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朽淺先生集/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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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朽淺先生集
卷之五
作者:黃宗海
1713年
卷六

答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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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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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中。行先祖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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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淵問。喪中。先世祭祀。無子弟之代行者。則何以爲之耶。以喪服行之。殊甚未安。

答。古禮。喪三年不祭。故祭先祖時所着冠服。未有明文。朱子以爲居喪之禮。若合古制。則雖廢祭而幽明無憾。今人居喪之道。不及古人。而獨廢此一事。有所未安。故卒哭後。許以黑衰行之。然後世黑衰之制不行。亦恐駭俗。故退溪先生許令子弟行之。栗谷。沙溪皆許以布頭巾,布中衣行之。蓋無子弟之家。不得已躬行之。則無他可着冠服。又不可以具衰絰。故云然耳。此外安有恰好底禮制。

三年內合祭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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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趙惟顏問。三年內。奉出先喪旣吉之主。合祭於新喪几筵者。雖有吾東舊俗。不過野人無識者之所爲也。何足取乎。

墓祭無侑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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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家禮墓祭條無侑食。是所可疑。

答。墓祭無侑食。退溪先生以禹性傳所謂原野殺禮之語爲然。

四名日有故。則擇日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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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鄭淵問。大小祥臨期。而家內有喪。則古人許以擇日退行。至如今之四名日。退溪先生若忌日相値。則必以異日行之。此乃變通得中之禮也。取法而行之。甚好甚好。

四時墓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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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俯問。四時之祭。皆行於墓。而闕于家廟。似違先賢制禮之意。然俗習已成。不可變通乎。

答。今之四名日之祭。古所未有。況行於墓而闕於家廟。尤不合禮。稽之於古。韓魏公,兩程子,朱夫子,呂東䒹,張南軒諸先生。皆只以寒食及十月朔上墓。退溪先生則知其非禮。而已成國俗。未易卒廢。栗谷則固有變通之志。而亦未易遽革。惟曰二時則略行。又二時則行盛祭云。其欲一從禮文之意。發於言外。寒岡先生則斷然變通。以三月上旬,十月朔。行祭於墓。沙溪則亦欲廢而從禮。只緣自先世所行。一朝廢之爲難云。愚伏則一如朱子以上諸大賢之制。以寒食,十月朔行之。至有告家廟祝文。謬意以爲自古識禮之家議論如此。又多決志沿革。以爲不易之定禮。故今欲以正朝。依家禮行參禮於廟中。上墓則以寒食,十月朔爲之。端午,秋夕。乃時祭之月也。行於廟中。以當時祭。又以二月,十一月。別行時祭。蓋墓祭從先賢。無可議矣。端,秋行於廟。不違俗。而實行夏秋時祭。又行春冬二時祭。如是則宜於古今。合於禮制。而有志未行。方用咄嘆耳。

問。四名日之祭。不可從俗之敎。旣得聞矣。但先儒識禮之家。亦皆行之。未免俗習而然耶。四名日之設。昉於何代歟。願承批誨。

答。前日四名日變通之論。非謂不可從俗。只緣韓魏公,程,張,朱,呂諸先生祭禮如此。故以爲後人以此爲法。則俗禮與時祀。可以兼擧云尒。然弊家亦未能斷然行之。言行不相顧。何敢向人覼縷。所示先儒識禮之家亦行之云者。蓋以難於卒然異俗而然耳。細觀退溪先生所論及栗谷要訣。則皆有過中違禮之意。至寒岡先生。始用程朱祭禮。鄭愚伏亦有告廟變通之文。此實正禮。聖賢復起。不易斯論矣。若四名日權輿之本則有之。正朝。乃家禮與朔望同其禮者也。朱子以爲當行單酌之薦。而我國上墓行殷祭。寒食。本介子推事。天下共行先祖墓祭。中原人一年墓祭止此。而我國亦行之。端午。屈原沈江之日也。楚俗於是日。納飯於竹筒。投之江中。以酹屈原之魂。其後。中國人以爲俗節。行薦禮於家廟。未聞上塚。而我國則例行墓祭。秋夕。非中國俗節。新羅時。男女分曹效績。以較勝負。負者具酒食。設宴於是日。名曰嘉徘。其後。國俗因行墓祭。若十月朔。中國通用之俗節。韓魏公以下諸先生。竝寒食爲上墓之日。蓋取雨露霜露悽愴怵惕之意耳。

親忌冠服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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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淵問。人於親忌。素服,素帶而着黑笠行祭。身服首服。似不相稱。

答。古人以忌日爲終身之喪。而世俗於親忌。以黑笠祭之。甚無意義。張橫渠所制布冠,帶,麻衣。朱子雖曰恐難遽行。其所以愼重之者則可見。世或有造白笠以祭之者。此亦得終身之喪之意。然朱子旣用黲巾,素服。寒岡先生亦嘗着黲帛巾。其色淺黑。自遠望見則素巾。而就見則乃淡黑也。恐當如此爲宜。

忌祭無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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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凡祭有餕禮。而於忌無餕。其不與親戚隣人共其祭餘者。於此可見。況主人服黲素。不御酒肉。而獨於親賓設酒肉。爲親賓者安乎。世俗多不免要賓飮食之。不足法也。

生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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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生日之祭。出於近世。宋之諸大賢。皆莫之行。至我朝先儒如退溪,寒岡二先生。亦不行焉。若父母生時。設酒食要賓客。則世所通行。固不可是非。而其或父母無父母。以伊川倍悲慟。不忍爲樂之意。不欲設宴。則爲子弟者。何敢矣乎。至於己之生日之宴。有父母則固好。若無父母而猶爲之。則是尋常習俗。不足道也。若無父母而一遵伊川說。則乃士子善行中一事。豈不貴哉。

生日祭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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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俊問。祭禰於季秋者。以其成物之始而象其類之義也。象類成物而感時追慕之懷。豈若當父母劬勞之日。抱昊天罔極之情者哉。然則凡爲人子者。各於己之生日。不忍無祭禰之儀。而朱子之祭禰用生日。豈但爲生日在季秋哉。若以祭禰用生日爲宜。而生日之不在季秋者。皆得祭禰於生日。則祝版當改季秋成物之始六字矣。而未知亦有可據而爲措語者耶。

答。宗海嘗問于鄭先生曰。禰祭若從朱子。則季秋無生日者。當如何。先生曰。朱子偶然初度在季秋。故用是日祭禰。豈有以無生日而不行成物之享乎。又問。朱子旣以生日祭禰。凡爲人子者。亦當如是否。先生曰。己之生日。旣切悲痛之感。則象生時。略伸酒果之奠。何妨。今詳示意。似偏重生日。欲用生日行禰祭。而更不論季秋之祭。竊恐未然。朱子之用生日。偶然而然耳。他人之於季秋。則成物之享。自當依禮。至於己之生日。則依鄭先生說。略伸酒果之奠。甚善。若三獻正祭。則先賢所未制。恐難創立自我身也。

凡祭參降先後及婦人祭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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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趙惟顏問。凡三獻正祭。皆先參後降者。以所重在三獻也。正,至,朔,望。只爲參禮而設。若先參則參後更無事。故後參云。此退溪先生答人說也。降神之所以盡傾,酹茅,灌茅。祭酒之曰傾曰祭者。雖有文字語勢之不同。而其爲降神,祭酒等節次。則何嘗不同乎。婦人酌獻時。不跪不伏者。恐婦人之禮當如是也。傾酒之不於茅者。以其別於男子故耶。傾酒于地。婚禮亦然。嘗疑其不便於傾。而於婚禮則用他器而受之。未知如何耳。婦人祭酒之傾。恐亦二次爲當。

用燭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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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儀禮云。質明滅燭。禮記云。日不足。繼以燭。然則燭之爲用。只以破暗。而無與於事神之道也。來諭云云。皆謂備要中所言耶。家禮則未見有用燭處。惟弔奠禮。有用茶燭之文。宋頤菴以爲一家之人。精神常接。固無待於燭。若自外來。須憑光氣燻灼。可通幽明有無之際也。此言末詳是否。然凡祭之用燭與否。只視昏明而己。仍存與別設。亦當看一時事勢如何耳。何必拘礙於備要之文耶。

時祭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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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俊問。卜日珓环之儀。未詳於家禮。而世莫有能行者。然則卜日一節。終不可行耶。

答。時祭卜日。李先生答鄭先生書曰。家禮卜日註及朱子說已明。不必更求異。況环珓今不知爲何物。以意造作而用之。反涉不虔。又按晦齋先生雜儀云。家禮云。上仲旬不吉則用下旬云。若下旬有事故難行。則不能無祭不及時之慮。當依程子祀先儀。仲月內選日。或用二至二分爲可云。宗海嘗問于鄭先生。則亦曰。三旬丁亥。或分,至。隨所擇而定之云。觀此數說。則雖親承敎於五先生函丈間。亦不外是。何必更求於久廢之古制乎。环。恐環字之誤。

答。時祭卜日後告廟一節。甚合禮意。恐不當以世所不行爲拘也。

雜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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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宗子則不當擅開廟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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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出入瞻禮。唯主人主婦經月而歸者。得開中門。而餘人雖經月。不敢開中門。則殊無反面之義也。然則宗子經宿以上而歸者。則擅開中門。而非宗子而經月而歸以上者。則未可依冠而見之儀。主人告于香卓前。而見者拜于兩階間耶。主婦雖與介婦不同。而婦人固無專制之義。則出入告見。得擬於主婦。得無不可耶。

答。宗子承家主祭。有君之道。非諸子所得而竝焉。故衆子旣不許晨謁。其於出入。雖經月而歸。亦不得開中門。制禮本意。固有在矣。恐不可援證成人之大禮。而添入衆子之開門也。介婦亦所謂餘人之類。如曰婦無專制之義。而得擬於主婦。則禮經何以曰毋敢敵耦於冢婦。不敢竝行。不敢竝坐乎。若此處。每欲更張。則恐生多岐之病。兄更思之。

始謁遠祖墓時哭拜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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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淵問。遠祖墳墓。在於遐方。平生一不拜謁。及其始拜。悲慟之心。油然而發。愚意哭之似當。而恐貽俗駭。答。朱子曰。湖南風俗。祭於遠祖墳墓時。必哭之。若細思吾身所自出之本源。則其哭之也實由於至情云。而不以爲非。今所詢之意及此。可尙可尙。但湖南之俗。每於祭時哭之。非謂始拜時也。每祭必哭似過。今始拜而哭之。固合至理至情。人或以爲過中。而何能斷然禁得耶。

祭祀奴婢田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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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祭條奴婢田土。國典。以五分之一爲常。然田民本小之家。恐不當以是爲限。雖分執之數。不及五分。而祭條則不可不置也。

外祖奉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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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金得臣問。外祖之祀。使外孫奉之者。古無其禮。故春秋書莒人滅鄭。莒人。鄭之外孫也。鄭以莒人爲後。是滅亡之道。故聖人譏之。晉賈充以外孫韓謐爲後。太常議諡曰。充。悖禮溺情。以亂大倫。遂以荒字諡之。朱子答李尙書書。不許外孫奉祀。退溪先生答鄭西川書。亦曰。外孫奉祀。悖理莫甚。所謂神不歆非禮者。此類之謂也。從古以來。聖賢議論如此。此實不易之定論也。雖然。是則只論外祖不立後。取異姓者之非也。若無子而有女者。或緣無可立後。或緣偏愛女子。以至於終不立後。又不從班祔之禮。則外祖死後。不忍其主之無歸。奉來于家。權行祀事者。人情之所不可廢也。至於外孫旣死。外孫之子。因而奉祀。一似本宗子孫之相傳者。於禮於俗。皆有所難行。則奉其主埋于墓側。以附本宗親盡必埋之意者。亦出於不得已也。如曰外孫之妻尙在。是亦外孫之世也。不可埋之云尒。則有一說焉。以妻在之故。因奉其主而不埋者。厚則厚矣。非禮意也。就以本宗奉祀言之。其父旣死。其子主祭。則以其子之名。改題神主。而遷奉父之高祖。埋于墓側。或遷于親未盡之房。而主祀者之母在祖母在。皆莫之論焉。本宗尙然。況於外子孫而猶以母在爲礙耶。其在一時人情。雖似未安。聖人制禮之意如此。其亦末如之何也已。是以。無後之人。立後爲上。班附次之。而傳于外孫。絶祀之道也。先聖先賢所以不許外孫奉祀者。蓋以此耳。退溪先生答人書所論不拘母在而祧遷之說。傳書于左。此說竝爲審察而對證之。則今所云一事。可以推類矣。

孼嫡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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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俊問。家廟中子孫序立之次。只依昭穆。世爲一行。而差有宗子衆子之別。更無孼嫡之分。吾東先賢之家。曾必有酌定能行者。而成俊蒙陋。未有聞焉。竊嘗妄料之。孼子立於嫡孫之東。而行則與嫡子爲一。孼孫立於嫡曾孫之東。而行則與嫡孫爲一。則世代不亂。而孼嫡有分。以常情思之。則或似有理。而未知於禮之本意。何哉。若嫡弟之於孼兄。則本是同行。而長幼之序與孼嫡之分。何者爲重耶。

答。中國之制。本無孼嫡之別。故昭穆長幼之序。禮無明文。吾東先賢之定制。雖未得與聞。而國俗旣嚴孼嫡之分。恐不可專以昭穆長幼而序之也。長幼之序雖重。而孼兄之立於嫡弟之上。無乃有乖於國俗。而孼嫡之分。將不自此而壞了耶。孼子立於嫡孫之東。而行則與嫡子爲一者。果是昭穆不亂。孼嫡有分。依此行之。似合情理。兄所說出。頗甚精到。足以啓發懵陋。可尙可尙。

縞素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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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俊問。祥而縞註。縞冠素紕云。則縞與素之間。亦嘗小異耶。

答。縞。生絹之有質者也。素。熟絹也。所以其稱有異耳。答。將軍文子之練冠受弔。及雜記必縞而受弔。皆子游之所稱。而其說不同。何用硬說。必縞章小註云云。則無乃疏家所見不一耶。練冠疏有縞冠之說。則練冠似是縞冠也。然皆未可曉。

孤子素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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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孤子當室。素紕素純云。則唯適子得行此禮耶。抑父沒而諸子各當私室。而皆可行之耶。素純之制。雖若駭俗。而祭服各於其家用之。而別無古今之異宜。則行之無疑耶。

答。孤子當室者素純。指爲父後者言之。餘人則不然也。蓋父之於長子。有著代之禮。有三年之服。故長子之於父。固所加隆。雖除喪。猶純素云耳。非諸子各於私室而行之者也。雖然。朱子旣從簡便。取其不素不采。而通用黑繒。以爲深衣之緣。則恐不必一遵上古之制也。

緇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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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緇冠之制。武高寸許。廣三寸。袤四寸云。則寸許之武。不合跨頂。四寸之袤。不合戴頭。而武之高。不及其廣之半。則豈非大可疑者乎。而梁廣如袤而長八寸云。則袤非周於梁之外。而梁非施於武之質者耶。

答。緇冠之制。兄旣認武爲跨頂之物。則寸數之有可疑者。無怪也。本條曰。上爲五梁。廣如武之袤而長八寸。跨頂前後云。則跨頂者。非梁而何。以糊紙高寸許者。橫圍於頭。而東西各三寸。南北各四寸。丘氏所謂合一尺四寸者。是也。斯非跨頂。明天。又用長八寸者。襞積於上而爲五梁。縫皆左向。其廣四寸。所謂如武之袤者也。彎其中。跨頂前後。下著於武云云。旣識其跨頂者梁。而圍頭者武。則兄所疑自尒渙然矣。

大帶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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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大帶。吉服所着。而自天子皆白其質者。何哉。大帶之制。貴賤有別矣。而家禮之汎言無別者。獨何意耶。大帶之制。今未能行焉。則亦可以韋帶,縧帶。代而用之耶。

答。大帶之白。天子以下同。而異其緣飾以別之。如天子以朱爲裏。從要後至紳。皆緣之。諸侯以下。各有等差。惟士緣其紳而已。謬見以爲家禮之帶。恐非天子以下通用之帶也。革帶。以家禮觀之。似是無論官之有無而通用者。今以爲禮服之帶。似無妨也。

盛服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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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緇冠,深衣,大帶,黑履之制。皆載家禮。而至於盛服之制。未有明文。則當以禮經爲正矣。而成俊蒙昧。不曾承敎於是矣。面墻之問。曷勝云喩。伏乞矜而詳誨。如何。

答。家禮盛服之文。備載於正,至,朔,望條下。而今曰無明文者。其將舍此宋時之服。而求諸三代上耶。三代之服。宋朝先賢之所不服。而況於今時乎。雖宋時之服。自今求之。未知其制之如何。何由思得制度之彷彿乎。夫深衣。聖人之法服。而自周以來。無由知其制而製之者。至宋司馬公。始製而服之。其後呂榮公,朱先生亦服之。然而必閒居時服之。未嘗以爲朝祭之服。蓋忌其異俗也。家禮有有官無官通服深衣以祭之文。若能好古。而必欲服古之服。則服深衣似可。而朱子亦不作盛祭之服。只於晨謁及遭長子喪。入廟致薦時服之。然則恐不必更求禮經所載之盛服而爲今之祭服也。鄭先生嘗問于退溪李先生曰。晦齋先生奉先雜儀。凡時祭盛服。無官者。用黑團領。鄙意則盛服無如黑團領。若紅團領。豈是盛服。古人不以爲䙝服。答曰。恐然。先師之見如此。兄其量之。

婦人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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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婦人之服。可詳聞耶。祠堂章云。大衣長裙。斬衰條云。大袖長裙。大衣與大袖之制。亦有別耶。貫子背子之制及女子衆妾之服。亦各有別之義。幷須示之。假髻云者。何以謂之假耶。祠堂章只曰假髻。而大祥條冠旒假髻云者。何哉。內執事之服。當從衆妾之背子耶。女子在室者之服。旣有其制。而男子未冠者之服。獨不擧論者。何歟。

答。所謂大袖長裙。無他可據。唯丘氏以爲大袖如今婦人短衫而寬大。其長至膝。袖長二尺二寸。長裙用布六幅。裁如深衣之裳之法。聯以爲裙。其長拖地云。丘氏以中原人。聞見該博。應有的見矣。此服必是宋時婦人之服。而吉凶皆用之。但凶服則用生麻。縫有內外。緝不緝等節有異耳。婦人之服之如古制。或近駭俗。若喪服。則吾東人男子則從古制。而婦人則否。今好禮之家。制而用之。因成禮俗。似無害理。貫子之貫。當作冠。疑是婦人之冠也。背子。丘氏引古書。以爲其制袖短於衫。長與身齊。卽所謂長衫云。五禮儀則曰。如今蒙頭衣。槩而言之。則長衫也。衆妾之服。旣不敢同於嫡婦。則女子在室者。亦嫡女子也。恐亦有別。而若其女子之所以異於成人婦人者。無乃婦女之服。有長幼之不同者耶。大衣,假髻,冠旒等。俱所未諳。每欲質諸識者。而兄亦如此。也沒奈何。內執事。若今嫡室婦女。則何可與衆妾同其服耶。男子未冠者之服。亦必有異於丈夫。而未見其制。惟於冠禮章。將冠者。雙紒,四䙆衫,勒帛,彩履。在房中南向云。而丘氏以爲當時童子之服。然亦未知其制之如何耳。鄭先生問于李先生曰。中原婦人有冠服。而獨東方未免被髮之習。中原之制。雖未可遵。欲使婦人着長衣。帶大帶。何如。答曰。恐非一介士人所當刱立其制云。

主客坐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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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玄俯問。西本客位。則主東而客西者。禮意然也。蓋古之客位在西。而妄意以爲家禮壻婦同牢時。壻東婦西。又今之官員坐次亦然。故如此問于沙溪。則答曰。不然。而主東客西。古今無異云矣。

弔喪日飮酒食肉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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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鄭淵問。行弔之日。不飮酒。不食肉。乃禮經之文也。弔之前後皆然。而今人或因事而弔者。恐難一一從禮。雖本爲弔喪而往者。旣弔後。無不食肉者。俗弊何可救耶。

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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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惟顏問。兄弟之間。如何。斯可謂之友矣。

答。兄弟友愛之道。稽諸聖賢至訓。皆可服膺利行。而惟吾夫子所謂怡怡二字。最爲深切。必須不失怡怡之道。然后可謂友愛矣。古今人兄弟不相友愛者。多緣兄不愛其弟。故弟亦不敬其兄。弟不敬其兄。故兄亦不愛其弟。故橫渠先生引詩所謂無相猶之語。以垂訓後世。僕每讀至此。不覺擊節欽嘆曰。友愛之要道。在此而已。又顏氏家訓曰。各妻其妻。各子其子。雖有篤厚之人。不能不少衰。惟友悌深至。不爲傍人之所移者。免夫。又康節先生詩曰。丈夫休聽室人唆。玆二說。亦和兄弟之格言也。

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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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夫婦之道。如何。斯可謂之別耶。

答。夫婦有別云者。非但別其居處。別字有分別是非之義。凡人之爲夫婦者。徒事溺情。而不識和而毅。柔而正之道理。故旣當別其居處。又當分別是非。各盡其道。斯乃有別之義耶。

鄕黨序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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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鄕黨莫如齒云。則有爵者於鄕黨。亦以齒乎。此間有武堂上者。坐於異姓三從兄之上。未知何如。

答。鄕黨莫如齒。孟子此說。萬古不易之至訓。不若是則長幼之倫亂矣。豈有亂倫而可以爲人者哉。凡長於我者。皆當坐於上。況同高祖兄弟乎。恐不當序之以爵也。今國學上舍生。以榜之新舊爲坐次。識者以爲非學校明倫之意云。

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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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齋戒日。客至不出見。禮也。朱子雖於從祖之忌。亦不見客。寒岡先生於齋戒日。作牌懸於門外。客見牌而去。又僕嘗謁寒岡先生。適當先生考忌。先生曰。君則常所往來人。故與之相接。由是觀之。齋戒日接賓客。非禮明矣。但世俗之所不行。吾獨行之。使來尋之客。至於虛枉。則恐其認爲越雪。招人謗議。故每欲從禮。而遲疑未果耳。○齋有三日一日之不同者。退溪先生以爲時祭。上古所制之大祭祀。故齋三日。忌,墓等祭。乃後世所制。而不至於時祭之重。故齋一日云。

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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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於先祖墓。曾無儀物。則於考妣墓。未可獨備耶。若以爲未備於先祖而備於考妣。情涉未安。則後世貧窮子孫。諉之未備於先世。而每闕其考妣之儀物耶。

答。儀物不備於先世。則施於考妣。果爲未安。故世或有推及祖墓者。此意固善。而難使財力不連之人皆如之。奈何。大抵此事。若以闕於先祖爲未安。而不敢施於子孫。則後孫世世皆無墓表矣。如何如何。謬意恐當有斟酌底道理。

家廟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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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家廟之立於正寢之東者。爲其東爲人道所尊也。若正寢之東。卑狹傾側。勢不可立廟。則未可立於正寢之後耶。

答。家廟之立於正寢東。僕亦嘗謂人道所尊。而家禮則皆以爲東乃受生氣之方也。人子不忍鬼其親。故云然耳。東若不便。則隨其地勢之便而立之。恐不害理。但世人惑於術家邪說。以立於家之直北。爲不利於子孫云。此非儒家正論。而俗弊已痼。可嘆可嘆。

文廟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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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文廟之立於某方。未見禮文。然以理推之。聖殿在上。齋堂在下。正合尊崇之禮。則後爲上。前爲下。公何致疑於堂後耶。今之國學。則聖殿在下。明倫堂在上。儒生及科試考官。坐於明倫堂。俯臨聖殿。甚涉未安。當其刱建時。必經識者眼目。而其顚錯如此。其他京外學制。不中禮義處頗多。皆所未曉。

居母喪。爲父躬自漁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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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母憂中。躬漁獵以養其父者。泛論其迹。則雖若可怪。而其人平日事親之道。在人耳目者。不可誣焉。雖在母喪之中。父旣八十。奉侍之日短矣。家極貧乏。供饌之計窮矣。如是而固守喪道。不顧其養。歲月不待。風樹悲涼。則終天蓼莪之慟。果有紀極耶。此所以都忘凶服之在身。敢爲驚衆駭俗之事。自非有實見得大勇猛。其何能與於此耶。義之所在。禮或有變。觀過知仁。聖人所訓。恐不可以尋常所見。輕訾篤孝之人也。世之無故有力而恝然於養親者。見此。能無面騂耶。

因地名作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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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弊鄕有雲谷地名。寒岡先生作是邑時。刱設書齋於是地。使有志之士。論學於斯。厥後。遺風餘馥。猶有存者。手書勸奬之文。炳炳如昨。於是。鄕之多士。擬立朱子廟於斯谷。以寒岡配焉。未知此議如何。

答。貴鄕欲因地名雲谷。尊祀朱夫子。配以寒岡先生。此事如不至落莫。則豈非儒家好擧措耶。朱子任南康日。地有臥龍之號。乃建諸葛武侯祠。近世。江陵之丘山。祀孔子。星州之伊川,雲谷。祀程朱。合而扁之曰川谷。夫因地名立祠。雖近於好事。而尊賢尙德之意。實所可取。何必鄕賢然後可立廟耶。朱子於滄洲書院。祀孔孟以下群聖賢。近代。栗谷奉朱子,靜庵,退溪於海陽書院。此則旣非其鄕。又非有地名之相類。而先正所爲如此。而今人或有譏議者。何足道哉。

心性情志氣思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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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心性情道德。本一物而異其名乎。抑異物而各分其名乎。身如一屋子。心如一主人。以虛靈爲體。以知覺爲用。理依乎氣。氣根於理。合而爲性。而寓於心。以具衆理爲體。以應萬事爲用。事之循理者爲道。道之心得者爲德耶。心一也。而或謂之道。或謂之人者。何耶。性一也。而有本然之性。有氣質之性者。何耶。情一也。而或曰四。或曰七者。何耶。德之分於心性。何耶。心本不昧而有時而昏。何耶。性具衆理而明未息者。何耶。情本善矣而反爲惡者。何耶。志者。心之所之。而爲氣之帥。氣者。理之所依。而爲志之卒徒。何耶。意者。心之發乎。情之發乎。思者。志之發乎。意之發乎。性情道德。皆理而依乎氣乎。氣一也。而有淸有濁。何耶。古人以人乘馬出入。譬理依氣而行。何耶。凡人欲窮理行善。以求復性。自何而始。至何而止耶。聖學爲十分。何耶。人得天地之正氣。爲萬物之靈。而或聖或狂。或賢或愚。萬殊不同。何耶。古人亦有魯鈍如惟顏。而晩悟能成者乎。立志不固。重以貧苦。心事相違。學路茅塞。面墻之嘆。曷有其極。茲敢錄呈所疑。伏乞先生。哀我無知。特垂批誨。何如。

答。嘗聞。奇高峯見當世學問之士。有與人論學誤處曰。平生不肯細心讀書。只好臆料懸想。而及其被人來問。則不敢答以不知。乃以所料想者爲話頭。以瞞人而自瞞。此何氣像。此何道理。可厭可畏。以上高峯說今僕之所見。萬不及於高峯所指之人。而敢於謬詢諸說。率尒而對。其何能免得瞞人而自瞞之譏耶。但僕之於公。則非彼之比。不過兩相切磋。冀其相長之益。故不敢強爲之辭焉。

心性情道德五者。分而言之。則號名各異。而合而言之。則實相包括。蓋天之所命爲性。性之所發爲情。心則統性情者也。何者。性之中有仁義禮智。而仁爲心之德。義爲心之制。禮爲心之節文。智爲心之分別。四性皆在於心之涵養中。則是心統性也。發於仁而爲惻隱。發於義而爲羞惡。發於禮而爲辭讓。發於智而爲是非者。情也。而四情亦在於心之節制中。則是心統情也。先儒云。性情二字。皆從心。所以明夫統之之意也。至於道德云者。實不在仁義禮智之外。得仁義禮智者爲德。行仁義禮智者爲道。故朱夫子釋之曰。道者。日用事物當行之路。德者。行道而有得於心也。五者之揭名雖殊。而實相包括者。此其大略耳。

心是一身主宰。則身以況屋子。心以況主人者。可謂善形容矣。凡放心而不收者。豈非無主之屋耶。

虛靈知覺。分爲一心之體用者。勿齋之說。已詳於中庸序文之註脚。何事於講劘。

所諭理依乎氣以下。至應萬事爲用等說。以我所見。則似當曰理依乎氣。氣根於理。合以爲性。性發爲情。心以統之。以具衆理應萬事。而具衆理者爲體。應萬事者爲用耳。

心焉而有曰道曰人之不同者。亦載中庸序文。似不當更煩磨琢。然公所疑者。無乃以爲心當爲一。而今乃有二云耶。是不然。飢食渴飮者人心。而上智之所不能無也。惻隱羞惡者道心。而下愚之所不能無也。是以。惟君子。爲能致察於危微。從事於精一。以至於道心爲主。人心聽命底地位矣。此說備見於中庸序及眞西山心經贊中。竝取而玩繹。幸甚。

性之有本然有氣質者。先儒論之審矣。公豈不曾見耶。凡人見赤子入井。便有援之之心。是仁之心。非原於本然性耶。凡人陰爲不善。畏人之知。見人惡行。於心唾鄙。是義之心。非原於本然性耶。至於辭讓之心。是非之心。亦皆凡人之所固有。則性之有本然者。可見矣。凡人稟氣有淸濁粹駁。昏明強弱之不齊。則氣質之各有所稟。而異於本然者。可知矣。是故。朱夫子有言曰。人性雖無不善。而氣質有不同。故聞道有早暮。行道有難易。然能自強不息。則其至一也。朱子此說。見於中庸二十章內或生而知之云云之下。又其下附註陳北溪說。最爲詳盡。試展讀玩味。則性之有本然有氣質也昭昭。而後學用功入道之路脈。亦可見矣。

情之有四有七者。先賢亦不能無疑。至於論辨往復。積成書卷。如愚固陋。何敢窺測。第以淺見言之。四情則發於天性。純乎一理而無不善。七情雖自性中來。兼乎形氣而有善有惡。此所以以類相從而各揭其名。或四或七者也。然此乃學問精微處。不敢以爲必如是也。德之分於心性。已略具於前款。虛靈不昧者心也。而有時而昏者。不過爲物欲之所蔽耳。是故。聖人有克己復禮之訓。存養省察之功焉。

性者。人之所受於天者。則是天之明命賦於人。而人之所得乎天之明德。在其中矣。人能顧諟乎明命。而明其朋德。則衆理森然。自作一太極耳。明何嘗息耶。天性所發之情。初無不善。是孟子所謂乃若其情則可以爲善者也。而拘之以氣稟。害之以物欲。則幾何其不陷於惡耶。是故。君子之所貴者。在於變化氣質。篤志學問而已。志者。心之所之之謂也。氣雖理之所依而行者。而實乃形而下之器也。凡有形者。皆是氣也。耳目口鼻四肢之所欲。莫不由是而出焉。則是雖人人所不能無。而不至於不善。然不以所謂志者爲將帥而統領之。則耳目口鼻四肢之所欲。將至於不安分義。而終歸於放過無厭之域矣。此氣之所以爲卒徒而聽命於志者也。蓋氣者。有形之謂也。百體皆形而氣在其中。不有是氣。理何所依而行耶。如視聽言動。皆氣也。無是四者。則克己復禮之功。何所依而成之耶。理之所以依氣而行者。此類之謂也。性賦於天。情發於性。率性爲道。得道爲德。而性之所受之天。卽理而已矣。則性情道德。果在於氣之外耶。微氣。理無所着。則比諸人之乘馬出入。豈不信哉。朱夫子論理氣數段。最爲明備。故錄奉於左。竝希下領。朱子曰。天下未有無理之氣。亦未有無氣之理。又曰。人之所以爲人者。其理則天地之理。其氣則天地之氣。理無跡不可見。故於氣觀之。又曰。理未嘗離乎氣。然理。形而上者也。氣。形而下者也。自形而上下言之。豈無先後。理無形氣。粗有査滓。以上朱子說氣之有淸濁。天地之常理也。自陰陽言之。陽淸而陰濁。自人所稟者而言之。稟氣之粹者爲淸。稟氣之駁者爲濁。凡天地間人物。無不如是。故從古以來。不能無君子小人焉。

意者心之所發一句。本出於大學章句。更何疑其爲情之所發乎。思者。思慮之謂也。嘗見退溪先生之言曰。人本會理氣而爲心。理爲主而率其氣。則心靜而無思慮。理不能爲主。而爲氣所勝。則邪思妄念。交至疊臻。以上退溪說然則理氣之相勝。而思之正不正係焉。若指其思之所發處。則亦不外於心矣。但與心之所發之意字有間焉。蓋思者。是非未定而慮之者也。意者。是非旣定而發之者耶。妄料如是。毋憚更示。

窮理爲善。以求復性之終始。未易言也。然無甚高遠。如大學之格致誠正。中庸之明善誠身。乃是入道第一路脈。而其它聖賢千言萬語。皆欲使人爲善而無一毫非僻之事者也。一一會諸心而體之身。常有舜何人予何人底志氣。則其至於成功。恐亦無難矣。凡事皆以十分爲成數。而人有恒言曰。三分之一。十分之一。則謂學問爲十分者。無乃自始至終之謂耶。人之有聖狂賢愚。亶在乎學不學如何耳。孔子曰。四十五十而無聞焉。其終也已。未聞三十而有晩悟難成之嘆者也。衛武公九十。作詩悔過。卒以成德至善。見稱於淇澳之詩。如公則車輕御良馬。力優而識其路者也。吳草廬所謂萬里行方由足下者。正在於公之力行中耳。○呻吟內。仰復諸條。不惟言不中理。文義亦多艱涉。切勿掛人眼目。以惹起囂譁。是所望也。若於公意有所聽氷者。則毋憚更示。以發昏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