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杭州市萧山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杭州市萧山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杭州市萧山区统计局 2022年3月11日 |
http://www.xiaoshan.gov.cn/art/2022/3/11/art_1229292659_4022331.html |
根据国务院部署,我区于2018年8月起全面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完成调查任务。我区“三调”工作历时近3年,汇集了14万余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29728.49公顷(445927.35亩)。其中,水田26648.09公顷(399721.35亩),占89.64%;旱地3080.4公顷(46206亩),占10.3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8668.52公顷(430027.8亩),占全区耕地的96.4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11.21公顷(7668.15亩),占1.7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86.96公顷(5804.4亩),占1.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45.42公顷(2181.3亩),占0.4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6.38公顷(245.7亩),占0.06%。
(二)园地8124.88公顷(121873.2亩)。其中,果园731.44公顷(10971.6亩),占9%;茶园1057.19公顷(15857.85亩),占13.01%;其他园地6336.25公顷(95043.75亩),占77.99%。
(三)林地28118.76公顷(421781.4亩)。其中,乔木林地15389.39公顷(230840.85亩),占54.73%;竹林地7306.72公顷(109600.8亩),占25.99%;灌木林地26.08公顷(391.2亩),占0.09%;其他林地5396.57公顷(80948.55亩),占19.19%。
(四)草地515.21公顷(7728.15亩)。均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9.95公顷(149.25亩)。均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0196.8公顷(602952亩)。其中,城市用地5740.83公顷(86112.45亩),占14.28%;建制镇用地7668.54公顷(115028.1亩),占19.08%;村庄用地25645.25公顷(384678.75亩),占63.8%;采矿用地544.48公顷(8167.2亩),占1.3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97.7公顷(8965.5亩),占1.49%。
(七)交通运输用地7584.45公顷(113766.75亩)。其中,铁路用地425.2公顷(6378亩),占5.61%;轨道交通用地396.08公顷(5941.2亩),占5.22%;公路用地3969.54公顷(59543.1亩),占52.34%;农村道路1766.76公顷(26501.4亩),占23.29%;机场用地1013.42公顷(15201.3亩),占13.36%;港口码头用地12.93公顷(193.95亩),占0.17%;管道运输用地0.52公顷(7.8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6469.78公顷(397046.7亩)。其中,河流水面15201.5公顷(228022.5亩),占57.43%;湖泊水面393.85公顷(5907.75亩),占1.49%;水库水面45.8公顷(687亩),占0.17%;坑塘水面9830.35公顷(147455.25亩),占37.14%;沟渠131.5公顷(1972.5亩),占0.5%;水工建筑用地866.78公顷(13001.7亩),占3.27%。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了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分析全区耕地数量和人口增长、发展需求等因素,我区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情况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必须继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区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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