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麒麟区第二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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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麒麟区第二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2020年4月20日
发布机关: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精神,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要求,经区人民政府核定,现将越州潦浒龙窑群(唐家窑、代家窑、陈家窑、杨家窑、沙沟窑、许家窑、王家窑、新窑、老窑)公布为第二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请各级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积极推动我区文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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