不以是邪?而寧似九三之好大而喜功者邪?今觀高宗之賢,猶不兔俟用小人興兵攻伐,況其他與?夫以大國之盛強伐鬼方之#19小醜,猶必三年,然後克之。雖曰克之,然其困憊亦以甚矣。死非高宗之賢而又安能免于奢侈心生也。奢侈心生,逸豫心起,既濟不可常保而終亂必矣。故九五於時祀之,外復用大牲以要福于神明,豈知以時用擒而薄祭者之為實受其福也。蓋此身既濟,故止心易。上六當坎止之上,乃沈湎而濡其,正所謂終亂之人也,其又何可久?或曰:審如此,則終日戒可矣,而何以亦在終亂之列乎?曰:君子之所為終日戒者,恐生民有一不蒙其衣被之澤也。今所戒只于衣初,則亦衣初之貧乞云爾。夫以一衣初而終日戒,終日疑,恐不保焉,可笑也。夫保之又保,以保其所不必保,其與不保所保,以自喪其所保者一矣。故曰終止則亂。止也者,取遇坎則止象也。

  方時化曰:離,麗也。弗象離為甲冑戈兵,故稱伐九三以明治暗,故稱鬼方。終日戒者,以其乘離之終也。離,牝牛也。離束而坎鄰之,故謂五。曰束鄰坎,西而離,鄰之故。謂二日西,鄰二以時用。檜恭,儉無求,永克有濟矣,故曰吉。大來非初吉邪?至上六則坎水既盈,享其既濟,唯知飲酒宴樂以自終。夫君子處困則飲酒,當需則飲酒,所以示暇也。未聞既濟而飲者也。既濟而飲樂,極則又悲矣,而瓦濡首與?

  附錄

  楊簡曰:既,盡也。既濟,無所不濟也。其日利貞者,初、三、五皆奇、剛、純而不雜,二、四、上皆耦、柔、純而元雜。九五當位于上六,二當位乎下,餘剛柔咸當位。正當如此,非貞而何?糯,子夏作,糯即懦字。內則言孺子之禮,衣不帛懦誇。《說文》云:懦,短衣也。茹衣破敗,如茹也。

  坎下離上

  未濟:亨,小狐吃濟,濡其尾,無攸利。

  《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吃濟,未出中也。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初六:濡其尾,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九二:曳其輪,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六三:未濟,征凶,利涉大川。

  《象》曰:未濟征凶,位不當也。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

  《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

  六五:貞吉,元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

  上九:有孚于飲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

  火水未濟

  未濟者,未得濟也。未得濟而欲遽濟,此小子不知險極者之為也。所謂小狐吃濟,濡其尾,元攸利,方且不續而遂終焉。如符堅百萬之師次于淮氾,真是已。蓋此身尚在險中,未能得出而遽欲濡尾以濟,非不知險極而何?九二知之,獨曳其輪而不濟,故爻獨言其貞吉,《象》復言其行正,不虛也。六三雖在坎上,亦未離坎,有征亦凶,未可便征。然上承九四,九四居離三。蓋其所乘者,今六五有孚于九四,四遂震用以伐,不順四信五而往征,五得四而濟坎,逢時遘會。三雖不征,而自利涉大川矣。何用忙為?蓋有其君必有其臣,有其臣必濟其事。未濟者,終當既濟,而自然利涉大川也。此未濟之所以亨也。故曰:未濟,亨。言未濟之時,自然必有能濟之人#20。能濟之人#21自然必有能濟之臣,能濟之臣自然必有能濟之日。濟則亨矣。故曰:未濟,亨。柔得中也。柔而得中,內又文明,是以能得濟之險人耳#22。故于五之爻曰:貞吉,元悔。而又曰:君子之光,有孚吉。言五之貞吉而無悔,實以文明在中而有君子之光也。所以有此君子之光,實以能有孚於九四,而餘光及四,故吉也。故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有其光則必有其暉,無其暉則亦不見其光矣。是故未濟之時而有此光明之君,雖欲元暉不可得也。雖欲不亨不可得也。吾以是觀之聖人之處世也,元一日而非既濟之時,則元一日而非未濟之心。元一時而非未濟之日,則元一日而非欲濟之念。憂方來而喜或乘之,喜甫至而憂復生焉。憂喜相仍,此聖人所以發憤而不知老之將至也。是故既濟、未濟合為一卦而易道終矣。乾之自彊不息,終日乾乾而夕猶惕,若有以也。夫彼飲酒濡首者,以既濟而遂懈,而不知未濟之隨其後,其又何人哉?曰:是聖人所謂何可久之人也。所謂不續終之人也。君以喪邦,臣以亡家,庶人亡身,士喪其心。往古來今,孰能這此。噫。方時化曰:狐為坎,坎尚未濟,至離乃濟。故《傳》以未濟亨。為柔得中,指外離六五言也。小狐吃濟為未出,中指內坎初六言也。夫一,伐鬼方也。在既濟則宜勿用而防三年之憊,在未濟則宜震用而幸三年之賞。既濟戒生事,未濟喜有功也。五離之主四,尚貞吉悔亡,五自宜貞吉元悔。上九賴六五之有孚享,既濟之大業,飲酒燕#23樂,未即有普。但至于濡首則與既濟之上六等矣,其勢必失。是既濟之業有孚之光也,一反哉。旋濟旋失,唐明皇諸人非邪?劉用相曰:天一生水,地二生火。水火,天地之大用也。乾坤所以終坎離也,坎水居下,離火居上,則雖有天地之用,而實不相為用。咸、恆所以終離、坎也。水生火降,坎離相交,心以是泰,身是用康,國家和平,更有何事不既濟乎?此天地之終也,安有初吉終亂之理也?易道終不亦宜與。

  附錄

  吳幼清曰:未濟諸爻,位皆不當。而《象傳》特于六三言之者,陰柔居險極也。

  王輔嗣曰:九二位雖不正,中以行正也。六五柔順文明,居于尊位,付與于能而不自役,使武以文,御剛以柔,斯誠君子之光也。付物以能而不疑也,物則竭力,功斯克矣。故曰有孚吉。

  楊廷秀曰:六五逢未濟之世而應之以陰柔之才,乃以貞正而吉,以孚誠而又吉,以光暉而又吉,何也?蓋六五其體離,離在天為日,在地為火。日之在夏,噎之益熱。火之在夜,宿之彌熾。六五文明之盛,而能虛中以臨照,百官堅誠以信任,草才安得不掃大難為元難之世,一變未濟為既濟之時乎?備三吉之盛福而無一毫之悔尤,又何疑焉?

  易因下經卷之三竟

  #1『學問』,汲古閣本作『人生』。

  #2『娣』,汲古閣本作『妹』。

  #3『損上益下』,汲古閣本作『損下益上】 。

  #4『玆』,汲古閣本作『徐鉉』。

  #5此句伋古閣本作『臭,大張目也,言始小視之,雖大張目亦不見人』

  #6『終莫之聞也』原作『終莫莫之聞也』,據《周易》通行本改。

  #7伋古閣本此句『今』作『斤』,『以』作『已』『-之人』脫。

  #8『有以』,汲古閣本作『無惑』。

  #9『利』,伋古閣本作『貞』。

  #10『乘』,汲古閣本作『附』。

  #11『他』原作『它』,據《周易》通行本改。

  #12『爵』原作『鵲』,據汲古閣本及文義改。

  #13 『爵』原作『鵲』,據圾古閣本及文義改。

  #14『有』,汲古閣本作『木』。

  #15『六二』原作『六三』,據《周易》通行本改。

  #16『任』,汲古閣本作『位』。

  #17『以』下原多一『以』字,據文義改。

  #18『及』,汲古閣本作『不』。

  #19 原作『更』,汲古閣本作『之』,今改正。

  #20#21『人』,疑當作『君』。

  #22 此句,伋古閣本作『是以能得濟險之人耳』。

  #23『燕』,汲古閣本作『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