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岔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李家岔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李政发〔2018〕222号 李家岔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6日 发布机关:子长市人民政府 |
镇文件 |
各行政村、镇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8月初以来,我国部分省份相继发生非洲猪瘟疫病,这是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病,目前我省没有出现非洲猪瘟疫病,但后续疫情形式存在许多不确定性,不排除出现疫情的可能。特别是今年以来我省先后发生家禽H7N9流感、炭疽等人畜共患病疫情,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复杂。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关于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10月10日农业农村部召开的全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我镇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镇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发病和死亡率可达100%,目前尚无有效疫苗。该病主要在非洲、欧洲地区流行,近年来逐步传播至俄罗斯,近期传入我国已有多个省出现疫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各行政村要充分认识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把非洲猪瘟防治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的事来抓,强化责任和防治措施落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确诊、早处理。
二、全面加强监测排查工作
各行政村要立即全面组织开展疫情排查工作,增加对生猪养殖(户)、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的巡查频次,在巡查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生猪,要及时报告镇畜牧站,并且配合做好信息采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要落实动物疫病防控责任
各行政村要清醒认识当前动物防疫形势,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加强防控工作,确保养殖业安全、市场供应和社会稳定。要严格按照子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防控非洲猪瘟应急指挥部的通知》(子政办发【2018】98号)和《子长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文件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本村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对养殖(户)、贩运经纪人等从业人员的监管,落实好相关从业人员的防疫主体责任。
四、要强化调运生猪及产品的监管工作
严格限制生猪跨省调运,对违法调运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严格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对非洲猪瘟疑似临床症状的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防止病死猪流入我镇。若发现要及时报告畜牧、食药监等部门进行查处。加强对冷鲜肉等生猪产品的排查整治,坚决杜绝无检验证明或伪造检验证明的产品流入市场,一但查实,直接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且对当事人严格依法追责。
五、要加强科普宣传,普及疫病防控知识
要通过刷写标语、挂图、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非洲猪瘟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定时消毒和进出养殖场人员的管理,特别是买猪和送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养殖场,杜绝疫病的传入。要加强对生猪养殖、经营、屠宰等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自主防范意识,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要及时发布风险提示,严禁养殖场(户)从高风险区调入生猪,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知非洲猪瘟,理性消费生猪产品。对社会上出现的诸如“非洲猪瘟会不会感染人”“猪肉还能不能吃”等疑问,要主动宣传引导,强化权威解读和专家发声,广泛宣传“非洲猪瘟不会感染人”“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可以放心食用”等正面声音。
六、要强化协作统一领导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非洲猪瘟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刘海明任组长,石鑫任副组长,各行政村带片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由薛其荣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日常事务。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协作,强化联防联控,形成镇、村两级防控机制,坚决打赢防控非洲猪瘟阻击战,确保我镇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七、要严格责任落实
各行政村和镇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防治工作,落实好防治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不得随便乱发送动物疫病情况,对履行职责力和影响疫情防治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李家岔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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