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李彤授檢校工部郎中充鄭滑節度副使王源中授檢校刑部員外郎充觀察判官各兼侍御史賜緋紫制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李彤授檢校工部郎中充鄭滑節度副使王源中授檢校刑部員外郎充觀察判官各兼侍御史賜緋紫制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62

敕:萬年令李彤、侍御史王源中等:舜以五長綏四國,若今之節制也;周以十聯率諸侯,若今之廉察也。國家合為一柄,付有功諸侯,故其陪臣,選任益重,或輟朝籍授簡書者,往往而有。況承元有大忠於國,受重任於外,使其承上蒞下,敬始善終,實在庶寮,葉力以濟。今以彤宰京邑,有理劇之用,如水在器,撓之不濁;以源中立憲府有糾正之能,如刃發硎,割之無滯。一可以倅戎事,一可以佐軺車,二職交修,在此一舉。台郎憲吏,金印銀章,加乎爾身,無忝我命。可依前件。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