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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溪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0年-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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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曾溪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曾政发〔2020〕34号
2020年7月26日
发布机关:石泉县曾溪镇人民政府
石泉县人民政府

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

现将《曾溪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曾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6日


曾溪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县安委会《关于石泉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石安委会发(2020)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安全责任,严格监管执法,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一遏制(遏制较大及其以上事故)、两下降(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下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全镇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主要任务为:落实两个安全生产专题、落实三大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四项执法领域建设、完善五个制度保障机制和深化十一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一)落实两个安全生产专题

1、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将宣传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加强集中性和经常性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各村各单位LED电子显屏、新闻报道等公众媒介播出应急管理部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公开版。结合防疫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积极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园地,形成宣传声势。二是各村党支部每月召开的主题党日活动中,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辖区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明晰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四是加强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安全预防控制,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巡查排查,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度。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行“一岗一清单”责任制。二是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审计等制度,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完成标准化自评工作。三是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加强设备设施的源头分级分类管理和职业病防治,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闭环管理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和销号闭环模式,2021年底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销号“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健全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小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二)落实三大安全生产责任

1、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制定党委、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

2、落实行业属地监管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继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清单,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绝不允许出现安全生产责任“真空”。

3、落实事故调查处理责任。加强事故挂牌督办,严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坚持 “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评估和结案工作,严肃查处安全事故简单化处理、事故调查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三)加强四项执法领域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按照省市县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互联网+执法”模式、委托乡镇执法模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模式和聘请专家参与执法模式,切实加大事前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执法的广度深度。

2、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装备建设。按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参考标准配置说明》要求,结合执法一线工作实际,完善安全生产执法装备配置,确保执法车辆、调查取证工具、监测检测仪器、劳动保护设备等必要执法装备保障到位,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3、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省市部署,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改革,强化县、镇两级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建设,保持乡镇执法人员相对稳定,全面加强执法工作业务培训,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各村委会必须设立不少于1名安全生产信息员,及时收集报送安全生产事故违法行为信息,确保第一时间救援查办惩处,坚决杜绝安全监管“盲区”和“真空”。

4、加强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执法。在道路交通、建设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消防等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以规范行业安全管理秩序、打击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行动,强化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完善五个制度保障机制

1、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工作制度和职责,形成“安委会牵头抓、各村各单位具体抓”的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机制。

2、完善安全生产网格监管体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直接监管主体”划分原则,确保一个企业对应一个监管主体,坚持安全监管一竿子插到底,为企业专项安全“把脉用药”,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

3、完善宣传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按照“分口实施、分级负责、源头管理”原则,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五进”工作,加大企业“三岗”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和宣传标语等资源,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企业安全承诺宣誓”等活动组织形式,健全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

4、完善安全生产检查评估机制。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在全县开展第三方机构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石安委会发〔2020〕20号)精神,加快推进各行业领域重点及规上企业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出具企业安全风险等级、诊断评估报告和问题整改、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由行业主体监管部门督促企业整改、强化跟踪督办、闭环销号管理,将安全问题、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演变升级导致事故发生。全面构建政府、企业和第三方机构 “三位一体”安全生产监管服务新模式,逐步建立“政府支持引导、部门依法监管、中介规范服务、企业尽责履职”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5、完善安全生产督考问责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考核统筹力度,采取季安排、季检查、季通报、季曝光和突击检查等方式,严格目标任务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安全事故倒查问责工作,对辖区或行业领域因责任不实、推动不力、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立案调查、追责问责;发生较大及其以上事故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一案双查,安全生产考核一律列为不合格;对事故企业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从重从快追究责任,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五)深化11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1、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链条安全监管。二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三是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原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完成涉及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四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达标率100%。五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一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旅游客运安全监管,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 “典型事故案例” “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二是严格落实农村道路“125”交通安全联勤联动机制,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 “黑企业” “黑车”。三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示范工程,全面清理整顿农村“马路市场”。四是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深入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货车超限超载治理、 “百吨王”专项整治,强力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五是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入境检查、重点护送、出境通报”的工作机制,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

3、集镇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综合治理方案,打牢乡村、集镇和农民集中安置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力度,实现乡村、集镇和农民集中安置地区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4、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严格矿山尾矿库安全准入,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加大老旧设施设备淘汰和整顿关闭力度,关闭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2020年底前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三是严密管控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开采重大安全风险。2022年6月底前,所有尾矿库建立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四是严厉打击非煤矿山无证非法开采、证照不全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外包工程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

5、医疗卫生安全整治。建立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开展职业病防治和医疗卫生领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加强“一院一清单”落实管控措施。

6、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突出食品、药品、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应急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确保食品药品领域生产经营安全。

7、校园安全整治。健全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校车管理和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大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检查。

8、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落实电力和长输管道全寿命周期保护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管道规划、施工、运行责任体系和电力设施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加强对油房湾村、联盟村地下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9、民爆物品安全整治。健全涉爆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风险统计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强化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防科技应用水平。

10、农林牧渔业安全整治:加强对农林牧渔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安全防控体系,开展农机、渔业、农药销售和养殖场沼气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资源火源管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1、集镇燃气安全整治。严格落实燃气入户安检制度,强化瓶装液化气销售点、餐饮店、住户、安置点、学校等单位燃气(液化气瓶)使用场所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非法网点等违法违规行为。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16日前)。镇政府印发《曾溪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村委会、各单位要根据《方案》,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同时,要通过微信、微信公众号、LED电子显屏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16日至12月30日)。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要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隐患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机制。要建立重点工作和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做到精准发力、闭环管理,推动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取得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座谈等形式推广行业和标杆企业的经验做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完善治理措施,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努力使全县重点行业领域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提升,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组织开展“回头看”,深挖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完善并落实。归纳整理各村、各单位、各企业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镇推广。总结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适合全镇实际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陕西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及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负责承担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村、各单位、各企业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本村、本单位、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注重协同配合。各村、各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积极实行网格化管理,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特别是要针对新业态、新问题存在的安全监管盲区,建立监管工作分工落实机制;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排查一批,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作用,开辟专题专刊专栏,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体系,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同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大力推行安全诚信制度、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保险机构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严格监管执法。各村、各单位要把排查整改、执法处罚、督查督办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紧盯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和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外包作业、检维修作业以及吊装、有毒有害等易发多发事故的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较大事故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督导问责。办公室要加强对全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并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推动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重大问题隐患久拖不治,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辖区、行业和企业,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深入调查处理,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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